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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升级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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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08338 文档页数:37页 所需下载券:10
金湖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升级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

一、    工作背景

2013年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2014年11月24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15年6月29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国土资源部第三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金湖县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部门推进会,在国土等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县编委先后批准了金湖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方案,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为了满足不动产登记的“四统一”中的“统一信息平台”要求,梳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整合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套系统、一个数据库”的运行模式,2016年3月,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建设涵盖土地、房屋等全部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金湖县目前使用的不动产登记平台于2016年6月份建成,目前系统运行平稳。

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过2016年的集中式登记发证后,国土资源部越来越重视重视“互联网+”信息化服务,省国土资源厅也有“不见面审批”的要求,且为了充分考虑后期自然资源登记发证的要求,需要增加政府部门接口、便民服务程序、登记数据上报、数据安全、自然资源发证等功能,要对金湖县国土局现有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升级。

二、    工作目的

随着不动产登记的发展,现版登记平台仅满足了登记发证的要求和交易系统的共享,但不满足现阶段的“互联网+”和自然资源发证的趋势。

依托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基于不动产数据整合的数据依据,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创新共享、便民手段,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行升级。建立数据共享体系,从而实现与地税、公积金、法院、检查院、民政部门的数据互通共享,对外提供不动产自主查询机、自主打证机、微信公开查询等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服务。为了实现“互联网+”、“不见面审批”等要求,建立不动产登记外网申请子系统,上线“一窗受理”软件。

探索符合金湖县实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技术路线,完善金湖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设计,建立自然资源登记子模块、自然资源调查系统,为金湖县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奠定基础。

三、    工作内容

(一)        不动产登记权籍业务系统升级

金湖县不动产登记平台经过三年多的使用,系统功能已经达不到现场业务的需求,需要对系统部分功能进行优化升级。

金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今年需要新增的功能如下:

  • 不动产登记验证判断升级,增加验证交易是否签售、验证是否已办理预告登记等。
  • 不动产登记查询统计升级,增加自助缴费导出服务、人员办件情况查询;新增银行人员信息利用查询功能,并生成查询日志。
  • 不动产登记交易接口升级,增加推送接收消息机制,避免交易循环抓取造成时间差的问题。
  • 不动产登记反填权籍功能,增加登记后权利人反填权籍数据的权利人功能。
  • 权籍中增加不动产单元锁定功能,登记系统中增加证书锁定功能。
  • 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增加项目转发时间限制,审核时间未到1天的案件不允许转发缮证,排除特殊件。
  • 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增加办件超时等监管类查询功能。
  • 对于过渡数据,只要匹配过不动产单元号,在信息利用处查询并开据查询结果单不动产单元号处显示正确的单元号,而不是原房产登记的房屋编码。
  • 在建工程抵押转正式抵押流程再造,制作一个满足现场使用的流程和功能。
  • 将通过地税接口获取的地税缴纳信息,在系统中提供查询打印功能,可以将地税缴纳信息打印。
  • 业务系统和权籍系统中增加批量修改数据的功能。

(二)        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建设

结合“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与依据,遵循国家电子证照规范,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承载不动产登记簿的信息载体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打造集登记结果、身份信息、访问授权、电子印章于一身,形成被大众认可和接受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 制证签发与共享应用

通过不动产电子证照管理系统使用各种方式对存量证照和新增证照数据进行采集,基于证照元数据项及数字签名,制作数字格式电子证照,随后选取证照模板,嵌套版式格式,利用电子印章服务技术,制作生成PDF(OFD)版式证照电子文件,满足证照签发需求,并存入电子证照库,通过共享服务系统进行数据汇聚,满足数据管理要求;通过共享服务系统与上级电子证照库及平级政务服务数据库实现对接和数据同步,满足跨地区、跨层级的证照汇聚和同步需求,业务系统可通过验证服务系统提交证照验证、查询、下载等各类请求,满足证照使用需求。

  • 证照注销

当不动产电子证照持证主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证照注销类流程办理时,需同步将电子证照库中对应的电子证照状态进行更新注销,过程中需要保证证照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

