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符合前述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 4 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规定的要求。且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
标人公章。
包一: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
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
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若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并取得合法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设计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
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②《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公路)》,或通
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公路)(提供资信证书复印件或网
页查询截图);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公路专业)(提供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近3个月个人
社保缴纳证明(若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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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
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
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若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并取得合法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须
提供执业证书、近三个月个人缴纳社保证明(若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须提
供相关证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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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三: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
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
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若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并取得合法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或设计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
证书、近三个月个人缴纳社保证明(若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须提供相关证
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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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四: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
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
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若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并取得合法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备(原)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近3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若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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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需求
(包一 建设方案及矢量化数据库报告编制)
(一)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
服务采购项目(包一 建设方案及矢量化数据库报告编制)。
2、采购预算:人民币5021853.00元,其中:建设方案报告编制4478000元;矢量化
数据库报告编制543853元。(注: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
求,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
导致投标无效。
4、预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须与投标文件相符,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取
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
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6、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涉及河源市、惠州市、深汕
合作区,经河源市交通运输局、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商议,委托河源
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采购、招标等方式确定中标人,深圳、惠州、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共同
与中标人签订四方服务合同,报告编制费用按三市所辖里程比例分摊(总里程223.9公
里,其中河源段111.7公里,惠州段83.1公里,深汕合作区29.1公里),并分别向中标
人支付。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
本、管理费、风险包干费、技术服务、利润、税金、交通和审查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及相
关部门验收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
用,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修改工作由中标人按要求完成,中标人应
无条件配合。该调整、修改或重新计算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内,不另行收费。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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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
补偿。
1.2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5021853.00 元,其中:建设方案报告编制 4478000 元;矢
量化数据库报告编制 543853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2、付款方式和条件:
2.1 采购人在签订服务合同并以正式书面通知中标人开展工作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
中标人拨付合同款的 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成果资料并得到采购人认可
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 40%。成果资料得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文件(或评审认定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向中标人付清剩余 20%的合同
款。
注:因该项目为财政资金支付项目,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
付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
定时间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2 中标人请款时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合同
乙方名称一致。
3、时间进度要求及地点:
3.1 时间进度要求:2020 年 5 月 31 日前交付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基础
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8]423 号)及《广东省国家公
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指引》要求的成果文件。
3.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河源市、深汕合作区、惠州市)。
4、服务承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书,承诺如下:
1)若中标,承诺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编制人员和驻场天数,未经采购人同
意不得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若中标,承诺咨询最终成果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
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8]423 号)及《广东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
规划编制指引》的要求。
3)若中标,承诺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最终成果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
