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第1包:县政府机关大院(老政府宿舍区)物业服务和绿化养护需求
(一)物业服务地点
(1)庐江县政府机关大院,位于庐城塔山路、黄山路、越城路和迎松路交汇处;
(2)庐江县政府宿舍区,位于庐城牌楼路与长江路交接处。
1、庐江县政府大院占地面积87991㎡,总建筑面积39230㎡。其中:庐江县政府综合楼9层,建筑面积14720㎡;县财政楼(含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县纪委监委),建筑面积11450㎡;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幢楼均为3层,总建筑面积均为1276㎡;县档案楼2层,建筑面积1338㎡;县会议中心2层,建筑面积1390㎡;异地任职县干公共宿舍楼2层,建筑面积1260㎡;县机关食堂1层,建筑面积775㎡,县政府大门口值班室2个,均为1层,建筑面积140㎡;县信访局楼3层,建筑面积2000㎡;车库1层,建筑面积933㎡。
2、庐江县老政府宿舍区占地面积49280㎡,总建筑面积33243㎡。
3、庐江县政府机关大院绿化品种及数量:乔木907株、2个樟树林和道路两侧树木共549棵;灌木:12934.97㎡,草皮:27126㎡。
(二)物业服务内容
1、负责庐江县政府机关大院的各类安全保卫服务、车辆停放(含非机动车)及场所设施的管理;
2、负责庐江县政府大院各办公楼内公共场所、室外各部位保洁服务及垃圾清运;
3、负责异地任职县干公共宿舍内外保洁工作;
4、负责庐江县政府大院供配电设备设施、弱电及公共部位水电设备设施、照明系统的运行和日常管理;
5、负责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等内部召开的各类会议服务及县会议中心、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及指定的会议室召开的各类会议服务;
6、负责庐江县政府机关大院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7、负责庐江县老政府宿舍区公共部位水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
8、负责老庐江县政府宿舍区的安全保卫、保洁服务及垃圾清运。
(三)主要设施设备系统情况
1、县政府机关大院内安保监控系统:监控室5间。探头109个:县委楼6个,县人大楼1个,县政府楼7个,县政协楼1个,县政府综合楼9个,县干宿舍楼6个,食堂3个,县政府大门4个,道路2个,综合楼停车场4个,会议中心2个,东侧车库2个,财政局楼10个,行政服务中心21个,县纪委监委20个,信访局10个。
2、消防系统:庐江县政府综合楼1—8层均为消火栓系统,配备水泵系统;县委楼、县人大楼、县政府楼、县档案楼、县信访局楼、县行政服务中心楼、县纪监委楼、县会议中心及庐江县财政楼1—6层均为消火栓系统。
3、强弱电系统:高压配电房2间,低压配电房4间。
4、给排水系统:供水系统由市政供水网接入,排水系统接入市政排污网。
以上所提供的主要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核实情况为准。
5、县政府机关大院办公楼室外环境
(1)四周为PVC栅栏和砖混墙。
(2)公用路灯、楼宇亮化。
以上所提供的主要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核实情况为准。
(四)人员岗位配置:6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会务员7人,保安29人,保洁22人,水电工1人,音响、灯光师1人。绿化养护4人,经费另行测算)。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1 |
项目经理 |
1人 |
2 |
会议服务人员 |
7人 |
小计 |
8 |
|
3 |
秩序维护员(安保员) |
|
县委办公楼 |
3 |
|
县人大办公楼 |
|
|
县政府办公楼 |
3 |
|
县政协办公楼 |
|
|
县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 |
1 |
|
县财政局办公楼 |
1 |
|
县信访局办公楼(含县综治中心办公场所) |
1 |
|
县政府综合办公楼 |
4 |
|
县数字资源管理局办公楼(县政务服务中心) |
2 |
|
县纪委监委办公楼 |
1 |
|
县政府大门管理 |
4 |
|
综合楼停车场看护 |
2 |
|
公共区域巡逻 |
4 |
|
公共场所停车管理 |
1 |
|
老政府宿舍 |
2 |
|
小计 |
29人 |
|
4
|
保洁员 |
|
县委办公楼 |
1 |
|
县人大办公楼 |
1 |
|
县政府办公楼 |
1 |
|
县政协办公楼 |
1 |
|
县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 |
1 |
|
县财政局办公楼 |
1 |
|
县信访局办公楼(含县综治中心办公场所) |
1 |
|
县政府综合办公楼 |
3 |
|
县数字资源管理局办公楼(县政务服务中心) |
3 |
|
县纪委监委办公楼 |
1 |
|
县会议中心(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
2 |
|
异地任职县干宿舍 |
2 |
|
大院内公共卫生 |
2 |
|
老政府宿舍区 |
2 |
|
小计 |
22人 |
|
5
|
水电工 |
1人 |
音响、灯光师1人 |
1人 |
|
小计 |
2 |
|
6 |
绿化养护 |
4人 |
小计 |
4人 |
|
合 计 |
|
65人 |
第2包:县委党校第6单位物业服务需求
(一)物业地点:城东区域
1、县委党校,2、县公管中心,3、县融媒体中心,4、县文化旅游局(含图书馆、文化术馆),5、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人馆、体育中心、地质博物馆、奎星楼、周瑜文化园、武壮公祠等6个景点),6、县农村农业局等6单位。
2、县委党校等6单位总建筑面积约74343㎡;绿化面积约8226㎡。
①县委党校:教学综合楼面积3900㎡,报告厅面积840㎡,办公楼700㎡,职工宿舍面积900㎡。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办公面积1600㎡;③县融媒体中心:办公楼12000㎡:④县文化旅游局办公楼建筑面积16500㎡。⑤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名人馆建筑面积2221㎡,绿化面积24700㎡;体育中心建筑面积12272㎡,绿化面积856㎡;地质博物馆建筑面积480㎡,绿化面积470㎡;周瑜文化园占地面积8600㎡,建筑面积2000㎡,绿化面积6600㎡;奎星楼占地面积1000㎡;武壮公祠占地面积1330㎡,建筑面积700㎡;⑥县农村农业局:办公面积12000㎡
(二)物业服务内容
