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必须满足或高于以下服务要求及标准,低于作无效标处理。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统筹做好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工作,提高后备资源的利用效率,对列入2020实施范围的项目,进行现场测绘、编制项目方案、协助项目实施、组织竣工验收、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完成数据报备并和“三调”工作进行数据衔接处理等相关工作。
一、工作目的和意义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我区制定了土地收储整理三年行动计划,对全区拟撤并的零散村庄、一户多宅、长期空关房、村民自愿有偿退出住宅占用的宅基地,企业搬迁和单位撤并闲置的建设用地等进行整理复垦,从而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拟对其中符合要求的应当列入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备选库范围的地块实施整理复垦。经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后,可增加我区可用规划空间,为社会事业发展用地提供规划保障。
(二)服务内容
2020年内需完成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区范围内的规划设计、规划方案编制前项目测绘、项目竣工验收测绘、竣工项目的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项目完成后的系统报备等工作。具体如下:
1、编制2020年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库规划。主要包括:(1)项目区土地复垦规划方案编制;(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补助资金预算书编制。
2、项目测绘。包括项目申报建库前的测绘及竣工测绘工作。
3、竣工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4、2020年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备选库系统报备。主要内容为根据泰州市姜堰区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编制的规划方案情况,核查数据库标准,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将泰州市姜堰区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备选库的地块进行系统报备。
5、做好工作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并与“三调”工作做好衔接。
上述规划成果需按规定程序提交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三)成果要求
1、向甲方提交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库规划方案文本、表格和数据库成果;
2、向甲方提交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
3、按照要求将项目备选库进行系统报备。
4、方案编制前的项目地块测绘报告。
5、项目竣工测绘报告。
6、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补助资金预算书。
三、工期要求
成果资料在2020年11月30日前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供。
四、付款方式
项目全面完成并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额。
五、其他说明
(一)2020年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面积以1464亩为工作基数,实际完成超过工作量的合同金额不增加。
(一)项目过程中,上级部门对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工作进度、提交成果等有新要求的,以新要求为准。
(二)工作所需的质检等软件、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三)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中标单位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招标单位所有,中标单位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招标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各投标人在核算项目全部投入时,应考虑各分包需支付的外业调查费,以及需镇、村人员协助或协调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并据此计算投标报价。
(五)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无法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六)各分包投标价格不得超过该分包的预算价,超出预算工作量的以中标价结算。
(七)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规律进行报价,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一旦成交,所报价格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合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