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市属园林绿化综合管养作业项目(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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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6030000075475 发布时间:2020-06-03 文档页数:110页 所需下载券:10
中心城区市属园林绿化综合管养作业项目(三年)

用户需求书

 

 (一)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中心城区市属园林绿化综合管养作业项目(三年)。本项目分为七个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①标段一:以孙文路-岐江河-北外环为界,孙文东路(含)以北、岐江河以东、北外环以南范围

(不含东明北路、北外环)(详见标段范围示意图);

②标段二:孙文路(不含)与博爱二至七路(含)之间,岐江河以东范围(不含一河两岸老安山段)(详见标段范围示意图);

③标段三:岐江河以西范围以及一河两岸老安山段、东明北路和北外环(详见标段范围示意图);

④标段四:以博爱二至七路-岐江河为界,博爱二至七路(不含以南、岐江河以东范围详见标段范围示意图);

⑤标段五:紫马岭公园和城东绿廊;

⑥标段六:孙文纪念公园、逸仙湖公园、中山公园、莲峰山公园、西山公园、月山公园、岐江公园及西区彩虹绿洲公园、 金字山公园临时保洁;

⑦市属公园的视频监控广播设施设备维护。

市属公园的视频监控广播设施设备维护:设施主要位于紫马岭公园、孙文纪念公园、中山公园、彩虹绿洲公园和逸仙湖公园内,包括 284 个监控点(含摄像机和客流分析探头),313 个广播点(含音柱和音箱),31 个对讲点(对讲终端)和 1 套停车场道闸,以及上述设备的所有配套设施。

标段一至标段六具体作业量详见设施量汇总表(绿地现场的所有设施为中标人的作业内容,最终的设施量以移交接管时双方确认的设施量为准;上述设施量以外绿地范围内采购人确认为绿地设施的其他类型设施维护内容列入作业内容,但不另外增加费用。)

(二)本项目由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三)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合同内容作适当修改调整。

(四)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分包本项目,不得委托或指示第三方代为履行。

(五)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投标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投标报价包括了受托范围的质量达标、人工、材料、机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垃圾清运、设施被盗、道路防爬网维护、环境优化和小型设施修复、白蚁防治、办公费用、公众责任险保险费、税金、“三防”工作及重要节日和市政府重大活动的强化管养费用,以及由综合管养作业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项目承包期间除招标文件约定的可调整的项目外,合同价款一概不作调整。

(二)本项目市属公园的视频监控广播设施设备维护投标总报价应为所投项目标段的最终报价, 费用由日常巡查费、日常维护费和设备维护费组成。日常巡查费、日常维护费包括维护期内人工、工具、机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三防”工作及重要节日和市政府重大活动的强化巡查维护费用及需更换设备材料清单以外的配件等费用,投标人应自行增加系统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维护期内除约定可调整的项目外,日常巡查费、日常维护费一概不予调整。设备维护费每年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下浮率按中标下浮率执行。

(三)本项目(三年)预算总价为¥155,056,378.19元,其中各标段的金额为:

1.标段一总预算价为¥20,473,826.50 元,其中绿化管养上限价为¥16,475,780.38 元,道路排水设施管养上限价为¥601,336.93 元,路灯设施管养上限价为¥281,999.95 元,清扫保洁上限价为¥3,095,807.36 元,建筑物白蚁防治上限价为¥18,901.88 元。

2.标段二总预算价为¥29,512,001.82 元,其中绿化管养上限价为¥27,096,745.91 元,道路排水设施管养上限价为¥622,205.66 元,路灯设施管养上限价为¥226,651.74 元,清扫保洁上限价为¥1,566,398.51 元,建筑物白蚁防治上限价为 0 元。

3.标段三总预算价为¥29,686,184.97 元,其中绿化管养上限价为¥27,047,495.08 元,道路排水设施管养上限价为¥1,085,824.19 元,路灯设施管养上限价为¥7,841.28 元,清扫保洁上限价为¥1,525,903.32 元,建筑物白蚁防治上限价为¥19,121.09 元。

