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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2年丹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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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90000060542 发布时间:2020-04-29 文档页数:63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0-2022年丹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从2019年1月1日起,丹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与保险机构“联办共保”转为政府指导下的共保体保险机构承保,地方政府不再分担保费收入和赔付责任。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的农业保险标的属于财政给予保费补贴范围的,继续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保费补贴,如遇江苏省、镇江市政策改变,按省、市规定执行。共保体保险机构主要承担丹阳市主要种植业、养殖业、农机具保险及高效设施等险种的承保、理赔、服务等。

采购方:本次采购方丹阳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为便于采购的组织,由丹阳市农业农村局代为牵头。

采购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全市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8〕183号)。

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内容为丹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包括主要种植业、养殖业、农机具保险、高效设施农业以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丹阳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增设的其它险种。服务期限为2年(自2020年5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4月30日二十四时止);预算8400万元,由丹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构成(项目年预算为42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险种、费率及补贴比例详见附件。

共保规则:采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保险机构共保体”模式,由3家保险公司构成,其中确立1家为首席承保人,其余2家为共同保险人。共保体各方按投标评分前三名排名,按下列对应的共保比例共同承担各自承保份额的保险责任与义务:

第一名(首席承保人)  70% 

第二名(共同承保人) 20% 

第三名(共同承保人) 10%

各共同承保人根据各自共保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按承保份额收取保险费,并按承保份额支付保险赔款。授权首席保险人为共同保险人的代表,负责处理与被保险人之间有关统保保险项目的日常工作事项。

中标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二、服务措施及内容

1.有经保监部门批准设立的服务机构,并内设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部门 。

2.成立由机构总经理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机构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服务小组,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所有要求,负责该项工作的沟通、协调、承保、理赔、服务工作,保障该项工作优质运行。

3.建立健全适应农业保险发展需要的基层服务体系。包括承保理赔服务能力、基层网点建设、网点设施配备、专业人员配置、运用好各类新技术,建立镇级农业保险营销服务部,或依托有条件的镇村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农业保险服务、在镇村按照市场化选聘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协办人员,建立农险专家库。

4.制定合理的承保方案和规范的服务机构管理制度,组织丹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查勘定损工作。建立重大灾害应急机制,具有农业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安排以及风险应对预案,在发生重大农业灾害损失的情况下,能及时赶赴灾害区域,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救援、疏导工作,及时划转共保体应承担赔款,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5.建立多元化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纠纷协调机制,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争议,努力实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愿保尽保。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客户回访服务,收集客户反馈意见。

6.及时宣传农业保险和国家相关支农惠农政策,科学推动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7.做好丹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根据丹阳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计划,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及时与政府部门进行农业保险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

8.合理开发和探索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做好农业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根据丹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际情况,提出新产品开发需求。

9.服务地方“三农”,参与丹阳市范围内社会公益和融资服务,支持地方农业发展。

三、项目要求

1.农业保险业务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农业保险业务损益,信息系统能够提供农业保险专项业务报表和损益报表,合规经营,杜绝虚假承保、虚假理赔。

2.定期向丹阳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数据及相关材料,确保承保、理赔数据准确性。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收取被保险人自交部分的保费,定期向丹阳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统计数据,协助丹阳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核对财政补贴保费发放情况。

3.加强共保体各保险机构之间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合作,向参保农户提供更全面、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

四、险种、考核规定、服务(技术)内容等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格式。

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有采购人负责解释。本部分标注“★”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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