1、负责庐江县委党校等6单位各类安全保卫服务、车辆停放(含非机动车)及场所设施的管理;
2、负责庐江县委党校等6单位各办公楼公共场所及室内外保洁服务及垃圾清运;负责后期对保洁人员招聘及管理。
3、负责庐江县委党校等6单位供配电设备设施、弱电及公共部位水电设备设施、照明系统等施工运行和日常管理;
4、负责庐江县委党校的各类会议、培训服务、音响灯光服务及指定地点会议服务等;
5、负责庐江县委党校水电维护;
6、负责相关单位的零星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不包括苗木花卉等补植更新)。
(三)主要设施设备系统情况
(1)安保监控系统:县委党校等6单位共有探头116台
(2)消防系统:县委党校等6单位均为消火栓系统。
(3)强弱电系统:县委党校等6单位4处强弱电配电设施。
(4)给排水系统:供水系统由市政供水网接入,排水系统接入市政排污网。
(5)电梯设备。共有电梯7部,其中体育馆4部,县文化旅游局楼2部,融媒体中心1部。
(6)会议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分布在县委党校、文化艺术中心楼、体育中心、名人馆等单位。
以上所提供的主要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核实情况为准。
(四)人员岗位配置:4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会务员2人,保安18人,保洁20人,水电工1人,音响、灯光师1人,消防、电梯监管1人,绿化养护2人。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1 |
项目经理(负责第2包所有单位物业服务管理) |
1 |
小计 |
1 |
|
2 |
县委党校会议服务人员 |
2 |
小计 |
2 |
|
3 |
秩序维护员(安保员) |
|
县委党校 |
2 |
|
县文化旅游局(含图书馆、文化艺术馆) |
3 |
|
县旅投公司:名人馆 |
2 |
|
体育馆、奎星楼、地质馆各1人 |
3 |
|
周瑜文化园 |
1 |
|
县公管中心 |
4 |
|
县融媒体中心 |
3 |
|
县农村农业局 |
2 |
|
小计 |
20 |
|
4
|
保洁员 |
|
县委党校 |
3 |
|
文化旅游局(含图书馆、文化艺术馆) |
3 |
|
县旅投公司:名人馆 |
2 |
|
体育馆、奎星楼、地质馆各1人 |
3 |
|
周瑜文化园 |
1 |
|
武壮公祠 |
1 |
|
县公管中心 |
2 |
|
县融媒体中心 |
2 |
|
县农村农业局 |
3 |
|
小计 |
20 |
|
5 |
水电工 |
1 |
6 |
音响、灯光师1人(负责党校、小剧院) |
1 |
7 |
消防、电梯监管(负责第2包单位) |
1 |
8 |
绿化养护(负责第2包相关单位零星绿化养护) |
2 |
|
小计 |
5 |
总计 |
48人 |
第3包:县应急管理局等13单位物业服务需求
(一)物业地点:庐城城区
1、县应急管理局,2、县卫健委及卫生监督所,3、县房产管理中心,4、县交通运输局,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县不动产登记中心,7、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县民政局(军人事务局),9、县水务局,10、县老干部活动中心,11、县老年大学、12、青年公寓(公租房)等13单位。
2、县应急管理局等13单位总建筑面积约39825㎡;绿化面积约2020㎡。
①县应急管理局:办公楼面积1200㎡;②县卫健委及卫生监督所:办公楼面积11100㎡;③县房产管理中心:办公面积1700㎡;④交通运输局:办公面积6000㎡,绿化面积500㎡;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面积2800㎡,绿化面积500㎡;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面积面积1701㎡;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面积1960㎡;⑧县民政局(军人事务局):办公面积面积2500㎡,绿化面积400㎡;⑨县水务局:办公面积面积1700㎡,绿化面积320㎡;⑩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办公面积1972㎡,附属小楼面积350㎡;绿化面积300㎡;○县老年大学:办公面积1560㎡;○县青年公寓:建筑面积5282㎡。
(二)物业服务内容
1、负责12单位办公区域各类安全保卫服务和车辆停放(含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2、负责13单位办公区域各办公楼、公共场所及室内外保洁服务及垃圾清运;
3、负责县青年公寓水电维护工作。
(三)主要设施设备系统情况
(1)安保监控系统:县应急管理局等13单位共有探头约200台
(2)消防系统:县应急管理局等13单位均为消火栓系统。
(3)强弱电系统:县应急管理局等13单位12处强弱电配电设施。
(4)给排水系统:供水系统由市政供水网接入,排水系统接入市政排污网。
(5)电梯设备。共有电梯5部,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部,县县卫健委2部,县老年大学2部。
以上所提供的主要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核实情况为准。
(四)人员岗位配置:38人(其中:项目经理(主管)2人,保安16人,保洁19人,水电工1人。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1 |
项目经理(主管) |
2(青年公寓1人) |
小计 |
2 |
|
2 |
秩序维护员(安保员) |
|
县卫健委及卫生监督所 |
3 |
|
县房产中心 |
1 |
|
县交运局 |
|
|
县应急管理局 |
1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1 |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 |
|
县民政局、县军人事务局办公楼 |
2 |
|
县水务局 |
1 |
|
县老年大学 |
1 |
|
青年公寓 |
2 |
|
小计 |
16 |
|
4
|
保洁员 |
|
县卫健委及卫生监督所 |
2 |
|
县房产中心 |
1 |
|
县交运局 |
2 |
|
县应急管理局 |
1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1 |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 |
|
县民政局、县军人事务局办公楼 |
2 |
|
县水务局 |
1 |
|
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
2 |
