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2.项目概况:采购人(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本区域内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而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为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服务民生,采购人在已有监管手段的基础之上积极开拓创新,从事后监管逐步向事前、事中、事后联动监管转变,监管过程中急需引入快速、方便、准确、灵敏的食品安全分析检测技术和手段。经研究决定,在合肥市蜀山区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外包业务工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辖区内1个合肥市政府食堂、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和22个农贸市场的日常食品安全快速服务(含临时重大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快检服务),服务期限暂定36个月,合同12个月一签。
3.项目预算价:360.5万元/年。(后两年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变,若因新增快检室等造成费用增加,增幅不超过10%)
4.招标范围: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对蜀山区2020年度食品安全检验室(快检室)快速检测项目进行外包,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格供应商入库,资格有效期自合同签订后36个月结束。
5.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6.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范围:入库的中标供应商负责辖区内1个合肥市政府食堂、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和22个农贸市场的日常食品安全快检服务(含临时重大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快检服务)。具体工作分配由采购人负责安排,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
中标供应商数量与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关系详见下表:
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 |
中标供应商数量(N) |
3家及以上 |
1家 |
2家及以下 |
流标 |
二、服务需求
1.快检服务周期要求: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36个月,合同12个月一签。
2.快检批次总数要求
总批次数量:177350批次。其中:合肥市政府食堂(1个):每天检测30批次,按365天计算,共计10950批次;区市场监督管理所(12个):每个所每天检测10批次,按250天计算,共30000批次;区农贸市场(22个):大铺头、惠民、绿缘、盛世名城、琥珀、淝滨、燕园优购、汇林阁、蜀新苑、金湖阳光、拓佳阳光、颐和阳光100、西七、蜀西公馆、安居苑、求实农贸市场每天检测15批次,小庙、华府骏苑、飞虹、十里店、翠庭园、绿怡居农贸市场场内面积大、经营户数多,每天检测20批次,分别按365天计算,共约131400批次;重大活动保障:5000批次(重大活动保障根据实际需要调节安排)。
表一:合肥市政府食堂检测批次安排(按365天计)
序号 |
检测品种 |
批次/天 |
批次/年 |
1 |
蔬菜 |
15 |
5475 |
2 |
禽畜肉 |
5 |
1825 |
3 |
餐盘洁净度 |
3 |
1095 |
4 |
粮食谷物 |
3 |
1095 |
5 |
其他(腌卤制品、粮食加工品、面粉制品、干制品等) |
4 |
1460 |
总计 |
10950 |
表二:市场监督管理所检测批次安排(按250天计)
序号 |
检测品种 |
批次/天 |
批次/年 |
1 |
蔬果类 |
60 |
15000 |
2 |
禽畜肉 |
12 |
3000 |
3 |
水产品 |
12 |
3000 |
4 |
豆制品 |
12 |
3000 |
5 |
其他(腌卤制品、粮食加工品、面粉制品、干制品等) |
24 |
6000 |
总计 |
30000 |
表三:大铺头、惠民、绿缘、盛世名城、琥珀、淝滨、燕园优购、汇林阁、蜀新苑、金湖阳光、拓佳阳光、颐和阳光100、西七、蜀西公馆、安居苑、求实16个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检测批次量(按365天计)
序号 |
检测品种 |
批次/天 |
批次/年 |
1 |
蔬果类 |
128 |
46720 |
2 |
禽畜肉 |
64 |
23360 |
3 |
水产品 |