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并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和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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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验收要求: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
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8]423 号)及《广东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指引》
要求。
6、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
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7、知识产权:
7.1 所有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受采购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和设计
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采购人、中标人可以在
本项目使用该方案。
7.2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
的全部法律责任。
7.3 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7.4 采购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
条款。
8、其他要求:
8.1 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
支持,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人的合同义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8.2 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实地勘察,以获取编制方案所需的资料;在合同期内如发
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8.3 经双方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编制的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8.4 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
容、时间及份数和采购人交付编制成果,并对提交的编制成果的质量负责。
8.5 合同生效后,中标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
款项,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8.6 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交付编制成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资格,
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7 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
中标资格。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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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争端的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可以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9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
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
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
约责任。
注:“商务要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投标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人投
标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本“商务要求”的招标时陈述所称的采购人、投标人(中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时须转
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
(三)技术要求
1、项目简介
1.1 概况
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是广东省东北部地区的一条南北向高速公路,是河惠
汕高速公路,连接粤北地区的河源市、东源县、紫金县、珠三角地区的惠州市惠东县和
汕尾市深汕合作区。
路线起于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起点与汕昆高速相接,路线自北向南经东源县上莞、
曾田,设桥梁上跨东江至黄田镇、设黄田立交与梅河高速相接,路线往南下穿粤赣高铁
转西南经东源县义合、紫金县柏埔、义容、蓝塘镇,分别设义容立交与汕湛高速、蓝塘
立交与河惠莞高速相接。路线继续往南进入惠州市惠东县境内,经惠东县安墩、白盆珠
镇、汕尾市深汕合作区鹅埠、小漠镇。路线转西南,终点止于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与
广惠东延线(海湾大桥)对接,路线全长约 223.9km.本项目推荐方案全线按双向四车道
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 100km/h。
1.2 功能和定位
河惠汕高速公路是广东省东部地区的一条南北向高速公路,连接河源市东源县和紫
金县、惠州市惠东县、汕尾市深山合作区。河惠汕高速公路直接构建起了河源市、惠州
市、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之间的快速运输通道,将进一步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广
东省高速公路网,也是沿线干线公路网的重要联络通道,对形成新的中部内陆省份出海
通道,有利于推进粤北山区和珠江三角洲产业转移,提高沿线交通运输能力,促进沿线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
1.3 技术标准
根据本项目功能及定位、沿线地形、地质、地物、交通量预测结果等分析。本项目
设计速度、路基宽度见下表。
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一览表
路段范围
桩号范围
长度
(km)
设计车速
(km/h)
车道数
路基宽度
(m)
等级
河惠汕高速
K0+000~K223.9
223.9
100
四车道
26
高速公路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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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1.4 项目内容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交
规划函(2018)423 号)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
编制指引的通知》(粤交规函(2019)1610 号)的要求,省道国土空间规划应基于 1:10000
地形图进行,按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深度进行规划研究,形成方案报告。
2、规划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当遇有修订时,执行新修订版本)
2.1《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交
规划函[2018]423 号);
2.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的通知》
(粤交规函[2019]1490 号);
2.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我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交规函[2019]1331 号);
2.4《广东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指引》
2.5 国家现行公路相关技术规范
3、工作流程
3.1 工作准备
根据本项目线位走向准备 1:10000 地形图;收集项目影响区用地规划、城镇规划、
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等环境敏感点范围及管控要求的相关资料。
3.2 建设方案研究按照工可深度,对本项目开展建设方案研究。统一采用国家大地
2000 坐标系统,转换数据格式,通过套图叠加,开展建设项目与“三区三线”空间关系
摸查。根据摸查结果优化线位,减少与相关规划的干扰。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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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纳入“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将项目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成果
纳入本地区“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对于市际间衔接路段,做好与相邻地市的沟通
协调。
3.4 批准上报编制完成本项目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报
省交通运输厅。
4.建设方案研究深度
4.1 项目建设方案应基于 1:10000 地形图,按工可深度进行研究;预判地质风险高
的项目,应按工可深度开展地质勘察工作。
4.2 建设方案研究内容包括:技术标准、路线方案(基于 1:10000 地形图的平纵面
线形);互通立交、特长桥梁、特长隧道等控制性工程的规模及平面布置图;用地规模
与用地类型初步统计结果。
4.3“三区三线”符合性摸查深度
应对路线走向与“三区三线”关系进行细致摸查;对能否穿越相关规划,项目占地
规模和占地类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应给出明确结论;对确需穿越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或水
源保护地二级保护区的项目,应充分论证穿越必要性并提出确保环境质量不降低的措
施;必须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应对占用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进行论证。
