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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城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2023年高要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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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8160000721852 发布时间:2023-08-16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高要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城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2023年高要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巩固发展我区城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预防、控制、切断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源头,根据《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年版)、《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肇庆市国家卫生城市规范管理工作制度》(肇巩卫〔2023〕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要区城区自2015年,高要区马安、江口、金渡、莲塘北部区域自2021年被列入肇庆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范围,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必须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或以上要求,现采购单位就高要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成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进行政府采购。 

 

采购包1(高要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城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2023年高要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1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服务范围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25%,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分四期支付服务费,第一期支付合同总额25%,第一季度服务后10天内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采购人一个月内支付服务费

 

2期:支付比例25%,第二期支付合同总额25%,第二季度服务后10天内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采购人一个月内支付服务费

 

3期:支付比例25%,第三期支付合同总额25%,第三季度服务后10天内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采购人一个月内支付服务费

 

4期:支付比例25%,第四期支付合同总额25%,第四季度服务后10天内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采购人一个月内支付服务费

验收要求

 1期:服务质量考评办法 1、参与考核的单位进行的考核满分均为百分制,采取倒扣分制。 2、参与考核的单位必须根据高要城区公共外环境除“四害”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及考核标准执行。 3、考评费用:根据国家标准,并进行4次考评。按照每次10000.00元作为委托第三方机构考评费用,该项费用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4、考核总分以权重比例计算构成,具体比例如下: 检查形式        具体操作方法 专业考核 (60%)        由采购单位牵头,委托市级以上的有害生物防防制协会或专家库组成专家组根据国家“四害”密度监测标准与方法的相关标准进行专业考核监测,并出具质量考核报告。 日常工作考核 (40%)        由区卫健局爱卫主管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对除“四害”专业队日常放药、喷洒、治理孳生地、栖生地和成蚊等工作进行跟进并签名确认,每次服务完成后对服务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5、每期考核总分作为每期服务费发放的依据。区卫健局爱卫主管部门将专业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分数统一汇总,评出承包管理单位的考核总分,上报区财政结算中心,根据该期考核结果确定支付的服务费用,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各承包管理单位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2023年高要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

1.00

2,950,000.00

2,9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3年高要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内容、期限及频次

1、服务内容: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内容所需的相关资料;全面投药杀灭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工作。

2、服务期限:一年。

3、服务频次:金渡、马安区域、莲塘北部以上区域的城乡结合部,根据甲方需求安排实施,合同期内共服务11轮。南岸城区、马安、江口片区以上区域,根据甲方需求安排实施,合同期内共服务8轮。

4、服务范围:肇庆市高要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成区(包括南岸城区、金渡、马安、莲塘北部等区域。四至范围:东至紫云大道、西至蛇山及马安中心小学、南至天资工业园、北至西江沿岸)。各个地理方位的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城中村、闲置(待建)地和公园等公共外环境。

 

2

二、详细服务要求

项目

工作内容

操作规范和要求

频次

灭鼠

1.公共外环境统一全面投药灭鼠

灭鼠8轮或11轮,每轮3次(包括安装足量毒鼠筒、投药、补药、清鼠迹、检查等工作),药物必须使用合法灭鼠药物,新鲜、适口性强,投放点多、量饱和,勤跟踪,及时补药。

按“服务内容、期限及频次

”内容中的第3点服务频次要求执行

2.日常跟踪公共外环境灭鼠效果。

每次检查鼠迹,发现鼠迹立即清理并及时投放和补充足量灭鼠毒饵。

按计划服务

3.开展鼠情监测

每季度对重点单位如食品加工场所、市场、餐饮旅业、学校饭堂、居民住宅区等会同我区相关专业人员按标准要求做好密度监测,并对重点单位做好防鼠设施指导工作。同时,做好监测记录和统计等相关资料。

每季度

灭蚊

1.热烟雾灭成蚊

用热烟雾机、烟雾剂对下水道、小区绿化丛林、公共车库、阴沟角落等进行地毯式烟薰杀灭成蚊(同时灭蝇、蟑螂)。

按“服务内容、期限及频次

”内容中的第3点服务频次要求执行

2.药物滞留喷洒灭成蚊

用背负式机动、电动喷雾机或大中型园林喷雾机对公园、广场、无物业住宅小区、废品收购站、绿化带进行药物滞留喷洒灭成蚊。要求:每次至少出动8台喷雾机同时进行,另安排1—2人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按“服务内容、期限及频次

”内容中的第3点服务频次要求执行

3.药泡木塞或缓释包控制蚊幼虫

用卫生杀虫剂充分浸泡过的软木塞、缓释包或灭蚊幼颗粒剂,投放于下水道进水口等蚊虫孳生地,防止蚊幼虫孳生。要求:木塞完全吊放入积水中,每次均用不同颜色的系绳区分,对失效的旧木塞进行回收。

按“服务内容、期限及频次

”内容中的第3点服务频次要求执行

4.大中型水体防控

对承包范围内的大中型水体(如死水塘、污水涌等)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如发现蚊幼虫孳生,立即投药处理。

