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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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24329 发布时间:2020-03-26 文档页数:97页 所需下载券:10
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用户需求书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现需采购《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1 项, 要求合格的投标人提供本用户需求所要求的相关服务。中标人负责采购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调研、编制、评审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内容, 中标人最终是向采购人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项目。

1、采购预算:¥35,000,000.00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采购预算,否则为无效投标;

2、项目完成期:按照国家、省、市政府有关要求,并最终通过省政府审批。

3、采购内容及数量:统一市级空间性规划数据基础、明确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布局和具体实施安排、提出适合肇庆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制、开展 19 个支撑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题研究,最终形成一本规划、编制一套图集、完成一系列专题研究、建立一个规划数据库。

4、投标人必须对所标注“★”的条款作出响应,如没有作出响应或作出负偏离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页,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任意 3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采购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采购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采购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编制资质;(2)省级以上(含省级)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注:一、由于自然资源部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的即视为符合

要求,提供查询截图及链接;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有效期至 2019 年 11 月的即视为符合要求。]

3、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4 个,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编制资质,其余单位为联合体成员。成员单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编制资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由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并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自的履约事项。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各成员均须提交供应商资格第 1 点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材料);

4、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注:

  1. 供应商须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由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三、采购内容、规格及数量

1、采购内容及数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采购内容及数量)

统一市级空间性规划数据基础、明确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布局和具体实施安排、提出适合肇庆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制、开展 19 个支撑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题研究,最终形成一本规划、编制一套图集、完成一系列专题研究、建立一个规划数据库。

四、项目背景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2019 年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

意见》,要求到 2020 年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

-2035 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19〕38 号),肇庆市已纳入广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试点,为突出试点先行先试作用,需尽快推进规划工作,按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依据国家相关指导意见要求,本次项目立足肇庆市域自然资源本底,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共建优质生活圈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等重大战略要求,全面融入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本次项目成果包括统一市级空间性规划数据基础、明确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布局和具体实施安排、提出适合肇庆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制、开展 19 个支撑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题研究,最终形成一本规划、编制一套图集、完成一系列专题研究、建立一个规划数据库。现对肇庆市自然资源局《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五、内容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编制《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完满完成肇庆作为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城市的使命,形成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与示范效应。主要内容包括:

 

在全市域国土空间基础分析评价和 19 项专题研究基础上,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格局、基本分区优化与管控、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重大基础设施等支撑体系布局与管控等市域发展策略和管制措施,在中心城区层面编制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发展定位与用地布局优化、城乡体系与人口预测、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居住空间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城市更新与地下空间、环境保护与城市安全等规划内容,构建规划传导机制与保障机制。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下:

  • 规划期限、层次与范围

规划期限为 2020 年至 2035 年,中期目标为 2025 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本次规划共包括肇庆市域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两个层次,其中市域层次的规划范围为肇庆全域,包括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肇庆国家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以及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四县和四会市,总面积约 1.5 万平方公里;区层次的规划范围为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各区的管辖范围,总面积约 2989 平方公里。

  • 基础分析与研究
  • 形成基期用地底数底图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为基础数据,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综合考虑规划基期用地与空间规划管理需要,参照《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市县用地现状表分类要求,形成基期现状用地和底图。

规划基期用地和底图应符合以下要求:各类用地数据加总应与行政辖区陆域面积总和一致;耕地、林地、草地、水面、建设用地等用地图斑不应重叠,确保数据、图件、空间一致。

  •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在省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结合肇庆实际,重点深化评价结论、在市级规划中落实。通过评价识别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关键限制因素, 分析国土空间开发潜力。

  • 规划分析与评估

现状分析:结合基期用地底数底图,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趋势变化、结构布局、程度效益,总结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特点和问题,提出优化完善建议。

 

规划实施评估:全面评估现行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成效、分析问题,明确本次规划的重点,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的建议。

风险评估:科学评判国土安全、气候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水安全、能源安全等对市县带来的潜在风险和隐患,提出规划应对措施。

  • 重大问题研究

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产业布局、公共服务保障、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节约利用与合理配置、生态保护修复、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地方治理与规划运行保障等重大问题研究。

  • 主要规划内容
  • 战略目标

合理确定全域保护与发展的总体定位,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国土空间保护、空间利用效率、生态整治修复等方面提出近、远期规划目标,提出肇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综合确定城市性质。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要求和指标,明确本级规划管控要求和指标,并将主要要求和指标分解到县(区)。

  • 区域协同发展

提出跨区域衔接策略,加强与周边市在生态治理、自然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等方面的衔接,在重大产业发展、城镇功能布局、重要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及邻避设施等方面的协调。