|
县老年大学 |
2 |
|
青年公寓 |
2 |
|
小计 |
19 |
|
水电工(青年公寓) |
1 |
|
小计 |
1 |
|
合 计 |
|
38人 |
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岗位职责):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标识上岗。
(一)安保服务:
1、总体目标:确保县政府机关大院、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确保县政府机关大院、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各办公大楼内无火灾、无刑事事故、无安全隐患发生、环境秩序良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24小时监控、巡更执勤工作;对来访人员、车辆要及时询问、核实并登记。
全权负责县政府大院安保服务。①负县委楼、县人大楼、县政府楼、县政协楼、县政府综合楼、县财政局楼、县行政服务中心楼、县信访局楼、县纪委监委楼、县政府大门和老政府宿舍区的日常值班和安全保卫。②县政府机关大院内(含县异地任职县干宿舍、县会议中心、车库、机关食堂等场所)日常巡逻。③车辆停放管理。④劝解疏导来访人员。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全权负责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安保服务。
2、具体要求:①负责落实县政府机关大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立各种组织机构和建立各种工作制度; ②确保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维护好县政府机关大院、县直机关事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秩序和公共秩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禁止各种车辆乱停乱放;③劝阻上访人员在县负责人居住区域或办公楼内堵门上访,维护好县政府机关大院上访秩序等工作;④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各办公楼值班工作和进出人员的登记查验工作;⑤做好机动车辆进出的查验工作;⑥负责确保县政府机关大院、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无治安、无刑事案件和无火灾发生; ⑦负责每天对所属管理的各办公楼进行3~5次逐层安全检查; ⑧做好最会议中心会议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⑨负责所属管理的保安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⑩保安人员须配备必要的警械设备,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仪表规范整齐,文明用语。
(二)负责会议服务
1、总体目标:按业主要求完成在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和县会议中心、县财政六楼会议室及在指定的会议室召开的各类会议服务。
2、具体要求:①根据业主方通知的要求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如音响、灯光、话筒、空调调试和席卡摆放等),在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召开的会议期间,会服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做好茶水供应;②会议期间做好各项会议服务工作,包括迎宾、现场保洁、茶水供应等;③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会场卫生,关闭电源设备,锁好门;④会务人员要微笑服务、热情服务、周到服务。⑤负责做好会务人员培训工作。所有会服人员在会议服务期间要统一着装。
(三)保洁服务
1、总体目标:有完整的保洁服务质量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所有办公楼、公共区域及指定区域的每天卫生清洁工作和与卫生清洁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如扫雪等),确保卫生保洁区域内无纸屑、无废弃物、无污渍和垃圾,无随意堆放杂物;负责及时收集清运垃圾等。保洁工作要求在机关人员上班前或下班后进行,特殊部位要不间断循环保洁。
全权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县政府老宿舍区)、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室内外卫生保洁、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及相关的其它工作(如扫雪等)。★①庐江县政府机关院内道路、广场、各楼走道、公厕、开水房、大厅、会议中心等保洁,保洁面积约19753㎡;②宿舍区道路、广场、4个公厕、11个化粪池、40个窨井保洁,保洁面积约5490㎡;③县干宿舍保洁,面积约1260㎡;④除县政府综合楼外,其他各楼须提供日常开水保障。
2、具体要求:①会议室及各类公共场所:进户木门、室内玻璃、会议桌椅等物品每天应立体保洁;废纸篓、茶叶等每天清倒;确保地面无污迹、光亮、整洁;遮阳帘要定期除尘。②楼道及大厅:楼宇内所有通道的地、墙、柱、扶手等无灰尘、无污渍、无杂物、无蜘蛛网;地面除每天保洁外,每月保养一次,确保地面无污迹、光亮、整洁;垃圾随时清理;楼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灯具、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保持清洁。 ③卫生间:每天早、中、晚对卫生间各清洁一次(特殊情况增加保洁1~2次),保证清洁无异味。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小便池(器)内放置香球等;及时清扫积水,确保卫生间清新整洁。④停车场所:停车场所每天整体清扫1次,及时清理垃圾,确保无纸屑和杂物;各类设施完好无污损。 ⑤室外广场、道路(含地面停车场):每天保持对室外广场、道路及两侧人行道的随时清扫,白天专人不间断循环保洁;门前台阶在冬季雨雪天气要采取防滑措施;及时清扫果皮、纸屑、石块、树叶等垃圾、捡拾烟头、塑料袋等杂物;保持室内外标识、标牌、公告栏、宣传牌干净整洁;路灯、草坪泛光灯保持清洁,目视无污迹。⑥环卫设施: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清运1次、清洗1次;⑦排水沟、地下管井、公厕、化粪池、污水管道等:每季度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确保通畅;宿舍区化粪池每月清运1次。⑧确定专人对每个县异地任职县干宿舍内外进行保洁,并做好领导衣被的晾晒服务,保证领导满意。⑨项目所涉及的卫生清洁用品应使用环保、质量可靠产品。保洁人员要统一着装。
