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公益广告点位(精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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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
点位 |
采购内容 |
备注 |
左渠门社区 |
城北小学隔壁 |
重点点位:雕塑、小品、景观等 |
灯塔街与括苍路路口 |
丽阳门社区 |
停车道闸 |
道闸 |
城东路80号 |
梅山社区 |
囿山新村门口 |
一般点位:雕塑、小品、景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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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门社区 |
仓前菜场对面 |
重点点位:雕塑、小品、景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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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河门社区 |
龙门岭小区内 |
原公益广告长廊整改 |
原公益广告长廊需整改 |
府前社区 |
平安小区门口 |
道闸和一般点位:雕塑、小品、景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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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对面 |
重点点位:雕塑、小品、景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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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个点的雕塑或者小品设计必须符合经常化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和包含四项基本内容:
(1)雕塑或者小品设计方案;
(2)雕塑或者小品基础施工图;
(3)雕塑或者小品所在地块的景观绿化方案;
(4)雕塑或者小品夜晚灯光亮化方案。
2、雕塑或者小品设计的要求:雕塑或者小品设计必须与经常化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与点位所在地的历史、人文、地域特色、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等有机结合,雕塑或者小品在造型、色彩、尺度等方面要与周围环境相融合,题材表现形式不限,大小尺度不限,材料不限。
3、道闸技术参数
额定电压:220V 50HZ 额定功率:70W;
环境温度:-30℃至+55℃ 运行寿命:≥50万次;
起落速度:6秒 3秒
可配杆长:直杆 6M以内
主要功能:
1.手动按钮可作 “升闸”、“降闸”及“停止”操作;
2.无线遥控可作 “升闸”、“降闸”及“停止”操作;
3.停电后可手动摇把起落杆;
4.具有便于维护与调试的“自栓模式”;
5.可选配车辆传感器,使具有“车过自动落闸”“防砸车”或“冲闸自动抬杆”功能。
6.具备丰富的底层控制及状态返回指令,使收费系统电脑可对电闸作最完备的控制。
7.可根据客户需要增加其它特殊功能;可选配光隔离长线驱动器到电脑RS232-C串行通讯接口。
机械特点:
1.采用具备软件陷井与硬件看门狗的单片机控制,永不死机。
2.采用精密的全自动跟踪平衡机构使任意位置静态力距为零,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小驱动功率和延长机体寿命。
3.箱体采用先进的防水结构及抗老化的室外型喷塑处理,坚固耐用,不退色。
电气特性:
1.采用磁感应霍尔器件进行行程控制,非接触工作,永无磨损偏移。
2.采用光电耦合、无触点、过零导通技术,主控板无火花干扰,高可靠工作。
3.采用升降超时与电机过热保护,防止电闸非正常损坏。
4.采用双重机械行程开关,进行切电总保护。
5.光隔离串行通讯接口,隔离电压大于1500V,确保上位机安全,实现抗汽车电火花等强电磁干扰的高可靠通讯
机芯性能特点:
1.特殊转动结构:无齿轮、无皮带转动,无需保养,使用稳定,寿命更长久。
2.非等速运动机构,快起步、慢停止,运行更平稳。
3.所有连接的活动关节都安装了轴承,并加注防冻油(南北地区都能稳定运行)。
4.结构设计合理,能使道闸杆始终保持在90度范围运转,不需再调整垂直与水平位置。
二、采购内容
1、雕塑、小品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2、雕塑、小品点位的景观绿化和亮化的设计和施工。
3、雕塑、小品施工过程中的必要附属工程(通电需道路开挖埋管线、亮化工程的电缆电线敷设、照明器材的购置和安装、调试等)。
4、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5、其他的内容。
三、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90日历天)。
四、质保期
1、提供不少于2年质保服务,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供应商可作更优承诺。
2、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后1小时内服务响应、4小时内现场服务到位、24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提供备用设备。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10%的预付款(不扣回);按月支付进度款,按照已完合格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五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95%,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产品无质量及服务问题问题的,30日内一次性退还质保金。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2、质量要求: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向招标人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并对其负责。
3、下列内容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
1)提供最终确定的项目方案设计文本5套及电子文档;
2)提供最终确定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本15套及电子文档(中标后深化设计完成再提交);
3)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雕塑、小品(含基础、基座、绿化、铺装、亮化等)、绿化工程的设计费用(包括中标后的设计调整或修改费用)和施工费用(包括稿件制作费、材料费、人工费、其他附属构件(如连接件等)费用、机械使用费、装卸费、运输费)、其他相关费用、风险、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雕塑、小品的成品或者半成品、构件等二次搬运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本工程绿化工养护期为一年,其他项目保修期为两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保修费用。
6)投标人还应考虑其它为完成最终成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景观绿化、公益广告工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成品或者半成品或者构件已经完成制作,如果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引起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发生变更的,由中标人根据新的技术参数提出报价,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提出的报价并结合市场调查确定单价进行按实调整。