4.标段四总预算价为¥23,925,283.69 元,其中绿化管养上限价为¥22,870,901.10 元,道路排水设施管养上限价为¥394,488.86 元,路灯设施管养上限价为 0 元,清扫保洁上限价为¥659,893.73 元,建筑物白蚁防治上限价为 0 元。

5.标段五总预算价为¥24,463,545.37 元,其中绿化管养上限价为¥15,954,915.36 元,道路排水设施管养上限价为¥2,476,914.13 元,路灯设施管养上限价为¥862,144.37 元,清扫保洁上限价为¥5,131,315.98 元,建筑物白蚁防治上限价为¥38,255.53 元。

6.标段六总预算价为¥25,589,978.37 元,其中绿化管养上限价为¥12,935,777.14 元,道路排水设施管养上限价为¥2,964,213.13 元,路灯设施管养上限价为¥2,833,022.14 元,清扫保洁上限价为¥6,838,079.93 元,建筑物白蚁防治上限价为¥18,886.03 元。

7.市属公园的视频监控广播设施设备维护总预算价为¥1,405,557.47 元,其中日常巡查费上限价为¥544,857.52 元;日常维护费上限价为¥425,894.11 元;设备维护费上限价为¥434,805.84 元,设备维护费根据实际工程量和中标下浮率进行计费,按实结算。【注:中标下浮率=1-(中标总价/招标上限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标段的总预算价。同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各部分专业管养(维护)项目的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各部分专业管养(维护)项目的上限价。

三、保险

中标人负责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养护设备的保险、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及本项目合同实施时的公众责任保险(市属公园的视频监控广播设施设备维护除外)。

四、综合管养(维护)作业费用调整

(一)本项目园林绿化综合管养作业费用调整(适用于标段一至标段六)

  1. 因建设需要,造成合同内管养面积或设施的增减。增减的作业费用于次月开始计算并与月度作业费一并支付,管养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
  2. 因国家政策、法规、供求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园林绿化水费、人工费、税金费率等出现变动的情况时,可以进行调整,具体方法如下:
    • 水费调整:以中山市物价部门公布的中心城区绿化用水价格作为调整依据,按中介预算内(或经审定后的费用调整预算)用水量对水费进行调整。
    • 人工费用调整:以中山市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人工工日单价作为调整依据,按中介预算(或经审定后的费用调整预算)内的人工工日数对人工费进行调整。
    • 税金费率调整:根据最新公布的国家政策文件进行调整。

以上水费、人工费和税金费率以政府或相关部门公布的绿化用水价格、人工工日单价、税金费率开始执行之日为基准时间,并在基准时间所处合同期的下一年度合同期对作业费进行调整。根据新的价格计算作业费后,再按中标人中标报价下浮率下浮后得出最终作业费作为下一年度合同期的作业费。基准时间所处合同期的作业费不予调整。

(二)市属公园视频监控广播等设施设备维护作业费调整

  1. 因新建、改造或采购人新接管等因素影响,设施设备量可能出现增加或减少,日常巡查维护费在年度合同内不作调整。
  2. 因国家政策、法规、供求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人工费、税金费率等出现变动的情况时,可以进行调整,具体方法如下:
    • 人工费用调整:以中山市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人工工日单价作为调整依据,按中介预算(或经审定后的费用调整预算)内的人工工日数对人工费进行调整。
    • 税金费率调整:根据最新公布的国家政策文件进行调整。

以上人工费和税金费率以政府或相关部门公布的人工工日单价、税金费率开始执行之日为基准时间,并在基准时间所处合同期的下一年度合同期对作业费进行调整。根据新的价格计算作业费后,再按中标人中标报价下浮率下浮后得出最终作业费作为下一年度合同期的作业费。基准时间所处合同期的作业费不予调整。

五、项目管理

(一)投标人在中标后应详细列出项目服务方案计划,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二)中标人在实施管养作业时所进行各项工作必须服从采购人现场代表的统一管理。

