肥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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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04825 文档页数:81页 所需下载券:10
肥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肥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

2019FXFZ0337

项目预算

405万元/3年

采购内容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运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方式

合同正式签订后支付当年合同价款的50%;年终运营期满十日内,根据考核方案评分标准支付当年余款的50%(无息);第二年、第三年付款方式与第一年付款方式相同。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

叁年

最高限价

405万元/3年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服务需求说明

一、建设内容

 (一)建设背景

为深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阐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树立和坚持“为‘自己人’办事就是办‘自己的’事”的观念,全面贯彻合肥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有关精神,在合肥市经信局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围绕局民营经济服务职能及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肥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合肥市小微企业“1+13+x”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肥西县窗口平台)的公益性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聚集专业化资源,以公益性服务为先导,以市场化为手段,全力推进以“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支撑的肥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项目概况

按照合肥市“双创”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暨小微企业“1+13+X”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我县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窗口网络平台目前已于2018年12月正式上线。肥西县“1+13+X”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是以全新理念构建的网站管理系统,提供了从内容采集、创建、管理、传递、发布、共享呈送等信息生命周期过程中所需用到的各项功能。该系统主要由内容管理、企业信息、服务协同、需求对接、人才培训、活动管理、政策服务、智能咨询等8个模块组成,并分为企业版本和后台管理员版本。县“1+13+X”网络平台的正式上线,将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创业创新、市场资源、社会需求的对接通道打通,一站式优化人才、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资源的配置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为县内各类创业者、服务者提供快捷、高效、便利的创业创新环境,不断提升为企服务水平,助力我县“双创”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建设原则

(1)发挥窗口平台聚合服务功能,聚合各类专业服务资源,为用户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服务;

(2)窗口平台与合肥市枢纽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并实现单点登录功能;

(3)按照“统一名称、统一咨询热线、统一服务规范、合理布局”等要求建立窗口服务平台,建设标准符合《合肥市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暨小微企业“1+13+X”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大纲》、《合肥市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规范指引(试行)》要求。

(四)建设要求

(1)实现服务资源统一管理。为申请入驻的服务机构提供工作界面,实现机构发布基础信息,发布服务项目,受理服务请求,管理服务对象,提交服务活动和相应服务投诉等功能。

(2)实现服务需求统一管理。对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提供申请服务界面,实现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的发布,受理服务的对接,可选服务项目,实现服务评价等功能。

(3)实现服务过程统一管理。建立服务过程的管理界面,实现对创业者、中小微企业与服务机构进行服务的全过程的信息管理等功能。

(4)实现服务评价统一管理。建立服务评价模型和服务评价采集界面,实现对受理的服务进行服务评价等功能。

二、服务需求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是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体系的构建和运维包括线上系统运维、平台服务能力建设、平台化企业服务、服务活动组织与执行、平台品牌及宣传推广、信息化系统完善性运维及迭代、资源库建设与维护等内容构成。

(一)系统维护服务

运维单位应组织协调开发单位,共同根据企业服务需求、服务供给变化,或企业用户、服务机构、政府在在使用平台过程中的相关建议意见,开展业务需求分析,明确业务流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对系统进行优化调整。系统优化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正确性维护是指诊断和修正系统中遗留的错误,解决系统在开发阶段已发生而系统测试阶段尚未发现的错误,运维单位需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提供正确性维护,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2、适应性维护是指使系统适应信息技术变化和管理需求变化而进行的修改。运维单位需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提供适应性维护,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且后续可按照业主方实际使用需求增加与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相关联的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3、完善性维护是指为扩充系统功能和改善系统运行性能而进行的修改。运维单位需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提供完善性维护,满足用户业务工作开展对系统功能的要求,并保障系统正常、稳定、高效运行。

4、预防性维护是指为了改进系统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使应用系统能更好地适应系统部署运行软硬件环境的变化。运维单位需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提供预防性维护,确保系统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使系统能适应部署环境的变化。

(二)平台能力建设服务

1、品牌建设服务。树立公益性服务形象。为规范中心经营管理,树立良好服务形象,对中心的整体形象进行全面升级,对中心所有部门人员进行“统一工牌、统一名片、统一形象”工作。基础应用系统升级:服务热线、档案袋、中心画册、宣传海报、手提袋、名片、工牌等。

