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长江以北,包括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总面积 788 平方公里,涉及 17 个街道,南京市委、市政府对江北新区管理体制进行优化调整, 划分直管区、共建区和协调区三大部分。其中江北新区直管区为原高新区(含浦口区的沿江、泰山、盘城街道)、原化工园区(含六合区的大厂、长芦街道)以及顶山街道、葛塘街道,面积 386.25 平方公里。
根据江北新区管委会关于“村庄布点规划用地事宜”的工作要求和《关于印发<南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2018]89 号)、《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北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新区管发[2019]30 号),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启动编制《江北新区直管区村庄布局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江北新区直管区,总面积 386.25 平方公里。三、规划目标
结合江北新区战略定位和发展特征,合理规划布点村庄,引导优化农村新社区布局,促进
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城乡公共设施及基础设施集约配置,促进农业生产和生态空间整合,提高乡村发展水平。
本次规划应综合分析江北新区城乡发展的特点,深入挖掘当地的人文、自然、产业特色, 衔接并融合村庄布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上位法定规划。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新要求,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结构,明确规划发展村庄的形态、数量、人口规模和配套要求, 指导村庄建设。
按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9〕18 号)等相关政策要求,深入解读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村庄布点规划(含动态维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等上位规划,梳理总结多规间的空间、性质、管控方式等矛盾, 并提出优化方案。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 年)》、《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9)、《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 年)》等上位文件规定要求, 在综合分析研究村庄发展条件和潜力基础上,将现状村庄因地制宜分类。
在每个行政村中选取 1 个自然村作为示范村,对其进行详细的建设指引,符合村庄发展需求、村民意愿,促进村庄经济发展,完善村庄公共服务配套、提升村庄景观特色风貌,并且依据相关政策要求,探索村庄规划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路径。
根据现场调研结果及相关资料,深入分析乡村发展现状、聚落特征、建设和整治情况,梳理村庄现状与矛盾。
对江北新区内涉及的村庄布点规划及动态维护进行回顾评价,深入解读相关街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梳理村庄现状与各规划功能空间的矛盾。
结合现状分析、规划衔接成果,兼顾居民意愿调查、部门协调等多方意见,形成村庄布点规划方案,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分类以及制定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交通设施的配套标准。
包含建筑设计、公共空间布局、风貌特色保护、绿化景观设计、环境小品设计等多项引导内容。
成果包括文本、图纸(CAD 及 WORD 格式,比例 1:1000(示范村 1:500))与说明书。六、项目进度要求
1、2019 年 6 月-2019 年 7 月:确定编制单位,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及现状调研;
2、2019 年 7 月-8 月中旬:形成初步方案,形成规划区功能定位、空间结构等思路;
3、2019 年 8 月下旬-9 月:形成完整成果,完成专家评审;
4、2019 年 9-10 月:上报市政府;
5、2019 年 10 月:完成项目归档等工作; 七、知识产权
从研究单位征集至最终成果提交过程中的各类成果(含初步技术路线)及知识产权均归采
购人所有而不被视为侵权,研究单位须无条件提供。采购人对编制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和方案享有版权和使用权,并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等。
1、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30%作为首付款;
2、本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40%;
3、本项目由市政府批复、归档等工作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