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白象镇堆场,需对堆场淤泥进行外运,运至“温州瓯江智慧供应链物流园”做为建设用地填方。有八个村的堆场淤泥需要进行外运,共设有八个标段。
二、采购清单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土方开挖量 |
预算金额 |
标段一 |
后西漳村堆场(BBX001、BBX002)淤泥外运处置 |
19910.7m3 |
2465935元 |
标段二 |
西垟村堆场(BBX005)淤泥外运处置 |
3114m3 |
422770元 |
标段三 |
赵家硐村堆场(BBX009、BBX010)淤泥外运处置 |
7268.4m3 |
981611元 |
标段四 |
万南村华崇电气旁堆场(BBX012)淤泥外运处置 |
6700.5m3 |
883843元 |
标段五 |
后潘垟村西堆场(BBX022)淤泥外运处置 |
4512.2m3 |
568849元 |
标段六 |
楼桥村堆场(BBX024)淤泥外运处置 |
10949.1m3 |
1332463元 |
标段七 |
山下村堆场(BBX027)淤泥外运处置 |
13212.7m3 |
1041590元 |
标段八 |
山前南村北堆场(BBX032)淤泥外运处置 |
5776.3m3 |
498059元 |
投标供应商各标段投标报价超出本标段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三、采购说明
(一)采购各标段情况
1、标段一:
标段名称 |
后西漳村堆场(BBX001、BBX002)淤泥外运处置 |
工作内容 |
后西漳村东堆场土方开挖6570.5m3、土方运输(运距28km) 11826.9吨、堆场土地平整7201m2、临时道路铺设(铺路钢板:100米)。 后西漳村西堆场土方开挖13340.2m3、土方运输(运距28km) 24012.4吨、堆场土地平整15685.7m2、临时道路铺设(铺路钢板:200米)。 |
推荐路线 |
堆场-交通北路-交通路(高架桥)-104国道-白鹭屿高速互通入口-黄华高速互通出口-物流园,限载15T;采用自卸车8t,运输28公里,其中高速段19公里。 |
项目工期 |
在签订合同后150日历天内完工。 |
2、标段二:
标段名称 |
西垟村堆场(BBX005)淤泥外运处置 |
工作内容 |
土方开挖3114m3、土方运输(运距30km) 5605.2吨、堆场土地平整3917.1m2、临时道路铺设(铺路钢板:100米)。 |
推荐路线 |
堆场-万南大街-万茗村-交通路(高架桥)-104国道-白鹭屿高速互通入口-黄华高速互通出口-物流园,限载15T;采用自卸车8t,运输30公里,其中高速段19公里。 |
项目工期 |
在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工。 |
3、标段三:
标段名称 |
赵家硐村堆场(BBX009、BBX010)淤泥外运处置 |
工作内容 |
赵家硐村西土方开挖4371m3、土方运输(运距30km) 7867.8吨、堆场土地平整5419.4m2、临时道路铺设(铺路钢板:100米)。 赵家硐村东土方开挖2897.4m3、土方运输(运距30km) 5215.3吨、堆场土地平整6010.8m2、临时道路铺设(铺路钢板:100米)。 |
推荐路线 |
堆场-赵家硐村-交通路(高架桥)-104国道-白鹭屿高速互通入口-黄华高速互通出口-物流园,限载15T;采用自卸车8t,运输30公里,其中高速段19公里。 |
项目工期 |
在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工。 |
4、标段四:
标段名称 |
万南村华崇电气旁堆场(BBX012)淤泥外运处置 |
工作内容 |
土方开挖6700.5m3、土方运输(运距30km) 12060.9吨、堆场土地平整10244.7m2、临时道路铺设(铺路钢板:100米)。 |
推荐路线 |
堆场-万南村-张家湾村-张家湾大道-104国道-白鹭屿高速互通入口-黄华高速互通出口-物流园,限载15T;采用自卸车8t,运输30公里,其中高速段19公里。 |
项目工期 |
在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工。 |
5、标段五:
标段名称 |
后潘垟村西堆场(BBX022)淤泥外运处置 |
工作内容 |
土方开挖4512.2m3、土方运输(运距29km) 8122.0吨、堆场土地平整3693.5m2、临时道路铺设(铺路钢板:100米)。 |
推荐路线 |
堆场-迎晖路(后潘垟村)-象石路-交通西路-104国道-白鹭屿高速互通入口-黄华高速互通出口-物流园,限载15T;采用自卸车8t,运输29公里,其中高速段19公里。 |
项目工期 |
在签订合同后 90日历天内完工。 |
6、标段六:
标段名称 |
楼桥村堆场(BBX024)淤泥外运处置 |
工作内容 |
土方开挖10949.1m3、土方运输(运距29km) 19708.4吨、堆场土地平整7413.6m2、临时道路铺设(铺路钢板:100米)。 |
推荐路线 |
堆场-迎晖路(双庙村)-象石路-交通西路-104国道-白鹭屿高速互通入口-黄华高速互通出口-物流园,限载15T;采用自卸车8t,运输29公里,其中高速段19公里。 |
项目工期 |
在签订合同后 150日历天内完工。 |
7、标段七:
标段名称 |
山下村堆场(BBX027)淤泥外运处置 |
工作内容 |
土方开挖13212.7m3、土方运输(运距17km) 23782.9吨、堆场土地平整11942.9m2、临时道路铺设(铺路钢板:100米)。 |
推荐路线 |
堆场-后西岑大道-小港村-东河村-仓下-柳江路-七里港高速互通入口-黄华高速互通出口-物流园,限载15T;采用自卸车8t,运输17公里,其中高速段10公里。 |
项目工期 |