(三)中标人必须做好施工的安全保障措施,服从现场交通及城市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交通畅顺,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过往行人及车辆的安全。

(四)中标人组织作业人员文明施工,保证作业过程的人员安全;并严格遵守市政、环卫、绿化、城管、治安、交通、水、电等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及承担责任和费用。在管养过程中因管养作业人员操作不当等原因所产生的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五)中标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绿化废弃物等,即时清理,不能污染路面。

六、作业质量要求

(一)本项目园林绿化综合管养作业(标段一至标段六)执行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DB44/T269-2005),采购人根据《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验收实施细则》组织综合管养作业质量验收。质量季度考核采取日常全面检查和季度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要求管养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二)市属公园的视频监控广播设施设备维护作业以项目管理水平、巡查及现场响应及时性、巡检报表及维护资料等进行考核。年度合同内累计扣罚超过 4 万(含 4 万)元,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项目移交

(一)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入移交程序,移交期间的管养(维护)责任由原管养(维护)单位和新接管单位(即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共同承担。

(二)管养(维护)作业期满后或在管养(维护)作业期内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项目的移交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质量保证

(一)中标人用于管养(维护)作业项目所需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

(二)若中标人承担的管养(维护)作业项目在验收时达不到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要求时(合同约定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并按约定扣罚,所造成的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九、付款方式

(一)园林绿化综合管养月度作业费的支付(适用于标段一至标段六)

  1. 月度作业费的支付:中标人完成每月园林绿化综合管养作业后,采购人按月度作业费的 90%扣减日常巡查应扣款项后的金额支付给中标人。支付程序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
  2. 月度作业费余款的支付:月度作业费的余款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按季度考核评分情况扣除相应费用后一次支付。如余额不足以扣减,不足部分则在下一月度作业费支付时扣减。
  3. 环境优化和小型设施修复费的支付:将年度合同价的 6%作为本年度园林绿化及配套设施常规修复及提升改造费用。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计划,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按计划实施。完成修复及提升改造作业后,中标人应当以《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为计价依据编制工程结算文件,按《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中山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结(决)算审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报送结算审核,工程下浮率取最新公布的《政府投资建筑、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报价上限值及警戒值》文件中相应工程项目上限值和警戒值的中间值。年度合同内的环境优化和小型设施修复费,采购人将按结算审核价分两次拨付。
  1. 因建设需要导致作业费增减的,增减的作业费用于次月计算并与月度作业费余款一并支付。
  2. 在三年管养作业承包期的最后三个月,将暂停作业费的支付,待中标人将受委托管养的绿地、配套设施及其有关资料全部移交采购人,并完成新旧标交接、处理好员工遣散问题后,采购人扣除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扣罚、月度验收扣罚、中标人需支付给采购人的赔偿损失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费用。

(二)市属公园视频监控广播等设施设备维护作业费的支付

  1. 日常巡查费、日常维护费的支付:采用每三个月为一期的支付方式。中标人完成每期维护服务并扣减当期日常扣罚费用后,支付当期费用给中标人,支付程序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
  2. 设备维护费的支付:每年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中标人完成设施设备更换作业后,应当以《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为计价依据编制工程结算文件,按《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中山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结(决)算审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报送结算审核,下浮率按中标下浮率执行。年度合同内的设备维护费,采购人将按结算审核定案价一次性拨付。
  3. 在三年维护承包期的最后三个月,将暂停作业费的支付,待中标人将受委托管养的视频监控广播设施设备及其有关资料全部移交采购人,并完成新旧标交接、处理好员工遣散问题后,采购人扣除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扣罚、月度验收扣罚、中标人需支付给采购人的赔偿损失等费用)后, 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费用。

(三)以上拨款时间不含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的时间,因审批而导致拨款时间延迟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技术资料

中标人应于签订合同后30天内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管养(维护)作业详细方案、绿化管养施肥详细方案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的详细计划,并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文档。

