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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福山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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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10180000185979 发布时间:2021-10-18 文档页数:80页 所需下载券:10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福山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福山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包括主要包括现场踏勘与部门访谈等前期调研、开展资源梳理与摸底、规划实施评估等基础研究、编制规划方案并形成成果与数据库。投标人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包含在总价中,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以及烟台市作为山东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试点城市精神,烟台市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下辖各市县同步开展本辖区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启动福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整体谋划新时代福山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 助推福山区打造“山水魅力的烟台市区后花园,烟台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物流中心,幸福宜居的城市综合片区。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1.1、区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分为福山区全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全域:福山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陆域,总面积约706平方公里。中心城区: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1.2、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福山中心城区外围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5 月);

9.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10.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2020年8月);

11.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11 月);

12.山东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

1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前期工作的通知》(2019 年3月);

14.《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15.《山东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16.《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导则(试行)》《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山东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数转换技术指南(试行)》;

17.《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8.《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19.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规划。

(四)、工作内容

1、区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落实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满足相关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前期基础分析与评估

围绕福山区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沿革、人口状况、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设施等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和分析,充分掌握各类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要素现状分布情况,对福山区现状国土空间进行全面评估。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统筹考虑上位与相关规划和烟台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及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对福山区的评价结果,根据国家与省市相关现状梳理要求,形成工作底图。

1.2、目标定位和发展战略

基于福山区自身的发展情况与诉求,结合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福山区发展要求,合理确定规划期间发展总体定位和目标,细化、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2025年、2035年目标,并对2050年作出展望;制定国土空间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明确各项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

1.3、国土空间格局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构建国土空间格局。以烟台市“双评价”对福山区的分析为基础,根据福山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各类国土空间要素分布情况,确定全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用途管制规则和准入规则,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确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范围,结合福山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功能区的职能分工和特色,明确空间管控要求。

1.4、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应强调主要功能导向,通过结构控制、指标控制、分区控制和底线控制, 实现刚性和弹性有机结合。

1.5、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明确生态保护格局,统筹确定山水林田整体格局,明确森林、河湖水系、耕地、湿地等各类资源底线,明确保护与利用目标、空间布局、保护范围以及相关管控要求;建立全域全要素整体管控机制,确定与各专项规划、下层次规划相衔接的管控要求。

1.6、城乡空间布局

统筹城乡空间布局,重点确定城乡功能分区、发展规模和用地布局,包括:预测人口规模 与城镇化率,预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用地结构与功能布 局;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布局产业空间、居住空间;完善社区生活圈,提出各类服务 设施和公共空间的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合理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立蓝绿开敞空间系统, 明确开敞空间总量和各类绿地均衡布局要求。明确乡村发展方向,优化村庄布局,对村庄发展 提出指引。

1.7、支撑体系规划

优化城市道路系统,提高城市道路的可达性。构建更加便捷、完善的综合交通系统。根据福山区未来城市规模,规划布局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同时全面贯彻海绵城市理念,构建现代化市政设施体系;识别潜在危险源,包括塌陷区、地质灾害区等, 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并针对防火、防震、防洪、人防等方面提出具体规划管控要求。

1.8、总体风貌特色营造

强化总体风貌特色,研究整体空间格局和景观风貌特征,确定整体景观风貌架构,构建高品质的公共空间网络。定位特色形象,保护山湖自然格局,提出空间形态控制总体要求。

1.9、生态修复与国土整治

分析自然生态状况、经济社会概况、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等环境治理、生态修复与国土整治的基础,明确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未来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与国土整治所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提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目标和原则,识别拟开展生态修复与国土整治的重要空间范围、面积与分布,并制定分区导引,并针对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做出规划安排。明确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的重点区域,进一步盘活核心区存量用地,推动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推动城市更新项目提质提速,保障民生需求,提升城市特色。

1.10、下层次规划传导

以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单元为基础,细化单元划分,将规划功能定位、控制指标、空间控制线(四线)、规划引导等分解落实到各空间单元,对下位详细规划进行切实有效的指导。

1.11、规划实施管理保障措施

提出规划实施的配套政策,完善规划实施、监管和评估的技术支持,构建形成“可分工、可传导、可维护、可监管”的规划实施与保障体系;确定近期行动方案,建立重点项目库。

1.12、专题研究

开展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人口城镇化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三条控制线协调优化研究等专题研究。

1.13、数据库建设

根据省市要求,规范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建设福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主要包括境界与行政区、分析评价信息、基期年现状、目标年规划、规划栅格图等图层。将基期现状用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中心城区布局、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等主要规划内容形成基础图层,纳入数据库中。

2、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落实烟台市、福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山东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相关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基础分析

围绕乡镇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沿革、人口状况、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设施等开展基础资料收集,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方法,客观分析并充分掌握各类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要素现状分布情况,总结特点和存在问题,深入研究发展机遇和面临挑战。统筹考虑融合现有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风景名胜区规划、林业保护利用规划等空间规划和福山资源环境承载力及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对乡镇的评价结果,明确规划理念、基本思路和规划编制重点内容。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根据国家与省市相关现状梳理要求,形成工作底图。