5.成果要求
5.1 技术报告
总报告主要是汇总各市每个项目的建设方案研究成果,包括项目空间控制规划工作
背景,研究过程;待建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技术标准、工程方案与规模、投
资、建设时序等;待建项目建设方案与“三区三线”的关系;对“三区三线”相关规划
的调整建议。
编制过程中,应坚持“规划引领、重点突出、集约发展、统筹协调”的原则,综合
分析辖区范围内项目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的研究背景、范围、期限、依据、指导思想、目
标及结论等;对辖区经济社会、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现状等进行分析,重点突出辖区项
目与用地、城镇、生态环境的空间关系,综合分析项目建设的资源环境约束及承载能力。
同时,应就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和下阶段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
议。
项目子报告包括各个待建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技术标准、建设方案、建设规
模、投资匡算、建设时机等),推荐方案用地情况(用地规模、用地类型的初步统计结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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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推荐方案与“三区三线”的关系以及对“三区三线”相关规划的调整建议(如有)。
5.2 技术图表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路线方案平面示意图(不低于 1:50000 比例地形图制作);
(3)路线平纵面图(1:10000);
(4)控制性工程平面布置图(互通立交、特长桥梁、特长隧道等控制性工程);
(5)公路占地表(含配套工程及设施);
(6)工程数量表;
(7)投资估算表(01);
(8)项目影响区城乡用地规划图;
(9)永久性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图;
(10)生态安全控制线划定图;
(11)城市开发边界控制线划定图;
(12)国家公路廊道控制线划定图(套图叠加)
根据项目研究深度和工作需要,技术图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后期根据实际工
作需求做进一步要求。
5.3 空间矢量数据库
为确保与“三区三线”空间关系精确套图叠加,提交包括本辖区项目路线、项目用
地空间、控制性工程用地空间,以及与生态保护、建设用地、城镇发展专题衔接情况的
等空间矢量数据库。数据库统一采用国家大地 2000 坐标系统,采用 ARCGIS9.3(或以
上)的 PGDB 格式进行数据制作和存储。
除上述主要成果外,并包括空间控制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报告、会议纪要等
辅助成果。
6.其它要求
采购人配合投标人提供已有的部分现状区域资料,其余所需基础资料由投标人自行
调查,或参考周边同类项目进行调查收集。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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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生态保护专题研究报告编制)
(一)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
服务采购项目(包二 生态保护专题研究报告编制)。
2、采购预算:人民币447800.00元(注: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
理)。
3、本项目的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
求,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
导致投标无效。
4、预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须与投标文件相符,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取
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
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6、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涉及河源市、惠州市、深汕
合作区,经河源市交通运输局、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商议,委托河源
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采购、招标等方式确定中标人,深圳、惠州、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共同
与中标人签订四方服务合同,报告编制费用按三市所辖里程比例分摊(总里程223.9公
里,其中河源段111.7公里,惠州段83.1公里,深汕合作区29.1公里),并分别向中标
人支付。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
本、管理费、风险包干费、技术服务、利润、税金、交通和审查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及相
关部门验收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
用,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修改工作由中标人按要求完成,中标人应
无条件配合。该调整、修改或重新计算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内,不另行收费。
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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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
1.2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447800.00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
投标无效。
2、付款方式和条件:
2.1 采购人在签订服务合同并以正式书面通知中标人开展工作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
中标人拨付合同款的 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成果资料并得到采购人认可
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 40%。成果资料得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文件(或评审认定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向中标人付清剩余 20%的合同
款。
注:因该项目为财政资金支付项目,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
付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
定时间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2 中标人请款时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合同
乙方名称一致。
3、时间进度要求及地点:
3.1 时间进度要求:2020 年 5 月 31 日前交付满足从生态保护方面论证研究河(源)
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的成果文件。
3.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河源市、深汕合作区、惠州市)。
4、服务承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书,承诺如下:
1)若中标,承诺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编制人员和驻场天数,未经采购人同
意不得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若中标,承诺咨询最终成果满足从生态保护方面论证研究河(源)惠(州)汕(尾)
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
3)若中标,承诺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最终成果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
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并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和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验收要求:从生态保护方面满足论证研究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
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
6、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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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7、知识产权:
7.1 所有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受采购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和设计
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采购人、中标人可以在
本项目使用该方案。
7.2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
的全部法律责任。
7.3 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7.4 采购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
条款。
8、其他要求:
8.1 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
支持,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人的合同义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8.2 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实地勘察,以获取编制方案所需的资料;在合同期内如发