★十一、对中标人的要求

(一)中标人须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所有用户需求书条款及《中心城区市属园林绿化综合管养作业项目质量考核实施细则》、《日常检查扣罚标准》的约束、理解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对用户需求书条款的修订和对《中心城区市属园林绿化综合管养作业项目质量考核实施细则》、《日常检查扣罚标准》的修改。

(二)中标人投标时所提交的设备清单里的所有设备,必须专用于本管养(维护)作业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管养(维护)期内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中标人投标时所提交的人员清单里的所有人员,必须专用于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管养(维护)期内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内任职,同一人员不得兼任本项目的两个或多个岗位。

(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除因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中标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必须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其替代人选的资质不能低于原人选。如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原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到岗、完成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

十二、履约担保

(一)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二)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相当于合同价10%的履约保函,并自行负责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

(三)在承包期满,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将受委托管养的绿地、配套设施及其有关资料全部移交采购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函原件。

(四)如中标人违约或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金由采购人没收。

十三、项目要求之一适用于标段一至标段六)

(一)街道绿化及行道树综合管养项目(适用于标段一至标段四)

★1.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被确认为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在采购人办公地点 3 公里范围内设立项目部,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 平方米。并根据管养区域范围,就近设置不少于 8 个应急响应人员值守驻点。(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需配备不少20 亩的苗圃用地可自有或租赁,租赁期不得短于本项目合同期),并满足应急园林垃圾临时堆放、园林树木临时藏植及日常管养园林垃圾粉碎处理堆放等(含清运、种植等工作。中标人须按要求负责受委托管养范围内的垃圾处理,保证日产日清,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做好园林垃圾粉碎及处理,不得随意焚烧或倾倒。(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人员要求
  • 项目部人员要求

拟投入人员要求

序号

人员名称

数量

人员要求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 名

园林专业

(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具有园林专业(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

(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

游、环境艺术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

 

技术负责人

 

2 名

园林专业

(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

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

具有园林专业(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

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

 

 

 

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

(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

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

安全员

1 名

/

取得有关安全员培训证书。

4

资料员

2 名

/

/

5

预结算员

1 名

/

/

注:

①拟投入项目部人员不限于但至少要满足本表要求,投入的人员必须保证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同一人员可以同时用于所有标段的投标。

②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4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查验。

★③若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能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或用工合同的,需保证在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齐上述项目部人员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查验,且所有人员, 必须专用于该标段,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 管理人员、绿化工人、技工要求

①各投标人须按配置表要求为所投标段投入管理人员、绿化工人、技工,配置表详见附件:维护管养人员、机械配置表(标段一至标段六)。

②拟投入本项目员不限于上述配置表的要求,同一人员可以同时用于所有标段的投标。

★③若投标时管理人员、绿化工人、技工未能满足《维护管养人员、机械配置表(标段一至标段六》要求的投标人,需保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个日历日内,按所投标段《维护管养人员、机械配置表(标段一至标段六)》要求配齐所有人员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查验,且所有人员,必须专用于该标段,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机械设备要求

①各投标人须按配置表要求为所投标段投入作业设备、其他绿化机械,配置表详见附件:维护管养人员、机械配置表(标段一至标段六)。

②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不限于上述配置表的要求,同一机械设备可同时用于所有标段的投标。

★③机械设备可以自有或者租赁。如为租赁,租赁期不短于本项目的合同期。投标时作业设备、其他绿化机械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需保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个日历日内,按所投标段《维护管养人员、机械配置表(标段一至标段六)》要求配齐所有机械设备,且所有机械设备,必须专用于该标段,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作业人员相对固定,根据现有管理内容,分为街道绿地(含小游园)和道路行道树管理:

街道绿地(含小游园)管养要根据各绿地分布的实际情况,制定日常管理养护方案(其中包括人员、机械设备及其它物资等的投入)。

  • 道路行道树管养要根据各主次路段行道树的实际情况,制定日常管理养护方案(其中包括人员、机械设备及其它物资等的投入)。
  • 根据“三防”应急抢险救灾需要,制定“三防”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其中须着重从台风应急抢险救灾考虑,成立一支应对台风抢险救灾的园林绿化抢险救灾队伍。根据灾情需要,在确保现有常规绿化管养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及相关物资不减少的情况下,无条件提前落实人员物资的储备工作(含临时外请具有抢险能力的人员、租用吊车、清场车、碎枝机械设备、油锯、本标段园林垃圾应急临时堆放场的储备等),以做到满足抢险救灾作业的需要。此项工作将列入年度合同内容,根据现场的应急抢险救灾处置情况,综合本标段投标承诺的有关方案进行履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的一项重要依据。
  1. 除特别注明由采购人提供的物资或管理用房外,其余的物资、管理用房、材料、工具、机械设备、水电费用及其它耗材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提供。

★7.管养责任及修复工作要求

  • 因管养工作不到位或作业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生命或财产损失的,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承担一切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由中标人赔偿采购人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赔偿金、律师费等,并须无条件修复受损设施。
  • 按照防灾减灾工作原则,须做好“三防”工作。因中标人管养维护不善,造成受委托管养内容损坏的,要及时清理,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修复。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应由中标人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等(除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以外)。

8.行道树支撑规范示意图。

(二)市属公园综合管养项目(适用于标段五、标段六)

★1.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被确认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在采购人办

公地点 3 公里范围内设立项目部,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 平方米。(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人员要求
  • 项目部人员要求

拟投入人员要求

序号

人员名称

数量

人员要求

备注

 

 

 

园林专业

 

 

 

 

(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

具有园林专业(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

1

项目负责人

1 名

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

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

 

 

 

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

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园林专业

 

 

 

 

(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

具有园林专业(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

2

技术负责人

2 名

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

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

 

 

 

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

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

安全员

1 名

/

取得有关安全员培训证书。

4

资料员

2 名

/

/

5

预结算员

1 名

/

/

注:

①拟投入项目部人员不限于但至少要满足本表要求,投入的人员必须保证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同一人员可以同时用于所有标段的投标。

②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4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查验。

★③若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能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或用工合同的,需保证在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齐上述项目部人员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查验,且所有人员,必须专用于该标段,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原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管理人员、绿化工人、技工要求

①各投标人须按配置表要求为所投标段投入管理人员、绿化工人、技工,配置表详见附件:维护管养人员、机械配置表(标段一至标段六)。

②拟投入本项目员不限于上述配置表的要求,同一人员可以同时用于所有标段的投标。

★③若投标时管理人员、绿化工人、技工未能满足《维护管养人员、机械配置表(标段一至标段》要求的投标人,需保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个日历日内,按所投标段《维护管养人员、机械配置表(标段一至标段六)》要求配齐所有人员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查验,且所有人员,必须专用于该标段,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机械设备要求

①各投标人须按配置表要求为所投标段投入作业设备、其他绿化机械,配置表详见附件:维护管养人员、机械配置表(标段一至标段六)。

②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不限于上述配置表的要求,同一机械设备可同时用于所有标段的投标。

★③机械设备可以自有或者租赁。如为租赁,租赁期不短于本项目的合同期。投标时作业设备、其他绿化机械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需保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个日历日内,按所投标段《维护管养人员、机械配置表(标段一至标段六)》要求配齐所有机械设备,且所有机械设备,必须专用于该标段,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作业人员相对固定,根据各公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公园的日常管理养护方案(其中包括人员、机械设备及其它物资等的投入)。
  2. 根据“三防”应急抢险救灾需要,制定各公园的“三防”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其中须着重从台风应急抢险救灾考虑,成立一支应对台风抢险救灾的园林绿化抢险救灾队伍,根据灾情需要,在确保现有常规绿化管养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及相关物资不减少的情况下,另须无条件提前落实人员物资的储备工作(含临时外请具有抢险能力的人员、租用吊车、清场车、碎枝机械设备、油锯等),做到满足抢险救灾作业需求,包括本标段园林垃圾应急临时堆放场的储备。考虑到市属公园在台风期间属闭园状态,在确保公园山体边坡安全,无危及周边市民居住安全的树木或其它设施急需排除隐患的,须从大局出发, 积极响应并服从“三防”指挥部工作安排,无条件抽调人员及机械设备参与支援道路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合同内容,将根据现场的应急抢险救灾处置情况,综合本标段投标承诺的有关方案进行履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的一项重要依据。
  3. 除特别注明由采购人提供的物资或管理用房外,其余的物资、管理用房、材料、工具、机械设设备、水电费用及其它耗材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提供。

