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平阳县委要求加快避风建设,由我局牵头做好避风港选址调查,尽快制定避风港建设方案。目前,我局已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县大陆岸线进行调研,发现我县大陆沿岸自然港湾已基本随围垦开发而消失,仅余原西湾乡政府前头沙至北山山咀一自然港湾(西湾渔港所在海域),可考虑作为避风港选址,选址具有唯一性。经研究,拟利用该港湾作为天然护体,沿北山山咀新建约1.5公里“┐”型透空式防波堤进行掩护,并进行港池航道疏浚,形成约30万平方米避风锚地,配套管理用房、码头、港区道路、水、电、监控、消防、环保设施。粗略估算总投资约1.8亿元,计划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8亿元,县级统筹0.72亿元。项目服务主要内容为开展该项目水文、波浪调查、水下地形测量、地质勘探、工程前后波浪推算、泥沙冲淤模型分析,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建设方案等前期项目论证工作。
二、招标范围:项目服务范围为项目本底调查、水文调查、波浪调查、水下地形测量、地质勘探、工程前后波浪推算、泥沙冲淤模型分析,制定具体建设方案,并进行项目建设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文件编制等前期项目论证工作。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和相关省、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规范、规程,进行本项目前期阶段有关的项目本底调查、水文调查、波浪调查、水下地形测量、地质勘探、工程前后波浪推算、泥沙冲淤模型分析,制定具体建设方案,并进行项目建设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文件(项目估算)编制等前期项目论证工作。
1、总体目标及要求
(1)、总体目标
中标人按工作计划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前期数据采集、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建设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等前期项目论证工作,以达到本项目的审批及实施目标,并保证建设项目的总体性、完整性、统一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先进性。
(2)、总体要求
中标人必须完成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各阶段工作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规程,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复及采购人需求。
中标人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阶段方案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项目总体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撤换。工作不称职的,招标人提出充足理由时,中标人应予撤换。中标人必须集中设计人员确保设计进度,凡因人员不到位而影响设计工作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减费费、解除合同等,并保证建设项目的总体性、完整性、统一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先进性。中标人应按国家、行业及相关省、直辖市现行规定编制相关论证方案,以达到本项目的审批及实施目标。
①本底调查(秋季):海水水质透明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无机氮(硝酸盐、氨盐和亚硝酸盐)、POM、Cu、Zn、Pb、Cd、Cr、Hg、As、石油类和硫化物,海洋生态的Chl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等,调查满足本项目需求;
②水文调查:检测流速、流向、水温、沉积物粒径、悬浮物、海洋地质钻孔、沉积物承载力、抗剪强度等,调查项目应满足本项目需求;
③水下地形测量:海底地形地貌,测量并满足本项目需求;
④波浪调查:波浪的传播速度、波长、波高、波面状况等,调查满足本项目目需求;
⑤地质勘探:海洋地质孔初勘孔不得少于15处,单孔深不少于60米,勘探地质情况,检测沉积物承载力、抗剪强度等,并满足本项目需求;
⑥工程前后波浪推算:编制工程前后波浪推算分析报告,满足本项目需求;
⑦泥沙冲淤模型分析:编制泥沙冲淤模型分析报告,满足本项目需求;
⑧项目建设书:满足本项目需求;
⑨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文件(项目估算):满足本项目需求;
⑩其它与前期论证有关的工作
四、服务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五、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渔港或港航或海洋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单价不予调整。
1、签订合同后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采购合同生效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预付款;
3、完成各项前期调查、勘探、专题研究并出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
4、在项目建设书、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文件获相关部门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40%合同价款,并无息退返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