(四)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
1、总体目标: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和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给排水、强电等所有系统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对高、低压配电房日常巡视;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
2、具体要求:①给排水系统。水池(箱)每年清洗不少于2次,水池每天要打水一次(时间30分钟),确保综合楼水箱每天24小时有水存放。保持泵房清洁卫生,水泵每月两次一般性检查保养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出现故障及时检修。大院内所有水管表井要每周巡查一次,确保水管无破损和渗漏,及时检查卫生间内各种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化粪池、雨水管、污水管、窨井正常每季度巡查一次,每年清淤一次,保证出入口畅通;池盖无破损、无污渍、污物。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出现开裂破损等现象应及时向业主方报告,便于业主方及时更换和维修,冬季应向业主方报告,对受冻水管进行保温防护。出现非在大院内部故障时,负责及时通知业主方联系相关部门排除故障。②供配电系统。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如电器运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检查制度、安全保卫交接班制度等);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需具备变配电运行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及时排除故障。保持配电房清洁卫生,目视洁净,无明显污迹;每天检查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情况(每天不少于4次),并做好记录,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业主方报告并处理;每年联络业主方向专业单位对供配电相关系统进行测试;对设备外部进行清洁、保养;每年需检测主要电器设备、高压操作工具的绝缘程度;每年检测4次供配电房内消防器材;潮湿天气要设法保持配电房内主要电器设备干燥;每月检查1次有无动物侵入配电房;每天填写运行记录,建立档案。③防雷接地系统。每半年向业主方报告对机关防雷接地系统进行1次检查、测试、维护。④消防系统。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每天巡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齐全;保持紧急疏散通道通畅,照明设备,引路标识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⑤配合业主方每月电表抄表工作。
(五)办公楼、住宿楼及附属设施检查
1、总体目标:要加强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日常检查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业主方安排处理,确保室外场地、道路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具体要求:①定期检查房屋的使用状况,保持门窗把手、锁具、照明灯具完好,需要维修的应及时报告业主;每日巡查1次,做好巡查记录;②定期检查、巡视屋面完整情况,发现裂缝、起壳、剥落、变形及时报告;③室外建筑标识牌完好,标识齐全,标识牌无损坏;④保证雨、污水管、化粪池无堵塞、漏水或渗水,流水通畅;管道接口完好,无裂缝、破洞;⑤值班室门窗、墙体、锁完好,无损坏。
(六)外围路灯系统
1、总体目标:要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灯光的正常使用,按规定时间开启各种灯具。
2、具体要求。 ①确保县政府机关大院和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照明和楼宇亮化系统、路灯完好率95%以上,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业主;②有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时,在接通知后立即试运行一次。
三、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条件
1、项目经理。各包派驻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国家物业管理师或物业项目经理上岗证书;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工作经验。
2、会议服务人员。女,35岁以下,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不得低于160 CM;体貌端庄,口齿清晰,举止得体。
3、秩序维护人员。男性,18-55周岁,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M以上,五管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安保工作,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无纹身,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退伍军人可优先。
▲县政府机关大院男性安保人员需配备45岁以下10人,其中县委办公楼、县政府办公楼安保人员年龄应按40岁左右配备。
中标人在中标后招聘的秩序维护人员需经公安部门培训持证上岗,需有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材料。
4、保洁员。55岁以下,男女不限,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
