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金秀瑶族自治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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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5080000064978 发布时间:2020-05-08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金秀瑶族自治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号条款为实质性内容要求,投标时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包含功能目标、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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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

—2035 年)及金秀瑶族自治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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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编制服务

一、项目背景

我国现行存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城乡规划等多个空间性规划,各种规划在特定历史条件和发展时期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些规划的理念和方法脱胎于工业文明,难以适应生态文明的需要,且规划之间缺乏协同,技术标准不一、内容交叉、空间重叠甚至相互冲突,导致规划审批效率不高。为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解决长期以来规划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2018 年 3 月国家实施机构改革成立了自然资源部,由自然资源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2019 年 1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编制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明确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2019 年 2 月中旬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也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8 号),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2019 年 8 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

《金秀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5 年修改)》、《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

 

 

 

2020)》为金秀县土地管理和城乡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 促进了耕地的保护和城市的发展。随着“一带一路”“珠江— 西江经济带”的建设、加大“三区”地区的支持力度等国家、地方经济发展重大举措和新政策目标的提出,以及梧柳高速公路、规划高铁等重大项目的建设,迫切需要对金秀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金秀县”)发展思路、用地结构和布局、用途管制等进行必要调整,全面完善金秀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和治理。

基于上述背景和形势,现按照《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8 号)、《<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金秀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项目类型:县级及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0 年至 2035 年。近期到 2025 年,远期至2035 年。

四、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 桂自然资发〔2019〕8 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215号);

(4)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08.02)

五、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一)项目编制范围

县域规划范围:金秀县行政辖区范围;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县城(中心城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和预留城市建设用地区域,总用地面积约 30 平方公里。

(二)规划内容

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进行相应的规划专题研究,通过总体规划设计明确金秀县新时期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以下简称

“双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以下简称“双评价”)研究基础上,摸清金秀县“两规”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明确区域发展的优势资源和短板因素。在科学研判发展趋势、面临问题挑战的基础上提出国土空间发展战略目标,构建金秀县域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格局、生态保护格局、历史文化保护格局等。在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格局框架内,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水系、绿地等要素配置, 明确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目标、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下位规划需要落实的管控指标、边界和要求,并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编制技术要求

1、专题研究

(1)《金秀瑶族自治县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总结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空间性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梳理问题、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提供治理方案。

(2) 《金秀瑶族自治县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明确区域资源环境优势和短板,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开展生态重要性、农业适宜性和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的方案和对策建议。

(3) 《金秀瑶族自治县生态保护红线研究》。核查现有生

 

 

 

态红线划定成果的相符性,核查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域是否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生态保护红线内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人工商品林、林粮间作、基本草原、承包草原、镇村、基础设施、合法矿业权、战略性矿产资源区域、国家规划矿区、海域海岛使用权、海岛原住民生产生活设施等交叉重叠情况,提出生态红线处理原则与优化调整建议。

(4)《金秀瑶族自治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研究》。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要求,重点针对划定不实、违法占用等问题进行评估,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

(5)《金秀瑶族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根据金秀县“双评价”结果,结合人口流动趋势,研究人口与城镇化的关系,预测城镇人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围绕建设适度、宜居、美丽的生活空间目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6) 《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域村庄布局研究》。针对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域条件、资源禀赋等,将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固边兴边、搬迁撤并五类;从资源人口、产业、用地、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等方面,合理确定城镇村体系,明确村庄类型、发展定位、发展规模和建设标准,引导村庄空间布局,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7)《金秀瑶族自治县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明确自然保护地范围,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系统性和完整性, 明确自然灾害防治的主要目标和措施。

(8)《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综合研究》。

摸清现有旅游产业的现状,进一步挖掘旅游资源,科学进行旅游资源评价,明确旅游资源重要程度和开发价值,指引旅

 

 

 

游资源保护、利用与开发;横向比较区内、区外旅游城县的优劣势,确定旅游发展战略;结合旅游城县定位,分析旅游发展短板,提出旅游发展建议。编制专题图件

(9)《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先行先试工作,拟通过梳理 2019 年度金秀县发展情况,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和客观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评估有助于及时发现国土空间及其治理问题,更好地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动态维护,引导规划实施。

2、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成果包括总则、战略定位与总体目标、县域总体布局、县

域空间保护体系规划、县域发展布局规划、县城(中心城)规划、规划实施保障等章节,主要内容包括:

