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江门市五邑菜系“彩虹计划”创业策划开发。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服务人员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5、 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
6、 投标人如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的费用。
8、 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9、 验收标准:
10、 管理及监督:采购人协助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关服务工作。采购人将派专人监督中标供应商相关服务工作标准,并有权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的相关服务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
11、 本期服务有效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此轮服务期限内,江门市五邑菜系“彩虹计划”创业策划开发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
12、 付款方式:详看技术要求
13、 在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投标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14、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询问,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解答。
15、 本次政府采购的服务对象为行政事业单位,投标人在价格上应予以充分的优惠,并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
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有关补贴事项的实施办法》(江人社发〔2019〕113 号)要求,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对
“粤菜师傅”创业开店实施“五邑菜系”彩虹计划补贴,为做好下一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发放和“粤菜师傅”创业项目推广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五邑菜系“彩虹计划” 创业项目策划开发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五邑菜系“彩虹计划”是江门市“粤菜师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粤菜师傅”培养工作的延伸和扩展,开店创业带动更大规模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餐饮或品牌设计策划单位结合我市五邑地区七个市区的美食特色,以“彩虹” 为设计理念,从店面(含室内装修)、菜式品牌设计以及创业项目推广扶持等方面进行策划,推广“彩虹计划”项目,鼓励“粤菜师傅”创业者统一按照项目策划开发的标准进行开店和经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实施补贴发放,形成系列“粤菜师傅-- 五邑菜”创业品牌。
二、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策划设计七种不同风格、具有五邑特色的标准化创业店样式,宣传推广和传承五邑餐饮文化的同时,推广“五邑菜系--彩虹计划” 创业带动就业,实现“五邑一整体,设计五个一”(一市区一主题一风格一品味一体验)效果,计划 4 年内推广扶
持 130 家五邑菜创业开店(2020 年计划推广扶持 30 家,2021 年计划推广扶持 50 家,
2022 推广扶持 50 家),并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形成“粤菜师傅--五邑菜”创业发展规模化、示范化,在省内起到“标杆”带动作用。
三、项目范围和预算安排
(一)项目范围:五邑地区。
每成功推广扶持一个“粤菜师傅”创业开店,且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并经当地人社部门确认,每个创业门店推广扶持费用按投标中标价标准支付。推广扶持费用结算在次年 1 月对上一年度项目推广扶持情况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餐饮店数量进行实际结算。
四、策划开发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餐饮店门面设计
(二)店内装修设计
项目不少于 10 个品种,并配上菜品风土人情介绍。
(三)菜式品牌设计
菜谱不少于 30 个菜品,并以餐饮店所代表地区的特色为主,其他各市区为辅的方式, 组合搭配餐饮“菜谱”,菜品数量比例为 7:3,供“彩虹计划”创业餐饮店开店选择使用。
15 个特色菜品,供“彩虹计划”创业餐饮店菜品推广和打造品牌使用。以上菜品设计须达到图文并茂可订装成图册的要求。
(四)项目推广扶持
(一)餐饮店门面装修设计
包括效果图、施工图、制作大样图和材料清单。
(二)店内装修设计
以上(一)(二)项涉及装修策划设计成果部分须提交设计成果图纸的电子文件(包含不限于设计图纸的 CAD 文件、设计文本的电子文件等)。
(三)菜式品牌设计
于 15 个特色菜品。
(四)项目推广扶持设计
七、完成时限:自中标确定供应服务商并签订服务合同起计算,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店面(含室内装修)、菜式品牌设计以及创业项目推广扶持设计等工作,并向采购方
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八、资金支付方式
五邑菜系“彩虹计划”创业策划开发项目资金支付分两种方式实施。店面(含室内装修设计)和菜式品牌设计部分资金分两期支付,签订服务合同后首期支付中标服务价格的 80%费用,经评审验收通过后,支付中标服务价格的 20%费用;创业推广扶持部分按中标报价服务单价标准,每成功扶持 1 个创业餐饮店开业、且正常经营超过 6 个月以上,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情况为准进行验收, 次年 1 月份以考核方式审核上一年度开店数量,并一次性按上一年度实际开店数量进行核算支付。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295 万元[其中店面、菜品设计部分报价最高限价为人
民币 35 万元;项目推广扶持部分按以每推广扶持 1 家五邑餐饮店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
6 个月的标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 万元/家,推广扶持总量 130 家店(其中 2020 年 30
家、2021 年 50 家、2022 年 50 家),项目推广扶持部分资金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60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各项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后按年度以 实际开店数量乘以项目推广扶持中标单价进行核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