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自然资规函〔2019〕72号)等文件要求,基于石泉县资源本底,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操作导向”三大评估原则,从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六个维度,对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开展全面评估,重在梳理问题,实现动态反馈,全面总结石泉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特征和存在问题,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提出优化调整的建议。
二、主要工作内容
按相关部门文件要求结合石泉县县域情况,确定石泉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评估指标体系,收集现状评估所需的规划成果、现状数据及社会大数据等基础资料,同时开展需求调研和问题调查,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后,利用空间分析、差异对比、趋势研判等方法开展监测分析,最后按照《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和标准,从总体结论、指标监测及分析、对策建议等方面编制成果报告,反映石泉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结构、效率和宜居水平。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等政策文件。
3、技术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TD/T 1016-2007);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内容,并通过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范围:范围包括石泉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国土。
成交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评估要求,进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若有需要,成交人交付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负责对最终成果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最终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六、 成果文件
评估成果包括文本、图件、表格成果等
1、文字成果
石泉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
2、图件成果
图件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 生态红线分布图、等级医院30分钟覆盖范围图、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范围图、森林步行15分钟覆盖范围图、社区体育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范围图、社区卫生医疗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范围图、社区中小学步行15分钟覆盖范围图、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范围图、足球场地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范围图等
3、表格成果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平台填报表格。
以上成果文件均需纸质版与电子版,具体数量采购人与项目实施人在合同中约定。
七、结算要求:采购人与项目实施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