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近岸海域是受陆源污染影响最大的区域,是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加速,人口的增加以及海洋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海洋环境污染压力增大,生态环境整体形势严峻。近年来,国家对渤海环境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了“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解决渤海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明确要求增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加快建立与攻坚战相匹配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作战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强海洋生态监测预警,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清洁渤海、生态渤海、安全渤海”。为加强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水平,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环办水体函〔2017〕430号)、《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海洋〔2018〕158号)等工作要求,需开发“源-海”生态环境时空响应复合模型,及时掌握陆源污染的扩散影响及近岸海域水质动态变化情况,提高预警监测能力,为推动我市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打赢渤海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
商务要求部分
具体商务要求(注:*号条款为实质性商务要求,一条不满足即为投标无效。)
序号 |
需求条款 |
具体要求 |
1 |
*实质性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所提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由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年度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民事责任由法人单位承担。每家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且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若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多家分支机构或法人单位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则该法人单位及与其具有隶属关系的分支机构的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均被拒绝。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及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如为开标当月新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不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附情况说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理解并接受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投标期间的开支、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餐费、交通费、税金等及其它所有产生的费用,理解并接受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供应商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追加其余任何款项的要求。全部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2017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则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5)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400万元人民币,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4)供应商信用良好,2017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也须附至少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天的在这两个网站的自行查询结果。且供应商未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或控股企业投标。 *3、其他 1)服务期: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源-海”生态环境时空响应复合模型开发,并提交成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总额的60%,验收完毕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提供2年售后服务。 5)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及其委派的服务人员须与采购人就数据安全等内容签署保密协议。 6)中标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包括样品、数据等)真实有效性负责。 |
2 |
一般性商务评审因素 |
供应商业绩: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承担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环境相关软件开发或技术服务的案例。 注:合格业绩:1、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如有因该案例与甲方签有保密协议而确需遮挡关键信息的情况,须同时提交该项目保密协议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2、提供具有双方公章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双方公章须清晰可辨方可记为合格业绩)。合同内容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3、如合同的扫描件不清楚,或无双方公章,则为不合格业绩。 |
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能力: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项目经理、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近三年承担过水环境相关软件开发或技术服务的案例的证明材料。1、提供上述人员负责实施项目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联系方式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2、提供证明该人员在上述合同中担任项目成员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甲方印章)。3、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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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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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开发经验实力:投标人所取得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括三维水动力模型、三维水质模型、生态环境预测预警类。 提供证书扫描件,招标公告发出后取得的证书无效。 |
注:*号条款为实质性商务要求,一条不满足,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技术要求部分
具体技术要求(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一条不满足即为废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源-海”生态环境时空响应复合模型开发 |
1、相关数据调研及分析 调研相关区域海洋水文、水质状况,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插值、补空等方式进行整合,分析渤海湾水域水动力、水质现状特征。并且为不同模块的构建编译相应格式文件。 |
套 |
1 |
2、模型框架搭建以入海污染物三维水动力模型为基本构架,耦合主要污染物生物地球化学过程,搭建渤海湾“源-海”生态环境时空响应复合模型(下简称为“复合模型”)(或者称为渤海湾主要污染物三维水动力-生物地球化学耦合过程水质模型,下简称“水质模型”)每个(水动力模型和水质模型)模型可单独实现其应用功能,并输出相应的模拟计算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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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维水动力模型建立: (1)构建渤海湾指定海域三维水动力模型,垂向包括从海表层到海底层水深在内,模拟变量包括海流、水位。 (2)水动力模型通过底层数据的输入,实现以下功能: ① 实现渤海湾指定海域水动力环境时空变化的高精度模拟,模型水平分辨率优于200m,垂向分辨率优于5m。 ②实现渤海湾指定海域的水体交换时间和停留时间的合理计算。 (3)水动力模型的数据输入包括入海河流径流量、风速、气温、气压、云覆盖、太阳辐射、透明度、水深、地形等。 (4)水动力模型的数据输出包括潮位、流速、流向、水体交换时间、水体停留时间等,以及生成水动力模型推演成果的可视化图表,直观呈现相关海域水动力环境的变化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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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维水质模型建立: (1)构建渤海湾指定水域水动力模型,纵向包括从海表层到海底层水深在内,模拟变量包括温度、盐度、溶解氧、氨氮(NH4+),硝氮(NO3-) ,亚硝氮(NO2-),无机氮(DIN),活性磷酸盐(PO4-),总氮(TN),总磷(TP),化学耗氧量(COD),叶绿素,悬浮物等。 (2)水质模型至少包括及污染物水动力输运-扩散模块、生态动力学模块和地球化学迁移等模块。通过底层数据的输入,至少实现以下功能: ① 实现渤海湾指定海域水质时空分布精细化模拟,模拟某时间段内不同水深某个点位水质状态、不同水质指标的变化趋势,主要水质指标模拟相似度高于70%。。 ②再现1980s-2010s渤海湾指定海域主要水质参数的各水变化趋势。 ③ 实现主要入海污染源的扩散过程的动态模拟,量化剖析主要入海污染源排放对渤海湾海域水质的影响,明确入海污染物的源-汇响应关系;主要污染物扩散范围模拟准确率高于60%。 ④实现渤海湾主要污染物水环境容量动态评估。 (3)水质模型的数据输入包括径流量、入海污染物通量、流场、水位场以及污染物生物地球化学转化过程参数等。 (4)水质模型的数据输出包括温度、盐度、溶解氧、氨氮(NH4+),硝氮(NO3-),亚硝氮(NO2-),无机氮(DIN),活性磷酸盐(PO4-)总氮(TN),总磷(TP),COD,叶绿素、悬浮物等,同时生成可视化表达内容,至少展示以下成果: ①展示目标点位水质变化时空序列,以及研究时间区间内均值、中位值、最大值和最小值。 ② 展示生成水质模型推演成果的图表,通过图表直观看出模拟水域沿程污染因子的变化趋势。 ③ 展示不同水深水平分布二维图层及模拟时间段内动态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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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编制《渤海湾水质模型使用指导书》对每个模块的使用功能进行说明。 |
验收标准
序号 |
验收标准 |
1 |
各项研究成果通过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会,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论证。 |
2 |
采购人出具相应验收报告意见。 |
3 |
1.项目开展期间采购人将对服务项目进展调度。若项目进展缓慢,采购人延期支付项目款;若发现供应商存在伪造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缴已付款项。 2.若项目成果未通过专家论证,供应商应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不得追加任何费用并确保项目通过重新组织的专家论证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