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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轮城市市政道路社会化管护采购项目JY3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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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5090000066374 发布时间:2020-05-09 文档页数:142页 所需下载券:10
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轮城市市政道路社会化管护采购项目JY320190117

四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及包段概况

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轮城市市政道路社会化管护采购项目。本项目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包括灌口、幸福、银杏、永丰、奎光塔、玉堂滨江新区范围移交综合执法局管护的市政道路,共计576条(段),总面积579.49万平方米(已扣减道路上桥梁面积,详见 第四章 城区市政道路社会化养护统计表)。服务期限为3年,第二年、第三年合同根据投标单价以实际养护面积计算,一年一签。

本项目分为4个包段,投标人可对包段进行选择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段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分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二、服务内容

1、日常巡查:车行道、人行道、广场、路沿、花台、栏杆、边坡道路与退距范围内的所有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城市道路及边缘上的挖掘巡查、查证、监管;道路附属的井盖完好情况巡查及应急维修。

2、日常维护:车行道、人行道、路沿、花台、栏杆、边坡等道路与退距范围内的所有日常小修;道路附属的缺损井盖的应急修复;移交综合执法局管护的新建道路质保期内非质量缺陷小修。(小修工作指同一条道路同一施工维修作业点面积在400平方米以内的或其维修费用小于8万元的道路维修)

3、应急抢险:综合执法局管护道路应急抢险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及应急抢险人员、机具保障及实施,影像资料的采编报送。

4、道路检测:《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2020年、2022年完成2次常规性检测,2021年完成1次结构强度检测。

5、道路基本资料(平面图、断面图)收集、制作、存档,道路检测、巡查、养护资料、报表编制整理归档工作。

6、完成综合执法局在市政道路方面承担的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工作(创建国家省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及其他创建活动、迎检、文化、体育、旅游、经贸、重大接待等活动)保障及资料的收集、报送。

三、服务范围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包括灌口、幸福、银杏、永丰、奎光塔、玉堂滨江新区范围移交综合执法局管护的市政道路,共计576条(段),总面积579.49万平方米(已扣减道路上桥梁面积,详见:城区市政道路社会化养护统计表)。

第一包维护范围:以蒲阳干道为轴线,沿山市政道路(含)以南--蒲阳干道铁桥、田林路及永安大道北段(含)以西--灌天路(不含)以北--学府路(不含)以北--玉带桥街(含)以北--都江堰大道(不含)以北--内江中心线以北区域,共计223条(段)市政道路,面积共计1466510.02平方米。

第二包维护范围:以都江堰大道为轴线,玉带桥街(不含)以南--学府路(含)以南--灌天路(含)以南--宝莲路(不含)以北--景中路(不含)以北--泰和巷(不含)以北--新马路(含)以北--水街(不含)以北--三江街(不含以东)所形成的封闭区域,共计156条(段)市政道路,面积共计1470593.34平方米。

第三包维护范围:以翔凤路为轴线,内江中心线以南--蒲柏桥(含)以北--水街(含)以西--新马路(不含)以南--泰和巷(含)以南--景中路(含)以南--宝莲路(含)以南—金江路(含)以北--天府大道(含)以东--康兮路(不含)以北--江安河东路(不含)以东--青城路--江安河中心线以东所形成的封闭区域,共计102条道路,面积共计1402315.58 平方米。
    第四包维护范围:以灌温路为轴线,内江中心线以南--江安河中心线以西--青城路--江安河东路(含)以西--康兮路(含)以南--天府大道(不含)以西--都汶高速以内--康复路延伸段(含)以南--外江中心线以东所形成的封闭区域,共计95条(段)市政道路,面积共计1455470.396平方米。
    以上叙述未准确的以城区市政道路社会化养护统计表(见附件1)为准。

四、服务要求

1、道路巡查要求: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配备足够的巡查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按照道路管护分类要求开展巡查,制定巡查制度,严格按照巡查周期,对要求巡查的道路进行巡查,并做好道路维修的详细记录。督促井盖设施管护单位及时修复缺损井盖或进行应急修复,对挖掘城市道路情况进行巡查、监管,未监管到位造成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由该片区中标单位全权负责,并根据《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道路市场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2020版)》进行处理。

2、道路维护要求: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JGJ50-2001)》、《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道路维修养护导则》按照实际要求的维护范围进行维护,结算价格应扣除改造整治等未维护、巡查的部分道路。维修未达要求,根据《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道路市场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2020版)》进行处理。

3、内业资料要求: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考核办法》搞好内业资料制作、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其他专项整治活动的资料,未达要求的根据《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道路市场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2020版)》进行处理。

4、应急抢险要求:每年进行一次道路桥梁抢险应急演练,城区市政道路及桥梁若发生突发性事故,应立即响应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程序、时限、要求进行处理。

5、结算要求:合同内管护道路出现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按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调减,减量价根据实际减少的养护工作量及采购报价单价进行核算。

6、道路检测:《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2020年、2022年完成2次常规性检测,2021年完成1次结构强度检测。未完成检测暂停划拨养护费用。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第二年、第三年合同根据投标单价以实际养护面积计算,一年一签。

六、其他内容

1、甲方名称、地址

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都江堰市学府路220号)

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每季度根据道路实际养护面积及考核情况按实支付

3、验收标准和方法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桥梁维修整治技术导则》、《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道路市场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2020版)》(详见附件2、附件3)

4、其他未尽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意: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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