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并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及服务名称 |
服务参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1 |
新增灭鼠毒鼠站 |
标准:砂浆、水泥、警示标签。水泥长 32cm×宽13cm×高 15cm,内有防水坡 |
个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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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捕蝇笼 |
直径:20cm 高度:28cm 椎体高:20cm 进蝇口2.5-3cm 顶部采用具有透光性能的透明薄膜。具有防水功能 |
个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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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壁挂式捕蝇笼不锈 |
壁挂不锈钢制作、含宣传牌。 |
个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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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毒鼠站维护 |
含2019年毒饵站,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失管小区毒饵站的维护和诱饵投放。全年共投药 5 次。 |
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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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捕蝇笼的维护 |
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失管小区捕蝇笼的维护和诱饵投放 ,共计 5次. |
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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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五小行业病 媒生物防制 |
城区道路两旁经营面积在 200 平方以下的小理发店、小餐饮、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馆,五小单位四害消杀 |
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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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贸市场病 媒生物防制 |
根据密度监测结果,采用物理、化学方法开展集中开展灭鼠灭蟑消杀工作。 |
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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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园绿地、公厕 |
公园绿化、公厕、内河等城区水体。外环境孳生地药物处理 |
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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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料收集及 培训 |
项目内病媒生物防制资料收集及汇编、病媒生物防制培训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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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政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旌阳镇卫生院 |
室内鼠、蟑螂防制、捕蝇笼维护、蚊幼孳生地药物防制 |
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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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病媒生物监测 |
灭前灭后的监测对比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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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宣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环境、改善民生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深入、持续、综合性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众治理与专业治理、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消杀病媒生物、治理孳生地与改造环境相结合的综合防制措施。为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防制范围
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公共环境、重点场所:
1、公共环境指:公园绿化、河岸水体;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厕、下水道、窨井、电缆沟等;城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空闲地、沟、渠、坑、塘、池等外环境。
2、重点场所指:农贸市场、屠宰场、车站及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以下简称“五小”行业)、废品收购点等。
(三)、具体内容
1、城区公共环境、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支付,包含管理费、药物费、消杀人工服务费、诱蝇蚊及毒饵装置费、维护费、监测费、消杀设备及车辆费、安全防护及培训费、税费等。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主管部门及单位负责督促本单位、下辖单位、管理范围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消除“四害”孳生地。
3、城区灭鼠、灭蟑螂药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各街道、单位到县爱卫办领取。居户灭鼠灭蟑药品由所在社区在爱卫办领取后免费提供。
4、病媒生物监测实行政府招标采购,按照《旌德县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要求,开展常规监测和灭杀前后对比监测。
5、工作要求:消杀工作符合《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皖爱卫办〔2015〕12号文件要求,在来旌德建成区区域内开展固定式灭鼠毒饵站安装维护、捕蝇笼安装及维护、灭蝇灯、灭蟑、鼠、公共环境消杀等工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所选的药品必须提供农药登记证、生产批准证书、本项目所使用消杀药品的提供厂家来源证明。不得使用违禁药品,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中标病媒生物防制公司现场工作及要求:
(1)、具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本项目至少具以下专业人员: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有害生物防制员(三级)、中级有害生物防制员(四级),有1名质量监督员具有中级有害生物防制员(四级)、有1名仓库管理员具有初级有害生物防制员(五级)。
(2)、本项目所使用消杀药品需提供厂家来源证明。
