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禹州森林小镇总体规划(四个)。质量要求:符合河南省绿化委员会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河南省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豫绿〔2019〕1号)、河南省绿化委员会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森林城市申报考核办法、评价指标、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森林特色小镇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豫绿〔2019〕2号)等文件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专家组评审。
1.项目概况:禹州市森林城市总体规划为全市区域范围内的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禹州森林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包括神垕镇、鸠山镇、方岗镇和鸿畅镇等4个乡镇的森林特色小镇规划。
2、采购内容:禹州市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和禹州森林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四个)。包括:禹州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补充)调查、禹州市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禹州森林小镇总体规划(四个)文本编制。每样文本各10套及电子版,包括文本、表、图等。
(三)采购标的执行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四)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河南省绿化委员会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河南省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豫绿〔2019〕1号)、河南省绿化委员会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森林城市申报考核办法、评价指标、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森林特色小镇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豫绿〔2019〕2号)等文件要求。成果要求:禹州市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禹州森林小镇总体规划(四个)文本编制。每样文本各10套及电子版,包括文本、表、图等。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就本项目完整投标,(报价含税费等综合费用),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中须有详细的实施(技术)方案,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询问,并予作出书面解答。
(六)验收标准: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验收。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
(七)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