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镇区道路、道板及绿化保洁,企业、事业单位垃圾清运,沿街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公厕的清扫(洗)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服务、全年垃圾偷倒清理、生命健康产业园区道路保洁、吕墅片区日常保洁、乱涂乱写、乱张贴清理。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道路面积1467894平方米,道板面积56110平方米。清单:
标 段 |
服务范围 |
规模(㎡) |
薛家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一标段 |
黄河路以南所有道路保洁、企事业单位垃圾清运、沿街垃圾桶、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公厕水电及保洁、全年垃圾偷倒清理、乱涂写、乱张贴清理、绿化垃圾处理、易腐垃圾处理 |
1524004 |
薛家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作业量清单(一标段)
序号 |
路名 |
长宽 |
面积(㎡) |
道板(㎡) |
备注 |
|
1 |
顺园路 |
2600*22 |
57200 |
3830 |
|
|
2 |
奥园路 |
2200*14 |
30800 |
5280 |
|
|
3 |
凤翔路 |
1600*12 |
19200 |
|
|
|
4 |
建业路 |
700*12 |
8400 |
|
|
|
5 |
薛冶路 |
1600*24 |
38400 |
4200 |
|
|
6 |
漕河园区路 |
320*9 |
2880 |
|
|
|
7 |
后肖园区路 |
320*9 |
2880 |
|
|
|
8 |
勤奋路 |
700*9 |
6300 |
|
|
|
9 |
春江路 |
1300*24 |
31200 |
|
|
|
10 |
正强路 |
1450*12 |
17400 |
|
|
|
11 |
富强路 |
630*9 |
5670 |
|
|
|
12 |
汉强路 |
126*9 |
1134 |
|
|
|
13 |
富康路 |
2100*12 |
25200 |
|
|
|
14 |
凤玉路 |
450*9 |
4050 |
|
|
|
15 |
庆阳路 |
4400*12 |
52800 |
3200 |
|
|
16 |
漕河路 |
1200*7 |
8400 |
|
|
|
17 |
南漕河路 |
580*7 |
4060 |
|
|
|
18 |
中山路 |
410*12 |
4920 |
|
|
|
19 |
庆南电镀厂西 |
530*9 |
4770 |
|
|
|
20 |
南广场 |
|
116783 |
|
|
|
21 |
龙江路 |
龙城大道-黄河路 |
148630 |
14600 |
|
|
22 |
河海路 |
龙江路-春江路 |
114040 |
0 |
|
|
23 |
汉江西路 |
龙江路-德胜河 |
113260 |
0 |
|
|
24 |
玉龙路 |
龙城大道-黄河路 |
79200 |
5000 |
|
|
25 |
机场路 |
春江路指示牌-彩钢厂围墙 |
187200 |
0 |
|
|
26 |
机场路绿道 |
天山路-玉龙路 |
0 |
15000 |
|
|
27 |
汉江路绿道 |
顺园路-玉龙路 |
0 |
5000 |
|
|
28 |
吕汤路(黄河路至运河路) |
4500*18 |
81000 |
|
|
|
29 |
吕西路(黄河路至汉江路) |
1600*14 |
22400 |
|
|
|
30 |
汉江路(德胜河至吕西桥) |
1200*14 |
16800 |
|
|
|
31 |
河海路(吕汤路至吕西路) |
700*14 |
9800 |
|
|
|
32 |
吕墅工业园区(汉江路以南吕汤以东) |
|
24600 |
|
|
|
33 |
德胜北路(吕汤路至德胜桥) |
500*35 |
17500 |
|
|
|
34 |
清明路(德胜南路至德胜北路) |
500*20 |
10000 |
|
|
|
35 |
吕墅小学门前(吕汤路至吕墅小学) |
200*120 |
2400 |
|
|
|
36 |
德胜南路(吕汤路至吕墅中学) |
250*12 |
3000 |
|
|
|
37 |
吕墅四路(吕墅西路-吕汤路) |
800*12 |
9600 |
|
|
|
38 |
吕墅二路(汉江路-吕四路) |
400*12 |
4800 |
|
|
|
39 |
2019年新增春江路南端、红河路、漕河路9号、晨光树脂门前、多棱多路、龙江北路10-1门前道路等6条道路 |
|
16617 |
|
|
|
40 |
中心公园保洁 |
|
164600 |
|
|
|
41 |
易腐垃圾处理点5个 |
|
|
|
|
|
42 |
春江路垃圾中转站保洁及看护 |
|
|
|
|
|
43 |
大气管控防治专项(雾炮车) |
本项目做测算但不计入报价,费用另行结算 |
||||
|
合计 |
|
1467894 |
56110 |
1524004 |
|
其它内容:黄河路以南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垃圾清运、沿街垃圾桶、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公厕、全年垃圾偷倒清理、乱涂写、乱张贴清理 |