2.2、发展目标

①总体定位: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考虑乡镇区位交通、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等条件因素,结合乡镇自身特色、发展条件以及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明确乡镇总体定位和目标。

②发展目标:根据乡镇总体定位,综合考虑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整治的现状和任务,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社会经济、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城乡品质、整治修复等五个方面的规划目标和具体管控指标,形成可统计、可考核、可监督的规划指标体系。

2.3、空间格局

按照发展目标,落实生态、农业、历史文化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合理安排城镇、产业开发轴带和重要节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因地制宜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构建多规合一、协调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2.4、用地分类和规划单元

按照《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用岛分类标准》,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 分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予以具体落实。乡镇国土空间用地分类对应用地、用海、用岛分类体 系一级分类。乡镇驻地规划单元对驻地空间布局进行结构性控制。规划单元应提出每个编制单 元的编号、范围、功能定位、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和其他规划控制要求, 形成单元规划指引。

2.5、产业发展

在梳理现状产业发展情况、调查村民发展意愿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的要求,提出产业培育的方向和类型,突出产业特色,依托乡村地区绿水青山、田园风光、民俗文化等资源,把农民致富增收、生态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有机结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镇产业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区位条件、产业特色等,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布局方式,鼓励优先利用存量产业用地。

2.6、道路交通

落实上位规划公路、港口等重要交通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镇域、乡域交通发展目标,完善镇域、乡域道路网布局,明确主次干路等级、走向、红线宽度等要求;提出对停车场等政策指引和规划要求。

2.7、市政工程

落实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廊道和重大邻避设施控制要求,确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 预测城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通信需求总量,确定各类设施建设标准、规模和重大设施布局。

2.8、公共服务

统筹镇域、乡域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合理布局行政办公、社会综合治理、教育、 医疗、文化、养老、体育、社会福利、殡葬、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城乡社区生活圈体系, 全面推进社区服务全覆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9、综合防灾

制定镇域、乡域防洪、抗旱、消防、抗震、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和病虫害等的规划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防灾减灾设施和避难场所。

2.10、设计导引

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整体形态格局和地方文化特色,确定风貌特色定位与总体要求。提出公共空间体系构建原则、重要生态及景观廊道布局和控制要求、确定特色风貌保护和建设的重点区域,提出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对重点地区进行设计引导。

2.11、地下空间

按照安全、高效、适度的原则,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提出乡镇驻地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目标、原则和建设重点,明确需要重点开发控制的地区和管控要求。

2.12、村庄规划

立足城乡空间统筹发展,将镇域、乡域村庄进行分类,提出对现状村庄保留、保护或撤并的规划导向,划定保留村庄的村庄集中建设区,规划撤并村庄安置用地,对合并村庄集中建设区做好发展引导。

对于不需要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划期内村庄建设和管理的管控要求,并加以图纸说明。

2.13、弹性发展区

可根据发展需求,合理确定一定规模的弹性发展区,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适应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引导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减量后的集中布局和集约利用。

2.14、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和文化要素管理,协调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要素管理边界,明确规划导向,提出规划要点,形成互为依托、良性循环的自然文化关系。明确保护与传承的重点地区,对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自然景观、人文风貌等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区域,明确范围边界,提出空间保护引导方向和具体措施。

落实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国土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管控要求以及准入退出和转换规则。针对乡镇全域自然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系统开展山体修复、水体治理和修复。

(五)、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要求

1.1、区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规划成果均由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构成,涉及的文、图、表、数应相辅相成, 衔接一致。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规划图件统 一采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作为空间基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为现状基础数据,图件比例尺应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实际,采用1:5000或 1:2000;规划数据库包括基础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按照统一的国土 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同步报批,并逐级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附件是对规划文本、图件的补充解释, 包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以及规划编制情况说明、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的采纳情况、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等。

1.2、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成果由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构成,涉及的文、图、表、数应相辅相成,衔接一 致。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应明确表达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文本条文、必 要的表格;规划图件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作为空间基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 作为现状基础数据,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2000或1:5000,满足上图入库要求;规划数据库包括 基础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同 步报批,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附件是对规划文本、图件的补充解释,包括规划说明、规划编制情况说明、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等。

2、成果格式要求 规划全部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 Microsoft word 的

doc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JPG格式文件,提供ArcGIS平台使用的矢量数据。

3、成果提交要求

3.1、提交最终纸质规划成果10套(具体成果数量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且成果格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电子文件2套(DOC、PDF格式)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关成果、DWG、shp格式图纸等文件。

3.2、汇报展示用电子文件1份,为PPT格式文件。

3.3、规划成果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的空间规划编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及烟台市的其它相关要求,能够上报审批通过。

3.4、包括以上内容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自然资源部或省自然资源厅等主管部门另有明确要求的,在以上内容基础上可以适时进行调整,以满足最新要求。

注:

1、投标人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2、采购内容不得变更。

3、投标人所提供的测量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成果时,免受第三方 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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