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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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5166 发布时间:2020-03-16 文档页数:84页 所需下载券:10
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一、商务要求

 

1、 本次招标内容为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第三方运营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要求)。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含: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或企业管理咨询(或含义与之基本相同的相关内容)】, 具有良好的信誉;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5、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

6、投标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7、投标人如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在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投标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9、 投标人必须负责本项目的创业孵化基地第三方运营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及发生的费用。

10、 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指完成本项目所列工作任务需要的全部成本

 

 

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工资等全部工资福利)、设备使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年审、维护费)、办公经费、清洁用品费、创业项目引进经费、创业项目路演经费、创业活动举办经费、专家咨询劳务费、投融资专项对接服务、创业培训(实训)举办经费、宣传推广和印刷资料费、后勤卫生费、物业管理、税费、利润等营运服务所有相关费用(入驻项目使用的室内水电费、公共水电费除外)。

11、 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

12、 验收标准:以国家、省和市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

13、 运营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8.5 个月。运营服务期内,江门市大学

 

生创业孵化基地第三方运营服务由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供

14、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详见技术要求。

15、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回答。

16、 本次政府采购的服务对象为江门市行政事业单位,投标人在价格上应予以充分的优惠,提供优质的服务。

 

注:“商务要求”中的内容有与“技术要求”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技术要求” 中的要求为准。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就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江门市西区工业路12号西区基地和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潮连基地)的运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江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营管理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江门市侨青创业孵化中心、江门市小微双创示范重点基地,已成为江门市扶持大学生、留学归国人员、高层次人才等有志青年创新创业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分为西区基地和潮连基地:

西区基地位于江门市西区工业路12号,占地面积15759平方米,建有1栋3层楼的办公大楼,建筑面积6370平方米,其中2楼用于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有企业孵化室31个创业室、2个培训室、3个功能室、1个创客咖啡室。

潮连基地位于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内),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 建有一栋6层楼的办公大楼,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办公大楼配备用电、网络、电梯、监控防盗报警系统等配套设备设施,划分为邑创空间、公共服务区、创业办公区、项目展示区、创业培训区和科技研发区等五大功能区域,可同时容纳近60个创业团队入驻孵化。

基地服务本着“以人为本、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宗旨,为符合条件的初始创业者提供基本的经营场地和优质的工商代办、财税代理、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创业扶持服务,整合资源为创业孵化项目协调解决资金、研发、市场开拓、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问题,提高创业成功率,以创业积极带动各类人员就业,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

(二)运营服务内容

1、创业孵化服务

  • 提供基础创业服务。为入驻创业项目免费代办工商注册登记、财税代理(不含代理费)、银行开户、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政府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等相关手续(注: 办证工本费等行政收费由入驻创业项目承担);协助、指导入驻创业项目办理人才招聘、

 

 

财务记账、知识产权申请、法律事务等业务;协调科技、工商、税务、专利等职能部门, 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配套服务。中标供应商为入驻创业项目免费提供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指导,对入驻项目在孵化期间每获得 1 项专利的企业给予 300 元的奖励(获得证书的时间需在孵化期内,本费用已包含在项目总费用内,采购方不另行支付),同一家企业获得多项证书的,计算公式为:奖励总额=获得证书数量╳300 元/项,每家企业获得的奖励总额最高为 6000 元。

  • 规范创业孵化管理。

①执行创业基地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入驻孵化项目基础管理台帐,及时跟踪并反馈入孵企业的经营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入驻企业运营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入驻企业经营情况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按采购人规定做好入驻企业考核工作,出具考核报告。

②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发或使用已有的孵化基地管理软件系统,运用系统规范管理基地和相关数据。

③做好入驻企业日常管理,按时统计和填报基地相关创新创业数据。每月 3 日前提

供上月基地运营情况报告,每季度至少提供 1 篇不少于 1500 字的优质孵化企业案例,每

年 1 月 10 日前提供上年度工作总结。

④指导办好项目出孵相关手续,协调出孵企业在本市相关工业园/创业园落地发展, 做好出孵企业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对出孵企业跟踪服务不少于 12 个月,建立跟踪服务台

