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一 采购预算价
▲1.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仟万元整(¥90000000.00),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成交价不作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包括租赁费、基础设备维护费、物料费、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涉及的费用。
二 采购需求
1、地理位置要求:本项目要求租赁的办公场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新园区核心区内,需拥有良好的办公环境,交通便利,方便出行。
2、面积要求:面积为4000-6000平方米之间。
3、办公场所内的装修设计方案全权由供应商(出租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建材采购、设施采购、工程分期施工在内物业的各项装修工作,且装修费用由供应商(出租方)承担,包括基础配套设施维护,水电维修。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必须保证出租场所的使用安全,负责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基础配套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护,采购人(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出租场所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日常产生的物业费、能源费及停车费由采购人(承租方)自行负责。
4、办公场所内必须具备以下设施设备:中央空调、供水、供电、照明、隔断、公共会议室、展厅、VIP接待室、路演厅、洽谈室、茶水间、休闲区、公共厕所及电梯,采购人对上述设施设备的规格及品牌不做特殊要求,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
三 其他需求
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需协助采购人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创投基金等,创建创业创新生态,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该项目的招商工作。
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以现有资源尽可能的配合采购人对接丽水上海飞地所在地政府资源,争取在项目导入、政策扶持等方面获得相关政府支持。供应商应提供该项目入驻企业所需的实验、检测、后勤等平台相应的各项服务。
供应商(出租方)需满足自合同签署日起的2个月作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的租金为零元,不计入租期。
四 承租期限
租期为5年,自过渡期满之次日算起;
五 付款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由甲方于过渡期满后的次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租赁年度开始之前3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若过渡期满之日为2020年7月1日,则租金起算日为2020年7月1日,自2021年起,每年的租金到期日为当年的6月30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