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常熟市城市管理、镇村环境第三方测评服务
项目编号:CSYD-Z2020C002
采 购 人:常熟市城市管理局
一、项目说明:
1、项目简介: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熟市城市管理局所需的常熟市城市管理、镇村环境第三方测评服务。
2、测评范围:常熟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但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陶晓东,联系电话:0512-52865066。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供应商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5、结算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完成首次测评工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先支付5万元,2020年11月份再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5万元,全部服务期满后且测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供应商付清余款。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必须出具发票等付款凭证资料,每次款项直接转帐支付到合同列明的供应商帐户。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供应商的每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导致其失去磋商资格。
7、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及分包。
二、项目配置要求:
1、人员要求:
1.1 测评人员总数不少于6人,现场测评每组不少于2人。
1.2 年龄在25至50周岁,大专(含)以上学历。
1.3 人员为专职员工,已经过相关培训。供应商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必须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保险,人员工资应不低于最新公布的常熟市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福利费支付按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1.4 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精神疾病、无残疾、无纹身,工作高效、务实,责任心强。
2、设备要求:
2.1 车辆设备:汽车2辆(含)以上。
2.2 办公设备:有满足工作任务的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等。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本次测评服务分为2个部分:
1、常熟市城市管理工作第三方测评服务:
为了巩固城市建设成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整体市容市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重点,采取测评考核的方式,对全市4个街道进行现场测评;测评根据《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和《常熟市集镇容貌标准》的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第三方评价动态、客观、公正的特点,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提供动态数据和有效参考,发挥以评促升的作用。
1.1评估体系及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采用现场评估检查的方式,为了有序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供应商严格按照执行标准,对常熟市辖区内的4个街道:常福街道、莫城街道、琴川街道、虞山街道进行季度检查。
在检查市容秩序、户外广告和停车设施管理情况时每季度随机抽取各街道4条主干道、8条次干道(含主次干道沿线各支路、背街小巷20米可视范围)作为测评样本,而检查建设工地和渣土管理情况则每个街道每次随机抽取不少于50%的在建工地作为测评样本进行检查。
1.2考核内容: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要求,每个季度检查内容包括:
(1)市容秩序“六乱”管理情况。
(2)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情况:店招标牌、公益广告完好情况,电子显示屏(店招标牌下)设置情况,临时性广告设置。
(3)停车设施管理情况。
(4)建筑工地和渣土管理情况: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设施设备,工地周边环境,工地“门前三包”情况,工程运输车辆带泥行驶、抛洒滴漏,进行实地检查。
1.3评估指标:
本次评估指标依照采购方所提供的《常熟市城市管理工作第三方测评服务考核细则》作为评估依据,对各街道所抽取的样本进行实地评估、打分,考核细则见附件六。
1.4评估手段:
运用合适的测评系统规范管理数据采集过程,向采购人提供即时的数据资料及服务情况监控,实现测评工作的可追踪性,加强质量控制。通过测评系统实现自动数据处理、自动生成基础的模板化报告等功能。
2、常熟市镇村环境卫生第三方测评服务:
2.1服务项目简述:
为不断巩固镇村环境整治成果,切实加强镇村环境的常态化管理,有效保持镇村环境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的面貌,采取暗访方式,对全市14个镇(街道)215个行政村进行现场测评。测评根据《常熟市村庄环境、高速公路沿线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 充分利用第三方评价动态、客观、公正的特点,为深入推进镇村环境长效管理提供动态数据和有效参考,发挥以评促升的作用。
2.2服务范围:
2.2.1全市14个镇(街道)215个行政村。
2.3服务内容:
2.3.1服务频次:
单月检查,逢单月从全市14个板块215个行政村中随机抽取不低于20%的行政村整体环境进行实地综合考核1次,合同期内确保各板块行政村全覆盖。每次检查每个乡镇抽取行政村数量不少于3个、检查村庄数量及类型做到基本一致。
2.3.2服务数量:
每个行政村每次检查范围(自然村庄)覆盖面不低于30%,包括美丽乡村(含三星级康居乡村)、整洁村庄(含二星级康居乡村)、常熟市美丽宜居村庄、一般村庄;同时含全市所有高速公路、国、省、市交通主干道及航道、河道沿线两侧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2.3.3考核内容:
根据全市镇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要求,对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重点是对村庄环境、垃圾清运、道路保洁、河道(塘)保洁、宅前屋后保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沿路沿线风貌、村容村貌、田容田貌、村级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细则见附件七《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2.3.4考核方式:
测评人员至各村,依据镇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标准及要求,进行现场综合全方位测评。
运用合适的测评系统规范管理数据采集过程,向采购人提供即时的数据资料及服务情况监控,实现测评工作的可追踪性,加强质量控制。通过测评系统实现自动数据处理、自动生成基础的模板化报告等功能。
2.3.5考核标准:
《常熟市2020年镇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2.3.6考核评价体系:
考核以《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细则》为依据;
考核以常熟市各村为基本单位,重点以镇村环境长效管理为基本元素;
考核以村容整洁、水清岸绿、道路美观、绿化美化为基本指标;
2.3.7考核报告:
按照上述检查模式对常熟市各行政村进行考核,并出具现场考核考核记录;
现场考核后向常熟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交详细的原始数据记录及图片文件等;
单月对各行政村检查情况,出具行政村考核排名、汇总分析报告;各镇汇总分析报告及考核排名。
2.3.8考核报告纲要:
项目背景、访问情况、检测指标、评价体系等;
各村、各镇村庄环境存在主要问题;
各镇村庄环境整体横向对比分析、纵向对比分析,其共性与特点;
各镇村庄环境各要素横、纵向对比分析;
典型事例分析;
改进策略和措施。
2.3.9报告交付:
月度测评结束在当月底前提交本月考核原始资料、考核记录、分析报告、测评结果等。
影像资料按各村进行分类存放。
(二)服务承诺:
第三方在项目测评过程中做到以下事项:
严谨认真: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调查各乡镇(街道)、村的整体情况,不遗漏需要调查的任何项目和服务。
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实际调查访问的情况做好相应记录,不弄虚作假,不夸大事实和隐瞒事实。
及时反馈:在查看各点位录像、照片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应负责人处置。
规范用语:在分析和调查报告的撰写过程中,使用行业用语规范,不用筒单的生活用语及白话文等随意撰写报告资料。
摄像清晰:考核前准确调校设备显示字幕时间;访问中保证工作道具的正常使用,不快速晃动,确保清晰全面的拍摄到不规范操作及服务亮点。
保密协议:项目组成员全部签署保密协议,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数据材料不得泄漏。
四、其他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成交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服务合同:
(1)严禁将承包的管理服务转包他人;
(2)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聘用服务人员。
3、采购单位有权检查监督成交单位服务质量,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成交单位在一周内更换,直至人选合格为止。
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5、供应商报价总价包括在承包期内服务所需要的交通、住宿、餐费、耗材、通讯、办公设备、测评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服务期限内合同价款不因市场因素或政策调整而变动。
6、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风险因素包括遇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最低工资调整、物价调整、税费调整等。
7、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它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