  • 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格局:构建全域一体、城乡一体,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规划分区和控制线:划定生态保护、自然保留、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发展、农村农业发展等规划基本分区,明确各分区的管控目标、政策导向和准入规则。统筹优化“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边界,明确“三条控制线”空间布局和管控要求。

绿色空间网络与山水格局:强化城乡生态格局与山水林田湖草的衔接,强化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构建完整连续的生态网络体系;充分利用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等资源, 形成丰富的城乡景观序列和轮廓形态,体现山水格局特色。

城乡居民点格局:明确全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县(市、区)的发展定位、职能分工、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明确市域城镇体系布局。确定重点规划管控地区的发

 

展定位、人口用地规模、空间发展方向和规划控制范围。

  • 城镇功能结构优化

优化策略: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确定规划期内城镇主要发展空间。合理确定中心城区范围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统筹新区与旧区、生活区与生产区、建设空间与生态空间的关系,重塑城市空间结构。

高质量产业体系布局: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产业结构,提供以创新为主导的产业空间,配置围绕创新活动的公共服务空间。以肇庆自然山水和历史人文资源为基础,培育生态和文化魅力空间,创造新经济载体。

高品质居住空间与公共服务:优化区域职住关系,优化社区空间结构,提出混合居住的布局基本要求与原则,明确保障性住房的选址要求、布局原则和标准。按需确定教育、卫生、社会福利、文化和体育等涉及民生的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明确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活力与包容的“15 分钟社区服务圈”,按照步行 5 分钟、步行 10 分钟、步行 15 分钟范围布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高水准公共空间与游憩体系:建设配置合理、结构清晰、功能完善的城市蓝绿网络与开敞空间体系。提出城市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的控制范围和均衡分布要求, 明确通风廊道的基本格局和控制要求。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提升绿地系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推进老旧公园改造、建设社区“口袋”公园。提升街道空间、广场空间、滨水空间等各类城市公共空间品质,加强公共空间与各级公共设施、交通设施衔接。

  • 乡村振兴发展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安排城乡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根据乡村地区发展布局,合理优化用地等各类资源配置,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城乡产业有机融合。

耕地保护与现代农业: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控制目标和任务要求。明确区域农业生产空间保护、开发治理的方向和主要任务,构建农业生产空间总体结构及景观格局。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与农业发展有关的重点项目区范围,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工程指引,提出相应的空间发展导引及管制规则。

美丽乡村建设:优化村庄及农村人口的空间分布,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不同类型,提出村庄分类发展、分步推进的原则和要求,引导乡村地区有序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乡村地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完善历史文化资源和风貌保护机制,促进

 

乡村风貌改善。

  • 土地利用控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制定全域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提出市域土地利用的规模与结构,提出各县(市、区)的规划控制要求。制定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对全域内各类建设用地及山水林田湖草等非建设用地进行统筹安排,确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以及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主要用地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明确规划导向,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以及时序安排等。

山水林田湖草矿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矿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协调水利、园林绿化、农村农业等部门的要素管理边界,明确规划导向,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以及时序安排等。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再利用,分析评价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落实上级规划有关安排,明确全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目标、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区域,提出全域存量建设用地结构调整的总体布局以及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时序安排。强化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土地利用和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明确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实施城市更新的标准,划定规划期内实施城市更新的范围,提出更新改造的重点项目及时序安排。推进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提出农村建设用地盘活的目标任务与重点区域。推进园区、工矿节约集约用地,以存量工业园区、工业用地为重点,提出现状低效工业用地更新改造的思路和相关实施机制。

城市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划定地下空间集中建设区和管制区范围,在城市重点地区确定地下空间规模、总体布局、功能布局和竖向分层要求,积极发展公共服务、公共交通、市政设施等用途,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对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土地,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指南》进行土地用途分区或分类,明确相应管制规则。合理确定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用地结构,按照《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分类指南》规定,编制规划分区方案,确定城市开发强度、密度分区,提出各级各类开发强度、密度分区的开发建设等控制要求。对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与城镇功能控制区之间的地区,按照县级规划分区深度编制土地利用控制方案。明确划定城市黄线、蓝线、绿线、紫线,建立“城市四线”管控体系,提出分级管控和规划传导要求;对于不能进行空间落位的“城市四线”,提出定性、定策、定量、定构等方面的管控要求。

 

  • 绿色高效综合交通体系

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和战略,建立区域一体、城乡协同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和空间布局的协同。

