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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动物园2020年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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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45034 发布时间:2020-04-19 文档页数:82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宁市动物园2020年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项号”栏的项号前标注▲号的为核心产品。

3、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分项预算合价(元)

1

 南宁市动物园全年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

 

 

 

 

 

 

 

1项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动物园用地红线范围内(总面积37.42万㎡)的绿地区域(含水世界、主题乐园、动物馆舍内等),绿化养护面积约23.88万㎡,其中一级绿地养护面积约6.97万㎡、二级绿地养护面积约9.54万㎡、三级绿地养护面积约8.42万㎡,以图纸划定的区域为准(详见附件1),并按现状接管。内容包括乔木、灌木、草坪、地被、垂直绿化、时令草花等植物的绿化日常养护管理、黄土裸露补植(如财政另有此专项资金,动物园将该款核拨给供应商,超过专项资金的部分仍由供应商自行补植)、植物补植、绿化养护基础设施(含灌溉系统设备设施、接水管道管头、工具房、管理房等)的维护维修、绿化垃圾清运、红火蚁和白蚁的防治等。

二、绿化养护要求

1.绿化养护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共计32人。配置管理层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中级或中级以上园林相关专业职称),技术人员人3人(助理或以上职称,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至少1名),安全员1名;作业层不少于26人(其中班长3人;具备水车、高空作业车等绿化作业车辆驾驶资格司机不少于2人);作业层人员中:高级工不少于1人,中级工不少于2人,初级工不少于3人;作业层人员要求女性年龄在50岁以下,男性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按劳动法要求与所属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除法定节假日外的每周一到周五为工作日,工作日每日工作时段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非工作日上述时段需安排1名管理层人员(或班长)和不少于15名作业人员值班(人员可从工作日中调班),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均进行指纹打卡上下班;作业层人员可分固定和临时,但必须保证年最低用工总量不得少于要求配置人员总人数(投标人数多于招标文件人数要求的,以投标人数为准)×工作日天数,且提前做好用工计划报采购人;特殊情况可由采购人进行调整,但需保证正常养护时间段有养护人员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根据养护工作的需求,每年3—6月、9-10月作业一线工人的用工量应大于固定用工量的120%以上,每年7-8月和11—次年3月作业一线工人的用工量不少于固定用工量的60%;工作日遇雨不宜开展正常养护工作时,采购人可提前半个工作日要求中标人只安排少量人员上班,调配其他用工到需要时使用或安排用于补休、调休。

(3)要求接收动物园现有绿化养护工25名,以签订合同之日在岗人数为准,且待遇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工作要求及绿化养护标准

★(1)每年乔木疏枝及修剪不少于3次,灌木及片植修剪不少于10次,重点区域植物和植物造型修剪不少于12次,确保植物株型美观、整齐,树冠不影响道路视线、行走及安全;绿地应无杂草、无有害寄生物;全年植物松土并施肥不少于8次;打草不少于6次,重点区域不少于8次;全园防病虫喷药不少于12次(加勒比水世界5月-10月开放时间每周防病虫喷药一次),出现病虫害及时治理;死树枯枝败叶清理随有随清,重大节日前要进行1次全园干枯枝排查清理,确保节假日无安全事故发生。

(2)作业层人员在作业时要求统一工作服、佩戴统一工作牌(服装及标识牌样式由动物园核准),管理员、作业层人员的巡查工作车辆(电动车)须按动物园要求和标准统一配置。

(3)绿化作业时应设置各类相应温馨提示牌,大面积喷药、修剪等对游人游园影响较大的工作需提前贴出告示及温馨提示,作业现场应根据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4)除紧急抢险、经动物园同意的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外,对游客开放区域在双休日、节假日及与节假日相连的调休日、园内重大活动等人流量较多的时段,不得使用农药、化肥(无异味水肥除外),不得大面积灌水,不得进行高枝或高空修剪、使用电动工具的乔灌木修剪和草坪修剪、树木栽植等影响游客疏散或安全的作业。

(5)造型植物严格按原有形状进行修剪,及时清理修剪后留在树上和掉落的枝条。

(6)绿化垃圾日产日清,不能放置过夜,按动物园要求集中堆放到动物园指定垃圾中转站。

(7)及时做好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灌溉系统设备设施、接水管道管头、工具房或管理房等)的维护维修工作及黄土裸露区域的补植工作。

(8)中标范围绿地内,景点绿化改造、绿化提升、绿化恢复或绿化移植等工程新栽种苗木栽种完毕,经动物园确认接收后,立即纳入中标人日常绿化养护范围(年养护费用不增加)。

