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按照鲁河湖函字〔2019〕18 号文件规定,“具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统一编制科学
采砂(含禁采)规划,其中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共 11 条,分别为:大沽河干流、
薄家河、留仙庄河、方家河、下林庄河、方家河、界河干河(含金泉河)、罗山河、钟离河、
单家河(含转山河)、诸流河、淘金河,50 平方公里以下的河道共 45 条;水面面积 1 平方
公里以上的水库 9 座,分别为:金岭水库,灵山水库、堡子水库、芦山水库、罗山水库、龙
王水库、徐家庄水库、张石埠水库、陈家水库。水面面积 1 平方公里以下的水库 212 座。(根
据《烟台市 2018 年大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招远市小型水库 220 座)。
二、工作任务:
1、对境内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 11 条河道和水面面积 1 平方公里以上的 8 座水库进行逐
条河(库)进行独立的编制,形成单独成册的《采砂规划报告》;50 平方公里以下的 45 条
河道和水面面积 1 平方公里以下的 212 座水库采用适当简化集中打包编制,形成综合成册的
《采砂规划报告》。
2、外业测量工作,测量仪器采用 GPS-BD(北斗)精准测绘仪,高程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
准,坐标系采用 2000 坐标。河道测量采用断面测量法,施测断面间距为 50 米,特殊地形河
段加密;水库测量采用地形图等高线测量法,比例尺采用 1:1000,等高距为 0.5 米。外业测
量严格按照有关测量规范要求进行。
3、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要求,
确定规划基准年及规划期,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考虑到河道的动态变化特征与规划的时
效性要求,本次规划期为 5 年。
4、规划任务是根据河道的演变情况、来水来砂、演变趋势等情况,充分考虑保障防洪安
全、保障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正常运用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社会经济
发展的需要,全面摸清当地河砂总体情况及缺口底数。通过编制规划,合理确定可采区、可采
期、可采量等,科学挖掘河砂潜力,积极盘活河砂存量,依法依规合理划定禁采区、保留区、
规定禁采期,提出河道采砂规划的利用与管理意见。
三、工作内容:
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423-2008)规定和《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目
录》进行编制,主要包括内容分别为:前言、概要、基本情况、河道演变与泥沙补给分析、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DGP370685202002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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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的必要性、规划原则与规划任务、采砂分区规划、采砂影响分析、规划实施与管理、结
论与建议;附图包括流域水系图、采砂分区规划总体布置示意图、河道形势图、涉河工程分
布示意图、规划河段生态与环境明感点分布示意图、区域地质图、河道地质纵剖面图、河道
演变分析图、可采区规划方案示意图、可采区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