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4、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二、采购内容
1、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地点 |
1 |
洞头海水养殖气象探测业务平台 |
见技术指标要求 |
1 |
套 |
洞头区气象局指定地点 |
2 |
便携式气象站 |
见技术指标要求 |
1 |
套 |
|
3 |
水产养殖气候站建设 |
见技术指标要求 |
1 |
套 |
|
4 |
海洋气候视频监控系统(含显示屏) |
见技术指标要求 |
3 |
套 |
2、水产养殖站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数据采集系统 |
套 |
1 |
|
2 |
水温分采集系统 |
套 |
1 |
|
3 |
太阳能供电系统 |
套 |
1 |
|
4 |
温度传感器 |
支 |
1 |
|
5 |
风向风速传感器 |
套 |
1 |
|
6 |
雨量传感器 |
套 |
1 |
注:双翻斗 |
7 |
气压传感器 |
只 |
1 |
|
8 |
水温传感器 |
支 |
5 |
|
9 |
水质传感器 |
只 |
1 |
温度,PH,电导率,盐度,浊度、溶解氧(光学) |
10 |
GPRS通信模块 |
套 |
1 |
含:天线 |
11 |
通讯、信号和供电电缆 |
批 |
1 |
|
12 |
风杆(3米) |
套 |
1 |
|
13 |
风传感器安装横臂 |
套 |
1 |
|
14 |
防雷组件 |
套 |
1 |
|
15 |
防辐射通风罩 |
套 |
1 |
含:安装支架 |
16 |
水体安装支架(定制) |
套 |
1 |
|
17 |
通讯、信号及供电电缆 |
批 |
1 |
|
18 |
包装、运输及保险费 |
次 |
1 |
|
19 |
安装调试费 |
次 |
1 |
|
20 |
随机资料 |
套 |
1 |
|
21 |
中心站软件 |
套 |
1 |
|
3、技术指标要求
序号 |
系统 |
主要功能/技术指标要求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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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洞头海水养殖气象探测业务平台 |
1、实况监测 (1)展示海水养殖站名称、站号、各要素数据以及出现的时间等信息。 (2)提供要素筛选展示功能,优先展示选中的要素。 (3)支持按要素值正序、倒序排序功能。 (4)实时监控海水养殖站,缺测站点、异常海水养殖站高亮显示。 (5)支持海水养殖站数据实时刷新,数据缺失时自动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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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询统计 (1)支持按照站名、站号进行搜索查询。 (2)支持建站以来的历史数据查询统计,支持进行要素、时间的查询统计,默认时段为最近7天的数据,查询结果支持Excel导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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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
主要基于B/S架构,服务器端使用PHP/Java/.NET编程语言,客户端基于主流成熟的Web开发技术;数据库系统支持MicrosoftSQLServer2008及其以上版本;地图展示无需安装第三方插件;支持IE9以上主流浏览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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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便携式气象站 |
温度技术指标 温度测量范围 -30℃~50℃ 温度测量精度 ±0.3℃,±0.2℃(5℃~35℃) 温度分辨力 0.1℃ 湿度技术指标 湿度测量范围 0~100%RH 湿度测量精度 ±3%RH (10%RH~90%RH),±5%RH(90%RH~100%RH) 湿度分辨力 0.1%RH 气压技术指标 气压测量范围 300hPa~1100hPa 气压测量精度 ±0.3hPa(0℃~50℃),±0.5hPa(-30℃~0℃) 气压分辨力 0.1hPa 风速技术指标 风速测量范围 0~50 m/s 风速测量精度 ±0.5m/s(0~15m/s),±4%(>15m/s) 风速分辨力 0.1 m/s 风向技术指标 风向测量范围 0°~360° 风向测量精度 ±2°(误差不超过±10°),±4°(误差超过±10°) 风向分辨力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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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产养殖气候站建设 |
水产养殖气候站 (1)配置要求: 水产养殖气候站:温度、湿度、雨量、风向、风速,气压,水温,水质等传感器、采集系统、太阳能供电系统、GPRS数据传输系统、3米风杆、通风罩、成套安装附件及配套业务软件,包含安装。 (2)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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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洋气候视频监控系统(含显示屏) |
基础参数 图像传感器 1/2.8" Progressive Scan CMOS 最低照度 彩色:0.02Lux @ (F1.6,AGC ON);黑白:0.002Lux @(F1.6,AGC ON) ;0 Lux with IR 激光照射距离 500米 信噪比 ≥55dB 分辨率200万 焦距 7.9-316mm,40倍光学 变倍速度 大约5.3秒(光学,广角-望远) 水平视角 35.5-2.0度(广角-望远) 近摄距 10-1500mm(广角-望远) |
4、总体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设备与软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功能和规格描述,并提供相应的调试安装等技术服务。
(2)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软、硬件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招标书所列技术指标。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性能指标,按照投标时厂家公开公布的实际性能指标参数如实填写,填写“将来支持或未来支持等不确切的性能指标参数”,即为不支持。
