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以“★”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服务 |
备注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办楼物业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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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
2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家属小区物业 |
1 |
√ |
家属小区物业服务费用由小区住户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支付 |
90 |
服务期(月) |
12个月 |
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机关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文明路)家属小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文明路123号,宿舍楼共2栋,建筑面积8578平方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南湖路)家属小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56号,宿舍楼共6栋,建筑面积77099.04平方米,物业服务面积约20万平方米。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洁、绿化、安保、会务服务、水电日常维护服务等。
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未对以下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五章“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服务要求 |
评审点△ |
1 |
★人员配备 |
机关大院服务人员不少于60人;机关家属小区服务人员不少于3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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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大院(60人):管理人员2人、会务4人、工程维修8人、安保18人、保洁27人、绿化养护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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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路小区(10人):管理人员1人、工程维修1人、安保3人、保洁2人、锅炉工3人(季节工、工作期四个月);南湖路小区(25人):管理人员2人、安保9人、工程维修4人、锅炉工3人(季节工、工作期四个月)、绿化养护1人、老干活动中心1人、保洁人员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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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要求 |
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所有服务人员在上岗前均培训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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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服务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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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员:机关大院安保人员年龄35岁以下,身高172cm以上男性;小区安保人员年龄45岁以下,身高170左右男性,无违法犯罪记录史,无不良嗜好,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疾病病史,体貌端正,退伍军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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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人员方面:持相关专业上岗资格证,年龄在55岁以下,专业技能过硬、业务素质高。无违法犯罪记录史,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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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服务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的女性,五官端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形象气质佳,身高165cm左右,身体健康,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前科,未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非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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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人员:年龄在55岁以内,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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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人员: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重点部位保洁人员(参照客服人员要求)应具备相应素质,注重仪表端庄,年龄不超过40岁,无违法犯罪记录史,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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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要求 (工程) |
日常设备运行中建立运行数据登记、交接班、信息反馈等管理制度。对日常工作制定运行管理制度:定人、定时开、关设备,及时发现设备和相关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隐患,按照建立的信息反馈制度及时维修、保养,及时反馈采购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突发事件,应编制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做好应对措施,妥善及时处理事件。 |
|
制定设备管理维护工作计划建立服务管理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各种制度和流程,并对管理服务产生的记录、图表、函件等进行整理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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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 1.每班2人,24小时值班,每小时一次巡查配电房,并有详细记载。 2.负责紧急情况时的抢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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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系统 1.给排水设备的故障应于1小时内修复,无法解决的应马上通知甲方,并报上级领导,限期修复。 2.每天检查供水设施运行情况,并记录在当值日记上。 3.定期检查各种阀门使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网漏水、阀门关闭不严、损坏等故障,应及时报告甲方并组织维修。 4.每天两次巡查水泵房,并负责室内设备的维护保养(上油)维修,泵体、地面每周清洁一次;控制柜内每月一次清洁除尘。 5.每天两次巡查排污泵,并负责设备维修;每月一次清洁控制柜灰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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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空调系统 1.中央空调系统开启时段,每班2人,每小时一次巡查,并有详细记载。 2.当班工作人员在开机和关机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启或关闭相关的阀门和主机。 3.当班工作人员要对中央空调各方面的运行情况定时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中央空调系统发生故障时,通知维保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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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量要求(保洁) |
道路及其他公共区域每天清扫两次,其他时间循环保洁,确保无垃圾、无泥水、无污渍。落叶季节,增加清扫次数,保证无落叶堆积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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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清除绿化带内树叶、白色垃圾及杂物,每天不少于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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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卫生间、公共楼梯、走道每天做清洁不少于两次,其他时间循环保洁,确保无垃圾、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浮尘、无污渍、无蛛网、无牛皮癣、无卫生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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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垃圾桶每周清洗两次,不锈钢果皮箱每天清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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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环卫部门每天将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清运空,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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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路灯、健身器材、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公共设施进行保洁,无明显灰尘、污渍、无牛皮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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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楼梯、走道、电梯内室、公用门窗及其他公共区域和设施每天至少保洁一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堆放、无灰尘、无污渍、无烟头、无痰迹、无牛皮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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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对办公大楼外墙清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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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量要求 (会务) |
