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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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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5655 发布时间:2020-03-17 文档页数:57页 所需下载券:10
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和习近平总书记“丽水之赞”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的有关要求,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加快美丽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工作,开展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2.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指引,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调控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承载之间的关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统筹协调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布局城镇体系、产业发展、公共设施等各类空间要素,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和对空间性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加快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编制范围为丽水市行政管辖范围(17277.02km2)。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规划性质与要求

本次规划类别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五级三类”中的总体规划,规划根据《浙江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中“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内容”的要求编制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内容。丽水市莲都区层面主要规划内容包括:提出生态网络、生态要素分类、自然保护地体系等生态保护格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建设等农业农村发展格局,人口与城镇化、城镇体系、产业发展等城镇发展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国土空间利用结构与布局,按技术标准划定用途分区提出管制规则;分解城乡建设用地、耕保、永农等各类指标,将主要国土空间控制指标分解传导到乡镇层面。

三、规划内容

1.基础专题研究

(1)丽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合丽水市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和地方实际,在梳理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核心内容的基础上,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建设用地管控情况、用地结构和布局情况、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空间管控情况等方面进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总结规划实施成效,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对标未来内外部新形势和新发展要求,判断趋势,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开展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奠定坚实基础。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从市域城镇体系、城市规模、城市空间结构、土地利用、综合交通、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近期建设等维度评估规划阶段目标实施情况;从控制开发区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各类绿地、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维度对评估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从与土地利用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片区控规的协调情况等维度对规划协调情况进行评估;从产业、土地、交通、环保、人口、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政策维度对规划实施的公共政策响应评估。

(2)丽水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识别区域资源环境短板要素、揭示人类开发强度和开发潜力;基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确定城镇建设、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的适宜规模与空间布局;通过开发适宜性与承载力评价的集成,服务于“三区三线”的划定;结合资源环境综合承载潜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确定国土空间开发规模和时序,明确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的着力点。

2.现状基础研究

(1)现状分析与评价。分析丽水市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城乡空间、市级基础设施等现状特征;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趋势变化、结构布局、开发程度;以全域全要素为基础,分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重大设施等要素的空间价值;综合评判国土安全风险与隐患,总结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的主要特点和关键问题。

2)趋势分析与形势研判。结合国家和省级战略,分析丽水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并确定本次规划的重点任务。

3.目标与战略

(1)规划定位。落实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按照主体功能定位,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国土空间保护、空间利用效率、生态整治修复等方面综合确定市总体发展定位。

(2)规划目标。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从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修复、人文安全三个方面制定规划近远期发展目标和规划指标体系。

(3)发展战略。落实国家和省级战略,针对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及面临的形势,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协调保护和开发的关系,提出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4.区域协同与市域统筹

(1)区域协同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省级重大战略等提出的区域协同发展要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加强与周边行政区域在生态治理、自然文化资源开发保护等方面的衔接,在重大产业发展、城镇功能布局、重要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及邻避设施等方面加强区域协同。

(2)“一带三区”统筹发展。为贯彻落实丽水市两山大会会议精神,加强跨山统筹,通过强强联合、特色结合、优势组合,研究构建“一带三区”之下市域城镇体系格局、生态网络格局、重大生产力布局以及人口与城镇化,建立“一带三区”重大平台、重要基础与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协调机制。

5.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结合规划目标与战略,提出全市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总体格局。

(1)优化自然生态格局。开展生态网络规划,明确维系区域以及城市生态环境和自然生命支持系统的关键性格局,构建网络化的生态空间系统。基于“双评价”成果等对山水林田湖的空间格局进行布局优化,提升自然资源的平均质量、综合效益与发展水平。

(2)协调市域城镇发展格局。确定市域城镇体系,列出县级中心城市和市级重点镇名录,明确主要城镇的发展定位、职能分工、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等要求,构建相对和谐的市域城镇格局。

(3)统筹布局重大设施及要素。确定市级及以上区域性交通设施等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市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统筹安排重大资源、能源、水利、邻避设施等关键性要素。

(4)保障重大发展平台。在建设用地指标、空间布局等方面优先保障市级以上重大发展平台。

6.空间控制线

市域层面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定,划定市级及以上生态保护红线,并给出下限指标,县级规划进行落实和增补;遵守永久基本农田相关规定,划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并给出下限指标,县级规划进行落实、深化和增补;遵守城镇开发边界相关规定,划示城镇开发边界,并给出上限指标。

7.国土空间布局结构优化与用途分区

(1)国土空间用途分区。依据《浙江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地分类指南(试行)》,划定市域一级规划用途分区,划示二级规划用途分区,并提出二级规划用途分区细化准则。依据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在通用管制规则的基础上,制定细化和优化的管制规则。

(2)国土空间利用结构优化。围绕规划管控目标和方向,制定规划期内全域主要用地地类结构调整方案,对农林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的规模和比例关系进行深入研究,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编制结构调整表。

8.支撑体系

(1)综合交通体系。确定航空、铁路、高速公路等布局与控制要求;预控市级及以上、跨县(市)交通枢纽和交通廊道的线型走向以及大型设施用地。

(2)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确定市级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内容,加强市域统筹,保障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3)绿色市政基础设施体系。预控市级及以上能源等区域性市政基础设施廊道,明确控制要求;明确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协调安排市级邻避设施等的布局。

(4)安全韧性防灾减灾体系。以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台风灾害等为重点确定综合防灾减灾目标、设防标准、防灾分区,提出避险通道、避灾场所布局原则。