(4)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应具有良好的防潮、防锈和防腐蚀能力,产品设计寿命为不少于5年,无故障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4000工作小时。
2、一般技术要求
自动气象观测站观测要素包括风向、风速、气温、湿度、降水量。自动气象观测站应符合中国气象局《新型自动气象站功能规格书》标准的气象要素传感器、采集器构成,观测数据通过GPRS无线通信(DCP/光纤)模式将数据传输到各地市气象局中心站(通过现有中心站系统接入,无需单独建立中心站),由中心站接收处理、入库存储、定向传输。全部观测站点采用绿色环保的太阳能电源结合蓄电池组供电,国家站采用交流供电。
(1)要求自动气象站能够满足适应浙江沿海气候环境的要求,特别是耐盐雾、耐腐蚀。
(2)各要素的采样、计算方法、观测精度符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要求,能按照《地面气象观测数据文件与记录簿表格式》的要求形成相应数据文件。
(3)▲本项目水产养殖自动站产品所选用的厂家必须是具有中国气象局气象设备考核定型通知书或气象装备使用许可证(只需要自动站类的的产品均可),并在签订合同时出具中标供应商和厂家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4)▲自动站采集的数据传入已建中心站平台,并经中心站依据《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加工处理、存储入库(数据库)、定向传输;与中心站之间采用GPRS无线方式传输数据,中心站可随时调整数据传输时间,采集器时钟准确度高。各站观测数据须无缝接入温州市气象局中心站平台,无需单独建立中心站。
(5)设备具有较好的防雷功能;采用太阳能供电(交流),满足连续7个阴雨天气尚能正常运行的要求。
(6)为保证产品的质量,自动气象站所选用传感器(风、温、压、湿、降水等)、数据采集器、箱体等必须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电源等部件可选用国内知名品牌。
(7)本项目厂商必须积极响应采购人的建设需求,投入应充分考虑各项费用,如:防雷设施费、安装调试费、配套维护维修工具费用、培训费、验收费等,负责完成包括施工、安装、运输、调试、验收、培训(现场培训及2人次厂家培训,包括软硬件使用、维修、维护、检测、标校)等全部工作;承担相应的配套件、安装材料等费用。
(8)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自动气象站设备必须符合《第二代自动气象站功能规格书》的要求。
(9)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及有关的图纸,图表(如设备清单、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安装图纸等),完整的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和维修指南等资料。
(10)防雷要求:设备应具备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防雷安全要求和设计应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设备安装地点防雷类别的确定应符合 QX4-2015的规定。
备注:存在不满足有“▲”的技术参数按无效标处理。
三、商务条款
1、质保期与售后服务:
1.1 本项目设备及软件提供二年免费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开始。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是指免零部件、材料费、易耗品、人工费、交通住宿费等与上门保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1.2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包修包换,不收取额外费用,响应时间必须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1.3质量保修期内,要求供应商7×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电话后,6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维修过程中所需材料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最长不超过24小时必须送达采购人。若短期无法修复的,应及时提供相应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
1.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说明保修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培训:
2.1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现场培训及2人次厂家培训,包括软硬件使用、维修、维护、检测、标校等。
2.2旨在提供更好的其他方式培训。
3、送货: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的送货安装计划。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送货安装时间计划表。计划中必须包括人员配置、车辆安排等详尽的计划。供应商须写明如果达不到送货安装承诺后采购人对自己的惩罚措施。
4、安装调试:
4.1送货安装地点:要求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处并安装调试。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送货与安装风险。
4.2安装调试与安装标准:提供现场的安装调试直至合格。提供的货物与安装应符合招标文件与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4.3送货、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单位需配合的内容。
5、工期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履约保证金自提交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货物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
五、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产品;
2.产品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安装、调试、检验、测试、运维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质保期内的维保及维修;
6.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