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精神,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有效保护生态资源,天津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3月审议通过《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在全市划定约2980平方公里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涵盖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地等禁止开发区域,保护意义重大。为切实保证生态用地空间完整、主要功能逐渐改善,2015年10月,原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了《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方案》,明确要求“考核工作组采用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全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进行监督、巡查和评估,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全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进行评估。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生态用地遥感调查和地面核查,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2016-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逐年开展了工作考核和市管生态用地考核。作为一项延续性工作,2020年将继续开展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相关工作,服务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和综合管理决策,为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和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建设打好基础。
同时,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状况定期遥感调查评估方案》的通知》(环办生态[2019]45号),对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定期开展立体遥感调查监测和科学评估。按照“摸清现状,发现变化,揭示问题,找出原因,提出对策”的总体思路,结合野外调查,定期完成天津市市域及重点区域生态状况遥感调查和综合评估,掌握其生态状况变化趋势,识别和预测关键生态问题,分析成因,提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对策建议,服务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和综合管理决策,为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提供支撑。
鉴于上述情况,将2020年度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监管考核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调查评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按照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合格的供应商,完成此项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2020年度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评估工作
结合高精度遥感影像数据(0.5米级)以目视对比与机器识别等方式,根据现有法规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遥感影像解译工作,遥感核查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公里。对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2019年、2020年同期遥感数据进行土地利用分类和用地变化核查评估,得到用地变化Shapefile图斑数据库,数据库按区按部门汇总下发,核查单位接收并对用地变化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外业核查,全面核对遥感监测变化图斑并上报考核工作组汇总。结合遥感监测结果,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监督检查组选择典型区域变化点位开展现场核查,定期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违规用地和改善地块进行现场检查,对举报的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核实,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建设项目生态恢复情况核查总结。核查总结2016-2019年考核中生态用地存在的问题,梳理各区、各委办局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和生态恢复成效。
综合采用遥感监测、无人机遥感航拍、地面核查等技术手段,对2019年1月以来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批准建设的项目进行梳理,汇总项目产生的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区域以及占补平衡地块生态恢复情况。
对各区向考核办报送年度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及相关数据材料逐一审核。对各相关部门向考核办报送年度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及相关数据材料逐一审核。对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现场抽查核实。
结合各被考核单位考核档案上报情况和年度遥感监测评估结果,对各区和市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形成考核结果,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报告。
(二)2020年度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调查评估
根据生态监管工作需要,定期开展年度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调查评估。针对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重点关注开矿、修路、筑坝等人类活动干扰,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服务于生态监督执法和综合管理决策。评估范围不小于1200平方公里。评估内容包括保护面积、用地性质、主导服务功能、重要物种栖息地、重要生态系统和人类活动,评估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现状、存在主要问题和保护成效。
(三)成果要求
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报告(2020年)》、《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2020年度考核工作报告》两个专业技术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提交的报告需出具由三名以上专家论证的验收报告或意见。
(四)其他要求
1.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及其委派的服务人员须与采购人就数据安全等内容签署保密协议。
2.中标供应商提供5×12小时技术响应,2小时内可达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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