★7.中标人须承诺无条件做好国庆和春节各公园内部节日气氛布置(包括但不限于鲜花、花境布置, 悬挂国旗、灯笼等),其他节日或政府重大活动的环境氛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布置、增添气氛。根据公园现状实际需要在投标时须提供管养期间详细的布置工作方案。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方案按 照当年的工作需要,要求中标人将方案进行优化。中标人须承担优化后所增加的材料量及人工等费用。

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管养责任及修复工作要求

  • 因管养工作不到位或作业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生命或财产损失的,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承担一切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由中标人赔偿采购人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赔偿金、律师费等,并须无条件修复受损设施。
  • 按照防灾减灾工作原则,须做好“三防”工作。因中标人管养维护不善,造成受委托管养内容损坏的,要及时清理,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修复。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应由中标人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等(除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以外)。

9.行道树支撑规范示意图。

(三)综合管养作业期限

综合管养作业期具体以合同约定的管养作业期限为准,实行分期签订合同,满一年为一个年度合同期,共 3个年度合同期。

  1. 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中标人在每个年度合同期满时,年度考核验收合格,采购人与中标人续签下一期的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与中标人续签合同,重新组织采购确定管养单位, 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四)所有管养项目其它管理要求

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单列分管公司或以其他方式向第三方分包的,均视为违约,合同即时终止。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确定管养单位,履约担保金将作为违约金由采购人没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赔偿金、律师费等),中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绿化迁移和修复作业

  1. 由中标人负责中标标段的绿化迁移和修复作业(含交通事故损坏绿化修复)。
  2. 绿化迁移、修复作业费用结算编制以《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为计价依据,按照《中山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结(决)算审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下浮率按本项目中对应专业的中标下浮率执行。

(六)考核及验收

管养作业期内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管养作业质量按《中山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验收实施细则》进行管养质量验收。季度验收采取日常检查和季度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在作业期内每 12 个月为一个年度合同期,中标人在每个年度合同期满时,年度考核验收合格,采购人与中标人续签下一期的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与中标人续签合同,重新组织采购确定管养单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十四、项目要求之二(适用于市属公园的视频监控广播设施设备维护)

(一)项目概况

市属公园视频监控广播等设施设备维护:设施主要位于紫马岭公园、孙文纪念公园、中山公园、彩虹绿洲公园和逸仙湖公园内,包括 284 个监控点(含摄像机和客流分析探头),313 个广播点(含音柱和音箱),31 个对讲点(对讲终端)和 1 套停车场道闸,以及上述设备的所有配套设施。

(二)项目维护服务内容

负责各软件系统和设施设备及其配套器材(各类线缆、管槽、配电、机柜、墙屏、操作台、服务器等)的日常巡查、监护管理及软件升级,并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缺陷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和各系统完好、使用正常。具体维护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

序号

维护项目

维护内容

1

前端摄像机维护

对前端监控点的摄像机进行清洗、调整范围、紧固、调焦、清洁监控镜头上的灰尘、清除遮挡物,确保监控方位正确、图像清晰

 

2

立杆、设备箱及线井维护

对杆体、设备箱进行清洁;对松动的螺丝柠紧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翻新生锈的监控杆;对前端损坏的设备进行更换。对损坏的管井修复;对外露的线管及时进行覆盖处理等工作。

3

防雷和接地维护

防雷和接地维护:根据实际情况,对于不满足防雷指标要求并危及设备安全的防雷设备进行修复。

4

供电系统维护

排除前端供电线路故障,对电线中断、电气设备损坏进行修复和更换及时消除供电隐患,对监控中心机房供电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5