账(每月跟踪服务至少 1 次),准确掌握出孵企业经营动态。

  • 优质创业项目的征集与评审。中标供应商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征集与评审,包括宣传发动、受理申请、入孵项目辅导、专家评审,将入驻项目评审结果报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入驻相关手续,与入驻项目签订孵化和场地使用合同等工作。创业项目宣传发动和征集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 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群体,优先引进港澳青年、海外归国华侨青年、留学回国人员、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引进的项目属于尚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不超过 3 年)。引进的项目需符合创业孵化基地的产业规划定位,其中西区基地以家政服务产业为主要培育方向,主要以引进从事母婴护理、婴幼儿照护、居家服务、膳食制作、养老护理、医疗护理为重点的

家政服务及民生领域项目。为配合人才岛建设,潮连基地计划打造成为人才引进的主要

 

 

阵地,以引进人力资源服务创业项目与其他优质项目相结合。按照基地创业孵化室的可容纳项目数量,全年维持基地入驻企业数不低于创业孵化室数量的 80%,即总入驻企业数量保持在 70 家以上(西区基地+潮连基地),每年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 300 人。

  • 开展各项创业创新交流、培训、竞赛活动。

①常规性的创业交流活动平均每月不少于 1 场,活动内容包括:创业培训(实训)、创业沙龙、创业论坛、经营管理专项指导、政策宣讲会、信息咨询会和创业分享会等。

②每年组织创业项目团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成果交流展示等活动不少于 3 场,其中 2019 年不少于 1 场。

③每年组织入驻项目与市外省外创业孵化基地、工业园区、高等院校、大型企业和跨国集团开展座谈不少于 2 场,其中 2019 年不少于 1 场。

每年参加以上活动的入驻企业人数不少于 500 人次,2019 年参加活动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次。每次活动结束后 3 日内,报送宣传通讯稿和活动照片(不少于 6 张)。

  • 充分发挥创业导师队伍功能。长期从优秀企业家、企业高管和工商、税务、金融、法律、科技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中,收集优秀创业指导专家信息,按采购人要求组织举办创业导师聘任仪式;组织开展导师创业指导活动,对被邀请为大学生基地提供的服务的江门市创业导师,按照《江门市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支付创业导师劳务报酬;建立创业导师月度巡诊制度,每月组织不少于 1次创业导师上门走访企业,为企业答疑释惑和提供帮助。
  • 满意度及需求收集,做好融资对接服务。每季度按照运营服务内容,对入驻项目开展 1次满意度和服务需求调查,以此作为组织各项创业活动的依据。对每个有融资

需求的入驻创业项目提供不少于 2 次融资对接活动,包括举办融资对接沙龙。(投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不含政府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 营造创业氛围。对室内公共区域进行必要升级,包括:

①为基地制作一系列具有大学生基地特色的文化展示、更新展示内容、制作宣传展示沙盘、升级智能系统等用于基地升级提质事项。

②在合适场所适当布置创新创业饰品,及时做好入驻企业门牌信息更换、制作,增加园区工作环境的舒适性,做好中秋、国庆、春节假日前的环境布置,营造潮气蓬勃的创业氛围。

③积极举办和参加各种创业及宣传、宣讲活动,扩大孵化基地影响力,负责日常的

 

 

交流考察、参观接待具体事务。

④加强大学生基地知晓度宣传,依托“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统一标识体系,在一系列物品上印制“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独有标识,对楼面及楼顶的“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灯光大字等标识维护管理。

⑤建设和维护“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互联网及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有效发布“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相关信息,针对性地介绍和推广江门的营商环境及创业就业、人才等优惠政策,让广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了解江门、选择江门。

⑥每年更新印制创业孵化基地宣传画册和小册子各不少于 1 千份,订制价值不低于

15 元的创业活动纪念品不少于 200 份。必要时选择电视台、电台、报纸、宣传手册等媒介加大对孵化基地的宣传推广,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⑦建立创业孵化基地 QQ 群、微信群等沟通平台,及时有效发布相关信息。