(三)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系统建设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旨在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有序衔接,打破“信息孤岛”,打通与住建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系统,以及法院、公安、民政部门、银保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及信息集成。系统功能包括:一窗集中受理、交易预处理、水电气广联动过户、物流递送管理、数据分析统计。

(四)        接入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服务系统

建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服务平台,将借助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政务服务”APP等,把线下一窗的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扩展到线上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在线申请与缴费、在线预约与排号、在线查询与下载等诸多线上功能,提供多层次、多维度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拓展更广泛的业务应用,更加便民利民。系统功能包括:注册认证、预约与排号、在线业务申请、在线网签合同、后台业务预审、信息查询、网上税务办理、银行在线业务办理以及用户管理。

(五)        不动产登录密钥认证系统

随着不动产登记窗口的对外延伸和相关单位使用登记系统进行查询,为了保护登记数据安全,为了解决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用户安全登录的问题,需要引入第三方的CA数字证书安全机制,以提供比用户名密码或身份证验证更安全的用户认证机制,主要实现的功能是数字证书绑定与不动产登记系统集成接口。

(六)        不动产数据共享平台升级

建立统一对外的数据共享平台,数据库中涵盖金湖县不动产登记需要共享的数据,网络上后期升级为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对外进行共享,制定数据库共享标准,满足相关部门制作数据共享接口的需要:

  • 与住建部门业务协同

完成交易信息与登记信息的共享,需要完成与住建局楼盘表统一,在系统中形成业务联动。

  • 与税务部门业务协同

完成契税缴纳信息与登记信息的共享,需要实现登记系统对契税缴纳的验证,并打印存根,在系统中形成业务联动。

(七)        省级不动产数据接入与共享

根据省厅关于不动产登记信息点对点查询、共享工作要求,需要通过省级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与公安、民政、工商业务系统建立实时的数据共享查询应用要求。

(八)        自助服务设备系统开发

  • 自助查询机接口

与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机实现不动产权属证明查询、不动产登记簿打印等应用功能,进行服务端程序开发。

  • 自助申报机接口

与不动产登记自助申报机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填写、附件上传、电子签名等应用前台自助受理功能,进行服务端程序开发。

  • 自助打证机接口

与不动产登记自助打证机实现不动产登记预告证明、抵押证明的自助打证功能,进行服务端程序开发。

(九)        不动产档案系统升级及档案数字化

对不动产登记交易资料数字化应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满足不动产登记相关交易资料管理要求,具备数据录入、整理编目、检索查询、统计报表、借阅管理等基本功能,实现电子交易资料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的融合,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业务流程办结归档的不动产登记交易资料数字化管理,支持对房产交易、公积金、银行、地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

按照省、市、县关于“3550”“不见面审批”等工作的要求,以及省国土厅、省档案局对不动产交易资料管理工作的规定,需启动不动产登记交易资料数字化和整理项目,对不动产登记交易资料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档案数字化成果涉及到涉密工作,投标人应符合相关职业操守,具有相关的涉密职业证书。工作内容如下:

  • 不动产交易资料数据库升级
  • 不动产交易资料管理软件升级
  • 不动产交易资料管理软件非功能特性升级
  • 登记与信息服务系统升级
  • 不动产交易资料附件挂接工具的开发
  • 不动产交易资料数字化
  • 数据质量检查
  • 阶段性成果应用

(十)        不动产平台运维保障服务

确保不动产登记平台的应用系统在可靠、高效、稳定的环境中运行,达到故障快速定位并解决、信息安全可查可控、不断优化运行效率和性能,保障不动产登记平台的信息共享,提供登记中心的业务办公效率和质量。针对目前已有的网络环境、服务器硬件设备及办公硬件设备的接口和环境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协助处理,更好的规范和提高各项的维护工作。工作内容如下:

(1)不动产登记平台维护

包含不动产登记平台使用过程中的需求和bug的管理,新功能的管理发布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需求对接、BUG修正、功能测试、版本更新发布等。

(2)不动产登记技术支持

指不动产登记平台使用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信息化技术支持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软件培训、技术对接工作、特殊其他事项等。

(3)不动产数据库维护管理

不动产数据库维护管理工作是指不动产登记库、平台库、权籍库、共享库的数据管理和数据安全备份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数据库日常维护、数据备份管理、数据库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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