城乡交通网络体系:合理确定综合交通体系,明确综合交通网络和枢纽体系布局。确定公路、铁路、航运、轨道交通等重要交通走廊走向,预控机场、港口等重要交通枢纽选址;提出物流设施布局与主要货运通道控制要求。

中心城区交通设施:在中心城区确定综合交通运输的功能、布局与用地规模,确定中心城区城市干线道路系统功能、等级与走向,确定道路红线宽度、主要立交的功能和用地控制范围;落实城际轨道交通在中心城区的走向、主要站点与场站规划布局,提出廊道和场站用地控制要求,划定公共交通场站设施控制线。

绿色交通出行方式:确定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布局与管控要求、以社区生活圈为基础的慢行系统布局指引等,明确公交系统与慢行系统的衔接原则与要求。

  • 城市文化与风貌保护

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明确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确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整体框架、保护目标、保护原则和保护重点,明确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和要求。保护各类遗产及其依存的历史环境和人文景观,提出具体的保护要求、保护措施。

文化展示与传承体系:提出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展示利用基本策略和要求,挖掘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新遗产类型,识别国家、区域等不同层次的文化、地理和精神标识, 建立文化展示与传承体系。

城市风貌特色塑造:运用城市设计手法,确定城市总体风貌定位与城市特色塑造要求;综合确定城市和山水林田湖草相协调的空间格局与形态;完善城市景观结构,组织城市公共空间系统,确定风貌、视廊、天际轮廓线等控制要求;划定城镇开发强度分区, 提出容积率、密度等基准控制指标;划定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明确下位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的特殊管控要求。

  • 安全韧性与基础设施

安全韧性城市建设:系统分析评估影响本地长远发展的重大灾害风险类型,提出减缓和适应未来灾害的措施。分析评估影响本地发展建设的主要灾害风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明确防灾减灾目标和设防标准;合理划分防灾分区, 提出重大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和应急服务设施的布局要求;提出洪(潮)涝、火灾、空袭、地震、地质灾害等主要灾害的防治目标和措施,提出危险品生产和储存设施用地布局及

 

安全管控要求;提出关键生命线系统建设、重大危险源和邻避设施管控要求。

绿色市政基础设施:提出市域供水干线、大型污水处理设施、电力干线、燃气干管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要求。统筹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主要线网布局,明确廊道控制要求,有条件的地区提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求。在中心城区内,预测供水、污水、供电、燃气、垃圾处理、通信需求总量,确定各类设施的建设规模、标准、重大设施布局和重要线性工程网络;确定排水体制,划定雨水分区;确定污水设施处理等级,划定污水分区;确定输配电网电压等级,控制高压走廊;确定供气气源和配气管网压力级制, 确定重大燃气设施安全防护要求;布局输气管线和配气干管;确定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和处理方式,安排建筑垃圾和特殊垃圾处理站布局。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确定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目标和任务。针对区域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问题,确定城乡低效用地利用、城市更新和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与布局安排,确定水土流失、水环境治理、矿山整治等各项生态修复任务目标与布局安排。提出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

  • 规划实施

分区管制: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上位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基础上,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并分别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政策导向与管制规则。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规则,建立完善与城市更新、功能转换、混合利用相关的许可制度。

规划传导:

  • 对各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和指导。落实上级规划要求,将耕地保有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等约束性指标分解至县(区)国土空间规划。将“三条控制线”等重要控制线、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等的划定和管控要求逐级深化细化并向县(区)国土空间规划传导。提出县(区)规划在发展定位、城镇体系(镇村体系)、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综合防灾建设等方面的引导。
  • 对详细规划的约束性要求和编制指引。分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绿地和水域等约束性指标。明确需要传导的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城市四线”和道路红线等重要控制线、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地下空间功能分区、城市安全体系管控要求等。通过开展总体城市设计,提出开发强度分区、密度等控制要求,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

 

  • 对相关专项规划的约束性要求和编制指引。明确交通、城市风貌、历史文化保护、蓝绿空间、地下空间应当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有关要求。明确各专项规划应遵循的约束性要求、深化细化的方向和重点。明确专项规划需要统筹的重点,将目标、管控要求及指标等技术要求传导至专项规划。

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对国土空间的分期实施做出统筹安排,提出分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分期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对近期的国土开发、保护、整治项目及用地安排制定近期实施规划,对近期实施项目库做出统筹安排和行动计划。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建立健全从全域到中心城区,从总体规划到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从地级市、县(市、区)到乡(镇)的规划实施传导机制。
  • 明确交通、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保护、城市风貌、蓝绿空间、地下空间等应当编制的相关规划及有关要求。
  • 完善增减挂钩、增存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工具,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
  •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专题研究内容