  • 全力创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家级孵化基地。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创建设国家级孵化基地,力争 2022年底前基本达到国家级孵化基地标准。

2、后勤保障管理

  • 合同期内安排不少于 8万元的费用,用于楼内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家具、门窗、天花、灯具、空调、内墙、地面、电梯、管道、洗手间、消防器材、通讯网络设备等基地内的设备设施保管、维护、维修费用开支。

入驻企业办公室自有办公设施维修费用由所在企业自理。

  • 维护安全生产公共秩序。负责做好大楼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入驻企业安全生产巡查、人员和物品的出入管理、安全监控、消防安全、后勤服务的管理。
  • 保洁卫生。大堂、楼道、走廊、自用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电梯、天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等清洁保洁工作。因工作需要要求配合的其他清洁卫生工作。中标供应商承担平时保洁所用的清洁工具、清洁用品(口罩、手套等劳保)、洗手间公用物品(洗手液、卷纸等物品)、公共区域“四害”消杀、白蚁防治、垃圾清运费用。
  • 通知入驻项目按时缴交入驻保证金,做好水电使用情况记录和入驻企业应缴费用的清缴工作。
  • 做好创业基地大型创业活动、交流考察活动及上级单位检查时的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 按规定程序处置突发性事件。

 

 

  • 做好保洁管理和设施的维修和保养,保障创业基地水、电、通讯网络设施正常运行。
  • 定期检查大楼内消防器材并作好记录,检查入驻企业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和损坏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中标供应商作为创业孵化基地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须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承担创业孵化基地安全管理法律责任。负责加强监视创业孵化基地大楼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入驻企业防火安全工作,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积极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技能和入驻企业员工的消防意识。
  • 负责绿化养护。室内绿化植物的租摆、养护:西区基地每个楼层配备 1米以上

绿化植物不少 20 棵,潮连基地每个楼层配备 1 米以上绿化植物不少 10 棵。室外绿化乔木、灌木养护管理:西区基地大院内绿化乔木、灌木修剪、施肥、除草、清理枯枝枯叶以及病虫害防治,清理大院内草坪和地面杂草。本项费用不纳入 8 万元的设备设施保管、维护、维修费用开支范围。

  • 中标供应商为满足入驻项目场地实际使用的需求,认为有需要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包括门、窗更换、室内装修),必须将改造方案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所需费用开支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费用,合同期满后相关装饰装修归采购人所有。

(三)项目服务费价格组成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经费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列工作任务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工资等全部工资福利)、设备使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年审、维护费)、办公经费、清洁用品费、创业项目引进经费、创业项目路演经费、创业活动举办经费、专家咨询劳务费、投融资专项对接服务、创业培训(实训)举办经费、宣传推广和印刷资料费、后勤卫生费、物业管理、税费、利润等营运服务所有相关费用(入驻项目使用的室内水电费、公共水电费除外)。

(四)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运营团队需配备8名或以上专职创业服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孵化基地、创业投资、创业培训教育等行业创业服务从业经验,具体有较强创新开拓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参加投标时在投标人名下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团队成员中必须配备文字材料写作、法律事务、活动文案及策划、报表及数据统计、主持人、计算机网络维护相关专业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在内。中标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联系人及技术负责 人,中标后更换的,视作中标供应商违约。创业服务人员实行5天8小时白班工作制,周六、周日西区基地和潮连基地至少需要各安排1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值班服务。

2、孵化基地管理需配备不少于12名孵化基地后勤保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物业主管1名;潮连基地:保洁人员1名,保安人员3名;西区基地:保洁人员3名,保安人员4名。配备或兼职水电维修、通讯网络维护工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负责及时处理创业孵化基地水电、空调、电梯、通讯网络等故障。保安人员提供全天24小时安保服务。保洁人员实行白班工作制,周六、周日需要到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垃圾清运保洁服务。物业主管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经理资格证。

3、工作人员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对工作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由中标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中标供应商正式入驻运营时,要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报采购人备案。

4、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人员配备到位,人员名单、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联系电话等资料同时报采购人备案。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联系人及技术负责人,如需更换的, 必须书面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如中标供应商未书面经采购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需要更换本项目其他创业服务工作人员的,须书面经采购人同意,补充人员不得低于更换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水平,否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

