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标段一不接受超过 217.36 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
额)的投标报价;本项目标段二不接受超过 114.33 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税金、保险、验收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范围
徐州税务局王陵路食堂、解放路食堂、二分局食堂、三分局食堂、稽查一分局食堂、稽查二分局食堂、稽查三分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二)服务内容标段一:
徐州税务局王陵路食堂、解放路食堂(2 家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王陵路、解放路食堂:早、中餐共计 540 人份;外卖 170 份左右;
每月 5 桌(含 5 桌)以内工作餐的保障;由采购人提供食材,中标人负责食材加工、服务等。
早餐时间为 7:50 一 8:50,午餐时间为:11:40 一 12:30,外卖时间为 16:30 一 17:30,工作餐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时间确定。
标段二:
徐州税务局二分局食堂、三分局食堂、稽查一分局食堂、稽查二
分局食堂、稽查三分局(5 家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早、中餐共计 260 人份,每周三至四次外卖,每次 30 份左右; 由采购人提供食材,中标人负责食材加工、服务等。
早餐时间为 7:50 一 8:50,午餐时间为:11:40 一 12:30,外卖时间为 16:30 一 17:30,工作餐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时间确定。
四、服务要求(标段一和标段二)
(一)食品质量要求
1. 食品烧(炒)熟烧(炒)透,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 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4. 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制过多汤汁和水分。
5. 建立严格的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消毒柜,餐具要一洗、二蒸、三消毒,杜绝霉变、有菌食品。
6. 蔬菜须浸泡 1 小时以上再清洗加工。
7. 熟食加工时须与生食品分开加工,以免交叉感染。
8. 厨师炒完菜以后,须把下餐的菜妥善保存,预防变质。
9. 合理配备数量,尽量做到不少不剩,剩菜隔夜不得供应。
10. 经常了解员工口味,征求员工用餐意见,做出营养与美味俱佳的菜肴。
11. 中标人供应之伙食须每餐保管样菜,以供采购人或卫生部门检查。
12. 加强对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管理。杜绝日常用品及水、电等原材料的浪费。
(二)服务质量要求
1. 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 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下属管
理部门,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 合理安排供餐人数、售饭窗口数量及分布,保持供餐器皿及时洗消保洁及供应,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 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饭菜数量。
4. 当采购人及其下属管理部门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及其下属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或其下属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卫生管理要求
1. 食堂内部必须保持墙面、地面、灶具整洁卫生,做到每餐后一小掃,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扫,经常灭鼠、灭蝇、灭蚊。
2. 食堂人员一律穿整洁工作服、工作鞋,個人卫生做到不留指甲、不戴首饰、不留长发和胡子,出售熟食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手套。
3. 食品加工用具使用过后及時清洗、归位。
4. 冰箱定期清洗、消毒,除异味。
5. 工作区域以常通风,除异味,保证食堂空气清新。
6. 员工用餐结束后及时清理残渣,保持用餐区的整齐干净。
7. 中标人须保证食品干净卫生、人员健康卫生、用餐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处理及时妥当、食堂环境保持整洁无污染等。
(四)食品保存要求
1.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 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
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 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 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 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 1cm)、气足。
8. 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 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五)应急处理要求
1. 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重大应急活动的就餐保障工作。
2. 发现食物有腐烂变质现象或使用腐烂变质食物造成安全事故, 需提供应急方案。
(六)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投标文件中提供《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本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人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用工调整须报采购人备案。
2. 安全责任:中标人应注重食品卫生安全。中标人应负责用工、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安全,明确责任人,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食品安全、水电、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中标人应注重落实门禁、监控等安全措施。
3. 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投标人的职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如用工、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卫生等级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部门要求的卫生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七)投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方案》文件。
2. 《服务方案》需包括以下内容:
(1)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2)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3)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餐厅环境管理方案等);
(4) 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5) 应急处理方案。
五、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具体要求
1. 组织机构设置要求
(1) 项目经理负责制;
(2) 实行军事化管理及层级负责制;
(3) 按照食堂管理内容设置部门;
(4) 部门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2. 人员配备要求标段一:
(1) 配备不少于 27 名工作人员,对配备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要
求项目经理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领班和服务员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
厨师长和后厨人员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2) 上岗人员须持健康证,其中厨师长要求具备国家级烹饪技师及以上职称、头炉厨师要求具备高级烹调师及以上职称、炉台厨师和凉菜厨师要求具备中级烹调技工及以上职称,同时投标人须为上述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等法定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机构开具的清单,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红章或者社会保险网站上打印的清单,须有社保中心电子专用章),投标文件中提供配备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本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王陵路食堂 12 人,解放路食堂 15 人。详见下表。
①王陵路食堂
序号 岗位 资格要求 人数
1 项目经理 四星级酒店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1
2 厨师长 国家级烹饪技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1
3 头炉厨师 高级烹调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2
4 凉菜厨师 中级烹调技工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1
5 切配厨师 有两年以上星级以上酒店工作经历 2
6 面点 中式中级面点师。有两年以上星级以上酒店工作经历 3
7 服务员 有两年以上星级以上酒店工作经历 1
8 洗碗工兼勤杂工 身体健康的普通职工 1
②解放路食堂
序号 岗位 资格要求 人数
1 项目经理 四星 1 级酒店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1
2 厨师长 国家级烹饪技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1
3 头炉厨师 高级烹调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1
4 炉台厨师 中级烹调技工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2
5 切配厨师 有两年以上星级以上酒店工作经历 2
6 面点 中式中级面点师。有两年以上星级以上酒店工作经历 3
7 服务员 有两年以上星级以上酒店工作经历 3
8 洗碗工兼勤杂工 身体健康的普通职工 2
标段二:
(1) 配备不少于 15 名工作人员,对配备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要
求项目经理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领班和服务员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
厨师长和后厨人员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2) 上岗人员须持健康证,其中厨师长兼主炉和厨师要求具备中级烹调技工以上职称、面点师要求具备高中级面点师职称,同时投标人须为上述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等法定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机构开具的清单,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红章或者社会保险网站上打印的清单, 须有社保中心电子专用章),投标文件中提供配备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本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二分局食堂 2 人,三分局食堂 4 人,稽查一分局 3 人,稽
查二分局 3 人(2020 年 1 月 1 日进驻人员)、稽查三分局 3 人 ,详见下表。
(二)服装明细表
要求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装由中标人提供,经采购人确认
样式和材质后使用(工作服为整套工作服,包括帽子、衣服、鞋)。每人四套服装。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文件。
2、《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需包括以下内容:
(1) 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2) 人员配备方案。
六、关于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
1、本项目标段一不接受超过 217.36 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
金额)的投标报价;本项目标段二不接受超过 114.33 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2、报价不得违反徐州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和徐州市关于社会保险基数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进行核查,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书面说明以及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都将被采购人认定为该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该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报价须充分考虑食堂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因素和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因素,以及投标人承保餐饮场所责任险。
4、报价需充分考虑食堂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
5、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七、食堂服务费用的支付
见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八、付款方法”。
说明:本“七、食堂服务费用的支付”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八、其他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