16 |
5840 |
4 |
豆制品 |
16 |
5840 |
5 |
其他(腌卤制品、粮食加工品、面粉制品、干制品等) |
16 |
5840 |
总计 |
87600 |
表四:小庙、华府骏苑、飞虹、十里店、翠庭园、绿怡居6个农贸市场检测批次量(按365天计)
序号 |
检测品种 |
批次/天 |
批次/年 |
1 |
蔬果类 |
60 |
21900 |
2 |
禽畜肉 |
36 |
13140 |
3 |
水产品 |
6 |
2190 |
4 |
豆制品 |
6 |
2190 |
5 |
其他(腌卤制品、粮食加工品、面粉制品、干制品等) |
12 |
4380 |
总计 |
43800 |
3.快检项目的管理能力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可靠、稳定的快检服务的项目运营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须具有匹配本快检项目特点(多人、多点、驻点、连续开展工作)的计划、管理、安排统筹的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
投标供应商须配备本项目的1名专职的项目负责人和1名专职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食品、生物、化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
4.快检项目的派驻检测人员要求
投标供应商在采购人已经建好的食品检验室(快检室),配备36名专职检验员(含1名机动人员),分别驻点开展检测工作,并且应全天候配合采购人的其他工作。同时,36名检验员培训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
5.快检项目的服务内容要求
(1)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悬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操作规范》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流程图》,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归档保存相关资料。每日的检测数据及时上传至省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公布的内容需包括样品名称、被抽样单位、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等基本信息。对快检结果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按要求进行处置并记录,销毁记录表注明销毁时间、产品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人签名、监督人签名、销售者签名等信息。各单位如出现农贸市场改造、搬迁、设备损坏等特殊原因造成快检工作停滞数据不能上传,要及时反馈并书面报告。
(2)投标供应商须每天、每个点,利用采购人已配备的食品快检设备,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全部抽样、检测、公示、处置、数据上传、报告单、书面记录等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投标供应商所得的不合格检验数据只能对采购人提供和负责,不得自行对外公布相关的数据和结论。
(3)投标供应商须分每季度、半年周期,向采购人提供季度/半年快检分析报告,对检验结果和服务过程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积极向采购人提出具体的改善处理意见和风险关注点提示意见。
(4)投标供应商须在服务周期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全方位负责解决对采购人进行日常技术培训、仪器操作培训、检测培训,快速响应采购人对隐患排查、风险应急、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内容的支持。
6.检验室(快检室)名单(35个)
(1)农贸市场(22个):小庙、十里店、大铺头、惠民、华府骏苑、绿缘、盛世名城、琥珀、飞虹、淝滨、燕园优购、翠庭园、汇林阁、蜀新苑、金湖阳光、拓佳阳光、颐和阳光100、西七、蜀西公馆、安居苑、绿怡居、求实。
(2)市场监督管理所(12个):蜀山经开区、井岗、南岗、小庙、五里墩、南七、三里庵、稻香村、琥珀、西园、笔架山、荷叶地。
(3)合肥市政府食堂(1个)。
7.快检项目的服务条件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自行配备开展快检工作所需要的符合要求的检测试剂、检测耗材、采样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3)投标供应商要为本项目配备一辆7座以下(含7座)汽车,以应对35个检验室(快检室)的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
8.快检项目的检测类别、检测品种、检测项目要求
(1)快检类别要求