(五)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6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运营年度运营费用(即中标金额的40%) 给中标供应商;

2、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完成第一运营年度相应运营服务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度运营费用(即中标金额的40%)给中标供应商;

3、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完成第二运营年度相应运营服务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运营期运营费用(即中标金额的20%)给中标供应商。

注:采购需求书中规定专项经费纳入绩效考核,未能按时间、按质量完成的工作任

务,按相应比例扣除中标供应商有关费用。

 

 

(六)合同违约及解除

中标供应商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情形如下:

1、未获得政府特许许可资质的情况下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向入孵企业收取有偿服务费用的。

2、未经入孵企业同意,向外界透露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文艺著作产权、科技专利、商标保护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3、受到入孵企业3次(不含)以上有效投诉,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4、未按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计划方案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

5、采购人发现孵化场地管理、安全管理、保洁保绿等管理服务工作质量不高,中标供应商拒不整改或经督导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6、由于中标供应商管理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盗窃、聚众赌博、非法生产经营、刑事案件等安全管理责任事故,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7、中标供应商与配备的工作人员未及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经督导后仍不整改且累计时间超过2个月的。

8、中标供应商将创业孵化服务业务整体分包给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的。

9、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联系人及技术负责人,中标后更换的,视作违约。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需要更换本项目其他创业服务工作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补充人员不得低于更换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水平,否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

10、出现其他严重损害采购人或入孵企业利益情形的,出现本招标文件注明的其他违约责任。

11、中标供应商若从事违法活动,给采购人或入孵企业造成损害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1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中标供应商每季度公布1次创业基地各项经费开支使用情况,接受采购人监督。

13、中标供应商负责保管创业基地的各类办公设施、消防设施、网络监控设备、公共实训设施等物业资产。若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等情况的,须承担照价赔偿责任。

由于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退还采购人已经预支付的当年运营费(预

 

 

支付的当年运营费即扣除当年已经实际履约天数应付费用,剩余属于预先支付的当年运营费用)。中标供应商还须按当年运营费10%的标准支付给采购人违约金。

(七运营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8.5 个月。运营服务期内,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第三方运营服务由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供

(八)现场答辩:

开标后,在评标期间,各投标人拟委派的运营管理团队(含项目负责人)将有 15 分钟左右的时间对其投标文件中的创业基地分段任务及目标、创业服务整体思路等进行现场答辩,并回答评标委员会的疑问,现场答辩顺序将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确定。请各投标人作好准备。陈述、答辩可借助 PPT、彩色照片、光碟等方式进行,如需帮助请提前知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黄兢文,联系电话:0750-3503585)。

注:参加现场答辩的运营管理团队(含项目负责人)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验,且参加现场答辩人数不多于 3 人。

(九)服务质量考核

采购人日常进行动态性督查,在运营期每满1年后3个月内,对中标供应商上年度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80分。以每分价值为5000元的标准,根据合同全面履行的原则,中标供应商在考核中每扣减1分,采购人将在每期支付运营费中扣减5000元后支付(第一期费用除外),当年剩余分值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运营期满后,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整体验收考核,低于80分的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2%的标准支付给采购人违约金。中标供应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相应分值。具体考核内容评分如下:

 

 

 

 

为入驻创业项目免费代办工商注册登

 

 

 

 

 

记、财税代理(不含代理费)、银行开

 

 

 

户、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政府就

 

 

 

业创业补贴申领等相关手续(注:办证

 

 

 

工本费等行政收费由入驻创业项目承

 

 

 

担);协助、指导入驻创业项目办理人

 

 

 

才招聘、财务记账、知识产权申请、法

 

 

 

律事务等业务;协调科技、工商、税务、

 

 

1.基础

专利等职能部门,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

落实不到位

 

创业服

配套服务。中标供应商为入驻创业项目

的,每发现 1

 

免费提供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指导,

例扣 1 分。

 

 

对入驻项目在孵化期间每获得 1 项专

 

 

 

