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南宁市重点项目监测督察服务提升 |
1项 |
(一)服务内容及需求 1.服务目的 充分发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有的信息资源,采取信息收集、现场核对、问题反馈和数据分析机制,实现对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进度的动态实时跟踪、关键节点提醒、问题预警等功能。对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实施月度进度跟踪,实时直观地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推进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进度信息收集的专业性,提升项目信息采集及校核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政府部门管理决策效率,实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2.服务范围 本次服务覆盖南宁市各城区、县区及开发区,主要进行2019-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南宁市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建设投资计划以及南宁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三个专题的监测。 3.主要内容 (1)对年度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建设投资计划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三个专题计划项目建立数据获取机制,每月向南宁市各城区、县区、开发区发改局及业主单位获取主要包括投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前期工作进展、开竣工时间、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等项目信息。 (2)年度教育基本建设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2个专题计划项目,每月重点项目采用无人机以“先全景、后特征”的拍摄形式对项目现场进行外业监测及跟踪核查服务,通过全方位了解工程形象进度,对业主填报的项目进展、存在问题等信息进行复核,反馈修正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实现数据口径一致、信息完整,确保重大建设项目进展信息科学、合理、真实、有效。无人机采集的数据为图像形式。 (3)提供年度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三个专题计划进度统计分析月报:通过项目库系统申报或线下表格填报的方式,收集项目投资完成信息、形象进度、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统计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完成情况,通过分析项目实地核查情况,结合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并通过全市、各行业、各县(区)多方面的项目推进情况分析,结合与往期的推进情况的对比结果,编制详细的月度分析报告,主要是以图、文、表等表现方式,辅助决策者直观了解各项目建设内容,并协调解决各项目存在的问题,改善整个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4.成果要求 (1)每月10日前完成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央资金预算内投资计划现场核查报告,各3份及电子版。 (2)每月10日前完成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央资金预算内投资计划现场核查航拍图(每个项目3-10张),各1份电子版。 (3)每月14日前完成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进度统计一览表,各3份及电子版,进度统计一览表内容包括投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前期工作进展、开竣工时间、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等项目信息,以达到实时跟踪项目月度进展信息,直观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效果。 (4)每月15日前完成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月度投资统计分析报告,各3份及电子版,月度投资统计分析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完成信息、形象进度、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项目信息及项目实地核查情况等信息,并通过项目实地核查情况结合每月统计数据对比,分析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原因,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以达到辅助决策者直观了解各项目建设内容,并协调解决各项目存在的问题,改善整个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效果; 每月17日前完成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月度投资统计分析报告,各3份及电子版,月度投资统计分析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完成信息、形象进度、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项目信息及项目实地核查情况等信息,并通过项目实地核查情况结合每月统计数据对比,分析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原因,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以达到辅助决策者直观了解各项目建设内容,并协调解决各项目存在的问题,改善整个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效果。 (5)每月15日前将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项目月度进展情况展示于南宁投资项目云。 (6)每月以图、文的形式发布相关项目信息(如项目建设完成阶段性的进展)于市委信息办、市政府信息办、委门户网站、委微信公众号,信息总数不少于48条。 5.各阶段性成果提交及服务对接时间 (1)进度核查时间要求: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重点项目进度实地核查工作。 (2)收集项目月度进展信息及月度分析报告时间要求:每月14日前完成上月教育基本建设、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信息的收集;每月15日前完成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月度投资统计分析报告,每月17日完成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月度投资统计分析报告。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服务要求: ★(1)本采购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如本采购服务年限内工作开展顺利并得到采购人认可,可以在新的服务年限内,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内,具体由业主指定。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后续服务期 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其他:根据评审会、工作对接会、协调会等意见相应修改完善规划内容。 ★五、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团队必须有5名及以上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工程师(投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要提供最近三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为了确保本次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诚信履约,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竞标。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说明包含本项目成本分析的相关材料{包括各项差旅费用、会务费用(供应商在各阶段工作预计的评审会、工作对接会、协调会场次详细说明及费用)、管理费用、人力成本构成、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人力成本必须根据供应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关于2017年供应商所在地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编制(要求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人力成本},税务成本必须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个同类项目及年度税务缴纳凭证作为参考依据,原件备查)证明其竞标报价未低于成本,如不提供或评委认定其资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则视为低于供应商成本价报价,磋商小组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认定其属于不正当竞争,其竞标无效。 六、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监测督察服务费总额的30%;第二次付款:服务期限到达3个月后的7日内付监测督察服务费总额的50%;第三次付款:服务期限终止后7日内付监测督察服务费总额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