一标段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一标段配置人员不得少于155人,其中现有环卫职工120人,均为薛家当地拆迁失地农民,无需交纳社保。考虑到社会的稳定因素,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全部聘用,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最低发放标准,投标人投标时一标段按120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报价相关标准(提供测算明细,不低于以下标准):
①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按常州市市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2020元/人·月,“五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888元/人·月全员测算,高温费1200元/人·年,法定假日加班费2900元/人·年。税金按不低于成本的3.0%测算。
② 法定假日加班费:法定假日要求全员到岗,符合现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有新年: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共计11日历天。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③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中的数量严格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进行计算,不得减少,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④ 低于上述任何一项测算标准报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标段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镇区道路、道板及绿化保洁,企业、事业单位垃圾清运,沿街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公厕的清扫(洗)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服务、全年垃圾偷倒清理、生命健康产业园区道路保洁、吕墅片区日常保洁、乱涂乱写、乱张贴清理。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其中二标段道路面积1168458平方米,道板面积121131平方米。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清单:
标 段 |
服务范围 |
规模(㎡) |
薛家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二标段 |
黄河路以北所有道路保洁、企事业单位垃圾清运、沿街垃圾桶、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公厕水电及保洁、全年垃圾偷倒清理、乱涂写、乱张贴清理、绿化垃圾处理、易腐垃圾处理、吴家场对窑村保洁 |
1289589 |
薛家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作业量清单(二标段)
序号 |
路名 |
长宽 |
面积(㎡) |
道板(㎡) |
备注 |
1 |
顺园路 |
1000*22 |
22000 |
1470 |
|
2 |
奥园路 |
1000*14 |
14000 |
5000 |
|
3 |
建业路 |
1000*12 |
12000 |
|
|
4 |
薛冶路 |
1200*24 |
28800 |
3600 |
|
5 |
勤奋路 |
1000*9 |
9000 |
|
|
6 |
春江路 |
1200*24 |
28800 |
|
|
7 |
科勒路 |
280*20 |
5600 |
|
|
8 |
丰田路 |
780*12 |
9360 |
|
|
9 |
金融路 |
1350*12 |
16200 |
6148 |
|
10 |
平阳路 |
980*7 |
6860 |
932 |
|
11 |
瀛平路 |
2700*10 |
27000 |
24735 |
|
12 |
丽园路 |
3300*11 |
36300 |
22106 |
|
13 |
锦园路 |
900*7 |
6300 |
|
|
14 |
希望路 |
360*7 |
2520 |
1440 |
|
15 |
童子路 |
980*7 |
6860 |
10580 |
|
16 |
南北街 |
980*7 |
6860 |
5600 |
|
17 |
北环西路 |
360*9 |
3240 |
|
|
18 |
松林路 |
580*7 |
4060 |
|
|
19 |
对窑路 |
450*7 |
3150 |
|
|
20 |
常蒸厂西 |
240*4 |
960 |
|
|
21 |
庆南电镀厂西 |
530*9 |
4770 |
|
|
22 |
玉龙桥下 |
325*40 |
