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招标需求
标项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一 |
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人民政府外河外荡保洁项目 |
批 |
1 |
1430186.00元 |
二、项目综合说明
(一)、保洁范围
序号 |
河道名称 |
长度(M) |
起点 |
终点 |
1 |
四丫泾港 |
1000 |
南港 |
东千亩荡 |
2 |
南港河 |
850 |
池言泾港 |
冯家港 |
3 |
鳗鲤河 |
3900 |
西千亩荡 |
苏嘉运河 |
4 |
捞丰大港 |
1600 |
西千亩荡 |
篇箕洋 |
5 |
池湾大港 |
900 |
杨庙 |
池言泾港 |
6 |
南弹花港 |
700 |
东千亩荡 |
龙康荡 |
7 |
池言泾港 |
3700 |
千金寺 |
西千亩荡口 |
8 |
北弹花港 |
600 |
东千亩荡 |
西千亩荡 |
9 |
应家港 |
300 |
红旗塘 |
沈家荡 |
10 |
湖嘉申 |
5000 |
红旗塘 |
苏嘉运河 |
11 |
鲍田港 |
1000 |
时公荡 |
戴家荡 |
12 |
窑梅港 |
480 |
沉石荡 |
沈家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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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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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油车港镇外荡明细表:
序号 |
河道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范围 |
1 |
西千亩荡 |
822000 |
全荡 |
2 |
东千亩荡 |
519000 |
全荡(含三角尖) |
3 |
长荡 |
240000 |
全荡 |
4 |
篇箕洋 |
43000 |
全荡 |
5 |
沈家荡 |
669000 |
全荡 |
6 |
沉石荡 |
533000 |
全荡 |
7 |
时公荡 |
265000 |
全荡 |
8 |
戴家荡 |
180000 |
全荡 |
9 |
高水洋 |
103000 |
全荡 |
10 |
火烧荡 |
89000 |
全荡 |
11 |
北官荡 |
614000 |
全荡 |
12 |
曹君荡 |
154000 |
全荡 |
13 |
龙糠荡 |
299000 |
全荡 |
14 |
无名荡 |
58696 |
全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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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588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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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洁要求
1.1、河道水面均实施全日制巡回保洁;
1.2、河道每天打捞不少于八小时,对重点河段水面要全日制巡回保洁,重大节日或上级部门有要求须增加打捞次数;
1.3、水面保洁质量要求达到“四无三净”。“四无”即:河面无漂浮物、岸边无水生植物、河边无暴露垃圾、河中无死亡动物;“三净”即:水面干净、浅滩干净、堤岸干净;
1.4、保持河道桥堍两侧10米内干净;
1.5、打捞的垃圾、杂草装运到垃圾中转站或可腐烂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无公害化处置;
1.6、保洁人员在清运垃圾场所,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在启运途中不得抛漏垃圾,并及时清扫装运场所,避免再次污染;
1.7、中标单位需在外河交界处做好拦河栅及项目所需相关设施(需符合有关部门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影响航道通行)建设与维护,费用含在报价中,项目完成后,所有设施移交;
1.8、上述河道在水草及水葫芦生长季节要求在拦污栅处安排人员守口子,并及时打捞水草及水葫芦;
1.9、每艘保洁船每天都需进行保洁工作;
1.10、河道垃圾上岸必须运至中转码头集中处置, 码头吊装等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11、保洁中发现水面有漂浮死亡动物应及时告知有关防疫部门进行处理;
1.12、保洁中发现水质异常的,需及时报告采购单位;
1.13、水面相连接处的保洁要做到相互配合,及时打捞,杜绝保洁中的推诿与扯皮现象;
1.14、接受市、区部门的考核、监督和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要听从监督部门人员的监督与协调,听从安排做好河道保洁工作;
2、其它要求
2.1、▲采购方提供10艘保洁船供中标方使用,其余保洁船只由中标方根据实际需要配足,保洁船只不到位将取消中标资格。(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保洁船可以租赁,需提供租赁协议);
2.2、采购方提供10艘保洁船供中标单位使用,中标单位承担使用过程中一切费用(包括日常维护管理、保险费、油费、人工费等);
2.3、每艘船至少配备2名保洁员或操作员;
2.4、操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2.5、保洁作业人员应着救生衣,保洁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2.6、河道水域保洁船只应有醒目标志、标旗;
2.7、船舶应符合交通部门要求;
2.8、承包方招用工作人员必须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类保险;
2.9、员工如因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2.10、工作人员休息场所、现场用电、用水、机械设备停放场地及办公场所等所有事项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2.11、中标方应服从政府推行的保洁创新办法,完成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 采购方方代表
采购方指派专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2、中标方代表
2.1中标方需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项目工作,并用书面材料报采购方备案;
2.2项目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由采购方召开的例会和各种必须参加的会议;
2.3中标方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并征得采购方同意。后任继续行驶合同文件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2.4采购方可以与中标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
3、采购方工作
3.1负责向中标方提提供本项目的技术资料;
3.2组织召开本项目技术交底会;
3.3负责中标方的日常作业的管理和检查(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每月底对中标方做出下月度工作计划布置和对当月度工作进行考核,(全年考核不少于12次以上)考核按有关工作考核标准结合采购方工作计划要求综合考核考评;
3.5采购方每月对中标方的项目实施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每月支付相应经费的依据;
3.6负责合同期间的行政许可审批及协调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协调中标方在作业过程中与其他管理部门的关系;
3.7进行项目工作业务指导;
3.8 采购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应在补充条款内约定。
4、中标方工作
4.1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中标方承担日常作业;
4.2做好日、周统计报表,并按时做好月、季、年度上报保洁工作完成情况表,按采购方要求及时上报;
4.3应按采购方提出的以周围建筑物的要求落实保护措施;
4.4建立巡视报告制,每天有专人进行巡视,并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4.5超出常规小修范围的工作,需提前报采购方审批;
4.6及时解决来信、来访,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
4.7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4.8认真做好防台防汛等工作;
4.9加强法定节假日的正常保洁工作;
4.10中标方应作的其他工作,双方在补充条款内约定。
5、项目计划
5.1中标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天内上报全年项目计划,并结合季节特点,特定季度、月度项目计划、材料计划送交采购方。采购方在7天内予以确认;