利的企业给予 300 元的奖励(获得证书

 

创业孵

 

的时间需在孵化期内,本费用已包含在

 

化服务

 

项目总费用内,采购方不另行支付),

 

 

 

同一家企业获得多项证书的,计算公式

 

 

 

为:奖励总额=获得证书数量╳300 元/

 

 

 

项,每家企业获得的奖励总额最高为

 

 

 

6000 元。。

 

 

 

(1)执行创业基地管理办法和相关实

 

 

 

 

 

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入驻孵

 

 

2. 规

化项目基础管理台帐,及时跟踪并反馈

 

 

 

 

落实不到位

 

范创业

入孵企业的经营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

 

 

 

 

的,每发现 1

 

孵化管

入驻企业运营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入驻

 

 

 

 

项扣 1 分。

 

企业经营情况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按

 

 

 

采购人规定做好入驻企业考核工作,出

 

 

 

具考核报告。

 

 

 

 

 

 

(2)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发或使用已有的孵化基地管理软件系统,运用系统规范管理基地和相关数据。

没有使用系统管理或移交采购人使用的, 扣 10 分。

 

 

(3)做好入驻企业日常管理,按时统计和填报基地相关创新创业数据。每月

3日前提供上月基地运营情况报告,每季度至少提供1篇不少于1500字的优质孵化企业案例,每年1月10日前提供上

年度工作总结。

 

 

 

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 1

项扣 1 分。

 

 

(4)指导办好项目出孵相关手续,协调出孵企业在本市相关工业园/创业园落地发展,做好出孵企业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对出孵企业跟踪服务不少于12 个月,建立跟踪服务台账(每月跟踪服务至少1次),准确掌握出孵企业经营

动态。

 

跟踪不到位的,每发现 1

项扣 1 分;撰写成功孵化案例少 1 篇扣 2 分。

 

 

 

 

 

 

 

 

 

 

 

 

 

 

 

 

 

 

 

 

 

 

 

 

 

 

3. 优质创业项目的征集与评审。

中标供应商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 项目征集与评审,包括宣传发动、受理申请、入孵项目辅导、专家评审,将入驻项目评审结果报采购人审批同意后 按规定办理入驻相关手续,与入驻项目签订孵化和场地使用合同等工作。创业项目宣传发动和征集主要面向应届高 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群体,优先引进港澳青年、海外归国华侨青年、留学回国人员、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引进的项目属于尚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不超过3年)。引进的项目需符合创业孵化基地的产业规划定位,其中西区基地以家政服务产业为主要培育方向,主要以引进从事母婴护理、婴幼儿照护、居家服务、膳食制作、养老护理、医疗护理为重点的家政服务及民生领域项 目。为配合人才岛建设,潮连基地计划打造成为人才引进的主要阵地,以引进人力资源服务创业项目与其他优质项 目相结合。按照基地创业孵化室的可容纳项目数量,全年维持基地入驻企业数不低于创业孵化室数量的80%,即总入驻企业数量保持在70家以上(西区基地

+潮连基地),每年带动就业人数不少

于300人。

 

 

 

 

 

 

 

 

 

 

 

 

 

 

 

 

 

 

未按流程引进项目,发现一家扣 2 分;入驻企业数量每少1 家扣1 分。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不达标

的,少 5 人扣

1 分。

 

 

 

 

 

 

(1)常规性的创业交流活动平均每月不

 

 

 

 

少于1场,活动内容包括:创业培训(实

 

 

训)、创业沙龙、创业论坛、经营管理

 

 

专项指导、政策宣讲会、信息咨询会和

 

 

创业分享会等。

 

4.开展

(2)每年组织创业项目团队参加各类创

活动数量不达

各项创

新创业大赛、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成果

标的,每场扣

业创新

交流展示等活动不少于3场,其中2019

1 分。

交流、

年不少于1场。

 

大赛、

(3)每年组织入驻项目与市外省外创业

 

培训活

孵化基地、工业园区、高等院校、大型

 

动。

企业和跨国集团开展座谈不少于2场,

 

 

其中2019年不少于1场。

 

 