5、水电工、音响灯光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与之工作相匹配的相关行业颁布的资格证书,从事本岗位要有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负责会议音响、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服务与维护等工作,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
6、人员招聘要求
本项目从业人员由中标人按人员素质要求和岗位职责要求招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采购人现有的工作经验丰富的在岗人员。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
1.报价须综合考虑人员工资(含四险)及福利成本;办公费;卫生保洁工具及易耗品费;垃圾清运及处置费;服装费;管理费;法定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不包含公共区域水电及其它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等公共能耗。对业主的物业管理和绿化养护等辅助性经费合理报价,如投标供应商不于报价,则相关辅助性经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中标后建筑面积、设备设施或其他分项目等以现场查看为准,不能因面积、设备设施或其他分项目等误差而调整任何费用。
3.投标人必须满足业主3个包的人员岗位配置和服务需求。
A、安保人员、会务人员、保洁、专业技术人员、绿化养护等人员月工资不得低于1408元工资标准。
B、社会保险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合肥市庐江县社保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缴费单为准,否则业主不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C、劳保费用、绩效工资、福利待遇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
D、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名员工保额不低于10万元;
E、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签订用工合同,按月支付人员工资。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4.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结合自身实力、服务环境、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第1包县政府机关大院(老县政府宿舍区)物业服务和绿化养护经费须单独分项报价
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下(如有调整,报价时以此费率为准):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
A |
人员工资 |
61 |
1408 |
36 |
3091968 |
|||
B |
社会保险 |
61 |
1083.02 |
36 |
2378311.92 |
|||
C
D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 |
61
|
12.5
|
36
|
27450 |
|||
D |
工会教育经费=A*3.5% |
108218.88 |
||||||
E |
5%考核奖励=A*5% |
154598.4 |
||||||
F |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D+E)*6.72% |
387108.77 |
||||||
总计(A+B+C+D+E+F) |
6147655.97 |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下(如有调整,报价时以此费率为准):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
A |
人员工资 |
61 |
1408 |
36 |
3091968 |
|||
B |
社会保险 |
61 |
1083.02 |
36 |
2378311.92 |
|||
C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61
|
12.5
|
36
|
27450 |
|||
D
|
工会教育经费=A*3.5%
|
108218.88 |
||||||
E |
5%考核奖励=A*0.05 |
154598.4 |
||||||
F |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D+E)*3.36% |
193554.38
|
||||||
总计(A+B+C+D+E+F)
|
5954101.58 |
2、绿化养护项目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及规定费用如下(如有调整,报价时以此费率为准):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
A |
人员工资 |
4 |
1408 |
36 |
202752 |
|||
B |
社会保险 |
4 |
1083.02 |
36 |
155954.88 |
|||
C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4 |
12.5 |
36 |
1800 |
|||
D |
工会教育经费=A*3.5%
|
7096.32 |
||||||
E |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D)*6.72% |
24702.93 |
||||||
总计(A+B+C+D+E)
|
392306.13 |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下(如有调整,报价时以此费率为准):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
A |
人员工资 |
4 |
1408 |
36 |
202752 |
||||
B |
社会保险 |
4 |
1083.02 |
36 |
155954.88 |
||||
C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4 |
12.5 |
36 |
1800 |
||||
D |