2、建设政策服务系统。涉企政策库的构成由政策基础(原始)信息、政策解读信息、专题信息、宣传培训信息等维度构成。年录入省、市、县涉企政策信息不低于500条,并对政策信息进行解读,建立智能搜索和匹配功能,实现企业政策信息自动匹配功能,为企业提供政策推动、政策辅导不低于400户。

3、新建微信公众号平台。为企业提供多元移动互联网服务方式,微信公众号拟采用服务号的方式,并结合H5技术实现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微门户,通过微信图文和H5动态数据相结合的方式让企业用户直接获取最新一手资讯和服务。

4、建立专业的运营服务团队。其中,服务中心前台人员不低于3人,线下服务人员不低于5人,保证前台、线下运维高效。专业服务团队负责受理和调研企业服务需求,对企业服务需求进行整理、分流,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5、建立在线培训平台。发布课程数量不低于24个,课程涵盖融资类、技术类、财税类、营销类、管理类、人力资源等板块,课件课时不低于40小时。服务企业不低于400家,参与培训人员学时达2000小时以上。

(三)平台企业服务需求

1、内容采编服务。制定完善的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范和标准流程,信息采编人员需按照工作分工和流程负责各个信息平台的内容发布,同时负责审核通过后的外宣材料对外发布。平台各栏目信息每天更新不低于1条,年发布信息数量不低于1000条。

2事项受理服务。根据现场服务目录,针对到现场的企业和第三方机构,以及来电或网络反映的事项进行服务的受理和登记,并对受理事项进行持续的跟踪和反馈。各类需求处理回复时限不低于24小时,回复率100%;服务回访率50%以上,其中上门回访不低于20%。

3互联互通运维服务。窗口可对入驻的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确定具体考核要求。窗口发布的信息被市枢纽服务平台搜索采集的数量不低于80%。窗口服务及其联系的服务机构使用全市共享系统(全市共享系统指市枢纽平台提供的各业务系统),不少于3项。

4、企业需求服务。结合 “四送一服”有关要求,通过电话、网络及实地调研企业,收集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形成企业需求库,并根据企业属性分类汇总、分析,对各类服务需求和问题,进行有效的流转并监督办理,年收集企业需求信息不低于1000家次。

5、企业公益性服务。通过平台年服务中小企业或创业者数量,不少于注册用户的80%,且不少于500家次。建立全县工业企业数据库,并适时动态管理。

(四)各类服务活动组织

1、开展要素对接服务。举办融资、法律、财税、知识产权、产学研对接等活动不低于20场,参与企业不低于 300 人次。其中要素对接活动不低于10场。

2、开展培训服务活动。每年开展各类培训活动不低于12场。其中政策宣传服务活动不低于4场,总参与人数不低于600人次;平台使用培训不低于2场,参与人数不低于100人。

3、提供政策资金申报辅导。根据省市县产业扶持政策,指导协助企业编制申报材料争取各级各部门政策资金支持。其中,根据企业自愿并经友好协商,对受托全程代理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成功获得政策资金支持的,适当收取服务费。

4、提供专家服务。根据县经信局相关科室需求,为县内企业申报认定类项目的审核、复评提供专家服务。

(五)平台宣传推广服务

1、平台搜索优化及引流服务。一是网络平台各类资讯及时更新,重点发布小微关心的政策、经济、行业咨询,平均各咨询信息进行及时发布。二是平台的SEO网站优化,制定头条、抖音、微博等线上运营推广方案。三是对服务平台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进行网络推广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平台网络宣传推广服务。组织开展平台的宣传推广,对重要活动、事件、政策及行业信息通过网络及平面媒体开展的宣传活动总发稿量不低于400次。对平台服务功能定位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材料进行宣发和传播。

3、平台流量优化服务。平台日均访问量不低于200次,年访问量不低于6万人次;微信公众号关注量不低于2000人。

(六)服务资源库运维服务

1、服务资源库运维要求:包括服务机构资源库、人才资源库、企业经营要素库三个部分组成:

(1)服务机构资源库由能为我县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优质服务机构组成,包括机构信息和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信息,按服务机构类型、服务性质、服务范围、服务/产品类型等维度构成。