(3)、为更好地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建立起完善的消杀质量机制,中标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时提供的公共环境及重点场所除“四害”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监测方案,并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按照不同病媒生物特点、不同季节、不同地点等环境特点,科学合理安排消杀次数,由招标方签字后实施,重点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消杀次数。定期开展服务区域病媒生物危害调查,掌握服务区域病媒生物危害情况和防制工作情况。
(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常用杀虫剂抗药性监测,监测结果用于指导杀虫剂的选择和使用。各种消杀药物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和环保要求,高效低毒,并有产品合格证明,严禁使用违禁药品。必须科学规范地使用药物,确保人、畜的安全。使用前,应由招标方验证许可后方能使用,并建立台帐。
(5)、制定毒饵站、诱蝇笼等设施布置及管理方案,对安装的点位、维护使用情况要详细记录,做到科学布控、运转正常,日常维护到位,资料收集完整。
(6)、对被消杀的社区、村、单位实行签字认可与回访制度。
(7)、中标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履行合同时必须配置以下器械设备和工作人员:工程作业车辆至少2辆;脉冲式热烟雾机三台;背负式机动喷雾器五台;背负式手动喷雾器十台以上;手提式喷雾器十台以上;超低容量喷雾器二台以上。正常消杀时每平方公里不得少于1个作业人员,开展正常消杀工作。员工规范操作,文明作业。
(8)、做好承包单位的蚊、蝇、蟑螂、鼠密度监测及汇总、资料收集、整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9)、建立居民虫情报告渠道,有服务热线、网站等多种形式接受市民咨询和反映病媒生物危害情况,提供市民购买药械的正规渠道。
(10)、承包辖区内出现突发疫情或重大病媒生物入侵事件,按各级爱卫会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应全力配合,迅速组织力量(人、药、器械到位),开展环境消杀,在最短时间内控制疫情(虫害),积极参加政府组织公益性的消杀活动,配合县、社区在创建检查、病媒生物考核等活动中认真做好环境消杀工作,消杀过程要符合传染病防控及“除四害”技术要求。
(11)、消杀用药前必须做好宣传工作,做到社区、村和单位全面了解。
(12)、发生小孩、宠物误食时,消杀单位应积极配合被误食的小孩或宠物做好救治工作。
(四)、明确职责
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根据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加防控病媒生物工作经费投入。
1、县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防控病媒生物工作;县爱卫办具体负责防控病媒生物的日常工作,积极做好政府参谋,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提出可行性建议;爱卫会成员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方案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防控病媒生物有关的工作。
2、镇人民政府要确定人员负责本辖区内防控病媒生物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委员会要确定其成员分工负责病媒生物防控工作。有计划地建设公共卫生设施,动员广大群众做好环境卫生治理,积极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大力推广农村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在农村集中居民点规划、设置专门设施,集中收集、清运和处置垃圾等固体废物,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提高农村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水平。
3、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本单位及其卫生责任区内病媒生物的防控;个人应当做好住宅与生产经营场所内病媒生物的防控。
4、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病媒生物防控工作,督促相关业主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和中标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5、住建局负责城区公园绿地、广场、湖泊、城区下水道等环境卫生治理,松检查督促建筑、拆迁工地、有物业管理小区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和病媒生物防控,监督检查中标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开展管理范围内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6、城管局负责实施城区环卫一体化管理,重点在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空闲地、失管小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内河及岸坡等病媒生物孳生地的环境卫生治理,监督检查中标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开展管理范围内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7、市场监管局负责检查督促城区所有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单位,特别是小餐饮、小食品加工作坊(店)开展病媒生物防控工作,监督检查中标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开展管理范围内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8、供销社负责检查督促城区废品收购站、点环境卫生治理和病媒生物防控工作,监督检查中标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开展管理范围内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法人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否则,将自行承担初审未通过的风险。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法人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所有消杀所需的药物和器械购买后及毒鼠站、捕蝇笼等设备投放到位并完善相关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所有采购范围内的工作完成并通过省或市病媒防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凭有效发票进行结算。
2、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完成服务并经考核合格后,无息退还。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旌德县人民法院诉讼。
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由中标企业负责承担。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与安装完毕,整个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九、其他要求:
1、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包括设备供货、安装、维护、药剂耗材等,人员服务费、交通费、办公设备用品费、食宿费、设备使用维护费、实施工作所需的措施费、聘用服务人员费、工具、清洗物品、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费、税金、利润等;合同价格不因物价变动及规范性、指导性、政策性文件等发生变化等因素而调整。
2、本次采购内容,中标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如转包分包,使用方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