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公开招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种植业局2019年生物有机肥及菜籽饼肥采购项目一包(二次) |
1 |
项目预算 |
一包:生物有机肥采购,人民币 2000000.00 元。 注:本项目按照综合单价(元/吨)进行报价,最高单价投标限价不得超过125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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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介绍 |
对位于青龙乡、方塘境内的示范区和其他示范点,按建议施肥量200公斤/亩补助商品有机肥,实施面积约1.9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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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姓名:欧阳先生 联系方式(固话):18056359099 采购单位地址:宁国市城西路杨家巷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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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项目是否分包及分包预算 |
是 ( ) 共分为 / 个包,具体如下: 第1包:...... 第2包:......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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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法定资格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具体如下: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本项目货物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采购范围相适应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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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及服务证明文件 |
所投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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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中的核心(主要)产品 |
生物有机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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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或演示(是否需要) |
是 ( √ ) 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样品或演示:生物有机肥产品样品3kg。 2、采购人支付给每个提供样品(或演示)的供应商样品(演示)制作费或者合理补偿费为人民币:0 元 3、否 ( ) 备注:除仅有书面描述不能穷尽采购需求的要求,以及需要主观判断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样品或演示。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采购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支付样品(演示)制作费或者给予合理补偿。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演示设备、内容)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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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本国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是( √) 否(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 ) 本项目以下采购货物产品已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强制采购范围,须在该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中实行强制采购: 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下载网址:http://www.ccgp.gov.cn/jnhbqd/ 否( √ ) 本项目无采购货物产品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强制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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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是( ) 本项目部分采购货物产品已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再列入优先采购范围),应当优先采购相应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如得分、价格评审优惠、最低报价相同优先采购等)。 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下载网址:http://www.ccgp.gov.cn/jnhbqd/ 否( √ ) 本项目无采购货物产品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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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 是( ) 否( √) 备注: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须提供主管预算单位出具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证明材料,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则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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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 |
宁国市政府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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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运输、抽样 |
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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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
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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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计量费用 |
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 |
15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供货并验收完毕,抽检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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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是否落实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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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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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等服务时间要求 |
合同生效后,按农时和采购人要求时间及时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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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程序 |
出厂检验、到货检验、质量检验。出厂检验由制造商及中标供应商负责,其余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中标产品由中标供应商按时送达项目实施区后,由农业执法部门负责现场抽样并送相关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产品质量符合性检验,质量合格产品的质检报告原件或复印盖章确认件作为支付采购中标产品货款的有效文件之一。产品抽样质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凡质量符合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项目单位一律拒绝使用发放,善后事宜和所有发生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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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和售后服务 |
第一包: 1、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生物肥料产品全项技术指标(《生物有机肥料》NY884-2012)检验合格报告彩色扫描件。 2、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有一年即可)农业部门出具的相应产品田间肥有效试验报告。 3、提供包装袋式样正反面彩页及市场实物照片。包装标识符合N884-2012标准要求。产品使用说明无夸大、虚假宣传字样。 4、中标供应商负责将中标产品配送至项目实施区,并完成产品使用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5、质保期: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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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的评审办法 |
(1)最低评标价法 (2)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采用第( 2 )评审方法 备注: (1)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货物类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6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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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
生物有机肥 |
23 |
是否允许分包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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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是(√) 按采购预算金额的10%提交 备注: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即预算金额)的10%。 否( ) |
25 |
采购人认为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问题 |
第一包: 1、投标企业须经农业部批准登记,在产品使用期间,产品登记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按照综合单价(元/吨)进行报价,即每吨生物有机肥的价格。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所投产品税费、包装、运输费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3、生物有机肥需2019年后生产(即生产日期2019年以后)。 |
1、第一包: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指标
生物有机肥必须为植物原料制成的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符合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标准(表1)。肥料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单位为毫克每千克)。肥料中的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杆菌指标应符合NY884-2012的要求。
本次采购禁止下列产品:(1)以畜禽粪便粪便为原料制成的产品,(2)以各种城市垃圾、污泥及工业“三废”为原料制成的产品,(3)以生产味精等经过生化反应的副产品为原料制成的产品。
表1
项目 |
技术指标 |
★有效活菌数(cfu),亿/g |
≥0.2 |
★有机质(以干基计),% |
≥45 |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30 |
★粪大肠菌群数,个/g |
≤100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有效期,月 |
≥6 |
★酸碱度(pH) |
5.5~8.5 |
表2
项目 |
限量指标(mg/kg) |
★总砷(As)(以烘干基计) |
≤15 |
★总汞(Hg)(以烘干基计) |
≤2 |
★总铅(Pb)(以烘干基计) |
≤50 |
★总镉(Cd)(以烘干基计) |
≤3 |
★总铬(Cr)(以烘干基计)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