在签订合同后150日历天内完工。 |
8、标段八:
标段名称 |
山前南村北堆场(BBX032)淤泥外运处置 |
工作内容 |
土方开挖5776.3m3、土方运输(运距18km) 10397.3吨、堆场土地平整6526.9m2、临时道路铺设(铺路钢板:80米)。 |
推荐路线 |
堆场-后西岑大道-小港村-东河村-仓下-柳江路-七里港高速互通入口-黄华高速互通出口-物流园,限载15T;采用自卸车8t,运输18公里,其中高速段10公里。 |
项目工期 |
在签订合同后 120日历天内完工。 |
(二)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堆场土地平整、临时道路铺设、排水、大型机械转移、工程质量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高速通行费、规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内容。
无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数量有增加或减少均不作调整。供应商报价前须去项目现场察勘测算,充分了解施工现场、运输道路、运距等各种情况,自行承担报价风险,中标后合同价不予调整。
(三)土方容重按1.8吨/m3计算。
四、服务要求
1、土方开挖
堆场开挖后,开挖底高程原则上与堆场周边田面高程一致(具体高程见《设计报告》),超挖深度按0.1m控制,欠挖按0.05m控制,堆场土方开挖总量原则上不得少于要求的开挖数量。
2、受土区位置
堆场淤泥运至“瓯江智慧供应链物流园”做为建设用地填方。“瓯江智慧供应链物流园”一期位于柳市镇长岐社区,涉及南盐、华东、殿后、三宅4个村庄,总面积1375亩。
3、土方运输
(1)土方外运采用自卸汽车,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乐政发[2013]44号)文件,本项目的运输单位需具有“乐清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个证件。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乐清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原件核查,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
(2)车辆应满足环保、安全等交通运输管理要求。应装载适量,覆盖严密,运输沿途不得出现滴漏撒现象,不得沿路污染城市路面,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3)运输线路应满足乡村道路桥梁限速、限载及限高等要求。
4、场地平整
淤泥堆场土方开挖后需进行土地平整。
5、施工临时便道
合理安排场内运输的行走路线,场内临时道路拟采用铺路钢板进行建设,铺路钢板采用大规格钢板,每片3m*6m,厚度1.8cm。施工结束后须恢复原貌。
6、施工要求
(1)运输作业过程中,中标供应商需严格服从采购人指挥,严格按照要求运至规定地点。严禁随意在其他地点装卸,如有发现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施工前应对土围堰的结构形式、顶部宽度、高程及周边田面高程等进行详细了解,查清堆场内管道、电缆等构筑物的具体位置及埋深,查明堆场排水出口位置,并予以标识。
(3)开挖施工中严格按测设样标开挖,每趟次开挖由现场测量指挥就位,确保开挖断面的准确性。
(4)禁止在台风和洪水发生时施工,不宜在雨季时施工。
(5)遇特殊地段可由人工施工,避免机械的低效扰动,及时清除陡坡泥土,防止塌落。
(6)工程保险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投保。进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及运输途中的交通安全等一切涉及本项目的安全问题均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7、其他
(1)配置专用车辆冲洗设备,并对离场运输车辆车身、车轮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保持整洁、卫生状态,不得影响环保和市容市貌。
(2)所有投入使用的车辆、机械设备须处于正常状态,不许带故障运行,驾驶员、机械设备操作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规范化操作,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设备安全。
(3)运输驾驶员、机械操作人员需符合规范要求,持证上岗。
(4)供应商在报价前须自行前往本项目实施地进行考察,应充分考虑运距和沿线道路的实际情况,自行承担报价风险。
(5)本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供应商应提供所有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但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要提供的服务,应计入报价组成表中。
8、以上内容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五、设计报告见电子版。
六、商务条款
1、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且人员和设备进场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