9.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1)生态修复。明确市域生态修复要求,划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制定市级重点工程名录,并将生态修复任务进行指标分解。

(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定市级土地整治原则和要求,制定市级重点工程名录,并将土地整治任务进行指标分解。

10.历史文化保护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名录,以及市级及以上文保单位名录,划定重要古迹遗址范围线。

11.中心城区布局优化

1)人口与用地规模。确定中心城区范围,合理预测城市人口规模,重点关注年龄构成、就业构成和流动人口。从人均指标、生产效率、生活品质等多个维度论证城市合理的用地规模,引导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综合价值的提升,体现城市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理念。

2)空间结构。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结构,合理配置城市主要功能,确定公共中心体系与布局,梳理快速路和轨道交通网络,组织居民生活与生产活动,镶嵌高品质生态和蓝绿空间,形成既有利于经济发展,又利于社会生活的环境优良的空间结构。

3)用地布局与结构调整。依照用途分区,优化中心城区生态、农业、城镇等用地布局,用地布局以一级用地分类为主,重要的蓝绿空间、公共设施等可细分至二、三级用地分类。提出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形成用地构成和结构调整表。

4)蓝绿网络与公共空间布局。保留、维护自然河道、湿地,确定通风廊道的基本格局和控制要求;建设结构完整、级配合理、均好分布、功能完善的城市蓝绿网络与公共空间体系。对于中心城区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应划定重点城市绿线和重点城市蓝线,并提出管控要求。

5)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原则与目标,划定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的重点区域,并提出主导功能和开发建设要求,明确地下空间规划管控措施。

6)综合交通布局。提出路网密度、公交出行比例等城市交通发展指标,统筹城市对外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交通设施,提出城市交通发展策略;确定客运枢纽的布局、功能,确定货运枢纽布局及物流系统规划;确定城市主干路系统,提出快速路、主干路的等级、功能、走向;提出停车场布局原则、停车换乘等公共停车设施的布局、规模控制要求;提出公共加油加气站及充电设施的控制要求。明确城市公交、快速公交的发展目标、场站、廊道布局原则以及用地控制要求;提出城市慢行系统(步行、自行车等)规划原则和指引。

7)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确定公共服务中心体系以及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原则。明确重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设施以及规划认为需要进行重点控制的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边界。明确重要打造活力与包容的社区生活圈体系,明确社区生活圈建设标准。

8)市政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确定设施建设标准与设施容量、重大设施的用地布局及重要设施廊道走向,对县级以上市政基础设施提出管控要求。根据城市实际,提出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垃圾分类处理的布局建设要求。

9)防灾减灾设施布局。明确防灾设施用地布局和防灾减灾具体措施,划定涉及城市安全的重要设施范围、通道以及危险品生产和仓储用地的防护范围。

(10)城市有机更新。在城市集中建设区内明确城市有机更新范围和更新类型,细化更新目标,提出更新方式、措施和政策建议。

(11)历史文化保护。在上一轮城市紫线的基础上提出优化完善方案,重新划定并提出管控要求。

12.规划传导落实

(1)对上位规划的落实。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引导及管控内容,具体包括:定位落实、指标落实、控制线深化。

(2)对下位规划的传导。确定莲都区内的规划编制分区,将市级规划主要指标分解下达至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对下位规划的传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定位传导、指标传导、控制线传导。

(3)对专项规划的指导。明确应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建立各专项规划编制、审批、调整、协调机制。

13.规划实施保障

(1)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配套政策建议。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空间管控传导、区域协调联动等制度方面提出建议。

(2)建立评估监测预警机制。包括规划评估、监测预警、监督考核等内容。

14.莲都区重点规划内容

(1)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明确全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总体格局,体现全域分区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1)提出生态保护格局。优先保护以各类自然保护地体系为主体的生态空间,明确连接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廊道,优化各生态要素格局,构建完整连续、网络化的生态保护格局。

2)提出农业农村发展格局。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魅力乡村为目标,以耕地保护为重点,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空间布局,统筹区域现代农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村庄建设布局,根据区域资源本底条件、国家管控要求及地方发展需求,构建耕地集中连片、产业多元发展、居民点集约集聚的农业农村发展格局。

3)提出城镇发展格局。根据水资源、地质安全等资源环境约束,研究交通、产业与城镇的关系,合理预测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确定城镇的发展定位、职能分工、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等要求,优化城镇体系布局。

(2)空间控制线。划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其它重要控制线,包括重要基础设施及廊道控制线、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控制线、重要公共服务设施控制线等。

(3)国土空间布局优化与用途分区。分类梳理所有国土空间,协调自然资源部门与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的空间管理要求,解决空间矛盾,形成自然空间和建设空间互为依托和支撑的国土空间布局。

(4)国土空间利用结构优化。围绕规划管控目标和方向,制定规划期内全域主要用地地类结构调整方案,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编制结构调整表。

(5)保障传导落实。分解城乡建设用地、耕保、永农等主要国土空间控制指标,并将主要国土空间控制指标分解传导到乡镇层面。

四、规划成果要求

本次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性文件和研究性文件。法定性文件由规划文本、规划图则、数据库及附件构成,研究性文件包括研究性内容和分析过程等,由规划说明、图集、专题报告、附件等构成。具体按照浙江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执行。

五、付款方式

详见规划设计合同。

六、其他

(1)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2)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报告必须由成交供应商独立完成;主报告外的两个专题研究报告(丽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丽水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可以由成交供应商与第三方合作完成,或成交供应商委托给第三方独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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