13000 |
|
|
23 |
玉龙桥匝道 |
550*14 |
7700 |
|
|
24 |
商贸中心 |
|
0 |
5752 |
|
25 |
农贸市场 |
|
0 |
7568 |
|
26 |
颜塘公园 |
|
16662 |
|
|
27 |
北广场 |
|
10800 |
|
|
28 |
企业投资服务中心 |
200*75 |
15000 |
|
|
29 |
新七路 |
1280米*12米 |
15360 |
|
|
30 |
虎丘路 |
330米*12米 |
3960 |
|
|
31 |
龙江路 |
黄河路-龙魏路 |
69000 |
10000 |
|
32 |
玉龙路 |
黄河路-玉龙桥 |
30000 |
3000 |
|
33 |
黄河西路 |
龙江路-包家桥 |
186000 |
13200 |
冲洒5遍 |
34 |
生命健康产业园区保洁 |
|
419336 |
|
|
35 |
吴家场、对窑村保洁 |
|
98000 |
|
|
36 |
雁荡公园、北广场、雁荡河两侧 |
|
29000 |
|
|
37 |
大气管控专项(雾炮车) |
本项目做测算但不计入报价,费用另行结算 |
|||
|
合计 |
|
1168458 |
121131 |
1289589 |
其它保洁内容:黄河路以北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垃圾清运、沿街垃圾桶、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公厕、全年垃圾偷倒清理、乱涂写、乱张贴清理 |
二标段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二标段配置人员不得少于149人。其中薛家镇区域范围内现有环卫职工110人,均为薛家当地拆迁失地农民,无需交纳社保。考虑到社会的稳定因素,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全部聘用,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最低发放标准,二标段按110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报价相关标准(提供测算明细,不低于以下标准):
①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按常州市市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2020元/人·月,“五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888元/人·月全员测算,高温费1200元/人·年,法定假日加班费2900元/人·年。税金按不低于成本的3.0%测算。
② 法定假日加班费:法定假日要求全员到岗,符合现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有新年: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共计11日历天。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③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中的数量严格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进行计算,不得减少,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④ 低于上述任何一项测算标准报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一、作业服务量说明
1、作业服务量清单及说明包括本说明、作业服务量清单。
2、本作业服务量清单中的作业服务范围包括:
道路清扫冲洗保洁作业服务。
道路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街巷交界处延伸道路的保洁。
果壳箱的清洗保洁与垃圾清运(包括零星垃圾包)。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沿街零星建筑垃圾和偷倒垃圾的收集运输。
绿化带保洁
公厕冲洗保洁、看护(水电费中标人自行承担)
乱张贴、乱涂写(包括电线杆、公厕等公共区域)
全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清运以及清运费收缴。
配合城市管理科进行常规消杀。
公园及内部绿化带保洁
绿化垃圾处理
易腐垃圾收运及处理
配合环保科实施大气管控
3、合同期内中标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招标方的新增垃圾清运点的收集清运。其垃圾量与运距由招标方核定。合同期内招标方有权对垃圾收集清运目的地中转站进行调整,但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垃圾收集清运目的地中转站。
4、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由于道路施工建设等原因产生增减变化及垃圾产量、清运点的增减变化或目的地中转站运距的变化(绝对值在500米以上),其增减变化所涉及到的劳动力方面的累计成本费用(根据劳动力定员定额和劳动力成本费用标准由招标单位进行测算后得到)在中标合同金额的2%以内的不作调整,超过部分在合同期最后一个月内进行结算。
