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提交最终成果后付至合同价的 80%,余款待审计完 成后一次性付清。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相关部署, 排查超标洪水防御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找出差距不足,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好超标洪水防御的总体考虑和各项准备措施预案,为有效应对超标洪水提供支撑,根据水利部《2020 年度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方案》(办防〔2020〕51 号)以及省水利厅《2020 年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工作任务》的要求,拟开展《合肥市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并进行相应调度演练工作。同时按照《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合肥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进行修编。
以《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为基础,即东至南淝河左岸与肥东县交界,南到巢湖沿岸,西到派河左岸,北到江淮分水岭(不含肥东、长丰、肥西县)的建成区及托管区。涉及区域主要包括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
(含政务区)、包河区(含滨湖新区)四个行政区及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区”)。涉及主要河流有: 南淝河(主要支流有四里河、板桥河、史家河、二里河、唐桥河、关镇河、二 十埠河、店埠河)、十五里河(主要支流有许小河)、塘西河、徐河、派河等。
(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总办公室印发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同时参照水利部印发的《2020 年度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方案》、省水利厅《2020 年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工作任务》,结合《合肥市总体规划》、《合肥市城市防洪规划》等编制本预案。
(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总办公室印发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同时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754-2017 )和《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合肥市总体规划》、《合肥市城市防洪规划》、《巢湖流域防洪规划》、《巢湖控制运用办法》等编制本预案。参考文献:《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合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2017 版)、《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及上述专题研究成果等。
职称 |
岗位 |
人数 |
备注(职称证书专业)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1 |
水利或给排水相关专业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专业负责人 |
1 |
水利相关专业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专业设计人 |
1 |
水利相关专业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专业负责人 |
1 |
给排水相关专业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专业设计人 |
1 |
给排水相关专业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专业负责人 |
1 |
环境相关专业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专业设计人 |
1 |
环境相关专业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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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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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度汛预案,并报合肥市城市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审查。
别成册,洪水风险、内涝风险及人员转移图应在合肥市区影像图和一比一万地
形图上分别绘制。全部完成报批后,应分别向采购人提供最终成果电子文件各一份(含PPT、三维动画演示片)、彩图文本各 20 套。
1、本项目总价包干,报价包含资料收集(含地形图购买费用)、模型建立、专项课题研究、预案编制、调度演练、专家评审及文本制作等一切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其它费用也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供应商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违约责任;超过合同项目约定工期 10 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