会议服务人员上岗前要进行职业培训,做到仪表端庄、举止落落大方,服务规范,政治可靠、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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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用品落实专人保管,不损坏、不丢失。毛巾、茶具等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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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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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日7:30-12:00;14:00-17:30(夏令时14:30-18:00)有会议时顺延下班时间,需要加班时必须按要求安排相应加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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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筹备:保证会议室各项设施、设备、用品完好,确保会议室能随时启用。接到任务由会务领班记录时间、地点并了解其它特殊要求,摆放好桌椅、茶具、日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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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服务:按规定着装和要求完成会议服务,不被服务对象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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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卫生:每天做好规定会议室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地毯整洁、完好,无垃圾、无污渍。保持室内桌椅光洁,无灰尘,放置整齐。保持室内的窗、窗台、窗框干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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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质量要求 (安保) |
执勤安保举止文明礼貌,不打人骂人,不斗狠,不耍态度。坚守岗位,不撤离职守;充分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执勤时着装整洁、举止庄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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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视频监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认真受理报警并正确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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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24小时对大院重要场所、重要部位进行巡查,加强动态管控,及时制止破坏大院环境和工作、生活秩序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造成较大影响的破坏院内环境和秩序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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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实行24小时守卫,严格控制外来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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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内车辆行驶、停放有序,不出现乱停乱放问题,不出现阻塞道路、重要通道的问题,不发生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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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质量要求(绿化) |
确保植物生长旺盛、叶片油绿、无枯斑、无浮尘; 及时修剪植物,清除枯萎花蒂和黄叶,保持株形美观,造型优雅,花叶并茂,富有生机; 植物规格、式样、数量和摆放位置须与环境协调一致; 院内绿化带和盆景园植物定期浇水,杀虫施肥,做好除草和修剪维护,保持植株平整有型,生机旺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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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项目管理方案 |
1.物业服务总体方案。 |
△ |
2.人员配备方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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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训与管理方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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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规章制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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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方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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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秩序维护方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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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洁方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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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务保障服务方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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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绿化服务方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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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节能、环保服务方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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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管理措施及其他 |
1.安全保密措施。 |
△ |
2.服务承诺的具体措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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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针对大型活动、会议具体服务措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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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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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算编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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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服务范围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院办公楼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文明路小区宿舍楼2栋,建筑面积8578平方米;南湖路小区宿舍楼6栋,建筑面积77099.04平方米;物业服务面积约20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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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部分: 1.办公楼公共部分及室内水电维护及检修。 2.住宅楼公共部位的水电设施维护及检修。 3.配电房常规巡检、抄表、安全检查、环境卫生。 4.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日常维护。 5.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及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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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保洁部分: 1.办公楼及院内其它建筑物公共部分的日常保洁和定期保洁。 2.机关大院内所有道路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 3.厅办公楼大厅、政务值班室、信访接待室、全部会议室等的日常保洁和定期性保洁。 4.日常垃圾分类处理和垃圾清运的督促。 5.家属区住宅楼公共区域公共部位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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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会务部分: 1.会议室日常巡检。 2.会场布置。 3.会议时段内全程服务。 4.重要来宾参观引导。 5.会议用品(主要毛巾、茶水杯具)清洗、消毒。 6.日常会议室的清洁卫生。 7.会务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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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保部分: 1.大门岗人员车辆出入检查哨执勤、守卫。 2.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防控薄弱部位巡查、蹲点守护。 3.院内车辆行驶、停放秩序管理。 4.对院内发生纠纷、案件局势控制、现场保护,对突发事件采取前期应急处置措施。 5.对院内公私财产环境、绿化毁损行为进行当场制止、训戒、育。 6.协助大院有关部门处置破坏院内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的行为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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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绿化部分: 院内花坛、乔木、灌木、绿草等全部绿化植物的修剪、施肥、浇水、除草、治虫等种植养护及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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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未对以下商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五章“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
序号 |
商务条款 |
内 容 |
评审点△ |
1 |
企业综合服务能力 |
1.投标文件制作规范:①目录清晰准确且与页码内容对应强;②内页有连续页码,装订方式不可拆卸且无散页。 |