工会教育经费=A*3.5%
|
7096.32 |
|||||||
E |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D+E)*3.36% |
12351.46 |
|||||||
总计(A+B+C+D+E)
|
379954.66 |
备注:第1包物业服务和绿化养护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报总价且物业服务和绿化养护还须按要求分开分项单独报价。
绿化养护费用:①三级养护标准11.82万元(乔木907棵*6元/棵/年=5442元;灌木12934.97㎡*2元/㎡/年=25869元;樟树549棵*10元/棵/年=5490元;草坪27126㎡*3元/㎡/年=81378元),②施肥、防治病虫害:1.5万元,③服装、工具:0.5万元,④灌溉0.32万元。合计:14.14万元/年×3=42.42万元。
第2包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及规定费用如下(如有调整,报价时以此费率为准):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
A |
人员工资 |
48 |
1408 |
36 |
2433024 |
|||
B |
社会保险 |
48 |
1083.02 |
36 |
1871458.56 |
|||
C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48 |
12.5 |
36 |
21600 |
|||
D |
工会教育经费=A*3.5%
|
85155.84 |
||||||
E |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D)*6.72% |
296435.22 |
||||||
总计(A+B+C+D+E)
|
4707673.62 |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下(如有调整,报价时以此费率为准):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
A |
人员工资 |
48 |
1408 |
36 |
2433024 |
|||
B |
社会保险 |
48 |
1083.02 |
36 |
1871458.56 |
|||
C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48 |
12.5 |
36 |
21600 |
|||
D |
工会教育经费=A*3.5%
|
85155.84 |
||||||
E |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D)*3.36% |
148217.61 |
||||||
总计(A+B+C+D+E) |
4559456.01 |
第3包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及规定费用如下(如有调整,报价时以此费率为准):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
A |
人员工资 |
38 |
1408 |
36 |
1926144 |
|||
B |
社会保险 |
38 |
1083.02 |
36 |
1481571.36 |
|||
C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38 |
12.5 |
36 |
17100 |
|||
D |
工会教育经费=A*3.5%
|
67415.04 |
||||||
E |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D)*6.72% |
234677.88 |
||||||
总计(A+B+C+D+E) |
3726908.28 |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下(如有调整,报价时以此费率为准):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
A |
人员工资 |
38 |
1408 |
36 |
1926144 |
|||
B |
社会保险 |
38 |
1083.02 |
36 |
1481571.36 |
|||
C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38 |
12.5 |
36 |
17100 |
|||
D |
工会教育经费=A*3.5% |
67415.04 |
||||||
E |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D)*3.36% |
117338.94 |
||||||
总计(A+B+C+D+E) |
3609569.34 |
说明:投标供应商须根据自身真实情况测算上表(第1、2、3包),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相关证明文件(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1408元/人/月。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元/每人/每月)。社会保险(五险)费用(缴费费率:24.9%)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8%。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2%)
(3)一般纳税人税金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3.36%,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上述表中第1、2、3包中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投标报价应不低于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其他项(如管理费、日常办公费、人员培训费用等),作为可竞争费用,可自行报价。
(5)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该风险供应商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6)投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及费率政策性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管理费用。