监管所:蔬菜水果及其制品,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调味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节令性食品等,兼顾其他食品。
农贸市场:主要以蔬菜水果及其制品,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调味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节令性食品等食品为主,兼顾其他食品。
(2)快检品种参考下表,具体品种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监管所检验室: |
|
类别 |
品种 |
蔬菜水果及其制品 |
白菜类、绿叶菜类、甘蓝类、根茎类、香辛菜类、茄果类、豆类、瓜类、水生蔬菜、多年生及杂类、食用菌类、野菜类、常见水果、腌制蔬菜等 |
肉类及其制品 |
普通猪肉、土猪肉、牛肉、鸡肉、鸭肉、羊肉、腌肉等 |
水产品及其制品 |
鳊鱼、鳙鱼、鲫鱼、鳝鱼、泥鳅、鲈鱼、石斑、黄花、带鱼、鳕鱼、虾、鱿鱼、虾蟹贝壳类、海藻类产品、干货等 |
粮食加工品 |
大米、面筋、面粉、面条等 |
豆制品 |
豆腐、百叶、豆皮、腐竹等 |
调味料 |
花椒、酱油、醋、盐、味精等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动物油、调和油等 |
罐头 |
蔬菜罐头、水果罐头、肉类罐头等 |
乳制品 |
纯牛奶、酸奶、奶粉等 |
饮料 |
碳酸饮料、乳饮料、运动饮料等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薯片、虾味片等 |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 |
糖果、巧克力等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各类茶叶及其制品 |
酒类 |
蒸馏酒、葡萄酒等 |
节令性食品 |
元宵、粽子、月饼、绿豆糕等 |
其他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速冻食品等 |
农贸市场快检室: |
|
类别 |
品种 |
蔬菜水果及其制品 |
白菜类、绿叶菜类、甘蓝类、根茎类、香辛菜类、茄果类、豆类、瓜类、水生蔬菜、食用菌类、野菜类、常见水果、腌制蔬菜、果脯等 |
肉类及其制品 |
普通猪肉、土猪肉、牛肉、鸡肉、鸭肉、羊肉、腌肉等 |
水产品及其制品 |
鳊鱼、鳙鱼、鲫鱼、鳝鱼、泥鳅、鲈鱼、石斑、黄花、带鱼、鳕鱼、虾、鱿鱼、虾蟹贝壳类、海藻类产品、干货等 |
粮食加工品 |
大米、面筋、面粉、面条等 |
豆制品 |
豆腐、百叶、豆皮、腐竹等 |
调味料 |
花椒、酱油、醋、盐、味精等 |
食品包装原材料 |
食品加工、餐饮、包装的清毒、成品原材料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动物油、地沟油等 |
节令性食品 |
元宵、粽子、月饼、绿豆糕等 |
(3)检测项目具体明细,见表1和表2:
表1 :监管所检验室检测项目一览表 |
|||
序号 |
检测方法 |
序号 |
检测项目 |
1 |
酶抑制率法 |
1 |
农药残留(有机磷类) |
2 |
农药残留(氨基甲酸酯类) |
||
2 |
比色法 |
1 |
农药残留(菊酯类) |
2 |
组胺 |
||
3 |
亚硝酸盐 |
||
4 |
二氧化硫 |
||
5 |
甲醇 |
||
6 |
甲醛 |
||
7 |
吊白块 |
||
8 |
硼砂 |
||
9 |
双氧水 |
||
10 |
酸价 |
||
11 |
过氧化值 |
||
12 |
过氧化苯甲酰 |
||
13 |
硫酸铝钾 |
||
14 |
火碱 |
||
15 |
丙二醛 |
||
16 |
苏丹红 |
||
17 |
罗丹明B |
||
18 |
溴酸钾 |
||
19 |
苯甲酸钠 |
||
20 |
酱油氨基酸态氮 |
||
21 |
味精谷氨酸钠 |
||
22 |
挥发性盐基氮 |
||
23 |
磷酸盐 |
||
24 |
硝酸盐 |
||
25 |
甜蜜素 |
||
26 |
糖精钠 |
||
3 |
胶体金法 |
1 |
三聚氰胺 |
2 |
黄曲霉毒素B1 |
||
3 |
罂粟壳 |
||
4 |
盐酸克伦特罗 |
||
5 |
沙丁胺醇 |
||
6 |
莱克多巴胺 |
||
7 |
四环素类 |
||
8 |
硝基呋喃类 |
||
9 |
磺胺类 |
||
10 |
氯霉素 |
||
11 |
孔雀石绿 |
||
12 |
黄曲霉毒素M1 |
||
4 |
萤火虫发光原理 |
13 |
荧光素酶—荧光素体系”快速检测三磷酸腺苷 |
|
|||
表2 :农贸市场快检室检测项目一览表 |
|||
序号 |
检测模块 |
序号 |
检测项目 |
1 |
酶抑制率法 |
1 |
农药残留(有机磷类) |
2 |
农药残留(氨基甲酸酯类) |
||
2 |
比色法 |
1 |
农药残留(菊酯类) |
2 |
亚硝酸盐 |
||
3 |
二氧化硫 |
||
4 |
甲醇 |
||
5 |
甲醛 |
||
6 |
吊白块 |
||
7 |
硼砂 |
||
8 |
双氧水 |
||
9 |
酸价 |
||
10 |
过氧化值 |
||
11 |
过氧化苯甲酰 |
||
12 |
苏丹红 |
||
13 |
罗丹明B |
||
14 |
溴酸钾 |
||
15 |
糖精钠 |
||
16 |