5.2中标方必须按采购方确认的项目计划组织作业,接受采购方的检查、监督。中标方应接受采购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采购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6、检查和考核
6.1中标方应认真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项目实施,随时接受采购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6.2对于项目实施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先通知限期整改,中标方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方派其他队伍整改,费用在中标方的项目费用中扣除;
6.3采购方按照约定的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进行考核;
6.4中标方经考核确实不能履行该项目的,采购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中标方接采购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无条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原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实结算;
6.5采购方结合项目新特点和行业颁布的最新标准,采购方方有修改考核标准的权利。
7、安全文明施工与检查
7.1中标方应遵循有关规定及行业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随时接受采购方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7.2由于中标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处罚和限期整改,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安全防护
8.1项目作业人员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必须着带安全反光标记的工作服装上岗操作;
9、事故处理
9.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中标方就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采购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保洁优化管理制度及考核评分
1、考核检查
1.1、业主单位参照《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人民政府外河外荡保洁项目考核评分表》的内容,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考核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暗查相结合,月底综合评定;
1.2、检查有详细记录入册,作为考核依据;
1.3、考核检查实行百分制,采取实扣分的办法;
附:评分细则
1、落实河道每天一次保洁制度(2 分) |
未落实每天一次保洁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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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全日制巡回保洁(3 分) |
发现保洁员上班时间缺岗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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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规定配足保洁人员和船只(3分) |
未按规定配足人员和船只的,每少一名(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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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措施(2 分) |
1、保洁人员未配搭救生衣的扣1分 2、保洁人员人生保险购买未做到人手一份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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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持水面洁净,无杂草无漂浮物。桥洞河埠头、河岸两侧10米范围内无垃圾废弃物、杂草、禽畜粪便等(50 分) |
在每次例行检查中,对每1处漂浮物或杂草扣0.2分,对1m2以上的大漂浮物,每一处扣1分,对死猪等污染严重的漂浮物,发现一次扣5分。发现河岸垃圾每处扣0.5分,对1m2以上的大堆垃圾,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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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捞的垃圾,漂浮物做到日产日清,上岸运走,并在指定地点倾倒。(20分) |
发现河岸垃圾每处扣0.5分,对1m2以上的大堆垃圾,每处扣1分,达不到垃圾日产日清要求的或未上岸运走,未在指定地点倾倒的每发现或核实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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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洁中发现水质异常的,需及时报告采购单位(10分) |
未按规定报告采购单位的,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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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要活动期间,应增加打捞次数,保持河面干净,河岸整洁(10分) |
未保持河面干净的每次扣1分,未保持河岸整洁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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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投诉、上级督办、媒体爆光 |
1、 群众投诉、上级督办,每次加扣1 分 2、 媒体爆光,每次加扣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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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区级以上表扬、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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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次考核无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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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次考核100分为基本分。95分以上为优秀,每增加1分奖励1000元;85分至94分为合格;75分-84分,每降一分扣1000元;75分以下每降1分扣2000元;60分为不合格分,每降一分扣10000元,直至扣完为止。
1.4、以月度承包金额作为季度考核基数,共计***万。每次考核结果如有扣分作扣款处理的,扣款在每季付款时扣除;
1.5、每月考核100分为基本分。扣款额(元)=总扣分×(月度考核基数÷100),直至扣完为止;
1.6、月度考核结果如有低于95分的,进行督促整改。保洁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保洁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对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及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或违法违纪导致公司无法确保保洁质量的,发包方有权终止保洁合同。
(五)、承包期限
共计 12个月。
年度考核平均分在80分以上的,经甲乙双方协商,报财政审核批准后,双方合同可以续签。
(六)、付款方式
每季末按照实际考核结果,扣款后,次月10日前支付该季保洁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