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8.3 经双方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编制的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8.4 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
容、时间及份数和采购人交付编制成果,并对提交的编制成果的质量负责。
8.5 合同生效后,中标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
款项,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8.6 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交付编制成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资格,
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7 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
中标资格。
8.8 争端的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可以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9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
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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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
约责任。
注:“商务要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投标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人投
标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本“商务要求”的招标时陈述所称的采购人、投标人(中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时须转
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
(三)技术要求
1、项目简介
1.1 概况
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是广东省东北部地区的一条南北向高速公路,是河惠
汕高速公路,连接粤北地区的河源市、东源县、紫金县、珠三角地区的惠州市惠东县和
汕尾市深汕合作区。
路线起于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起点与汕昆高速相接,路线自北向南经东源县上莞、
曾田,设桥梁上跨东江至黄田镇、设黄田立交与梅河高速相接,路线往南下穿粤赣高铁
转西南经东源县义合、紫金县柏埔、义容、蓝塘镇,分别设义容立交与汕湛高速、蓝塘
立交与河惠莞高速相接。路线继续往南进入惠州市惠东县境内,经惠东县安墩、白盆珠
镇、汕尾市深汕合作区鹅埠、小漠镇。路线转西南,终点止于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与
广惠东延线(海湾大桥)对接,路线全长约 223.9km。本项目推荐方案全线按双向四车
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 100km/h。
1.2 功能和定位
河惠汕高速公路是广东省东部地区的一条南北向高速公路,连接河源市东源县和紫
金县、惠州市惠东县、汕尾市深山合作区。河惠汕高速公路直接构建起了河源市、惠州
市、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之间的快速运输通道,将进一步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广
东省高速公路网,也是沿线干线公路网的重要联络通道,对形成新的中部内陆省份出海
通道,有利于推进粤北山区和珠江三角洲产业转移,提高沿线交通运输能力,促进沿线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
1.3 技术标准
根据本项目功能及定位、沿线地形、地质、地物、交通量预测结果等分析。本项目
设计速度、路基宽度见下表。
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一览表
路段范围
桩号范围
长度
(km)
设计车速
(km/h)
车道数
路基宽度
(m)
等级
河惠汕高速
K0+000~K223.9
223.9
100
四车道
26
高速公路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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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1.4 项目内容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交
规划函(2018)423 号)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
编制指引的通知》(粤交规函(2019)1610 号)的要求,从生态保护角度专题研究国土空间
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
2.1 生态保护专题研究报告 1 套;
2.2 提供所有文字和图表的电子文件。
3.质量要求
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内容和深度须符合:
(1)《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交
规划函[2018]423 号);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的通
知》(粤交规函[2019]1490 号)
(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我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
知》(粤交规函[2019]1331 号);
(4)《广东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指引》。
4.其它要求
采购人配合投标人提供已有的部分现状区域资料,其余所需基础资料由投标人自行
调查,或参考周边同类项目进行调查收集。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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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 建设用地专题研究报告编制)
(一)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
服务采购项目(包三 建设用地专题研究报告编制)。
2、采购预算:人民币559750.00元(注: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
理)。
3、本项目的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
求,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
导致投标无效。
4、预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须与投标文件相符,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取
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
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6、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涉及河源市、惠州市、深汕
合作区,经河源市交通运输局、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商议,委托河源
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采购、招标等方式确定中标人,深圳、惠州、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共同
与中标人签订四方服务合同,报告编制费用按三市所辖里程比例分摊(总里程223.9公
里,其中河源段111.7公里,惠州段83.1公里,深汕合作区29.1公里),并分别向中标
人支付。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
本、管理费、风险包干费、技术服务、利润、税金、交通和审查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及相
关部门验收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
用,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修改工作由中标人按要求完成,中标人应
无条件配合。该调整、修改或重新计算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内,不另行收费。
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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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
1.2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559750.00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
投标无效。
2、付款方式和条件:
2.1 采购人在签订服务合同并以正式书面通知中标人开展工作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
中标人拨付合同款的 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成果资料并得到采购人认可
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 40%。成果资料得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文件(或评审认定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向中标人付清剩余 20%的合同
款。
注:因该项目为财政资金支付项目,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
付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
定时间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2 中标人请款时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合同
乙方名称一致。
3、时间进度要求及地点:
3.1 时间进度要求:2020 年 5 月 31 日前交付满足从建设用地方面论证研究河(源)
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的成果文件。