(1)  总则

总结分析金秀县基本概况、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和面临的机遇挑战。

(2)  战略定位及总体目标

进行发展战略研判,明确金秀县战略定位、发展阶段、空间格局,以及区域定位、国土利用引导和目标体系构建。

(3)  县域总体布局

进行全域空间全要素布局,分析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4)  县域空间保护体系规划

从资源要素保护边界划定、“三区三线”管制、自然资源保护体系规划、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系统修复规划等方面明确县域空间保护体系规划。

(5)  县域发展布局规划

对不同类型空间提出发展指引,对全域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及综合防灾等要素配置进行统筹规划。

(6)  县城(中心城)规划

综合确定金秀县城市用地发展方向,明确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统筹规划中心城区支撑保障体系及公共服务设施,对城市

 

 

 

设计、城乡风貌特色、水系和绿地系统建设提出原则要求,并对涉及中心城区的乡镇发展提出指引。

(7)实施保障

提出分期建设实施方案,从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图件与数据库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表达要求编制相应的规划图件, 并采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

(四)成果内容

1、《金秀瑶族自治县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等 9 个专题研究报告。

2、《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图表与附件。

3、《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数据库。

六、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一)项目编制范围

乡镇域规划范围:金秀县金秀镇、桐木镇、头排镇、三角乡、忠良乡、罗香乡、长垌乡、大樟乡、六巷乡、三江乡 10 个乡镇辖区范围。

(二)规划内容

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促进乡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为核心, 立足区域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和适宜性空间格局,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明确乡镇区域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统筹资源开发与利用、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城镇与产业发展布局、地上地下空间利用、交通等基础设施开发布局等各项活动,完善规划管控体系,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三)编制技术要求

1、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成果包括总则、发展目标与规模、总体空间格局与空间管控生态空间规划、农业生产空间规划、城乡生活空间布局规划、重大专项统筹规划、实施保障等章节,主要内容包括:

(1)  总则

阐述乡镇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重点、规划框架与作用。

(2)  发展目标与规模

阐述现状概况,回顾发展历程,提出规划的宏观要求,明确乡镇城镇定位与性质、总体目标、核心指标体系、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用地规模等。

(3)  总体空间格局与空间管控

明确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空间结构和管制目标,结合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划定三区三线。

(4)  生态空间规划

阐述生态环境概况,提出规划目标与原则,确定生态空间及总体生态格局。提出重点生态空间发展指引,明确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明确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及重点项目。

(5)  农业生产空间规划

提出农业生产空间的目标与原则,明确农业空间布局,指引农业发展。提出耕地保护与修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整治措施。

(6)  城乡生活空间布局规划

提出城镇发展目标与空间结构,明确镇村等级规模与职能结构、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明确镇村功能布局、土地使用规划人均建设用地等,提出镇区空间拓展方向、增长规模、空间结构、主导功能区、用地结构及管控指标。

(7)  重大专项统筹规划

包括综合交通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住房规划与旧区更新、绿地系统与公共空间规划、公用工程及环卫设施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导、综合防灾规划等。

(8)  实施保障

 

 

 

从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以上所述成果内容以国家和自治区要求为准。

2、图件与数据库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表达要求编制相应的规划图件,并采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

(四)成果内容

金秀县10 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图表与附件及数据库。

七、成果要求

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具体份数由双方协定),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电子文本采用 Microsoft Word 格式文件,附表采用 Microsoft Excel 格式文件:绘制规划附图采用GIS 软件的标准矢量格式和 JPG 格式;数据库采用符合

国家和自治区数据库汇总要求的 vct 格式。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二、成果交付时间:

(1)    专题研究成果: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的技术要求修改完善提交县级国土空间规划 9 个专题研究成果,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时间要求上报审查验收。

(2)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提交县级规划成果初稿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县级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时间要求完成上报审批工作。

(3)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重点乡镇级规

划成果初稿;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乡镇级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时间要求完成上报审批工作。

(4)    数据库成果: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时间要求完成规划数据库审核工作。

三、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质量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以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

五、付款方式

分五期支付:第一期: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30%;
第二期:县级专题研究成果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第三期: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不含数据库)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25%。
第四期: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不含数据库)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25%。
第五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核后成果全部交付采购人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10%。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包括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评审等费用。投标人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投标人请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处理质量问题到达现场时间(要求接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培训方案、技术支持保障措施等内容(须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承诺书,须包含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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