每年参加以上活动的入驻企业人数不

活动参与人数

 

 

 

少于500人次,2019年参加活动的人数

不达标的每场

 

不少于200人次。每次活动结束后3日

扣 2 分,通讯

 

内,报送宣传通讯稿和活动照片(不少

稿缺一篇的扣

 

于6张)。

1 分。

 

 

 

 

 

 

 

 

5. 充分发挥创业导师队伍功能。

商、税务、金融、法律、科技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业务骨干 中,收集优秀创业指导专家信息,按采购人要求组织举办创业导师聘任仪式; 组织开展导师创业指导活动,对被邀请为大学生基地提供的服务的江门市创 业导师,按照《江门市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支付创业导师劳务报酬; 建立创业导师月度巡诊制度,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创业导师上门走访企业,为

企业答疑释惑和提供帮助。

 

 

 

 

 

 

 

每发现 1 例不

达标的,扣 1 分。

 

 

 

 

6. 满意度及需求收集,做好融资对接服务。

满意度及需求收集,做好融资对接服 务。每季度按照运营服务内容,对入驻项目开展1次满意度和服务需求调查, 以此作为组织各项创业活动的依据。对每个有融资需求的入驻创业项目提供 不少于2次融资对接活动,包括举办融资对接沙龙。(投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不含政府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

没有开展满意度和服务需求调查的扣 2 分;对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没有提供 2 次融资对接的,每发现 1 例扣 1

分。

 

 

7.对接政府扶持政

策。

(1)为基地制作一系列具有大学生基地特色的文化展示、更新展示内容、制作宣传展示沙盘、升级智能系统等用于基

地升级提质事项。

 

 

不达标的扣 2 分。

 

 

 

 

 

 

(2)在合适场所适当布置创新创业饰

品,及时做好入驻企业门牌信息更换、制作,增加园区工作环境的舒适性,做好中秋、国庆、春节假日前的环境布置, 营造潮气蓬勃的创业氛围。

 

 

 

不达标的扣 2 分。

 

 

(3) 积极举办和参加各种创业及宣传、宣讲活动,扩大孵化基地影响力,负责日常的交流考察、参观接待具体事务。

 

不达标的扣 2 分。

 

 

(4) 加强大学生基地知晓度宣传,依托“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统一标识体 系,在一系列物品上印制“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独有标识,对楼面及楼顶的“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灯光大字等标识维护管理。

 

 

 

 

不达标的扣 2 分。

 

 

(5) 建设和维护“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互联网及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有效发布“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相关信息,针对性地介绍和推广江门的营商环境及创业就业、人才等优惠政策,让广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了解江

门、选择江门。

 

 

 

 

 

不达标的扣 2 分。

 

 

(6) 每年更新印制创业孵化基地宣传画册和小册子各不少于1千份,订制价值不低于15元的创业活动纪念品不少于200份。必要时选择电视台、电台、报纸、宣传手册等媒介加大对孵化基地

的宣传推广,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不达标的扣 2 分。

 

 

 

 

 

 

(7) 建立创业孵化基地QQ群、微信群等

不达标的扣 1

 

 

沟通平台,及时有效发布相关信息。

分。

8.创建

 

 

 

 

人力资

 

 

源社会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创建设国家级

 

 

 

不达标的扣 2

保障部

孵化基地,力争 2022 年底前基本达到

 

 

 

分。

门国家

国家级孵化基地标准。

 

级孵化

 

 

基地。

 

 

 

 

合同期内安排不少于8万元的费用,用

 

 

 

 

1.设备

于楼内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家具、门窗、

 

 

 

 

费用落实不到

 

设施维

天花、灯具、空调、内墙、地面、电梯、

 

 

 

 

位的,每发现

 

保费用

管道、洗手间、消防器材、通讯网络设

 

 

 

 

1 例扣 1 分。

 

安排。

备等基地内的设备设施保管、维护、维

 

 

 

修费用开支。

 

 

2.公共

维护安全生产公共秩序。负责做好大楼

 

 

 

 

 

 

每发现 1 例落

 

秩序与

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入驻企业安全

 