蛋白质 |
||
3 |
胶体金法 |
1 |
罂粟壳 |
2 |
盐酸克伦特罗 |
||
3 |
沙丁胺醇 |
||
4 |
莱克多巴胺 |
||
5 |
四环素类 |
||
6 |
沙星类 |
||
7 |
硝基呋喃类 |
||
8 |
黄曲霉毒素B1 |
||
9 |
氯霉素 |
||
10 |
孔雀石绿 |
||
11 |
磺胺类 |
||
12 |
黄曲霉毒素M1 |
||
4 |
萤火虫发光原理 |
13 |
荧光素酶—荧光素体系”快速检测三磷酸腺苷 |
备注:投标供应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上述检测项, 如未包含上述某项,该项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对结果负总责。
9.食用农产品高风险品种项目清单
类别 |
品 种 |
高 风 险 项 目 |
蔬菜类 |
青菜 |
甲拌磷、毒死蜱、克百威、氟虫腈、阿维菌素、氧乐果、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 |
青椒 |
氧乐果、克百威 |
|
韭菜 |
腐霉利、克百威、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毒死蜱 |
|
芹菜 |
毒死蜱、氧乐果、二甲戊灵、甲拌磷、水胺硫磷、氟虫腈 |
|
菠菜 |
氟虫腈、毒死蜱、阿维菌素 |
|
豇豆等豆类菜 |
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氧乐果、三唑酮、水胺硫磷、多菌灵、阿维菌素、灭蝇胺、氟虫腈 |
|
黄瓜等瓜类菜 |
克百威、氧乐果、氰戊菊酯、毒死蜱、腐霉利氯三唑酮、多菌灵、灭蝇胺、阿维菌素 |
|
山药 |
嘧霉胺、咪鲜胺、多菌灵 |
|
豆芽类菜 |
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4-氯苯氧乙酸钠 |
|
鲜蘑菇类 |
氧乐果、克百威、百菌清、溴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乐果、腐霉利、咪鲜胺、总砷、铅、镉 |
|
水产类 |
淡水鱼 |
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地西泮、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 |
淡水虾 |
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 |
|
海水鱼 |
地西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孔雀石绿、呋喃西林代谢物、镉、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甲硝唑 |
|
贝类 |
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 |
|
水发鱿鱼、海参 等水产品 |
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类(其中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环丙沙星和洛美沙星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福尔马林、甲醛、工业火碱、总砷、无机砷 |
|
水果类 |
柑橘 |
克百威、丙溴磷、三唑磷、氧乐果、联苯菊酯 |
苹果 |
敌敌畏、丙溴磷 |
|
梨 |
克百威、丙溴磷 |
|
桃 |
多菌灵、丙溴磷 |
|
草莓 |
烯酰吗啉、多菌灵、阿维菌素 |
|
香蕉 |
吡唑醚菌酯 |
|
畜禽类 |
猪、牛、羊肉 及内脏 |
喹乙醇代谢物、氯丙嗪、氧氟沙星、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丙嗪、总砷(以As计)、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诺氟沙星、镉 |
鸡、鸭及肉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氧氟沙星、氯霉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金刚烷胺、氟喹诺酮类、呋喃西林代谢物 |
|
鸡蛋等禽蛋 |
磺胺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氟苯尼考、铅(以Pb计)、氧氟沙星 |
|
豆制品 |
腐皮、腐竹 |
硼砂、吊白块、铅 |
豆干 |
二甲基黄、二乙基黄 |
|
干 货 |
木耳 |
硫酸镁 |
其 他 |
蜂蜜 |
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嗜渗酵母计数、菌落总数 |
|
茶叶 |
水胺硫磷 |
三、价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投标前应进行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名目、调整价格。