5、合同期内因拆迁、施工等原因减少作业量的,需及时上报招标人的相关职能部门认可, 不得自行停工,或改变作业时间与方式。如若不报或上报不及时,其减少作业量的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6、由于工程施工、各类活动、节假日期间等因素导致的费用,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招标人要求外,不作调整。
7、因突发情况(如台风、雨雪、冰雹、霜或冻等天气或气候因素,或车辆、居民或行人等人为因素,或是其它因素,以及复合因素或不明原因的情况)导致的道路污染必须及时清除,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招标人要求外,不作调整。
8、风险因素的变化,除招标人要求外,投标总价不作调整。
9、投标报价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贴补,进行让利时只得对测算利润及管理费用进行让利其他不得让利。
10、中标人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独立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
12、本项目垃圾桶必须统一采用240L标准垃圾桶(由各村、社区提供)。
二、环卫作业服务要求
1.1整体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检自查制度。
1.2基本要求
1.2.1道路清扫保洁采用机械化清扫保洁和人工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范围详见《作业服务量清单说明》。
1.2.2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方式
区域 |
道路分类 |
具体作业时间 |
作业方式 |
中心镇区及市级道路 |
十四小时保 洁的主、次干道 |
早晨7:00-10:30 |
全面清扫、冲洗 |
下午13:00-16:30 |
|||
晚上17:30-21:30 |
巡回保洁 |
||
其他区域 |
八小时保 洁的主、次干道 |
早晨7:00-10:30 |
全面清扫 |
下午13:00-16:30 |
|||
08:00-17:00 |
时段内巡回保洁 |
||
大气管控重点区域 |
黄河西路、薛冶路 |
每日至少冲洒水6遍,洗扫1遍,加密保洁频次 |
|
生命健康产业园区道路、春江路、玉龙路、汉江路、庆阳路、吕汤路、龙江路等 |
每日至少冲洒水6遍,每周洗扫2次,加密保洁频次 |
||
说明:1、遇重大检查时作业方式按招标人的要求执行。 2、高温作业时间由招标人员另行通知。 3、巡回保洁时段内人员作业时不得离岗倾倒或拖运垃圾,否则视为脱岗。 4、机械化清扫保洁道路作业,要求每班次一清扫一保洁。 |
1.2.3道路的大扫必须在每日7:30前完成,大扫结束后实行不间断保洁作业。高温季节作业时间按采购人的通知执行。
1.2.4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内废弃物、如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不得大于零废弃物控制指标,且路面无污水。
1.2.5全路段清扫无死角,垃圾无漏收;雨水窨井无阻塞;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3米。
1.2.6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道路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1.2.7垃圾桶要每天三次机械化清运,(早晨7:30分前,下午分别为13:30和17:00前)。清洗为上午九点前、下午三点前清洗结束并及时收集垃圾。
1.2.8道路清扫保洁工在作业时应统一着具有反光标志的工作装。
1.2.9清扫保洁工人上岗期间不得有闲聊、窜岗,休息时坐在马路边;机械化作业车辆滞留马路和加油加水超时等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
1.2.10机械化作业车辆清扫作业时速标准:镇区0-6公里/小时;镇郊结合部0-8公里/小时;保洁作业时速标准:镇区0-8公里/小时;镇郊结合部0-10公里/小时,副发动机转速达到1200转-2000转/分。
1.2.11机械化作业车辆整洁明亮、车辆各种配件齐全、使用功能齐备,车辆机扫装置做到保持完好,有效。
1.2.12确保承包清扫保洁的道路、公共设施、环卫设施等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收集的清扫垃圾送往附近指定的转运站或垃圾房,不得拒绝沿线居民向垃圾收集车辆内倾倒生活垃圾。
1.2.13垃圾收集清运实行一日一清,时间为上午5:00-10:00、下午13:30分-16:00。临街垃圾收集上午必须在7:00前完成。
1.2.14垃圾清运点周围二米内必须打扫干净,无死角,无乱张贴。
1.2.15垃圾清运车辆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生产。
1.2.16垃圾清运车辆要进行编号,经常清洗,做到车辆性能完好、干净整洁。
