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1.1 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 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磋商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成交,中标(成交)供应商及制造商对成交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磋商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规划范围:泰顺县城镇排水专项规划,包含 泰顺县12个镇的建成区规划范围,但不限于该范围。
规划年限:规划近期至 2025 年,规划远期至 2035 年。
(二)基本原则
近、远期相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完善机制、长效运行;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三)编制依据
县域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乡村旅游规划、中小流域治理规划、防洪规划和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当地水环境目标,国家、省、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规范等。
(四)规划编制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
4.1规划文本:
4.1.1规划文本的内容主要包括:总则、建设改造规划、运维管理规划、规划保障措施、结论与建议等。
4.1.2规划文本应对规划的意图、目标和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4.2规划图纸:
4.2.1规划图纸绘制应使用近期测绘资料,且比例合适、标注齐全、内容准确、界线清晰、重点突出。行政区划图、城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应标明村庄分布。
4.2.2水功能区划图应标明河流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的范围、等级和分界点。
4.2. 治理现状图应包括:地形、水系、道路、水环境区划、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域范围、处理设施点位及主要参数、服务范围等。
4.2.4编制泰顺县城镇排水专项规划,包括污水专项规划与雨水专项规划。对各镇中心城区范围(个别镇不限于该范围)的排水工程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分析排水工程存在的问题,对城镇污水量进行科学预测,完善排水管网系统,合理布置污水厂各项排水设施,并明晰雨污水管网、走向、管径等,制定近期排水工程建设计划及投资估算。
4.2.5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规划布局应围绕运维标准化、运维半小时服务圈、站点规模等分区、分类表示。
4.3附件
4.3.1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
4.3.2规划说明书应包括现状分析、规划意图论证和规划文本解释等。
4.3.3 基础资料应包括:县域总体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村庄规划、乡村旅游规划、水功能区划、中小流域治理规划、防洪规划、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调查报告以及其它相关专业规划主要内容及批复摘要;村庄人口、集中度、卫生设施、工业企业、餐饮、养殖、用水量、污水排放等基本信息资料;区域水环境、污水治理现状资料;水质检测/监测资料等。
(五)报送与审查规定
1)方案论证阶段:规划编制单位负责提供审查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规划方案,招标人对方案组织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编制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规划,编制评审方案。
2)方案评审阶段:规划编制单位负责提供评审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规划方案,提请县城市规划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书面意见。编制单位协助招标人进行草案公告。
3)成果报批阶段:规划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并按要求将论证意见、公告意见、成果评审意见等编入规划成果,制作符合报批要求的规划报批成果。
4)成果归档阶段:规划批准后,规划编制单位根据批复文件按要求最终制作规划成果。
(六)方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方案征集人所有。
(七)本任务书解释权归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三、商务条款
1、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制服务并提交采购人报批。
2、付款方式:在中标(成交)供应商完成前期考察摸排工作并提交考察报告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完成规划的编制并通过评审及报批后,提供最终成果后20日内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3、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在三日内向招标人交纳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招标单位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本项目采取统一包干制(总价包干)。
5、奖罚措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期提供成果的,每滞后一天按1000元/天标准处罚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前不再奖励;采购人由于某种原因需延长服务期时,不作任何赔偿。
6、投标报价范围包括:本次成果费用总额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报价应为承包完成上述所规定内容的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即完成本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仪器设备费、人员工资、差旅费、利润、税金、审查费、评审费等一切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人应从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自身的能力,技术、管理水平,确定最终报价。
四、其它要求
1.本次成果须经采购人审核合格通过。成果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向第三方提供受委托完成的成果,否则采购人有权对此追究法律责任。
2.本次成果资料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组会审,会审所需所有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将此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供应商自己注意报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