2.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按项目说明列明的需求,作为统一报价,包含检测过程中的各项服务、办公用品、试剂及辅助耗材、正常损耗、买样、车辆、器具、管理、验收、利润、税金、人员工资等,全部费用在内的综合报价,并作为项目结算依据,其中人员年工资及福利待遇(含五险)不得低于六万元。后期结算时将根据实际检测数量据实结算,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充分考虑所供服务成本,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投标报价、运营方式、运营质量、人员数量、人员质量、快检时间、快检地点、快检品种及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条件、服务质量等,进行降低要求、变更要求或拒绝服务。拟中标供应商无胜任能力、降低或减少招标所要求的量化指标,导致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正常开展,采购人有权取消拟中标供应商,收回预付款及相应服务款项,并收取拟中标供应商中标额的30%的违约金,同时,视情况严重程度报政府采购中心将拟中标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4.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每季度对检验室(快检室)供应相关试剂和耗材,做到及时,并保证试剂和耗材的质量能够通过验收。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1.每季度对35个检验室(快检室),对照考评细则(一)进行评分。
2.每月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对照考评细则(二)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2)
1.人员情况: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过程中需穿戴实验服、戴口罩、戴手套。
2.检测环境和场所:检验室(快检室)的工作环境和基本设施应当满足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样品制备和贮存等要求。
3.仪器设备:对区市场监管局配备的仪器设备进行妥善保管、使用以及维护。
4.快检用品管理:快检用品的采购合同及报销凭证、快检用品的领用验收记录等应齐全。
5.抽样管理:监管所检验室抽样应覆盖辖区中小型超市、食品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快检室抽样应覆盖市场内外所有食品经营户。抽样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操作并保留采购凭证。抽样记录的信息应完整、可溯源。抽样人员应自行购买样品且如实填写购样凭证。
6.样品管理:抽检样品应独立分装,备样应张贴唯一性标识且严格按照储存条件进行保存。
7.检测管理:承检企业应当对检测结果如实进行记录,原始记录应当有检测人员的签名,确保检测记录信息完整。
8.快检结果报送:履约的抽检数据应按时上报和公示,确保报送的样品信息、检测数据和原始记录信息的一致。
9.档案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有措施确保存档材料的安全性、完整性。
10.宣传保障工作:承检企业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切实完成采购方安排的宣传服务工作及重大保障活动,每次宣传保障工作完成之后,都应撰写活动总结报告,进行保存备查。
11.现场盲样考核:由区市场监管局提供质控样品,每个检验室(快检室)分发10份质控样品(蔬菜4份,水产品2份,畜禽肉2份,其他食品类2份),检测人员采用合理的快速检测手段进行检测,收到样品后3个小时内出具快检结果。
(三)结果运用
1.季度考核。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由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科约谈承检企业负责人,同时该企业需缴纳违约金伍万元(¥50000.00);第二次考核不合格,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约谈承检企业负责人;同时该企业需缴纳违约金拾万元(¥100000.00);第三次考核不合格,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约谈承检企业负责人,同时直接解除与该企业的合同。
2.飞检考核。每发现一个问题,企业需缴纳违约金贰仟元(¥2000.00),以此类推。
3.本年度第一次季度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扣除合同总额的10%;本年度第二次季度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扣除合同总额的20%;本年度单次飞检考核发现问题5个以上(不含5个),下一年度扣除合同总额的5%。
附件:1.考核细则(一)
2.考核细则(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