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的肇庆市国土空间优化和区域协同发展研究、肇庆市城镇(人口)、用地发展趋势和支撑关系研究、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 19 个专题研究(详见下表),为规划成果的提炼和政策建议的响应提供扎实基础。

专题名称

主要内容

 

1

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

适宜性评价

通过评价识别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关键限值因素,分析国土空间开发潜力;在“三条控制性”统筹划定、国土开发保护格局确定、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方面,为规划方案提供技术与策略支撑。

 

2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以指标体系为核心,结合基础调查、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法,

摸清肇庆现状,在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和效率、品质宜居等方面, 找准肇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3

三条控制线评估

与优化研究

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现有划定方案

进行评估研究,并提出三条控制线的优化建议,制定相应的管控

 

 

 

 

要求、实施政策和转换准入机制。

 

4

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的肇庆市国土空间优化和区

域协同发展研究

研究在粤港澳大湾区“极点带动、轴带支撑网络化空间格局”建设的背景下,肇庆强化与中心城市合作的空间策略,在产业合作、交通协同、生态保护、生活圈共建等方面提出深度融入大湾区的

措施和建议。

 

5

肇庆市城镇(人口)、用地发展趋势和支撑关系

研究

基于国家和省的新型城镇化背景要求,分析肇庆市人口城镇化与人地关系演变特征,研判肇庆市未来人口城镇化格局的发展趋势,以构建人地和谐的人地关系为目标,研究优化用地配置的策

略。

 

 

6

 

国土空间高品质利用和地域文化保护利用研究

研究肇庆市人居环境优化策略,提出不同区域城乡人居环境优化提升的目标指标、方法路径和政策措施;从塑造大地景观、活化历史文化游径、保护生态基底、建设美好人居角度,研究不同区域不同尺度的自然生态、农业农村、历史人文等景观风貌的规划

建议和管控要求。

 

7

 

存量用地再开发研究

全面摸查肇庆市存量用地基本情况,分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借鉴总结先进城市存量用地再开发方法及实践经验,提出肇

庆市存量用地再开发利用的重点区域和主要方案,提升用地效率。

 

8

基于交通先导的城市结构优化研究

分析肇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大西南的枢纽门户城市的机遇与挑战,研究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对城市功能结构优化的带动作

用,提出强化交通枢纽间联系、优化重点组团用地布局的策略建议。

 

9

 

西江创新产业走廊空间规划研究

研究西江创新产业走廊未来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格局、重大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具体措施,在集聚创新主体、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科技

成果转化和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方面提出策略。

 

 

10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数据服务支撑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集成现状、规划、专题等各类数据,录入并形成国土空间保护“一张图”数据库。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制定相关标准、机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大数据体系,空间规划及专题

成果建库,录入并形成市域“一张图”。

 

11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和

保护利用

摸查肇庆市耕地保护与利用现状,分析肇庆耕地质量情况,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现有划定方案进行评估研究,提出永久基本农田的

优化建议,制定相应的管控要求、实施政策和调整机制。

 

 

 

12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

研究明确肇庆市森林、水、耕地、湿地等各类生态资源的核心指标、空间需求和管控要求;研究肇庆市生态、城镇、农村等不同类型空间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不同尺度的国土综合整治单元,确定国土综合整治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围绕

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治理和修复,确定修复类型、程度和空间分布,提出修复目标和任务。

 

13

 

国土安全及重大灾害防治研究

深入分析西江流域水系特点及综合整治面临形势,提出综合整治的主要措施,构建系统高效的水污染治理工程体系和水环境综合管理体系;研判洪涝潮、台风等多发重大灾害风险,提出灾害防

治总体要求、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重大举措,保障国土安全。

 

 

 

14

产业空间布局及

要素配置政策研究

梳理肇庆的产业空间发展情况与趋势,并重点关注三大主导产业

的空间布局,测算产业用地规模、效益和产业配套的需求,以及研究产业供地政策,为保障产业发展用地提出策略。

 

15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及要素布局研究

基于区域交通发展趋势,提出肇庆交通发展战略,综合确定航空、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体系以及线位、设施站点布局;从区域和市域两个层面提出交通廊道和路网的优化建议,落实具体交通

基础设施布局和线型。

 

16

乡村振兴和农业空间布局研究

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结合肇庆市乡村发展现状,提出肇庆市

乡村振兴发展目标,构建乡村发展新格局,研究分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优化农业空间布局,推动肇庆市乡村全面振兴。

 

17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

研判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监管、评估各环节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理论及实践探索,明确风险类型及风险程度,提出相关风险