(9)每年入冬前必须对园区所有的乔木进行涂白。

(10)制定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如恶劣天气、火灾、突发事件等。

(11)绿化养护各级养护标准及质量要求执行《广西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DB45/T 449—2007))。(详见附件2)

(12)日常检查及月度考核执行《南宁市动物园绿化养护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南宁市动物园绿化养护购买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南宁市动物园绿化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9)

★3、耗材工具配置要求

满足养护工作所需质量和数量的个人日常工具:主要指日常养护所需的生产工具、个人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具。如铲、大小锄头、手锯、斗车、高枝剪、大小枝剪、淋水胶管、梯子、油料、清扫工具、手套、口罩、草帽、雨衣、安全服、安全锥、警示牌、警示带、打草防护网等。其中防护用具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安全防护服1套/人、安全锥1个/人、警示牌每10人1个。

(2)园林机械设备配置:日常养护生产所需的园林机械设备最低如下配置:含洒水车2台(大于等于4吨以上),喷药车1台(配备喷射高度达20米高压水枪),高空修剪升降机2台,油锯4台,打草机2台,割灌机4台,绿篱机3台,柴油抽水机2台,抽水泵10台,燃油或电动三轮车2辆,能够满足养护工作需求(以上车辆配置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需实际投入生产使用,未经动物园书面同意不得任意更换。

(3)按相关技术要求所需质量和数量的肥料、农药,植物防寒材料,植物支撑材料等。肥料、农药进场前,需由采购人进行验收登记后方能使用。

4. 每月做好人员考勤及设备使用台账、日常巡查及整改反馈台账、病虫害防治台账、补栽及修剪台账、养护作业台账、施肥及浇水台账、投诉处理台账等。

5.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所有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南宁市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相关的保险(含员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按照广西相关规定支付高温补贴、节假日补贴等,其他福利待遇。

6.根据绿化养护质量情况,在服务项目不达标的情况下中标人应合理增加绿化工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对中标人的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缺员20%以上的可立即报监管部门终止合同。

7.投标人投标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服务期内全程驻守本项目,不能参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工作。如需更换,必须提供专业技术级别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的人选。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更换。如项目经理如管理水平低下或技术人员技术水平不足,多次不能落实采购人的工作要求,不能够较好地履行合同的内容,采购人可动议中标人更换派,中标人应当配合。

★三、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动物园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及各项迎检工作。

★四、配合动物园做好“三优一满意”、“创城”、“美丽南宁”系列行动以及国家级、区级、市级政治任务的迎检工作。

1340000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计,服务期 1年。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南宁市动物园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至合同期满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15 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限期整改:

(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整改;

(2)黄土裸露整改时限为1-7天;

(3)倒伏树木的整改时限为1天,但重要节点位置的,须立即整改;

(4)非自然倾斜树木、死株的整改时限为1-5天;

(5)杂草整改时限为1-5天;

(6)病虫害防治的整改时限为1-3天;

(7)园林设施破损整改时限为1-5天;

(8)水电设施损坏整改时限为2个小时至1天;

(9)管理用房整改时限为15天。

以上情况检查人员可视具体时间、具体路段及工作量适当调整。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工人工资、福利:人员工资、按有关规定必须购买的劳工意外保险费、社保费、节假日加班及补贴、高温补贴、员工福利待遇、中标人认为有必要购买的其他保险如人身意外保险等。

(2)劳保用品、服装费:一切劳保用品、服装费用。

(3)培训费:一切专业培训、办证费用。

(4)工具材料费:除采购人提供以外所需的工具及材料。

(5)设备费以及办公费:除采购人提供以外所需的设备以及办公设备费用。

(6)物资费:服务所涉及的所有符合质量数量要求的农药、肥料、防腐剂、油料、油漆、清洁剂、洗涤剂、消毒剂、植物防寒材料、植物支撑材料、抗旱防洪材料等。

(7)苗木更换补种费、养护及工具房管理房产生的水电费、设施维护费。

(8)绿化垃圾处理费用(含各种绿化枝干、大件弃置物处理)。

(9)机具设备和车辆的购买租赁费用、使用费用、维修保养费用、折旧费用等。

(10)提供本采购项目服务期间可以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和合理利润。

(11)应缴的税费、合同公证费等。

(12)各种相关人工、物资、材料、费率等的上调因素、绿化养护面积5%以下(含5%)的增减和国家、地方及行业政策性调整因素所涉及的费用。

(13)投标风险包干: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大小及工作难易程度、现场环境、工期长短、采购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考虑风险包干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风险因素包括:因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其他活动等)、不良天气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等因素。