(2)人才资源库,内容分为专家、人才两个维度,并按行业、领域、专长、职称、学历等可量化标准进行分类管理。

(3)企业经营要素库,内容包括办公厂房、仪器设备、科技资源、人才招聘、招标采购等企业生产经营必备要素。

2、服务资源库数量指标

每年优选15家以上优秀社会化服务机构入驻平台,发布产品信息不低于50个。发布各类企业经营要素信息不低于300条。要求,人才资源库不低于50人,企业经营要素库实现对肥西县产业园区、创业园区、小微基地的覆盖率不低于60%。平台入驻企业数量500家以上,实现规上企业覆盖率80%以上。

相关服务内容看参考(双创-合肥肥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链接http://www.smefx.cn:98/

 

 

肥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肥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运营管理,规范平台考核,提高平台的服务水平,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小微企业创业新基地城市示范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合肥市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规范指引(试行)》,按照《肥西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特制定《肥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平台考核,是指由肥西县经信局牵头,按照《肥西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采购合同》,对肥西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包括系统维护服务、平台能力建设服务、平台企业需求服务、各类活动组织服务、平台宣传推广服务、平台资源库运维服务及甲方安排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  考核按照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四条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成立由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数据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人才办、县商务局、县监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考核组。

第五条 考核方式。考核主要围绕年度服务平台工作量和服务绩效,由考核小组采取查阅资料、调查问卷、现场走访等方式,依据《肥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详见附表)予以考核。

第六条  考核程序。每年年初,由服务平台对照《肥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对上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相关材料,包括服务平台运营概况、开展活动情况和已经完成的服务情况等。县经信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整理、汇总的年度服务绩效和工作情况,编制年度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审定。

服务平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平台年度工作总结;

2、服务平台自评表(按附件表内容考核填报);

3、从业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复印件;

4、年度服务项目汇总表、任务完成数;

5、获得各类资质证书、荣誉证书、专业培训等复印件;

6、线上服务以截图或现场察看为准;(如微信端数据、网络服务平台后台服务数据)

7、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满意度测评表。

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  考核内容包括包括系统维护服务、平台能力建设服务、平台企业需求服务、各类活动组织服务、平台宣传推广服务、平台资源库运维服务及甲方安排的其它任务,按年度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见《肥西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运营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第八条 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不含)以上为优秀,90分—75分(含)为合格,75分—60分(含)为基本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九条  考核总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按100%拨付运营经费,90分以下按考核实际得分比例拨付运营费用,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取消运营资格。

第十条  平台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县经信局提出复核申请。县经信局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考核领导组成员单位对平台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平台,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经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每年根据服务内容变化适度调整。

 

 

 

 

 

肥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评分细则

自评

得分

考核

得分

组织计划      (5分)

平台组织机构

5分

服务平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服务流程等明确规范,服务内容公开透明,制定年度目标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

 

 

系统维护

(10分)

正确性维护

5分

正确诊断和修正系统中遗留的错误,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出现一次故障扣1分,扣完为止。

 

 

适应性维护

5分

在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可按照业主方实际使用需求增加与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相关联的信息系统维护服务。没有完成业主方需求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平台能力

(25分)

品牌建设

5分

全县入驻企业(注册)的数量达500家(不含)以上的,得5分;450家-500家(含)的,得4分;400家-450家(含)的,得3分;350家-400家(含)的,得2分;300家-350家(含)的,得1分;300家(含)以下的,不得分。

对中心所有部门人员进行“统一工牌、统一名片、统一形象”,制作中心画册、宣传海报、手提袋、名片、工牌等。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政策推送服务

5分

年累计录入省、市、县涉企政策500条(含)以上的,得5分;

400-499条的,得4分;300-399条的,得3分;200-299条的,得2分;100-199条(含)的得1分;100条(不含)以下不得分。

 

 

平台公众号

5分

结合H5技术实现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微门户。

年累计推送量达到500条(含)以上的,得5分;400-499条的,得4分;300-399条的,得3分;200-299条的,得2分;100-199条的,得1分;100条(不含)以下的,不得分。

 

 

运营团队

5分

采取平时明察暗访的形式,服务平台人员不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在线培训服务

5分

年发布课程数量不低于24个(2分,按比例得分);

课件课时不低于40小时(1分,按比例得分);

服务企业不低于400家次(1分,按比例得分);

参与培训人员学时达2000小时以上(1分,按比例得分)。

 

 

服务企业

(20分)

内容采编服务

3

平台各栏目年发布信息数量1000(含)条以上,得3分;500-999条按比例得分;500条(不含)以下,不得分。

平台各栏目信息每天更新不低于1条,更新每缺一天,从得分中扣0.1分,扣完为止。

 

