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巩固发展我区城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预防、控制、切断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源头,根据《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年版)、《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肇庆市国家卫生城市规范管理工作制度》(肇巩卫〔2023〕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要区城区自2015年,高要区马安、江口、金渡、莲塘北部区域自2021年被列入肇庆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范围,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必须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或以上要求,现采购单位就高要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成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进行政府采购。
采购包1(高要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城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2023年高要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服务范围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5%,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分四期支付服务费,第一期支付合同总额25%,第一季度服务后10天内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采购人一个月内支付服务费
2期:支付比例25%,第二期支付合同总额25%,第二季度服务后10天内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采购人一个月内支付服务费
3期:支付比例25%,第三期支付合同总额25%,第三季度服务后10天内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采购人一个月内支付服务费
4期:支付比例25%,第四期支付合同总额25%,第四季度服务后10天内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采购人一个月内支付服务费 |
验收要求 |
1期:服务质量考评办法 1、参与考核的单位进行的考核满分均为百分制,采取倒扣分制。 2、参与考核的单位必须根据高要城区公共外环境除“四害”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及考核标准执行。 3、考评费用:根据国家标准,并进行4次考评。按照每次10000.00元作为委托第三方机构考评费用,该项费用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4、考核总分以权重比例计算构成,具体比例如下: 检查形式 具体操作方法 专业考核 (60%) 由采购单位牵头,委托市级以上的有害生物防防制协会或专家库组成专家组根据国家“四害”密度监测标准与方法的相关标准进行专业考核监测,并出具质量考核报告。 日常工作考核 (40%) 由区卫健局爱卫主管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对除“四害”专业队日常放药、喷洒、治理孳生地、栖生地和成蚊等工作进行跟进并签名确认,每次服务完成后对服务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5、每期考核总分作为每期服务费发放的依据。区卫健局爱卫主管部门将专业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分数统一汇总,评出承包管理单位的考核总分,上报区财政结算中心,根据该期考核结果确定支付的服务费用,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各承包管理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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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2023年高要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 |
项 |
1.00 |
2,950,000.00 |
2,9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高要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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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内容、期限及频次 1、服务内容: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内容所需的相关资料;全面投药杀灭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工作。 2、服务期限:一年。 3、服务频次:金渡、马安区域、莲塘北部以上区域的城乡结合部,根据甲方需求安排实施,合同期内共服务11轮。南岸城区、马安、江口片区以上区域,根据甲方需求安排实施,合同期内共服务8轮。 4、服务范围:肇庆市高要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成区(包括南岸城区、金渡、马安、莲塘北部等区域。四至范围:东至紫云大道、西至蛇山及马安中心小学、南至天资工业园、北至西江沿岸)。各个地理方位的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城中村、闲置(待建)地和公园等公共外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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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详细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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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服务质量标准要求 1、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的质量控制执行如下标准: 2、密度水平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的4个国家标准(GB/T27770、27771、27772、27773—2011)。鼠类、蚊虫、蝇类、蜚蠊达到C级或以上。 3、密度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蝇类、蚊虫、鼠类》的4个国家标准(GB/T23795、23796、23797、23798—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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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药物要求
注:以上药物具有农药“三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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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供应商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力量,有从事病媒生物防制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其他成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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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供应商办公场所要求 办公场所(自有或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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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服务质量考评办法 1、参与考核的单位进行的考核满分均为百分制,采取倒扣分制。 2、参与考核的单位必须根据高要建成区公共外环境除“四害”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及考核标准执行。 3、考评费用:根据国家标准,并进行4次考评。按照总标的价的每次10000.00元作为委托第三方机构考评费用,该项费用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4、考核总分以权重比例计算构成,具体比例如下:
5、每期考核总分作为每期服务费发放的依据。区卫健局爱卫主管部门将专业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分数统一汇总,评出承包管理单位的考核总分,上报区财政结算中心,根据该期考核结果确定支付的服务费用,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各承包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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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八、奖惩措施 对高要建成区公共外环境除“四害”管理服务项目质量的检查考核采用以下措施实施奖惩: 1、罚则 每期服务费由高要区卫健局爱卫主管部门办审批后,按考核结果支付。 (1)每期服务费金额与每期管理质量总分挂钩。 (2)按考核总分情况调整发放每期服务费。经考核评定,考核总分高于或等于85分的为合格,低于85分的为不合格。其中,考核总分高于或等于85分的,不扣减该期服务费;考核总分低于85分,高于或等于60分的,每低1分对应须扣减该期服务费1%,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考核总分低于60分,高于或等于30分的,扣减该期服务费50%;考核总分低于30分的,不支付该期服务费。 2、合同期内连续两期考核总分低于85分或出现一期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中标人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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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