(备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项目管理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制定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应急方案、安全生产守则、各项管理服务质量指标,并提交采购人,同时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架构,制定管理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风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足够技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采购人审批备案。项目管理人员、班长的联系方式也须上报采购人备案,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采购人,以便联系和沟通。对各岗位人员安排(或变动)情况要提前一天及时上报采购人,以便于采购人对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对各岗位人员安排或变动情况及时上报采购人,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主要技术工人等重要岗位人员有变动调整的,须书面报采购人,并通过采购人5个工作日的考察,判断其是否胜任该岗位工作,考察通过书面答复同意其正式上岗,考察不能通过的,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合格人员递补,重要岗位缺岗人员未正式上岗期间,中标企业法人须每个工作日到场管理2小时以上。

(4)中标人聘请的工作人员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能胜任工作岗位。中标人服务合同期满后,须配合本项目的下一个中标人在十天内完成所有人员、设备、场地的移交工作。

(5)中标人须加强对项目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属下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使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不参与黄赌毒活动,并承担相关的管理责任。

★(6)中标供应商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必须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7)公司每月按时发放工作人员的上月工资,遇当月服务款未能及时到账的情况,中标人须先行垫付,不得拖欠,同时,高温、节假日加班费等政策性津贴按规定执行。

(8)中标人对施肥、杀虫、修剪等须提交计划报告,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按此计划实施,并且施肥过程中须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派代表到现场监督相关工作,乔木进行中度以上修剪或重要节点的乔灌木修养时需报备业主现场确认后方可实施。

(9)中标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及时作出有效响应,如对采购提出的合理意见不予理会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服务款,直至中标人有效响应为止。

(10)合同期内绿化总面积增减5%以下(含5%)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仍由中标人负责,不作调整;绿化总面积增减5%以上的,所有增减面积按实际承包值平均数计算增减费用,从实发生的下月起计算。

(11)动物园提供必要的换岗场所,不提供食宿场所,动物园内不准乱堆乱放,出入工作人员和车辆需严格遵守动物园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12)中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供《动物园绿化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在该方案中列明具体养护模式、投入本项目的能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的机械设备清单(注明名称、规格、数量,重要机械如洒水车等须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总人数、有关人员职责名单、各区域应配置的员工人数等)。在签订合同时(或在双方约定的合理期限内),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投入项目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复印件等资料。该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交由中标人具体组织实施;养护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该方案。

★(13)每年优先使用动物粪便堆沤的有机肥,使用量为上一年动物产生的粪便量。动物粪便由动物园运至指定地点,再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堆沤、使用。其他肥料每年投入不少于年养护费的8.0%,施肥时应按年计划并通知动物园技术员至现场确认,若实际使用少于该施肥投入费用,则将未投入费用在最后一个月养护经费中扣除。病虫害防治应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严禁使用剧毒农药进行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动物馆舍内及周边严禁使用化学防治。

★(14)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5)中标供应商在配备人员、园林机械设备等时,不得少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少配备数。投标时,投标人承诺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如人数、机具数量及性能、管养措施等),作为中标后在服务过程中的考核依据。

★(16)进场验收: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自有或租赁的绿化作业车辆的凭证;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交接、投入使用等工作,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及配置对中标人的设备进行查验。中标供应商未按投标响应条件投入,在5天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成的,计入月考核进行扣分;在整改期限内仍未整改完成的,视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终止合同。

★(17)受媒体曝光批评2次以上或当月考核中被扣除该项分数的,扣除当月养护费用的千分之一。

★(18)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按质量要求做好省、市、区及镇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绿化工作。如采购人要求,还需提供该次迎检及有关活动的措施落实方案,并按采购人要求加强对相关范围的管理以及交办的各项任务。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按月考核后,根据月考核分数按合同规定按月拨付合同款,申请支付时采购人须提交月度考核通报表(列明当月扣分及扣款,并加盖采购人、中标人公章)。

4.合同终止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合同且不作任何赔偿:

(1)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减少投入车辆、设备的或未在承诺期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购置满足招标文件所需车辆、设备;

(2)承包期内缺员超过投标文件所报人数20%的;

(3)连续2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者累计3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的;

(4)未按投标时承诺的实施方案进行管养的;

(5)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时发现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提供服务连续达3次的;或提供服务未达标准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未按要求整改的;

(6)在实施过程中因处理不当发生2人以上(含)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含)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造成较大损失引发社会恶劣影响的;

(7)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8)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9)不服从管理,拒绝或不配合采购人安排的工作任务及协助处理应急事件;

(10)中标人未通过进场验收并在整改期限内仍未整改完成的。

5.供应商所提交的服务满一年后,如全年每月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经报主管局批准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同意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年养护费用不变;类推,服务期最长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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