1.2.17遇突发事件,采购人有权调动中标方人员和车辆参与应急,如抗洪救灾等。
1.3服务方式:承包制
中标人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考评不合格,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1.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具体见《作业考评细则》。
三、环卫作业考评细则
1.1机械化普扫
1.1.1时段、范围、要求:详见《环卫作业服务要求》。
1.1.2标准:机械化普扫作业后,侧石、路牙内侧干净无浮土,道路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无积水。
1.2人工普扫
1.2.1时段、范围、要求:详见第五章《环卫作业服务要求》。
1.2.2标准:路面、路牙、便道、行道树穴、公交车站及隔离栅周围的地面无垃圾污物,露出道路本色;绿地和绿地内甬道无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包装袋等垃圾;雨天清扫保洁时应及时清理排水沟槽,保持沟槽畅通。
1.3巡回保洁
1.3.1范围:合同范围内道路、道板、绿化、环卫设备等。
1.3.2要求:路段长及保洁人员必须全时段、全路段、不间断巡回保洁,统一配备美观灵活的保洁车辆以及保洁工具(大小扫帚、铁铲、簸箕、垃圾夹、铲刀、垃圾袋等);保洁后的白色垃圾、烟头、树叶、杂物等要装袋清运至指定垃圾转运站,严禁焚烧,填埋。
1.3.3标准: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内、道板、路面无废弃物,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不大于3处/千平方米;路面无污(积)水;道路两侧建筑物外表面、护栏、路灯杆、公交站台、广告牌等无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残标等;路面,道板上等保洁范围内无杂草。
1.4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1.4.1时段:详见第五章《环卫作业服务要求》。
1.4.2范围:主次干道果壳箱、垃圾箱、沿街店铺、企业、事业单位等。
1.4.3要求:由保洁公司安排专职收运人员采取上门收集和巡回收运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淘汰人工收集方式,采用机械收集。
1.4.4标准:做到垃圾收运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设施无满溢,周边无遗留垃圾;垃圾收集设施清理完毕后复位开关闭箱门,严禁箱门敞开现象;收运车辆车容整洁,遮盖行驶,无抛洒滴漏现象。
1.5果壳箱、垃圾收集房、垃圾桶等基础设施清洗维护
1.5.1洁净时段:每日7:30-17:00公共服务设施
1.5.1.2要求:保洁公司配备专职设施清洗人员;结合每周道板冲洗进行清洗,雨后天晴须及时清洗,固定垃圾箱和垃圾桶、果壳箱每天清洗一次。设施清洗后周边地面无积水;设施清洗时应注意安全,同时避免水花四溅影响行人和车辆。
1.5.1.3标准:沿路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房等表面整洁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垃圾收集房外表面和门整洁干净,无焚烧痕迹,周边无垃圾杂物堆放。
1.6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
1.6.1作业人员要求:保洁公司必须按招标要求为作业人员统一配备相应的作业服装,全年不得少于4套(春秋、夏季2套);上装须有安全反光标志和公司标志;作业人员上岗须按照规定,统一着保洁公司服装,并头戴工作帽;作业人员着装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赤膊作业;上岗期间不得闲聊、串岗,休息时坐在马路边等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
1.6.2作业工具要求:保洁公司必须招标要求为作业人员统一配齐工作所需的工具;作业车辆要统一款式、颜色、标志;作业车辆要进行统一编号管理;作业车辆要干净整洁,定期维护,每天清洗。
1.7安全文明作业
1.7.1安全要求:保洁公司必须坚持对作业人员进行每月1次安全教育;作业车辆须摆放整齐,停车须紧靠侧石,严禁在路口、公交路台等不安全或影响交通的地方停放;购置意外伤害险,做好作业人员安全风险规避工作;做好作业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保障措施。
1.7.2文明要求:保洁公司必须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文明作业教育,树立和维护环卫行业整体形象;作业人员工作时遇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应以文明、礼貌用语提醒劝阻;应尽量避免与行人、商户及居民产生矛盾,有问题立即上报,严禁使用过激语言与行为,防止激化矛盾。
1.8、公共厕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或每人每处扣1分)
