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以下各条款)
一.供应商须知
1、本次招标的嘉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9-2020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入围增补供应商项目
2、合同有效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嘉兴市财政局发文为准。本次招标入围结果适用于嘉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各区(秀洲区、南湖区、经开区、港区)可参照本次招标入围结果执行。
3、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被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20年5月14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邮寄送达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南湖区广场路350号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沈妍收),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以便集中采购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签。
二、入围方式
本项目承诺制入围,满足以下条件且经过专家组符合性审查后,即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 必须在嘉兴地区设有服务点,并提供由政府部门出具的在嘉兴市本级具有合法资质并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2、供应商应填写:基本情况表等表格(详见第五章)。
3、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制度、员工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旅行社旅游投诉处理制度等。
4、供应商在提供职工疗休养服务时,应租用证照齐全的旅游用车,与租用单位签订旅游租车合同,不得使用没有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没有领取营运牌证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运营的车辆,保证所租用车辆车况良好,有导游专座。
5、供应商应保证证照上墙、公示到位。
6、导游员需持导游资格证上岗。
投标时提供导游员、计调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导游证复印件、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3月31 日),且本单位导游员名单、计调人员名单应与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一致
▲供应商在入围承诺文件里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承诺文件为无效文件。
三、承诺事项
供应商需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
1、承诺:二次报价时价格不高于同等情况下的市场价格。
2、承诺:导游开展具体服务工作时,应提供提醒司机文明安全行车、提醒每一位游客系好安全带、发放行程文明安全温馨提示单、按行程表要求组织活动等规范性服务。
3、服务承诺:如何组织接待业务、如何保证服务质量、突发事件处理、安防措施、投诉处理及其他服务承诺及优惠措施等。
4、承诺:提供旅行社责任险100万元/人保险合同(保单);出团前提交给采购单位旅游意外险30万元/人。
5、承诺:不得在职工疗休养服务中安排强制购物点。
6、承诺: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组织的检查,积极主动配合相关工作,并保证落实到位。
7、承诺:合同有效期内开展针对导游员服务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等工作。
8、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合同应附有游客名单、游客代表授权书、带安全和文明两种提示且由授权游客代表签字的行程单为附件。
9、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承诺。
▲供应商在入围承诺文件里应提供承诺函,不按要求进行承诺的承诺文件,为无效文件。
四、履约
1.签订入围合同后须按要求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协议维护等操作。
2.与采购单位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后, 如入围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按实际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