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第六届山核桃文化节文艺演出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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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限价 |
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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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介绍 |
为隆重庆祝宁国市第六届山核桃文化节,特举办文艺演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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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 |
本次采购文艺演出服务,供应商需具备基本演出服务及策划、布置个性化演出舞台服务的能力。详见第二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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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姓名:芮先生 联系方式:13805626898 采购单位地址:宁城路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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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项目是否分包及分包预算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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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法定资格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具体如下: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类似的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出具“成交后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内容及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否则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公司承担”的承诺函。 备注: 1、特定条件原则上是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明文规定供应商从事特定行业、活动所必须具备的行政许可强制性准入条件。 2、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具体如下: ① 不得以特定区域(某地区或省级、市级等类似表述)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入围名单(库)或特定奖项作为资格条件; ② 不得以行业、协会、商会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证书作为资格条件; ③ 不得以供应商经营或成立年限以及强制外地供应商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等)作为资格条件; ③ 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公有制或非公有制)、组织形式(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或者所在地; ④ 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⑤ 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作为资格条件; ⑥ 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规模、利润、纳税额等作为资格条件; ⑦ 不得限定或者指定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包括软件开发服务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等作为资格条件; ⑧ 不得将除进口货物外的生产厂家(包括软件开发服务商)授权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⑨ 不得将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推荐性标准或证书以及欧盟认证等其他所有中国境外认证证书作为资格条件。 3、如项目涉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以上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有其它规定,须附相关资料); 5、填写供应商资质、业绩等要求,如无特殊要求可不填写; 6、如项目分包,且各包供应商资格要求、付款方式、供货安装地点、期限不同,请分别填写各包别要求。 |
8 |
服务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 |
9 |
采购人是否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召开预备会 |
否(√) |
10 |
样品或演示(是否需要) |
否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演示设备、内容)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
11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本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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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 |
宁国市政府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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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宿交通等费用 |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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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演出服务完成后3各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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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是否落实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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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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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工期 |
采购人要求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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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完成验收程序 |
采购人将按演出服务服务情况进行考评,将从舞台设置、节目效果、社会效益等三方面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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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0 |
是否允许分包 |
否(√) |
21 |
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是(√)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的10% 。 |
22 |
采购人认为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问题 |
演出服务各项成本费用及税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
二、采购需求▲
安徽省宁国市第六届山核桃文化节文艺演出采购服务总承包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节目时间安排:整场演出时间在90-120分钟内;节目数量在13-15个;
2、主要服务要求(包含以下内容,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创意设计 |
总体方案设计 |
舞台制景设计、灯光设计、音乐设计、服装设计、道具设计、音响配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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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 |
音乐创作、录音合成 |
舞台制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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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制作及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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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具制作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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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音响布置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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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撰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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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 |
提供主持人 |
总导演、编导、舞台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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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排练、合成、彩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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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演员、伴舞演员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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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障 |
舞台效果展现、舞台材料采购、运输及搭拆建 |
LED大屏提供、运输及搭拆建,三维动画制作 、视频内容设计、制作、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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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音、补声音响、话筒及周边设备提供、调试、播放、运输、搭拆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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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染色灯、切割灯、光束灯、追光灯、反打灯及周边设备提供、调试、使用、运输及搭拆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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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帜、花束等道具设计、提供、分发和使用排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