防范对策建议。

 

18

 

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结合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资源安全、气候变化影响、自然灾害防治等安全底线要求,研判肇庆面临的资源环境风险挑战,明确

资源环境短板要素,预判短板要素对未来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影响程度,提出应对措施。

 

19

 

公众参与咨询专题

开展全过程、多渠道的公众参与策略,媒体宣传等介绍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工作进展和编制内容,采用网络调查、社区调

查等方式,征求公众对肇庆国土空间发展的建议,梳理公众关心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规划解决建议。

 

六、成果要求

1、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以及数据库。

  • 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文本内容应满足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指南。

  • 规划图件

规划图件包含全域、中心城区的现状图和规划图,图件比例尺一般为 1:1 万,必备现状图和规划图如下:

  • 现状图
  • 全域范围的图件包括: 土地利用现状图;

生态资源现状分布图; 综合交通体系现状图;

 

“评价”图(套图);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图(套图);

  • 中心城区范围的图件包括: 土地利用现状图;
  • 规划图
  • 全域范围的图件包括: 国土空间格局规划总图;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管控图; 城镇体系(镇村体系)规划图;

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布局规划图;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

市政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图;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规划图;

  • 中心城区范围的图件包括: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绿地系统与水系规划图;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通风廊道规划图;

城镇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

市政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图;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规划图。

除以上必备图纸外,可根据采购人诉求增加相关图纸。

  • 规划说明

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

  • 专题研究报告

专题研究报告成果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 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 三条控制线评估与优化研究
  • 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的肇庆市国土空间优化和区域协同发展研究
  • 肇庆市城镇(人口)、用地发展趋势和支撑关系研究
  • 国土空间高品质利用和地域文化保护利用研究
  • 存量用地再开发研究
  • 基于交通先导的城市结构优化研究
  • 西江创新产业走廊空间规划研究
  •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数据服务支撑
  •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和保护利用
  •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
  • 国土安全及重大灾害防治研究
  • 产业空间布局及要素配置政策研究
  •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及要素布局研究
  • 乡村振兴和农业空间布局研究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
  • 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 公众参与咨询专题
  • 数据库

录入并形成数据库,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 从各市直部门收集的数据;
  • 规划图件矢量数据;
  • 专题研究成果包含的数据;
  • 公众参与的纪要意见(明确成果要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市直单位征求意见、省里审查报批等)。

2、成果内容须符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等相关标准、规范及指南对编制原则、编制规范等要点的规定。

 

3、图件和文本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4、成果支撑环境

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图形设备,保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大图件、数据成果能顺利打开和平稳运行。

5、成果质量保证

为保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质量,需至少召开 1 次专家咨询会,1 次专家评审会、

3 次专题研讨会。

五、项目任务安排和进度要求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要求,本项目总体进度安排如下:

  • 前期研究筹备。包括基础资料收集建库、实地调研、“双评价”工作、相关专题研究等。
  • 编制规划方案。包括编制规划初步方案和各项专题初步成果,征求市有关部门及各区(市)意见,组织专家咨询会议,就工作进展、初步方案设想及编制主要问题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等。
  • 市县联动调整。包括指导各县(市)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等。
  • 编制规划成果。包括组织专家技术审查、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查工作等。
  • 规划报批实施。包括上报省政府审批、印发实施、总结宣传等。

七、附则

  • 在成果编制过程中,中标人必须保证现状调研、项目编制工作的技术路线与方法制定、中期检查汇报、项目成果汇报等关键环节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承担,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咨询及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乡规划专业高级职称。
  • 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全程参加项目调研、项目成果汇报、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相关技术活动。
  • 与采购人沟通衔接必须由主要技术人员(须指定一名主要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或项目负责人承担。
  • 成果的展示形式、排版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并符合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成果电子报批和管理的格式要求。
  • 成果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范要求。

 

  • 成果署名权归采购人、中标人共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成果制定后公开展示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方案。
  • 除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成果。
  • 本需求书由肇庆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费用及付款方式

  • 费用
  • 投标全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理,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报名、踏勘现场、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35,000,000.00元),该价格为全包价,包括基础资料的收集、规划公示、各阶段评审工作等相应支出费用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元整(¥1,310,000.00 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 付款方式

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分五期支付:

  • 第一期支付: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款项。
  • 第二期支付:中标人提交初步成果并经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款项。
  • 第三期支付:中标人提交专家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审查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款项。
  • 第四期支付:中标人提交送审成果并上报省政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款项。
  • 第五期支付:送审成果通过省政府审批并配合完成信息平台有关工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款项。

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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