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中标后不得将本次采购的合同产品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
2、报价要求:标的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的服务费用、相关人员工资、一切税费、保险费、仓储费、验收、图纸、资料等投标和履约过程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截止。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要求:
5.1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内设有服务机构,服务期内出现不能明确的问题时,或在收到采购人紧急情况维护通知后,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护,一般问题24小时内排除。
6、验收要求:
6.1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
6.2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7、付款方式(不计息支付款项):
7.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按项目服务进度付款:
(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项目款总额的40%;
(2)项目野外验收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款总额的40%;
(3)余款在项目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
7.2中标人完成备案,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上述程序进行支付。
7.3按照上述7.1规定的付款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给中标人。
一、投标人资格:
详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广东省清远市飞来峡镇社岗村委会辖区政府储备土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场地环境初步调查 |
1项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本次评估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对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飞来峡镇社岗村委会辖区内政府储备土地进行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场地及外围地质灾害现状,预测场地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综合评价场地建设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对场地建设的用地适宜性作出评估,针对已发或潜在的各类地质灾害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为以后场地建设预防地质灾害提供依据。该宗地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飞来峡镇社岗村委会辖区内,面积为142218m2(折合213.327亩),该地块为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收储的政府储备用地,不动产单元号为441802001006GB000002(原地号为L04002),地块现状为主要为山坡荒地,该地块拟公开挂牌出让,按照城市规划用途为该地块拟开发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本次评估工作的主要任务:
1、收集拟出让地块及周边现有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水文地质以及气象、水文等方面资料,并对所收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整理,确定评估等级和评估区面积范围。
2、在综合分析已有资料基础上,对评估区进行综合地质灾害调查,查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评估区已发生地质灾害类型、空间分布、规模、稳定状态、形成机制、危害对象、危害程度等,并对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分别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结合工程项目类型和规模,预测工程在建设时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及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和危险性。
4、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拟建工程项目工程概况、已发地质灾害和潜在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稳定状态、危险性及危害程度等,对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并对拟建工程场地的适宜性做出评估。
5、根据评估区已发和潜在的地质灾害的特征、危害程度、危险性和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有效的防治措施及建议。
评估工作将严格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版)》及相关的行业技术标准执行,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全面收集整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踏勘和编写评估工作大纲;第二阶段进行野外地质灾害综合调查;第三阶段进行室内资料整理、报告编制和内部自审工作;第四阶段进行报告评审和国土主管部门审查登记备案。
第一阶段:收集资料、踏勘及编写评估工作大纲。主要收集评估区及周边的区域地质资料、水文地质资料、地形图、水文分布及以及交通便利状况的基础上进行踏勘,然后编写工作大纲。
第二阶段:现场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条件综合调查。采用1:1000地形图作为工作手段,观测点主要布置在微地貌变化处、人类工程活动、道路及各拟建工程的控制部位和地质灾害点。观测点利用地形地物,采用手持式GPS定位,并拍摄照片。野外调查工作主要侧重于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方面。观测点类型主要有普通地质点、重要地质点和地质灾害点。调查时除对观测点进行现场描述、测量并拍摄典型照片外,同时也结合调查结果初步分析已发地质灾害的性质、影响及危害程度等。
第三阶段:室内资料整理、图件制作与报告编制,室内资料整理是在收集、研究区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本次野外调查及勘察资料,并进行校对后处理、计算等工作。报告编写是在野外调查及室内资料整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版)》执行,并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07]137号)等文件要求,对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作出判别,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最后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针对灾种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及建议。
第四阶段:由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审查登记,并提交委托方使用。
本次评估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收集资料;2、现场踏勘;3、编制评估工作大纲;4、野外地质灾害综合调查;5、资料的整理与分析;6、编制评估报告和制作相关图件;7、提交报告给省地灾协会评审;8、报告修改通过后登记备案。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
地块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飞来峡镇社岗村委会辖区内,面积为142218m2(折合213.327亩),为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收储的政府储备用地,具体位置如下图。项目地块现状为主要为山坡荒地。为贯彻落实《研究城市更新有关工作会议纪要》(中共清远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19〕7号)有关2019年度土地出让的精神,该地块拟公开挂牌出让,按照城市规划用途为该地块拟开发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按照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要求配合推进清城区飞来峡镇社岗村村委会辖区内政府储备土地出让工作的复函》(清自然资利用函〔2019〕150号)的要求,建议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在编制该地块挂牌出让方案前,应先核查该地块开发利用是否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对地块潜在的环境污染风险,应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有关工作,确保地块土壤质量达到开发利用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采样分析和场地信息和参数调查,实现以下目标:
(1)识别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可能的污染类型和污染状况;
(2)根据污染识别的结论,判断是否需要对场地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开展初步采样分析;
(3)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证实污染物的存在与否;如存在,确定污染物和种类、浓度和位置分布;
(4)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场地信息和参数,开展风险评估,为场地一下步安全开发利用提供环境管理依据和建议。
本次工作任务需求主要为:
(1)现场调查、资料收集;
(2)场地环境取样、检测及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编制;
(3)调查报告送审及与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协调;
(4)组织报告评审工作及评审后修改;
(5)负责报批稿提交及后期配合跟进工作。
二、项目任务技术指标与质量要求
2.1 项目任务书和甲方审查认定的项目设计书
2.2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实施及报告编制执行下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同时满足项目设计书及审批意见书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25.1-2014《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25.2-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25.3-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379-1990《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1215-1985《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
2.3 特殊要求
因场地可能受核辐射污染,故在检测项目中应重点分析放射性核素,具体可参考如下:
(1)土壤检测项目:
1)基本项目:
理化性质: pH、水分
重金属(7项):铅、镉、砷、汞、铜、镍、六价铬;
VOCs (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 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 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 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SVOCs (11项):硝基苯、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 芘、萘、苯胺。
2)其他项目:铀、钍、镭。
(2)地下水检测项目:
基本项目:pH、浑浊度、重金属(As、Cd、Hg、Pb. Ni)、六价铬
其他项目:总α、β。
更多特殊要求按照项目设计书、项目设计审查意见书或项目设计审查认定书执行。
2.4 项目工期计划
序号 |
工作内容 |
|
1 |
场地污染识别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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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踏勘 |
(2)人员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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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础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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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点与非重点区域定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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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初步设定监测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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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初步监测方案制定、采样检测阶段 |
(1)钻井、样品采集 |
(2)现场测绘、记录、质控;数据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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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验室测试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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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初步调查报告编制阶段 |
(1)材料整理、汇编 |
(2)数据处理、绘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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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编写及内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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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家咨询论证 |
(1)专家咨询论证工作 |
(2)报告修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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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1)报送报告及相关材料至生态环境局 |
(2)生态环境局流转至相关联合备案的部门进行会签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