△ |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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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成立党组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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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联合表彰的“红色物业星级企业(三星级及以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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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成立工会并获得工会组织市级及以上表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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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提供在公安机关办理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手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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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以来取得有效期内的企业AAA信用等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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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5年以来投标人服务的项目中有机关或事业单位“职工家属区”获得省会市级及以上绿化部门颁发的“园林式小区”称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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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人2015年至今有服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协会授予的“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荣誉证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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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人2016年以来,获得中国物业管理综合实力企业TOP100荣誉称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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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5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项目累计服务面积≥30万平方米的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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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5年至今,投标人具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类似项目的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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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5年至今,投标人提供单项合同年服务金额≥600万元类似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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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5年至今,投标人获得类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单位评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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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地点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 文明路小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文明路123号; 南湖路小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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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价要求 |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服务人员工资、社保、节假日加班费、工装(每人至少四套,春冬季二套、夏季二套)、劳保福利、保洁耗材、机械作业工具及常用工具、物业保养剂、绿化养护的机械工具、安保值班用对讲机及其他用具、工程技术人员日常维护工具、外墙清洗费用、项目处办公电脑、打印机等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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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单位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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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考核评估 |
采购人每月组织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估,采取考核组考评、物业服务单位自评及居民满意度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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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保洁、会务礼仪、工程、安保、绿化服务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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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售后服务 |
服务期限:根据《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相关规定,“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服务期满12个月后,采购人将根据考核办法确定是否和中标人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合同不得超过三年,每年续签合同可调整合同金额,增幅不超过原合同价格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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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标人接到通知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不能完成招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指标,或不能遵守服务合同,采购人将根据考核情况以及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扣除标准签订合同时具体签订),此违约金从物业服务管理费中直接扣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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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付款方式 |
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费用每年分4次支付,每3个月支付1次。(采购人提交发票),采购人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付款申请,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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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关家属小区物业服务费用由小区住户的物业管理费及停车管理费组成,由使用人直接向物业服务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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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按湖北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直接从国库支付,中标人认可采购人按约定的付款时间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提资金支付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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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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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服务要求 |
除维修材料外,清洁机械设备、工具及清洁消毒用品等由物业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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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本项目管理层人员不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前向采购人征求意见,并得到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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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记录,并接受采购人对物业服务费用收支以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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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大楼、设备及各项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是物业管理的重要资源,档案资料要保证完整,各项运行记录、故障记录、统计分析等都应纳入档案管理,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合同期满后,应将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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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投标报价包括物业服务人工工资、社保、福利、工装(每人不少于四套、春冬季二套、夏季二套)、节假日加班补助、服装费、耗材、常用工具、外墙清洗费用、利润和税金等。拟派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节假日加班费用、公司合理利润及国家法令税费等不得低于湖北省、武汉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最低规定的,否则视为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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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每年采购人对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实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考核评比达到85%以上付全额物业服务费用,并奖励贰万元;考核达不到85%以上将从物业服务费中扣除15%的物业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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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合同条款 |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因中标供应商的过失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对此做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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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若非采购人原因,供应商延期服务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付服务违约金,逾期交付服务违约金为每天1000.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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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履约保障条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中标人待双方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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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的一周内,由采购人无利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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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验收标准 |
中标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物业管理相关标准执行,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并以此作为投标人验收、报验条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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