1.8.1设施不完善没有及时上报或修理的。
1.8.2冲洗不及时、臭味较重、保洁不到位的;蝇蛆、便垢的。
1.8.3室内外有乱张贴、乱涂写的。
1.8.4化粪池不畅通、粪便满溢的。
1.8.5周边2m范围内有垃圾、粪便的。
1.9、广告清理
1.9.1 公共厕所墙面内外不得有乱涂写、乱张贴。
1.9.2 村、社区电线杆上无乱涂写、乱张贴。
1.9.3 垃圾桶、果壳箱、固定垃圾房上无乱涂写、乱张贴。
四、作业考评奖惩办法
按照《环卫作业服务要求》、《环卫作业考评细则》,结合薛家镇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4.1考评内容及范围。
中标人合同内的环卫服务内容及要求。
4.2考评方式
4.2.1日常考评。长效管理考评工作小组,按照《环卫作业考评细则》,每日组织人员对各路段及区域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区平台反馈的问题,由考评组通知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负责整改。
4.2.2监查考评。考评工作小组按规定的时限,对相关中标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认真登记整改情况,对在规定进限内未完成整改的,督促中标人再次组织整改。
4.2.3现场考评。由镇考评工作小组不定期组织现场考评,进行即时扣分;由考评工作小组采取分类抽样方式,每月组织2次现场考评,进行即时扣分,并对现场考评中存在的问题,责成相关中标人组织整改。
4.3奖惩办法
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考评,坚持强化标准、注重实效、公开公正、奖惩并重的原则,严格实施奖惩,并与经济结算挂钩。
4.3.1对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奖励
4.3.1.1在新北区薛家镇环境长效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一,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奖励。
4.3.1.2当月问题整改率达到100%的作业单位,视情奖励。年度整改率达到100%的作业单位或当季度考核未被镇或上级考核部门扣分的,在下轮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招标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4.3.2对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处罚
4.3.2.1对市、区考评反馈的问题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每处问题扣1000元;对镇考评未整改的,每处问题扣500元(具体以实时照片为准)。
4.3.2.2被现场考评即时扣分的,市、区级考评每扣1分扣500元,镇级考评每扣1分扣200元。
4.3.2.3路段巡回保洁人数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人员脱岗,按每人每次3000元扣除经费。
4.3.2.4每天保洁结束时各责任区域及路段必须清扫完毕,保持路段整洁,公司应加强督查,否则视为人员脱岗。
其他:
一、采购项目交付期:3年
二、采购项目交付地址:薛家镇
三、付款方式与说明
付款方式: (1)镇政府下拨给环卫承包人的环卫保洁费中预留20%由镇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由镇纪委监督。将其中15%平均分配至每月作为月度考核奖。余下5%作为年终突发事件处理费用(用于处理突发事件、工人欠薪等事件的处理),没有突发事件的年终予以返还。
(2)其余80%环卫保洁费分两次支付,6月30日前支付40%,12月31日前支付40%。
(3)在日常保洁在每月长效综合管理考评中失分在允许失分以内的,发放月度考核奖。市考评和区考评1处计0.1分,全镇环卫保洁在市考评和区考评中允许失分为0.2分,超过允许失分范围0.1分扣发月度考核奖1万元,超过0.2分扣发考核奖2万元,超过0.3分及以上的,全部扣发当月的月度考核奖。镇考评1处计0.1分考核500元。月度考核奖被全部扣发超过2次的,薛家镇政府有权终止合同。
镇政府下拨给环卫承包人的环卫保洁费中预留20%由镇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由镇纪委监督。将其中15%平均分配至每月作为月度考核奖。余下5%作为年终突发事件处理费用(用于处理突发事件、工人欠薪等事件的处理),没有突发事件的年终予以返还。
(2)其余80%环卫保洁费分两次支付,6月30日前支付40%,12月31日前支付40%。
(3)在日常保洁在每月长效综合管理考评中失分在允许失分以内的,发放月度考核奖。市考评和区考评1处计0.1分,全镇环卫保洁在市考评和区考评中允许失分为0.2分,超过允许失分范围0.1分扣发月度考核奖1万元,超过0.2分扣发考核奖2万元,超过0.3分及以上的,全部扣发当月的月度考核奖。镇考评1处计0.1分考核500元。月度考核奖被全部扣发超过2次的,薛家镇政府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