(7)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8)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中要考虑该项目服务中所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产生的相关费用
(9)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报出投标各包别总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总报价金额(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物业管理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分项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
(10)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营改增”税收费用及风险,中标后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11)其他未尽事宜,按《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物业管理和绿化养护等考核办法:
1、考核单位:县事管中心
2、考核对象:中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3、考核目的:督促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县政府机关大院和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整洁优美,不断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4、考核项目
(1)安全保卫工作:①各办公场所(楼)安全保卫及楼层巡查、机关公共场所巡查;②车辆停放管理;③重点部位、车库、地下车库安全保卫等。
(2)卫生保洁工作:①室外保洁。道路、广场及相关的公共场所等;②室内保洁。各办公楼玻璃门、走廊、过道、墙面、护栏等;③公共区域保洁。卫生间,电梯间和其他公共区域卫生等。
(3)绿化养护工作:①草坪管理。修剪草坪、清理枯枝落叶、杂物;按时施肥、除虫、松土、草坪区内卫生;②园林花卉管理。夏季草坪、花卉浇灌、排水,冬季清除树木积雪等;③树木管理。树木涂抹石灰、病虫害防治、更换补植枯死树木。
5、物业管理考核具体评分标准
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物业保安的考核评分(40分)
①保安人员当班时间着装整齐,举止规范,佩戴完整,待人礼貌。(5分)
②按时按规定线路巡查,白天不少于15次,晚间不少于10次。(5分)
③保安人员当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岗、睡觉或者酒后上班及在禁烟区吸烟。(5分)
④对治安、火灾、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有应急预案、事发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6分)
⑤保安人员当班时间发现上访者要及时劝阻、协助公安、信访部门做好稳控工作。(6分)。
⑥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不准出现乱停乱放或堵塞交通影响安全。(6分)
⑦严格落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下达的整改任务,按整改要求落实到位。(7分)
(2)保洁工作的考核评分(35)
①地面、道路、广场、停车场、明沟等处每日清扫不少3次。(6分)
②卫生间每日清扫不少3次。垃圾桶周围无污渍、杂物和明显异味。(6分)
③各办公楼公共走廊、通道、门厅、楼梯、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墙壁、玻璃门窗等部位每日保洁不少于4次,做到无明显灰尘、污渍、蜘蛛网、纸屑、烟头、垃圾。(6分)
④公共场所垃圾和垃圾简内垃圾每日清除、清运1~2次。(6分)
⑤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5分)
⑥宿舍区化粪池每个月检查1次,每季度清掏1次。(6分)
(3)绿化养护工作的考核评分(25分)
①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5分)
②对草坪、乔木、灌木、绿化球等定期修剪、养护。(5分)
③花草、树木出现枯死和发生病虫害,及时补植和进行防治。(5分)
④每日清理绿化带内和纸屑、塑料袋;定期清除绿化带内杂草和杂物。(5分)
⑤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3分)
⑥适时喷洒农药,预防病虫害。(2分)
6、考核办法及结果运用
县事管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每月考核评分结果,按季度付款。
(1)考核分值:每月考核标准分满分为100分,每分折合人民币100元。。
(2)考核等次:①100—90分为优良;②89—85分为合格;③84—80分为基本合格;④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奖惩办法。每月考核与物业管理服务经费兑现相挂钩。①季度内(三个月)考核为优良等次的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并酌情给予适当奖励。②合格等次,不奖不罚。③基本合格、不合格,按实际得分扣除物业管理经费,每分扣100元。④连续三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注:季度内(三个月)考核奖励,只适用于对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的奖励。第2、3包物业管理不安排奖励资金。
八、重要提示
1、第1包县政府机关大院(老政府宿舍)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按分项报价。
2、每个投标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包。
3、由于招标采购时间原因,本轮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招标如延期开标,原物业管理公司将继续承担2019年11月(或12月)份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须按照中标价支付原物业管理公司的延期代管物业服务费用。
4、合同签订:服务期间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