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江山市卫健系统2020年度职工疗休养项目,包含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江山市人民医院、江山市中医院、江山市妇幼保健院、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等28家单位的职工疗休养,卫生健康系统现有工会会员约2600人,除自驾游外,其余由旅行社承办,每个职工疗休养费用为2000元,采购预算总价为520万元。本次采购项目由江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工委统一进行采购招标,与六个标项的中标单位分别签订总合同。项目按疗养人员归属单位分别实施。根据相关规定,疗休养地点限衢州范围,时间为5天(可分2-3次),其中一半时间安排在江山市域内,10月之前应全部完成疗休养工作。
本项目共分六个标项:
标项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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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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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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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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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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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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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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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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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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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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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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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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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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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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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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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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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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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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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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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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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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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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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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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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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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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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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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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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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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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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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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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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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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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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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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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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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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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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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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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要求:
1.疗休养服务要求及标准
1.1.住宿:如入住酒店,提供四星同级或以上双人标准间;如入住民宿则每房间最多安排2人。
1.2用餐:全程4早9正,正餐标准≥40元/人。
1.3门票:报价包含行程所列景点大门票。
1.4导游:提供当地导游讲解、全程导游服务。
1.5保险:供应商应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以及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1.6购物:全程不进购物店。
1.7交通:提供全程正规车队空调旅游大巴。
2.线路方案要求:提供至少四个线路方案,包含一次性疗养五天的线路方案,两次疗养五天的方案且按照3天+2天的线路方案(不考虑3天和2天的先后顺序),两次疗养五天且按照2.5天+2.5天的线路方案,分三次疗养五天的线路方案。以上方案必须满足人员疗养一半时间安排在江山市域内。
三、特殊要求
每批次疗休养结束后,组织单位将对参加疗休养的职工进行疗休养情况测评调查。如果参加疗休养职工对本次疗休养整体评差评率达到30%,扣除质保金50%;差评率达到50%及以上的,扣除质保金100%,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剩余名额指标根据其他承办机构已承办线路的服务满意度重新分配。
四、结算方式
中标单位按照实际疗养的人数与疗养人员所属的单位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