 

网络传输系统维护

对网络传输系统中的网络设备和网络线路部分进行巡检维护,确保该部分线路符合设计使用要求(包括前端交换机、双绞线部分和机房交

换机、双绞线部分,光缆等)。

 

6

 

后端设备维护

对系统所有硬盘录像设备 NVR、服务器主机、广播主机及通信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清除主机过滤网,添加主机散热油膏、检测操作系统、检

查电源电压电阻等等。

7

机房环境维护

机房内线路整理、标注,机房内环境清洁、设备除尘。

★(三)设备维护服务要求

  1. 报修响应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白天 8:00~18:00期间要求 1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其余时间为 2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2. 维修时限要求:

①一般故障,到达现场 3 小时内完成维修项目。

②不能现场维修的,中标人要在 3 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给采购人暂时使用,直到维修好原设备并安装为止。

③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延期。

定期巡检:检查设施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完好、安全情况,每周至少对每个设备点进行一次巡检。主要查看基础设施(基础、立杆、机箱等),设备有无遭到损坏(被车磕、撞、碰、绊等)和人为破坏(被撬、砸、拆、偷)以及是否完整、整洁。并作好巡检记录。如有发现损坏、破坏、图像质量不好等,要及时予以修复、调整,经检测不能修复的须报监理单位和采购人确认方予以更换。以确认所有设备及系统工作正常。

  1. 保养、维护:定期对机箱里电气设备进行清尘、清洁、检查维护;每月至少一次对各类电器设备进行检测、并做好参数记录。以保证系统持续、稳定、安全地运行。
  2. 如采购人有增加功能需求,或因更换设备而新增软件,中标人需将所有软件应用配套免费升级或赠送。
  3.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需要,不定期为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若有技术问题需解决的,中标人根据响应时间要求到达现场解决。
  4. 定期向采购人提交维护工作报告,每个季度提交当季度的所有维修记录,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采购人方并提交整改方案。相关记录将作为维护期内评估中标人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的重要依据。

(四)维护作业期限

  1. 维护作业期具体以合同约定的维护作业期限为准,实行分期签订合同,作业期内每 12个月为一

个年度合同期,共 3 个年度合同期。

  1. 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中标人在每个年度合同期满时,年度考核验收合格,采购人与中标人续签下一期的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与中标人续签合同,重新组织采购确定维护作业单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五)项目人员架构及作业设备要求

拟投入人员要求

序号

人员名称

数量

人员要求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 名

通信或电子技术类专业

具有通信或电子技术类中级工

程师(或以上)职称

2

巡查维护

技术员

3 名

通信或电子技术类专业

具有通信或电子技术类初级

(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作业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设备要求

备注

自有

租赁

1

高空作业车

2 台

作业高度 17 米或以上

提供有效期内

的行驶证

提供租赁合

同、行驶证

2

巡查车

1 台

4 座以上,排量 1.3L 或以上

提供有效期内

的行驶证

提供租赁合

同、行驶证

(六)维护作业费:由日常巡查费、日常维护费、设备维护费组成。

  1. 日常巡查费、日常维护费包括维护期内人工、工具、机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三防”工作及重要节日和市政府重大活动的强化巡查维护费用及需更换设备材料清单以外的配件等费用等。投标人应自行增加系统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 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维护期内除约定可调整的项目外,日常巡查维护费一概不予调整。
  2. 设备维护费每年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下浮率按中标下浮率执行。

(七)合同款支付

  1. 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每三个月为一期。中标人完成每期巡查维护服务并扣减当期日常扣罚费用后, 支付当期费用给中标人,支付程序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
  2. 设备维护费:每年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下浮率按中标下浮率执行。
  3. 因新建、改造或采购人新接管等因素影响,设施设备量可能出现增加或减少,日常巡查维护费在年度合同内不作调整。
十五、采购人配合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十六、相关附件

(一)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范围示意图

(三)维护管养人员、机械配置表(标段一至标段六)

(四)其他附件(详见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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