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松墨天牛诱捕器及诱芯采购 (包1)
(一)包1采购内容一览表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 称 |
商品名 称 |
预算单价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1-1 |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 |
松墨天牛诱捕器 |
100元/套 |
500套 |
50000 |
1 |
1-2 |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 |
松墨天牛诱芯 |
70元/个 |
7000个 |
490000 |
备注: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标。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松墨天牛诱捕器:
(1)主要构件包括顶盖、十字挡板、漏斗、防逃逸接头和集虫瓶,中空PP材质,绿色;
(2)具有单独的防松墨天牛逃逸接头;
(3)顶盖、十字挡板和漏斗均可折叠,便于野外携带;十字挡板长84±1 cm,宽35±1 cm,中央开口14±0.5 cm×5±0.5 cm,内有1金属挂钩,顶盖对角长53±1 cm,漏斗对角长50±1 cm;集虫瓶高≥28 cm,直径≥11 c m;
(4)十字挡板表面和漏斗内侧有防辐射增效涂层;
(5)安装好后的诱捕器顶盖和漏斗之间的最小距离≥60 cm;
(6)整体质量≤0.9 kg,使用寿命≥3年。
2、松墨天牛诱剂(芯):
(1)特制铝箔外包装;
(2)诱芯袋形,宽7±0.5 cm×长13±0.5 cm,全密封,黑色;
(3)诱芯具有两层缓释膜,确保在野外保持较长高效持续期;外层缓释膜黑色,内层缓释膜透明,并在两侧各开9个直径为0.5±0.1 cm的圆孔;
(4)单个诱芯质量50±3 g;
(5)高效持续期≥30天,有效期≥60天;
(6)诱芯贮存有效期≥10个月,靶标敏感距离≥150 m。
(三)售 后服务要求:
(1)诱捕器:松墨天牛诱捕器配件3年内可免费更换。
(2)诱剂(芯):诱芯贮存有效期≥10个月。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
2、交货时间及要求:
(1)诱捕器:合同签订后5天内一次性交货。
(2)诱芯:分14批次交货,每批次数量500个。首批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货,其余批次具体交货时间按中 标后最终合同约定。
(五)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聘请第三方监理单位按照不少于35%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核实诱捕器、诱芯数量及查看质量,并提交相应报告。
(六)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分三期付款。
第一期:诱捕器及首批诱芯供货到位,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15%;
第二期:第7批次诱芯供货到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38%;
第三期:第14批次诱芯供货到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47%。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采购项目设有履约担保事项,履约保证金百分比为中标价的3%。履约担保仅以转账的方式提交。中标供 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
2、履约担保期限:至本项目最后一次供货到位验收合格后28天内。
3、履约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帐号—13440101040001004。
(八)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延期交货超过7天的,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50%,延期交货超过,10天的,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80%。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0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5、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1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2、交付时间:(1)诱捕器:合同签订后5天内一次性交货。 (2)诱芯:分14批次交货,每批次数量500个。首批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货,其余批次具体交货时间按中 标后最终合同约定。
3、交付条件:按采购人规定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1、本采购项目设有履约担保事项,履约保证金百分比为中标价的3%。履约担保仅以转账的方式提交。中标供 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 2、履约担保期限:至本项目最后一次供货到位验收合格后28天内。 3、履约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帐号—13440101040001004。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由采购人聘请第三方监理单位按照不少于35%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核实诱捕器、诱芯数量及查看质量,并提交相应报告。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5 |
第一期:诱捕器及首批诱芯供货到位,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15%; |
2 |
38 |
第二期:第7批次诱芯供货到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38%; |
3 |
47 |
第三期:第14批次诱芯供货到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47%。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