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里河街道桃花园社区及银河湾社区三项服务及
桃花园社区益家生活馆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合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民[2017]347号)、关于印发《庐阳区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庐[2017]46号)、《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养老保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民[2016]13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在四里河街道银河湾社区“二项服务”、桃花园社区“三项服务”、“庐阳区社区学院”及“益家生活馆”运营服务。
服务对象为庐阳区四里河街道银河湾社区和桃花园社区范围内居民。
通过采购,由中标人向采购方配备派驻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三名,服从社区作息时间管理。
服务场所开放时间,按市、区民政局要求执行,中标单位机构必须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
二、服务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如下服务(针对项目开展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定以下内容):
(2)青少年活动服务:
1)开展儿童青少年项目不低于3项(包括课业辅导、兴趣培养、“五小”活动(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论文、小建议)、绘本阅读、经典诵读、素质课程、亲子教育等);
2)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活动,增进社区中青少年儿童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
3)开展素质课程,重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
(3)老年活动服务:
1)开展老年项目不低于3项,包括社区影院、书报阅读(读书会)、文体康乐团队、大型活动(社区嘉年华、社区大舞台、社区邻里节等,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
1)对基本养老服务中心(站)设施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2)整体运营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合理规划各功能室,做好棋牌室、放映室等功能室运营工作,搭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3)完善服务制度体系建设。
(5)“益家生活馆”运营:(银河湾社区不含此项服务)
1)继续社区“会生活”惠民超市运营(含平台提供和运营维护);
2)依托“社区教育学院”打造“学习型”和“数据化”街道的特色;
3)依托合肥终身学习网后台注册数据,组织辖区居民在线学习;
4)国学经典和非遗传承为主导的居民传统文化教学;
5)开展社区居民终身学习(如社区教育、技能、创业培训)等类服务项目;
6)依托“社区科技馆”开展少儿科普宣传;
7)组织2-3个居民兴趣团队,定期交流和培训;
8)合肥终身学习网本地区的信息维护。
在实际操作中,须结合上述项目内容,备存规范的服务记录,按时上报各种资料、表册;以社区基本服务设施为平台,设定并开展相应的公益化服务项目和社会化服务(微利或低偿)项目;协助社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提升其服务能力和组织能力,培育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打造群众特色文体团队,孵化、培育并在社区委备案不少于3家社区社会组织或在区民政局登记1家区级社会组织。
三、服务要求
1、根据实际情况和特点,打造2-3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服务品牌的大活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所提交的和所订立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指标、服务期限等认真履行,按计划完成项目服务。
3、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应独立建账,并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须保留相关经费支出凭据并接受甲方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督检查。
4、建立月汇报机制,根据街道、居委会的相关要求,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活动情况、照片等资料送给街道、居委会。
5、接受并配合所在街道、居委会对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接受甲方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工作的指导、监督及评估。
6、每月初向街道、居委会上报制定的服务计划,明确服务时间、地点、频次、形式等,向居民公布。
7、有规范的服务记录。
8、每个社区每月服务次数及人数不少于庐阳区民政文件规定的场次及人数,场馆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9、社区居民对服务效率、态度、质量等满意度测评达到90%以上。
10、扎实做好宣传工作,每次活动要有文字、图片记录;每季度至少1篇以上市级媒体报道的信息,按时上报各种资料表册。
11、人员要求:投标人需配备项目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网络维护人员、专职社工、护理员、创业培训讲师及专职心理咨询师中的相关人员并提供相应人员证书(中标后提供给采购人)。人员更改时,必须提供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每次活动不少于3人,具体根据活动实际需求配备人员。
12、乙方不得在上述场所内做商业宣传,乙方无权将上述场所对外出租。
1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在签订合同中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