 

事项受理服务

5分

对现场、电话、网络反映的各类需求,处理回复时限不低于24小时,每超时限一例扣1分;回复率100%,缺一例扣1分;服务回访率低于50%,扣1分;其中上门回访低于20%扣1分。扣完为止。

 

 

互联互通服务

2分

窗口发布的信息被市枢纽服务平台搜索采集的数量达80%(不含)以上的,得2分。50%-80%之间,按比例得分;50%(不含)以下,不得分。

 

 

企业需求服务

5分

年收集企业需求信息1000家次(含)以上的,得5分;900-999家次,得4分;800-899家次,得3分;700-799家次,得2分;500-699家次,得1分;500(不含)家次以下,不得分。

对收集的需求进行有效的流转并监督办理,缺少一次从得分中扣0.5分,扣完为止。

 

 

公益性服务

5分

全年通过平台为中小企业或创业者提供公益性服务数量,达注册用户的80%及以上的,得5分;75%-80%(不含),得4分;70%-75%(不含),得3分;65%-70%(不含),得2分;60%-65%(不含),得1分;60%以下不得分。

全年通过平台为中小企业或创业者提供公益性服务数量,不少于500家次。每少50家次,从得分中扣1分,扣完为止。

 

 

活动组织

(20分)

要素对接服务

5分

全年举办举办融资、法律、财税、知识产权、产学研对接等活动20场及以上(包括全市层面的对接活动),得5分,低于20场不得分。其中要素对接活动10场以上,每少1场,从得分中扣0.5分,扣完为止。

 

 

培训服务

5分

全年开展各类培训活动12场(不含)以上,得5分;11-12场(含),得4分;8-10场(含),得3分;5-7场(含),得2分;2-4场(含),得1分;2场(不含)以下,不得分。其中政策宣传服务活动不低于4场,平台使用培训不低于2场,每少1场,从得分中扣1分,扣完为止。

 

 

政策资金申报辅导

5分

年辅导企业申报项目数量达到100项(不含)以上的,得5分;80-100项(含)之间,得4分;60-80项(含)之间,得3分;40-60项(含)之间,得2分;20-40项(含)之间,得1分;20项以下的,不得分。

 

 

提供专家服务

5分

根据县经信局相关科室需求,为县内企业申报认定类项目的审核、复评提供专家服务。满足率100%得满分,100%以下按比例得分。

 

 

宣传推广

(10分)

搜索优化及引流服务

2分

网络平台各类资讯及时更新。按发布信息的及时率得分。

 

 

平台网络宣传推广

5分

信息通过网络及平面媒体开展的宣传活动总发稿量达到400次(不含)以上的,得5分;300-400次(含)的,得4分;200-300次(含)的,得3分;100-200次(含)的,得2分;50-100次(含)的,得1分;年发稿量50次(含)以下的,不得分。

 

 

平台流量优化服务

3分

平台日均访问量不低于200次,年访问量不低于6万人次。年访问量达6万人次(不含)以上的,得2分;5万-6万人次(含)的,得3分;4万-5万人次(含)的,得2分;3万-4万人次(含)的,得1分;年访问量3万人次(含)以下的,不得分。

微信公众号关注量不低于2000人。关注量1500-2000人(不含)的,从得分中扣1分;1000-1500人(含)的,从得分中扣2分;500-1000人(含)的,从得分中扣3分。

 

 

平台资源库

(10分)

服务机构资源库

3分

每年优选优秀社会化服务机构入驻平台达15家(不含)以上的,得3分;10-15家(含)的,得2分;5-10家(含)的。得1分;5家(含)以下的,不得分。

发布产品信息不低于50个。40-50个(不含),从得分中扣1分;30-40个(含),从得分中扣2分;20-30个(含),从得分中扣3分。

 

 

人才资源库

4分

人才资源库人数达50人(不含)以上的,得4分;40-50人(含)的,得3分;30-40人(含)的,得2分;20-30人(含)的,得1分;20人(含)以下的,不得分。

 

 

企业经营要素库

3分

企业经营要素库实现对肥西县产业园区、创业园区、小微基地的覆盖率达到60%(不含)以上的,得3分;50%-60%(含)的,得2分;40%-50%(含)的,得1分;40%(含)以下的,不得分。

 

 

满意度测评

(减分项30分)