3.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河源市、深汕合作区、惠州市)。
4、服务承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书,承诺如下:
1)若中标,承诺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编制人员和驻场天数,未经采购人同
意不得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若中标,承诺咨询最终成果满足从建设用地方面论证研究河(源)惠(州)汕(尾)
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
3)若中标,承诺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最终成果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
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并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和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验收要求:从建设用地方面满足论证研究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
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
6、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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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7、知识产权:
7.1 所有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受采购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和设计
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采购人、中标人可以在
本项目使用该方案。
7.2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
的全部法律责任。
7.3 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7.4 采购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
条款。
8、其他要求:
8.1 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
支持,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人的合同义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8.2 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实地勘察,以获取编制方案所需的资料;在合同期内如发
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8.3 经双方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编制的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8.4 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
容、时间及份数和采购人交付编制成果,并对提交的编制成果的质量负责。
8.5 合同生效后,中标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
款项,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8.6 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交付编制成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资格,
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7 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
中标资格。
8.8 争端的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可以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9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
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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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
约责任。
注:“商务要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投标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人投
标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本“商务要求”的招标时陈述所称的采购人、投标人(中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时须转
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
(三)技术要求
1、项目简介
1.1 概况
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是广东省东北部地区的一条南北向高速公路,是河惠
汕高速公路,连接粤北地区的河源市、东源县、紫金县、珠三角地区的惠州市惠东县和
汕尾市深汕合作区。
路线起于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起点与汕昆高速相接,路线自北向南经东源县上莞、
曾田,设桥梁上跨东江至黄田镇、设黄田立交与梅河高速相接,路线往南下穿粤赣高铁
转西南经东源县义合、紫金县柏埔、义容、蓝塘镇,分别设义容立交与汕湛高速、蓝塘
立交与河惠莞高速相接。路线继续往南进入惠州市惠东县境内,经惠东县安墩、白盆珠
镇、汕尾市深汕合作区鹅埠、小漠镇。路线转西南,终点止于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与
广惠东延线(海湾大桥)对接,路线全长约 223.9km.本项目推荐方案全线按双向四车道
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 100km/h。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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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1.2 功能和定位
河惠汕高速公路是广东省东部地区的一条南北向高速公路,连接河源市东源县和紫
金县、惠州市惠东县、汕尾市深山合作区。河惠汕高速公路直接构建起了河源市、惠州
市、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之间的快速运输通道,将进一步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广
东省高速公路网,也是沿线干线公路网的重要联络通道,对形成新的中部内陆省份出海
通道,有利于推进粤北山区和珠江三角洲产业转移,提高沿线交通运输能力,促进沿线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
1.3 技术标准
根据本项目功能及定位、沿线地形、地质、地物、交通量预测结果等分析。本项目
设计速度、路基宽度见下表。
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一览表
路段范围
桩号范围
长度
(km)
设计车速
(km/h)
车道数
路基宽度
(m)
等级
河惠汕高速
K0+000~K223.9
223.9
100
四车道
26
高速公路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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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1.4 项目内容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交
规划函(2018)423 号)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
编制指引的通知》(粤交规函(2019)1610 号)的要求,从建设用地角度专题研究国土空间
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综合评估公路项目用地现状,根据公路用地红线和预控廊道测
算交通基础设施用地总需求,与相关部门衔接后合理选定预控类型,明确所需新增建设
用地指标、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规模,阐述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并分析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供需关系,提出交通基础设施的节地建议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调整建议。
2.成果要求
2.1 建设用地专题研究报告 1 套;
2.2 提供所有文字和图表的电子文件。
3.质量要求
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内容和深度须符合:
(1)《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交
规划函[2018]423 号);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的通
知》(粤交规函[2019]1490 号)
(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我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
知》(粤交规函[2019]1331 号);
(4)《广东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指引》。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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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要求
采购人配合投标人提供已有的部分现状区域资料,其余所需基础资料由投标人自行
调查,或参考周边同类项目进行调查收集。项目名称:河(源)惠(州)汕(尾)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11L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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