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人民政府提供并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一、招标范围承包范围
1、全镇范围内 7 个行政村、一个社区的垃圾清理、清运;
2、沈村镇街道的环卫保洁;
3、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含转运垃圾),污水与淤泥清运;
4、垃圾转运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5、沈村集镇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
6、公厕卫生保洁:农贸市场、老干部宿舍公厕;
7、沈村集镇大街小巷、河道漂浮物及路面堆积物的清扫、清理及清运;
8、7 个行政村、一个社区垃圾桶垃圾至中转站(临时堆放点)清运;
二、承包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具体按照合同约定)。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年末将对上年度服务状况进行考评,如不能满足服务实际需要或考核不合格,沈村镇政府将无条件终止承包服务合同,重新选择新的公司,所有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项目人员、车辆配备及要求
1、人员配备不少于 25 人,其中:行管 1 人,垃圾中转站清理员 2 人,政府门卫 1 人,洒水车驾驶员 1 人,垃圾转运车驾驶员 1 人(含 B 照),农贸市场管理员1 人,清扫保洁清运队伍总人数不得少于 10 人(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保洁员可根据身体健康状况适当龄),清运驾驶员不得少于 8 人(证照齐全),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工人上岗前必须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与用工人员名单一致的保险单据原件,医疗保险提供新农合或城乡医保也可);
2、对行管人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有能力开展工作,有效的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协调能力强,有应对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录用手续齐全, 相应资料必须报沈村镇政府存档备查;
3、对车辆配备要求:集镇及 7 个行政村、一个社区,8 辆垃圾转运车(燃油或电动);垃圾中转站,一辆 10 吨转运车、一辆铲车,均由承包方负责提供。
4、人员着装要求: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的保洁员服装;
5、中标企业合同签订后,须在现场设立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必须驻现场管理。
四、招标项目要求
(一)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范围内实行常态化管理,专人负责。承包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承包区域内垃圾清扫、清运,无条件接受政府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日产日清或定期处理:
2、经过分类处理后垃圾只准进入中转站、不得随意倾倒;中转站垃圾由承包方负责压缩处理后,用垃圾专用转运车送至古泉垃圾填埋场;
3、中转站要定期消毒杀菌,污水必须运至指定古泉垃圾填埋场的污水处理厂, 禁止随意倾倒。
4、做好公路或村村通道路沿线、村庄周边的建筑垃圾处理,要运送至镇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5、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政府需提前告知,承包方应增加保洁清运频次,确保检查通过,政府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设备管理与维护
1、镇政府根据实际需求在集镇街道配齐垃圾桶,交由承包方负责保养、使用, 承包方在清运过程中有非正常因素而损坏垃圾桶及其它公用设施的,需照价赔偿。
2、由村到镇中转站的清运车辆承包方自行解决,政府不负责提供;
3、沈村镇政府将垃圾中转站移交给承包方时,另附清单做好财产登记,由承包方负责管理和维护,在合同终止时按清单登记交给沈村乡政府,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4、垃圾转运车由承包方提供使用,车辆的维修保养、燃油的耗费有承包方自行承担(车辆每年要求必须保养一次)。年检及车辆保险费由中标企业办理购买。
5、镇中转站机器设备,由承包方正常使用、保养和维修。因非人为因素引起的自然消耗须更新设备或大、中维修费用,事前拟定方案,报请沈村镇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完工后,双方及时清算确认,费用由沈村镇政府承担。
(三)考核奖惩
1、沈村镇由镇农清办每季度按照《沈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方案》和《沈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细则》按季度拨付农清保洁费用。
2、集镇居民、企业、单位、农贸市场(除政府)的卫生费,未经沈村镇人民政府允许,一律不得擅自收费,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公司负责。
3、对检查中被曝光或者市长热线、宣城论坛被曝光的,因承包方管理不到位, 每曝光一次扣承包费 2000 元。对镇、村在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如有垃圾桶未及时清
运、垃圾桶爆满和垃圾乱堆放等,每发现一处,扣除承包费 200 元;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 5%,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7 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项目服务完成后无息退还。如违反合同要求,按规定处罚的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余款无息退还。
5、承包方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为环卫作业保证金,在区对乡村考核连续两次为不合格,或不按照沈村乡政府要求操作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 没收保证金。项目承包期满,退还保证金,若下一轮的保洁由承包方继续中标的, 上一年度保证金将自动转为下一年度保证金。
(四)安全责任与合同终止
1、承包方在作业时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意外伤害及第三方等事件时,必须全部承担责任,沈村镇政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和索赔。
2、合同终止:承包方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合同:
五、费用测算如下(每年)
序号 |
类型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报价(元) |
报价
(元/年) |
备注 |
一 |
员工工资 |
行管人员(含管理中转站) |
1 人 |
3200/月 |
38400 |
工资+保险 |
转运车B 照驾驶员 |
1 人 |
3200/月 |
38400 |
工资+保险 |
||
洒水车驾驶员 |
1 人 |
3000/月 |
36000 |
工资+保险 |
||
农贸市场管理员 |
1 人 |
3000/月 |
36000 |
工资+保险 |
||
保洁员 |
10 人 |
2500/月 |
300000 |
工资+保险 |
||
政府门卫 |
1 人 |
2500/月 |
30000 |
工资+保险 |
||
公厕保洁员(兼职) |
2 人 |
600/月 |
14400 |
工资+保险 |
||
8 辆垃圾清运车驾驶员 |
8 人 |
3800/月 |
364800 |
工资+保险 |
||
垃圾中转站清理员 |
2 人 |
2600/月 |
62400 |
工资+保险 |
||
二 |
办公费用 |
8 辆村到中转站车辆费 |
8 台 |
15000/年 |
120000 |
折旧+保险+维修+ 油费 |
中转站转运车 |
1 辆 |
12000/月 |
144000 |
油费+保险+维修 |
||
中转站垃圾铲车 |
1 辆 |
3000/月 |
36000 |
折旧+油费 |
||
三 |
员工福利 |
服装费用 |
25 人 |
500/年 |
12500 |
|
四 |
其他 |
税点 |
|
0.06 |
73974 |
按一般纳税人 6% 计算,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税票 |
|
|
费用总计:一+二+三+四 |
|
1306874 |
|
注:1.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费用及管理费用,投标报价应不高于上述每项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中标人报价必须包括上述服务所必需的所有的人工费用、税收、车辆费用及合理的企业利润。
3.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含有该类项目经营内容;
4、宣城市市外物业服务企业报名前须到宣州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格式要求)
3、宣城市市外物业服务企业报名前须到宣州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其他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至投标文件中。
八、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总费用按照《沈村镇农村清洁工程市场化运作考核办法》和《沈村镇农村清洁工程考核评分细则》予以兑现(每次月 20 日前结清上季度保洁经费)。
2、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服务期限及要求:
服务期为 3 年,沈村镇政府与物业公司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第一个半年为物业管理服务试用期)。若中标企业不能胜任物业管理工作,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进场时间: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5 日内进场工作。
十一、特别说明:
1、服务期间所属员工发生人身事故、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人负责,与业主无关。
2、物业公司在履约前,根据政府制定的人员配备要求,要先制定“三定方案”(即定人、定岗、定职)。若服务质量达不到政府要求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政府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4、物业公司须制定员工量化考核细则,对员工进行量化绩效考核,接受政府的监督,物业公司应每年对优秀物业工作者进行奖励。
5、合同签约期限叁年,政府与物业公司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6、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评分细则,年度平均考核在标准分值以下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