企业满意度

10分

由考评组随机对企业发放问卷(50户)及电话访问(50户)的形式,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85%(不含)以上的,不扣分;满意度80%-85%(含)的,从总得分中倒扣1分;满意度75%-80%(含)的,从总得分中倒扣2分;满意度70%-75%(含)的,从总得分中倒扣3分;满意度65%-70%(含)的,从总得分中倒扣4分;60%-65%(含)的,从总得分中倒扣5分;60%(含)以下的,从总得分中倒扣10分。

 

 

政府单位满意度

10分

由考评组随机对县直单位发放问卷(10户)及电话访问(10户)的形式,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85%(不含)以上的,不扣分;满意度80%-85%(含)的,从总得分中倒扣1分;满意度75%-80%(含)的,从总得分中倒扣2分;满意度70%-75%(含)的,从总得分中倒扣3分;满意度65%-70%(含)的,从总得分中倒扣4分;60%-65%(含)的,从总得分中倒扣5分;60%(含)以下的,从总得分中倒扣10分。

 

 

平时督查

10分

县经信局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不定期对服务平台实行检查,发现一次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从总得分中倒扣2分,年累计最高倒扣10分。

 

 

特色工作

(加分项10分)

服务平台获得国家、省、市级领导表杨或媒体报道

5分

市级领导表杨或主流媒体报道得3分,省级领导表杨或主流媒体报道得4分,国家级领导表杨或主流媒体报道得5分。同一报道内容以最高计分。

 

 

指导帮助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各类项目荣誉认定

2分

市级以上,每户企业得0.2分;省级以上,每户企业得0.4分:国家级以上,每户企业得0.8分;满分不超过2分。

 

 

服务平台接待国家、省、市领导参观调研

3分

接待市级领导,每次得0.2分;接待省级领导,每次得0.6分,接待国家级领导,每次得1.2分;满分不超过3分。

 

 

 

 

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7%,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53%,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分37分

运营方案

根据需要采购的平台宣传推广服务、平台能力建设服务、平台企业服务需求、各类服务活动组织、服务资源库运维服务等,设计运营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设计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服务内容全面性,服务次数,项目理解,运营方案设计,为企服务方案思路清晰、措施具体,为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具有特色等方面进行酌情评分:

21分<运营方案合理、可行的得≤31分;

11分<运营方案较合理、较可行的得≤21分;

5分<运营方案一般的得≤11分;

注: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0-31分

平台宣传推广服务方案

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网上服务平台及新媒体内容提供宣传推广方案,且有能力在媒体平台上实现宣传推广,投标文件中提供推广方案,评标委员会依据方案设计的框架结构、科学合理性、针对性、流程设计等指标的综合反映情况:

4分<宣传方案可行的≤6分;

2分<宣传方案较合理、较可行的≤4分;

0分<宣传方案一般的≤2分;

注: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0-6分

相关业绩和履历

1.双创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业绩。

具有受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建设或运营双创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案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8分。未提供不得分;

2.培训及对接活动业绩。

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接过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培训或各类对接服务(包括金融、人力资源、法律、财税等)活动,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9分。

3.受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为企业提供诊断服务、申报项目审核、复评服务活动。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为“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提供企业专题网页、电子商务或网络推广等信息化服务的案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4分;未提供不得分;

5.为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提供系统维护、网站或系统开发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未提供不得分。

备注:

(1)上述业绩含正在履约中的业绩。

(2)上述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双创平台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业绩需反映供应商实际建设或运营有该平台(须反映出具体单位名称,如不能反映上述内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服务业务的案例,需提供能证明该企业为市级、省级“专精特新”的政府文件或网站截图为证明材料。

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

0-29分

资信部分53分

供应商资质荣誉

1.具备国家、省、市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获得多个类型认定的不累计得分。

获得国家级认定的,得5分;

获得省级认定的,得3分;

获得市级认定的,得2分。

2.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

备注:以上证书提供官网截图或证书或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反映出具体单位名称,如不能反映上述内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资质荣誉不予认可。)

0-8分

人员保障

1.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服务团队中,人数不少于8人(前台3人,线下5人)。达到8人的,得基本分6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多加3分;该项满分9分。

2.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服务团队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该项满分3分;

3.具有赛飞创业辅导师、标准化工程师、专利代理人、咨询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证书等专业人员,每提供一人得1分,该项满分4分。

备注: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书扫描件或扫描件,格式自拟。

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打印件;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0-16分

价格分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10%×100

0-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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