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项目任务书
(说明: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投标人须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人若
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
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承接本工作的单位被
视为承认本项目任务书的所有条款,并按本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条款完成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规划设计
导则研究工作。
一、项目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指出要推动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
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
(建规函[2015]276 号)要求开展轨道交通沿线地区交通规划设计。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打
造现代综合客运枢纽提高旅客出行质量效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952 号)
要求打造全国首批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探索“枢纽+社区+产业”城市规划建设新模式。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字
[2016]9 号)提出积极开展轨道交通+物业开发,建设零换乘交通综合体,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
地下空间发展,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利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
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3
号)要求按照“零距离”换乘、一体化建设运营要求,以便利出行、便捷换乘为主要目的,以
轨道交通场站为核心,科学组织出入口、换乘设施、步行系统与城市生活服务设施,构建轨道
交通场站及相关设施布局协调、交通设施无缝衔接、地上地下空间充分利用、轨道运输功能与
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有机衔接的一体化建设项目。
广州市轨道交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长期以来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的交通规划
设计缺乏明确的规划要求和技术引导,导致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在规划阶段缺乏相应的交通规
划设计方案与之配套、在运营阶段缺乏配套的交通工程设施与之衔接,从而造成轨道交通场站
综合体交通秩序混乱、换乘低效的现象,严重影响到轨道交通综合效益的发挥。为解决上述存
在问题,有必要开展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规划设计导则研究工作。
二、项目目标
开展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规划设计导则研究工作,提出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分级分类
标准、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核规划设计指引、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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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采购项目编号:GDQHFG02200 采购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广州市“多规合一”“一张图”动态更新与维护管理工作经费子项 2: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规划设计导则
广东启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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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周边道路系统规划设计指引、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出入口及附属设
施规划设计指引等,指导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的交通规划与设计,促进轨道交通场站综
合体交通功能与城市功能一体化发展,引领城市集约、高效、可持续交通发展。
三、编制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轨道交通
场站综合体规划设计指引,推动提升轨道交通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体验,构建安全、
高效、绿色、智慧、共享的城市空间。
四、服务期限
本次工作由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下简称“城规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工作期
限自签订合同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五、工作依据
《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8-2035)》(上报稿)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 年)》
其他相关规范
注:若上述依据出现新版本、更高的标准,将按照新版本执行。采购项目编号:GDQHFG02200 采购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广州市“多规合一”“一张图”动态更新与维护管理工作经费子项 2: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规划设计导则
六、研究范围和对象
本次工作研究范围为广州市行政区范围,研究对象为广州市地铁场站综合体,选取至少一
个地铁场站综合体为案例进行研究。
七、工作内容
1.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分级分类。参考国内外相关经验,综合考虑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所
在区位、用地条件、交通功能等因素,建立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分类分级体系。
2.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核规划设计指引。在轨道站点与综合体建筑衔接处规划设计交
通核,作为交通功能与城市功能的转换空间,并设置垂直交通系统连接综合体内各层的主要公
共空间。交通核应合理规划设计步行交通流线,并应考虑防火、防灾等疏散空间需求。
3.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设计指引。根据轨道场站综合体客流需求,研究
确定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的交通衔接换乘体系构成,采用一体化、立体化原则,以轨道交通站
点为核心进行交通整体规划布局设计,统筹安排轨道交通与步行系统、自行车停车场、公交场
站、出租车落客点(区)、小汽车停车场等交通衔接设施布局。
4.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出入口及附属设施规划设计指引。结合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人车动
线及周边建设情况,规划设计独立式轨道车站客流出入口、轨道车站与建筑结合设置的人流出
入口、综合体机动车出入口等,并与周边景观环境有机融合。提出轨道交通站点附属设施、城
市公共服务设施与综合体建筑一体化规划设计的模式和要求。
5.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周边道路系统规划设计指引。根据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的开发规
模,合理规划周边路网密度、街区尺度以及道路与综合体建筑的空间关系,并对道路红线空间
与建筑退缩空间进行一体设计,完善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周边路网功能。
八、成果要求
1.中标人工作成果内容须符合本项目任务书中所有规定。
2.工作成果和要求:
(1)调研报告:按照城规中心、承接单位双方制定的调研计划,有序整理调研过程的详
细内容,并形成完整的调研报告、现场录音和调研图片资料汇编。
(2)研究成果: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规划设计导则文本,应准确,完整地表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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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采购项目编号:GDQHFG02200 采购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广州市“多规合一”“一张图”动态更新与维护管理工作经费子项 2: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规划设计导则
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3.各类成果中包括文本、技术图纸、汇报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4.工作成果规格要求:
(1)文本:应准确,完整地表达工作意图和内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报告打印套数,规
格为 A4,内含附图缩印件。
(2)图纸:会议汇报、对外交流所需的展示用图纸,图纸数量不限。
(3)计算机文件:全部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 Microsoft word 的 doc
或 Microsoft ppt 的 pptx 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广州 2000 坐标的 CAD、GIS 矢量格式文件,
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两套。
九、成果报送与审查的规定
1.成果文件必须在项目任务书指定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之前提交给城规中心,具体地点为
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 80 号 12 楼。
2.承接单位应派专人按指定时间报送成果文件至指定地点,由城规中心清点成果文件后签
收登记。
3.本项工作采取分阶段评审的方式,城规中心负责组织审查工作。承接单位负责审查所必
需的汇报资料和进行研究方案介绍。
4.规划评审后,承接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制定正式工作成果,各部分工作成果应
按时限报城规中心。
5.提交的正式工作成果必须加注委托单位名称、承接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
设计人员名单及加盖承接单位公章和城市规划研究出图专用章。
6.后续技术服务。为保证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规划设计导则工作的动态连续性,承接
单位必须履行后续跟踪解读服务职责,参与相关的技术审查及案件办理工作,并提供书面的咨
询意见,意见均需承接单位主要项目负责人签名。
7.承接单位负责配合完成项目的宣传工作,包括负责该项目后期宣传工作,向上级领导专
题汇报、会议汇报、公众参与和对外交流等。
十、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完成全部成果并验收合格后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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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采购项目编号:GDQHFG02200 采购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广州市“多规合一”“一张图”动态更新与维护管理工作经费子项 2: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交通规划设计导则
2.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人应为采购人作技术支持,并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要求,完善项目
成果,并根据需要协助采购人做好逐级上报审批工作。
十一、其他要求
1.本研究署名权及版权归承接单位和城规中心共同所有;城规中心有权在成果制定后公
开展示工作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工作成果。
2.承接单位如对本项目任务书有疑问,应在接到项目任务书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城规中
心在收到意见后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答复。
3.承接单位所提交的工作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规中心有权对承接单位作出处罚:
(1) 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项目任务书规定的;
(2) 提交的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 未经组织单位同意逾期上报工作成果的。
4.承接单位在成果内容编制上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在数据储存、
保管、使用上,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管理部门关于数据(信息)保密的有关法规、规定,确
保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