 

 

 

实不到位的扣

 

安全生

生产巡查、人员和物品的出入管理、安

 

后勤保

 

 

1 分。

 

产管理

全监控、消防安全、后勤服务的管理。

 

障管理

 

 

 

 

 

 

 

 

 

 

保洁卫生。大堂、楼道、走廊、自用办

 

 

 

公室、会议室、洗手间、电梯、天面及

 

 

 

其他公共区域等清洁保洁工作。因工作

 

 

 

需要要求配合的其他清洁卫生工作。中

每发现 1 例落

 

3.保洁

 

 

 

 

标供应商承担平时保洁所用的清洁工

实不到位的扣

 

卫生。

 

 

 

 

具、清洁用品(口罩、手套等劳保)、

1 分。

 

 

洗手间公用物品(洗手液、卷纸等物

 

 

 

品)、公共区域“四害”消杀、白蚁防

 

 

 

治、垃圾清运费用。

 

 

 

 

 

4.缴费管理

通知入驻项目按时缴交入驻保证金,做好水电使用情况记录和入驻企业应缴费用的清缴工作。

 

每发生 1 笔坏

账的,扣 1 分。

 

 

5.活动安全保障

做好创业基地大型创业活动、交流考察活动及上级单位检查时的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 3 分。

 

 

 

 

6.突发事件处理

 

 

 

 

按规定程序处置突发性事件。

因处理不当的,视对基地造成的不利影响的程度,扣

1-10 分。

 

 

7.设备维保管理

做好保洁管理和设施的维修和保养,保障创业基地水、电、通讯网络设施正常运行。

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 1 分。

 

 

 

 

 

 

 

 

 

 

 

8.消防安全管理

定期检查大楼内消防器材并作好记录, 检查入驻企业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和损坏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中标供应商作为创业孵化基地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须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承担创业孵化基地安全管理法律责任。负责加强监视创业孵化基地大楼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入驻企业防火安全工作,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积极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技能和入驻企业员

工的消防意识。

 

 

 

 

 

 

 

 

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 1 分。

 

 

 

 

 

 

 

 

 

 

 

9.绿化配备及养护

负责绿化养护。室内绿化植物的租摆、养护:西区基地每个楼层配备1米以上绿化植物不少20棵,潮连基地每个楼层配备1米以上绿化植物不少10棵。室外绿化乔木、灌木养护管理:西区基地大院内绿化乔木、灌木修剪、施肥、除草、清理枯枝枯叶以及病虫害防治,清理大院内草坪和地面杂草。本项费用不纳入

8万元的设备设施保管、维护、维修费

用开支范围。

 

 

 

 

 

少一棵植物, 或养护不到位的每次扣 1 分。

 

 

 

 

 

 

10.场

地改造管理

中标供应商为满足入驻项目场地实际 使用的需求,认为有需要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包括门、窗更换、室内装修), 必须将改造方案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实 施,所需费用开支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费用,合同期满后相关装饰装修归采

购人所有。

 

 

没按流程报采购人同意的, 每发现一例扣

5 分,并按要求整改。

 

 

 

 

满意度测评

 

由采购人向入驻项目发放运营机构的满意度测评表。

平均满意率低于 80%的,扣 3 分。

 

 

 

服务质量监督

中标供应商服务不到位,受到入孵企业投诉或上级部门批评,且经查实的。

 

每例扣 2 分。

 

 

 

 

 

安全生产责任

 

 

 

由于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导致孵化基地发生治安、消防等安全责任事故的。

每例扣 5 至 10 分;若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须承

担赔偿责任。

 

 

 

 

 

工作配合度

对采购人下达的指令性、临时性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到位的。

 

每例扣 2 分。

 

 

 

 

 

 

 

人员配备

 

 

 

 

每个岗位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每 1 人不符合条件或缺岗 的,每人每日扣 1 分,并责令限期更换或补员。

 

 

公共资源使用监督

未经采购人同意,在孵化基地内擅自开展与基地运营业务无关的活动的。

每发生 1 例扣

5 分。

 

 

总扣分

 

最终考核得分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600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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