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适用于各个标段)
一、项目概况
1、本次项目系为市统筹棚改项目选择审计服务单位,共分为四个标段,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标段,也可全投,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天津路西侧地块,征收总户数344户,征收总面积104431.7平方米,决算金额51125.28万元;
第二标段:福星花园东南角、清浦东区13-A、清浦东区13-B、经信委宿舍、原化工研究所等五个地块,征收总户数343户,征收总面积67687.7平方米,决算金额48864.49万元;
第三标段:西郊淮建宿舍、柳树湾景区城中村改造、西安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等三个地块,征收总户数280户,征收总面积51094.34平方米,决算金额36831.42万元;
第四标段:中液公司宿舍区、清江华府南侧等两个地块,征收总户数699户,征收总面积63540平方米,决算金额51372.55万元。
投标人须按照委托方有关棚改征收专项审计调查的工作要求,遵循审计法律法规,完成受委托事项,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二、人员要求
本次项目各标须段成立的项目组人员须不少于4人(含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中任一资格证书,且项目组人员中(含项目负责人)至少有一名注册会计师和一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
(1)各投标人对各标段人员配置自行设定,但不得低于上述人员配置最低要求,未达到最低配置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项目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19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范围和对象
审计范围为2016-2018年度实施并已完成决算编报的天津路西侧地块等13个市统筹棚改项目。各项目棚改征收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征收工作(含评估机构)开展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住改非”补偿政策落实情况,安置房选择、分配情况,困难补助发放情况,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情况。
审计对象为市统筹棚改项目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包括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棚改地块征房屋收指挥部以及直接实施棚改征收工作的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
(二)审计调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专项资金的筹管用情况
将棚改征收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审计作为首要任务。以征收部门提供的各种财务数据资料为抓手,结合会计凭证及原始单据,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及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方法,厘清各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情况,并对相关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延伸审计调查。
2.征收程序合法合规情况
关注“四公告”、“两记录”、“一报告”与“一协议”的具体操作过程与实施结果。“四公告”,即房屋征收部门的调查结果公告、补偿方案公告、征收决定公告与征收补偿公告;“两记录”,即房屋征收部门的入户调查记录与评估机构的逐户查勘记录;“一报告”,即评估机构的分户估价报告;“一协议”,即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分户补偿协议。
3.“住改非”补偿政策落实情况
通过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取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将其与征收实施部门统计的营业信息作对比,检查“住改非”补偿依据是否充分,重点关注补偿的年限界定是否科学、面积认定是否合理、标准适用是否公平。
4.安置房选择、分配情况
审查安置房分配标准与结果的公开性、流程合规性及内容的全面性,并结合征收档案,判断补偿协议与公告内容的差异性,并对部分被征收人进行回访验证。
5.困难补助发放情况
注重延伸调查的困难补助发放审计。采用先编列补助疑点清单,然后向公安、住房、民政、工商、卫生、残联进行延伸审计调查的方法,进行征收补助依据的复核。
6.评估机构工作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情况
重点审查评估机构对房屋性质认定及分类、估价方法及应用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估价报告的准确性,估价工作准则执行情况,估价资料存档情况等。
7.其他需审计的事项,根据现场实施审计情况确定。
四、商务部分
★(一)服务时间: 中标人应于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
(二)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三)付款方式:
1.中标人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和时限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后,一次性支付审计费用。
2.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的: 中标人未完成各项审计调查工作或工作出现重大错误的,采购人可不予支付审计费用;中标人缺少部分工作报告或相关事项的,采购人可视工作数量和质量在成交价30%以内扣除相应审计费用。
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四至范围 |
决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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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路西侧A地块 |
天津路以西、清安河以北、规划中的清安路以南 |
1882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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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津路西侧B地块 |
天津路以西、规划中的清安路以北 |
101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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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路西侧C地块 |
天津路以西、规划中的清安路以北、延安东路以南 |
3128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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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星花园东南角地块 |
东至通甫路大桥、西至福星花园、南至清安河 |
65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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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清浦东区13-A地块 |
东至东风路、西至航运路、南至规划中的清安路、北至延安路 |
2607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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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清浦东区13-B地块 |
东至东风路、西至航运路、南至清安河、北至规划中的清安路 |
992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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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经信委宿舍地块 |
东至运河上城二期西侧、南至运河上城一期北围墙、西至淮三路、北至延安西路 |
182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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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原化工研究所地块 |
东至恒辉花园、南至前进路、西至供电所、北至解放路 |
1039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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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郊淮建宿舍 |
东至青年路菜场、南至淮建宿舍围墙、西至金鼎路、北至青年路 |
67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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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柳树湾景区城中村改造 |
柳树湾公园原址内 |
108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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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安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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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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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液公司宿舍区项目 |
东至清河路西侧、西至原中液公司 |
2124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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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清江华府南侧地块 |
东至新民小区、西至徐家湖路、南至解放东路、北至清江华府 |
3012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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