按“服务内容、期限及频次

”内容中的第3点服务频次要求执行

5.各类小积水处理

对承包范围的公共外环境各类积水进行检查处理,对不能清理的蚊虫孳生地,要采取投药或放养鱼类等方法进行科学防制。

按“服务内容、期限及频次

”内容中的第3点服务频次要求执行

灭蝇

1.公厕、垃圾站灭蝇

用喷雾机定期对市政公厕、中转站、垃圾屋、垃圾池、垃圾桶、垃圾车以及卫生死角、垃圾堆进行空间、滞留喷药灭蝇,在市开展城市管理考评等迎检期间要加强防制。

按“服务内容、期限及频次

”内容中的第3点服务频次要求执行

2.蝇类孳生地检查处理

检查处理蝇类孳生地,对不能清理的蝇类孳生地,进行投药防制。

按“服务内容、期限及频次

”内容中第3点服务频次要求执行

灭蟑

下水道灭蟑螂

对下水道、阴沟角落等进行烟雾灭蟑。

按“服务内容、期限及频次

”内容中的第3点服务频次要求执行

工作

登记

对消杀工作情况进行登记

设置专用的消杀情况登记薄,对每次开展消杀工作情况(含日期、地点、消杀内容、消杀人员姓名、使用药物、药量等)进行详细记录。

每次服务完三天内提供

密度

监测

定期开展承包区域四害密度监测

按要求开展本承包区域的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要求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要求与方法,定期监测一次,准确、如实记录、统计监测情况,每季度将上一轮的监测统计表及用药情况统计表书面报发包人。同时,完善全年的监测资料,建立健全档案专柜保管。

每季度一次

应急响应

如遇重大疫情需应急响应(登革热等传染病高发季节)

遇到突发事件如登革热病等传播,另行开展登革热防控灭蚊专项行动(成蚊灭杀和孳生地处理),药物及服务费另安排预算。

应急响应要1小时内到达。

 

3

三、服务质量标准要求

1、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的质量控制执行如下标准:

2、密度水平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的4个国家标准(GB/T27770、27771、27772、27773—2011)。鼠类、蚊虫、蝇类、蜚蠊达到C级或以上。

3、密度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蝇类、蚊虫、鼠类》的4个国家标准(GB/T23795、23796、23797、23798—2009)。

 

4

四、药物要求

药物名称

有效成份及含量

灭杀对象

剂型

溴敌隆毒谷

溴敌隆含量≥0.005%(稻谷)

毒饵、饵剂

毒死蜱·高效氯氰菊酯

 毒死蜱含量≥9%

 高效氯氰菊酯含量≥3%

蚊、蝇

乳油

高效氯氰菊酯

高效氯氰菊酯总含量≥5%

蚊、蝇、蜚蠊

悬浮剂

吡丙醚杀虫颗粒

倍硫磷含量≥4.5%

吡丙醚含量≥0.5%

蚊幼虫、蝇幼虫

颗粒剂

热雾剂

胺菊酯含量≥0.5%

氯氰菊酯含量≥1.5%

蜚蠊、蚊

热雾剂

杀蝇饵剂

甲基吡噁磷含量≥1%

饵剂

 

注:以上药物具有农药“三证”。

 

5

五、供应商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力量,有从事病媒生物防制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其他成员等。

 

6

六、供应商办公场所要求

办公场所(自有或租赁)

 

7

七、服务质量考评办法

1、参与考核的单位进行的考核满分均为百分制,采取倒扣分制。

2、参与考核的单位必须根据高要建成区公共外环境除“四害”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及考核标准执行。

3、考评费用:根据国家标准,并进行4次考评。按照总标的价的每次10000.00元作为委托第三方机构考评费用,该项费用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4、考核总分以权重比例计算构成,具体比例如下:

检查形式

具体操作方法

专业考核

(60%)

由采购单位牵头,委托市级以上的有害生物防防制协会或专家库组成专家组根据国家“四害”密度监测标准与方法的相关标准进行专业考核监测,并出具质量考核报告。

日常工作考核

(40%)

由区卫健局爱卫主管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对除“四害”专业队日常放药、喷洒、治理孳生地、栖生地和成蚊等工作进行跟进并签名确认,每次服务完成后对服务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5、每期考核总分作为每期服务费发放的依据。区卫健局爱卫主管部门将专业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分数统一汇总,评出承包管理单位的考核总分,上报区财政结算中心,根据该期考核结果确定支付的服务费用,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各承包管理单位。

 

8

八、奖惩措施

对高要建成区公共外环境除“四害”管理服务项目质量的检查考核采用以下措施实施奖惩:

  1、罚则

每期服务费由高要区卫健局爱卫主管部门办审批后,按考核结果支付。

(1)每期服务费金额与每期管理质量总分挂钩。

(2)按考核总分情况调整发放每期服务费。经考核评定,考核总分高于或等于85分的为合格,低于85分的为不合格。其中,考核总分高于或等于85分的,不扣减该期服务费;考核总分低于85分,高于或等于60分的,每低1分对应须扣减该期服务费1%,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考核总分低于60分,高于或等于30分的,扣减该期服务费50%;考核总分低于30分的,不支付该期服务费。

 2、合同期内连续两期考核总分低于85分或出现一期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中标人合同。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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