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提供并负责解释)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19年水东镇集镇环卫及农村清洁工程。
2、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季度末将对上季度服务状况进行考评,如不能满足工作实际需要或考核不合格,水东镇人民政府将无条件终止承包方的服务,重新选择新的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含有该类项目内容;
3、须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含暂三级),且企业在有效期内;
4、宣城市市外物业服务企业报名前须到宣州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5、具备通过当年度工商年检的合法企业,且企业无不良记录;
6、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护照,其他单位出具证明无效。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护照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复核。
3、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省级以上环境卫生行业协会颁发的乙级(二级)及乙级(二级)以上道路清扫保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宣城市市外物业服务企业报名前须到宣州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网上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及采购方备查。
四、投标报价:
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服务项目内容定量下限指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即按采购人要求完工的价格,包括服务方案、规范制度编写费、调研费、设备购置维修费、方案计划评审费、培训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税金费、风险费、通信费、交通工具购置费、不可预见费等。招标文件未列明,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注:镇中转站机器设备,由乙方正常使用、保养和维修。)
五、服务项目人员、设备一览表及主要服务要求:
一、集镇区环卫及政府机关大楼、宿舍物业管理(46人)
(一)人员定位
1、104省道全线保洁人员6名。
2、交通路全线(含三角花园及周边道路、花园小区)保洁员6名。
3、水晶商城小区(含住宅区)保洁员1名。
4、朝阳河大道—龙泉社区办公楼保洁员2名。
5、背街后巷:小火车站住宅区及周边、扎子口住宅区及周边、东平路赵家窑住宅区及周边,保洁员5名。
6、枣乡社区(上游组及白屋组)保洁员1名。
7、腾云路--云山路—交通路保洁员1名。
8、枣乡明珠小区保洁员1名。
9、包上组保洁员1名。
10、老街保洁员3名。
11、沿井河保洁员1名。
12、枣乡路保洁员1名。
13、腾云路保洁员3名、复兴路保洁员1名。
14、兴东路保洁员2名。
15、政府大楼(含文化站、财政分局、计生楼)及宿舍保洁员3名、门卫1名。
16、垃圾收集员3名,管理员2名、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2名(压缩设备操作员、转运车驾驶员)
17、以上定岗定员未到位的区域或路段由物业公司统筹安排人员做到清扫保洁无死角。
(二)服务范围
1、水东镇镇域范围内所有生活垃圾无条件接收处理(企业或盈利性单位其它垃圾可适当收取服务费用,需向招标人报备、批准)
2、水东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无条件清理。
3、水东镇镇域范围内所有区域全天候保洁。
人员工资:
镇区保洁员人均不得少于2000元/月,38人
门卫不得少于1750元/月,1人
管理员人均5000元/月,2人
垃圾收集员人均不少于3000元/月,3人
压缩设备操作员2000元/月,1人
转运车司机4500元/月,1人
二、农村清洁工程保洁人员及费用
(一)工作任务:全镇范围内的所有自然村卫生保洁范围:所有村庄(中心村及自然村)、所有村组道路、绿化带做到日常保洁、清扫、垃圾收集、转运、住户房前屋后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河流等区域范围内的垃圾及漂浮物清理等,做到全天候保洁。
(二)各村核定保洁人员明细
行政村 |
自然村 |
保洁员人数 |
备注 |
七岭村 |
中洲梅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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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村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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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家湾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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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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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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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农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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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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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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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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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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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村 |
王胡村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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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胡村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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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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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冲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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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塘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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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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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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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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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村 |
大杨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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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杨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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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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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何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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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田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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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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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葛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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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村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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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汪村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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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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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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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村 |
大张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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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张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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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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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子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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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村湾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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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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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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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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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何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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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山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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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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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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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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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梅村 |
张吴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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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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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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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栗园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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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梅村 |
祁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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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何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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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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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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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亭村 |
大梅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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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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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胡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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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胡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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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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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梅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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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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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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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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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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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社区 |
大葛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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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柴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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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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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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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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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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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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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山村 |
董吴一、二组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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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一、二、三组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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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村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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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栗园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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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四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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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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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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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沟一、二、三组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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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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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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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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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八村共需环卫保洁人员56人,垃圾转运员4人,管理人员1人,农村清洁工程总需人数为61人。
保洁员人均不得少于800元/月,56人
收集员人均不得少于4500元/月,4人
管理员不得少于3600元/月,1人
三、集镇区环卫及农村清洁工程机械设备增加项目及费用明细
1、水东镇垃圾转运所需车辆由物业公司自带,车辆按照使用年限,费用由招标人按年分摊,其中维修费用、燃油费、保险等车辆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物业公司承担。
2、集镇区增加3辆电动垃圾收集车(车辆物业公司自备),车辆按照使用年限,费用由招标人按年分摊,其中维修费用等车辆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物业公司承担。
3、农村清洁工程4辆三轮燃油垃圾收集车(转运车辆物业公司自备),其中维修费用、燃油费、保险等车辆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物业公司承担。
4、镇区范围内所有公厕(7个)日常管理、清扫保洁由物业公司承担,年服务费7000元。公厕维修维护由物业公司负责,材料费据实与招标人结算。
5、政府办公楼、宿舍楼、文化站、计生及财政楼等水电日常维修由物业公司负责,材料费据实与招标人结算。
6、工人福利:物业公司按照工人人数配套环卫设施(夏冬服装、雨鞋、雨衣、清扫工具、防暑药品及防暑物品)按人配发。每年春节、端午、中秋三节发放节日福利,人均不得少于100元/次,每年7、8、9三个月发放降温补助每月50元/月。
7、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所有工人签订劳务合同,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奖惩
按季度对物业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计分制,其中月巡查占30%分值,季度考核得分占70%分值。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物业限时整改(时间视问题大小而定),对同一类问题出现三次以上的将处以100-1000元不等处罚,对在上级考核检查通报批评的给予处罚,处罚结果由招标人决定,在物业费结算时扣除。在取得上级季度考核中取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奖励。具体的奖惩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六、安全责任与合同终止:
1、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及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疾病等事件时,物业企业须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和赔偿。
2、中标企业在发生以下情况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得参与下次公开招标:
(1)擅自转包给第三方或通过挂靠等形式转包给第三方的;
(2)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伤亡和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严重违反劳动法或其他法律法规,造成群体性事件或恶劣影响的;
(4)按季度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在区农村清洁工程主管部门季度考核中,连续两次均位于全区后三位的,视为物业企业无法履行合同,镇政府有权解除合同。
七、付款方式及办法:按季度付款(下季度第一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