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采购需求
一、研究背景
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南京铁路枢纽总图规划(2016-2030 年)》,北沿江高铁是
我市“米”字形高铁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提高南京铁路枢纽地位、提升省会城市
首位度具有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与城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的协调,有必要开展
规划条件研究,以加强铁路建设与城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的协调,也是铁路工程开展可研、初
步设计等方案的重要依据。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重点研究北沿江高铁工程沿线相邻范围,西至苏皖省界,东至宁扬市界。
2、规划年限
研究基年为 2019 年,研究年限为 2019 年-2035 年。
三、工作依据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2、《南京铁路枢纽总图规划(2016-2030)》;
3、《南京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4、《南京市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
5、《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
6、《南京城乡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7、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
8、相关国家、行业规范。
四、主要研究内容
应根据北沿江高铁工程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成果,对道路红线、绿地绿线等
六线内容进一步梳理与校核。
1、道路红线
(1)确定涉及的各级公路、城市道路中心线、红线及宽度、位置、路幅分配、控制点坐
标、平面交叉口渠化、公交港湾停靠站、道路转弯半径、人行过街通道(包括地下过街通道与
天桥)及其出入口位置、控制要求。
(2)确定涉及的立交等主要交叉口的交通组织形式、位置、控制要求。
(3)与铁路相交的规划道路,应确定交叉点的控制标高。
2、绿地绿线
确定公园绿地(综合公园、专项公园和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和郊野绿地(重点是风
景名胜区、郊野公园)的位置、边界。
3、文物紫线
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文物紫线”及相关控制要求。
4、河道蓝线
(1)划定河湖水面水体规划位置(以上口线为准)、保护范围界线,确定河底和水位(内
河)控制标高,提出相关控制要求。
外河:按照江苏省和南京市相关管理规定和防洪规划,划定河道上口线和保护带。
内河:按照专项规划划定河道上口线、保护线;若无专项规划,结合现状、控详总体布局,
科学确定河道水系规划,划定河道上口线、保护线,确定河底和水面控制标高,确保雨水管道
接入、河道排水和调蓄能力、城市排水安全。
(2)设施用地:划定排水设施用地边界。
5、电力黑线
(1)确定 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力线线位、高压走廊保护范围。
(2)确定电力设施的用地边界。
6、轨道交通橙线
确定轨道交通中心线及附属设施位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划定保护区,提出相关控
制要求。
7、管线廊道
(1)调查清楚沿线主要的现状市政管线、工业管线等,并提出相关控制要求。
(2)明确规划中大管线、大容量、重力流管线、综合管廊等线位及竖向,并提出相应控
制要求。
五、进度安排:总体要求 2020 年 4 月底前完成。
2019 年 10 月:征集编制单位
2019 年 12 月:完成项目初步成果,报规划局初审
2020 年 1 月:修改完善,召开部门征求意见会
2020 年 2 月:根据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报局市政例会审查
六、成果要求
1、成果工作深度:应符合《南京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深度要求及格式标准》。
2、成果材料分《北沿江高铁规划条件研究》文本、说明(基础资料及附件)两部分,格
式为纸质和电子格式,数量视要求而定。
七、知识产权
从编制单位征集至最终成果提交过程中的各类成果(含初步技术路线)及知识产权均归业
主所有而不被视为侵权,编制单位须无条件提供。业主对编制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和方案享有
版权和使用权,并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等。
八、其他要求
1、乙方在项目不同阶段需有针对性的做好汇报 PPT。
2、乙方有义务配合并参与市规划局组织的涉及该项目的规划宣传。
3、中间汇报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用的 30%。
2、通过局市政例会审查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用的 40%。
3、最终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用的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