4、技术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
(1)设计方案包括平面设计方案、彩色三维效果图或模型彩色照片,统一用A3纸打印并注明方案名称、创作说明、雕塑所用材料、建议尺寸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表达的资料等。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一份,内容同纸质文件。
(2)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雕塑、小品、绿化、亮化等施工方法及的保证措施;
2)加工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确保工期、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
4)主要材料选用和质量保证措施;
5)保修服务承诺与保证措施;
6)项目班子人员的配备;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5、设计补偿费:设计费不予补偿。
6、中标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包括雕塑、小品、绿化、照明、公益广告等深化设计,满足有关技术标准和招标人的招标需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综合效益。
雕塑、小品、绿化、照明、公益广告等制作过程中不得对项目设计方案随意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制作单位应当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7、材料供应办法
1)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保管。
2)主要材料购买前其质量和规格均需经过招标人认可后,由中标人采购,未经招标人认可的主要材料不得用于本项目。
3)主要材料是指用量较多或单件价格较高、影响工程造价较为明显的材料以及关键性的材料。
4)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并且具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保书、复试报告等资料。
8、雕塑、小品、绿化、照明等验收
1)项目建成后,招标人、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揭幕。
2)经验收合格后,制作单位应当将雕塑、小品、绿化、照明、公益广告等有光照片、图纸和文字资料等报送招标人存档(五套)。
9、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秩序,维护城市道路的整洁和市容环境秩序,本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车应符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丽水市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及莲都区的有关规定。
10、承包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保险等各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1、施工现场接水、接电、用水、用电、工程四周安全防护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 。
12、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制订严格的安全施工方案,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切实做好安全围护工作。承包单位要搭设防护通道,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标志等,提示和引导避让危险,确保行人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所需发生的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施工运输过程中,在施工区的进出口位置及施工区域应设立施工围挡、交通警示标志牌,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运输车辆应严格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
承包人必须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交通、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承包人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周边人员、商铺经营和卫生、环境安全,督促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做好自身的言行举止,做到文明施工,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控烟工作,对本单位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负责,及时做好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安全预防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护工作确保过往人员的安全和相关商铺及住户的财产安全,并处理好与各邻里之间的关系(所产生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本项目建筑垃圾清运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垃圾堆放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承包人必须做好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且承担交工验收前的成品修复工作。
若承包人违约,相关赔偿金、违约金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5、绿化工程养护期间,发包人将进行定期的养护检查和考核,如果检查不合格,扣除养护费。养护期结束后,承包人按《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33/1068---2010)的要求将所有种植花草苗木移交给发包人。
16、知识产权
1)投标人参与投标,则视为同意招标人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等形式的权力。
2)投标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投标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经发现中标方案已被其他地方使用,招标人有权终止中标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17、中标方须负责完成本项目涉及的设计、安装调试、服务实施等相关工作,须详细确认和理解采购人各方面要求、本次项目的建设目标和服务要求,并严格根据采购人项目进度安排完成实施工作,如有偏差由中标方负责。
18、中标方需根据用户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实施工作,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全部技术问题。
19、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承包。
20、投标报价应包含材料、设备、耗材、备品备件、维修维护、人工、安装、调试、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综合验收、各种风险费用等正确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文件未列明的,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1、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