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街道城乡垃圾清理禁烧管理市场化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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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7020000084629 发布时间:2020-07-02 文档页数:67页 所需下载券:10
龙湖街道城乡垃圾清理禁烧管理市场化外包项目

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城乡垃圾清理、禁烧管理水平,提高道路保洁、禁烧管理工作质量,现制定芜湖市三山区龙湖街道城乡垃圾清理、禁烧管理市场化外包方案。

一、资金预算共 140 万元/年,其中 130 万为工作经费,实际支付金额根

据本方案中“奖惩措施”执行,余下 10 万元为:秸秆禁烧工作奖励金 5 万元、城乡垃圾清理工作奖励金 5 万元,根据本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合同中约定。

二、外包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采用 1+1+1 模式)

三、城乡垃圾清理外包事宜

(一)工作内容:原龙湖街道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范围。即: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垃圾屋管理、垃圾桶清洗、清运车辆管理和维护、水面漂浮物打捞、乱粘贴等广告清理、市、区两级城管数字化抄告问题整改工作等、街道或村居安排的中心工作等。

(二)工作范围:原龙湖街道城垃圾一体化工作范围。

1、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垃圾桶清洗、水面漂浮物打捞范围:龙湖街道境内除有市政保洁和居民小区有物业公司保洁以外的所有区域。

2、垃圾屋管理范围:在各村居所建的农村垃圾屋和中沟村在原高边自然处的临时露天垃圾处理场。

3、清运车辆管理和维护范围:原配置到各村小扫员使用的63辆垃圾清运车。

4、乱粘贴等广告清理范围:龙湖街道境内除有物业公司的居民小区以外的所有区域(时代广场商业区在清理范围内)。

5、市、区两级城管数字化抄告:所有市、区两级城管数字化抄告问题。

6、中心工作:根据街道和村居工作情况安排,原则上要求村居每月组织服务单位开展一次。

(三)作业时间

1、清扫保洁方式

每天普扫二次和连续性保洁,并根据路面情况增加普扫次数, 实行24小时保洁。

2、清扫保洁时间

人工普扫和垃圾桶清运时间:第一次普扫为冬季凌晨5时00分至9时30分, 夏季凌晨4时30分至9时;第二次普扫为12时至15时。人工保洁时间:全天24小时保洁。

3、冲洗时间及频次

垃圾桶每天全部冲洗一次,垃圾屋每周清洗一次,淤泥渣土要及时组织人员清洗,确保冲洗干净,作业质量不得低于机械化作业质量。

(四)相关要求

1、作业服务范围内所有的垃圾收集,应使用拖桶式电动垃圾车收运;

2、作业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石砖、枯树枝、落叶和其他漂浮物及杂物等垃圾的清捡、保洁、清理等工作;要求路面见本色,达到道路无砂石、灰尘, 标线清晰,垃圾及时收集,无白色污染,设施清洗及时,干净整洁;按照“七净七无”的标准(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柱、箱体)根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

3、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其他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并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4、恶劣天气应急保障,雨天道路积水清理,雪天道路积雪清理,并按要求储备扫雪应急保障物资,以及恶劣天气应急保障工作;

5、渣土、砂石等路面污染的清理以及承包道路内;所有市、区两级城管数字化抄告问题(含渣土污染等)按时按质按量整改,尤其要保证每月督办案件的按时按质整改。

6、龙湖街道及各村居安排的其他工作(如:重大节日保障、临时性突发应急任务等)。

(五)设立城乡垃圾清理工作奖励金

全年城乡垃圾清理工作奖金5万元,按季度根据三山区全区考核排名情况支付,每季度在全区考核中排名第一名支付1.25万元,第二名支付0.8万元,第三名支付0.3万元,第四名0元。

四、禁烧管理外包事宜

(一)工作机制

1、街道秸秆禁烧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农户收割季节(午季、秋季)是秸秆禁烧重点阶段,巡逻时间为 8:00-22:00。

2、秸秆禁烧区域为龙湖街道辖区内(以街道为中心,东面到弋江区交界处、南面到峨桥交界处、西面到三山交界处、北面到保定野鸭河北大滩)。

3、重点区域为:农户基本农田、种粮大户、芦苇荡、碧桂园三百亩开荒地、杨村彭村漳河外滩、漳河大堤内外两侧以及两边的荒草、主次干道沿线(S321 峨山路段、长江南路沿线)等。

4、秸秆禁烧实行责任制,分区域、分网格,将每一个区域分到每个人头上, 确保龙湖街道辖区内的所有区域都有责任人。

5、建立一支不少于 5 人的专门队伍现场巡查并组织灭火,重点禁烧区安排专人值守;建立网格化责任制;接到上级部门通报的火点信息,应在 10 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6、组织开展禁烧宣传工作,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书写标语。

7、确保全年收割期间,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社会和谐。

(二)奖惩办法

1、街道设立秸秆禁烧工作奖励金 50000 元,奖励情况如下:

(1)       全年禁烧工作未被环保部卫星监测到火点以及省政府督查组未检查到一处火点和黑斑,对中标单位进行奖励 20000 元;

(2)       每年一到两次对外包单位与各村居秸秆禁烧任务配合满意度进行调查,视情况奖励:

满意度 100%奖励 20000 元、满意度 90%奖励 15000 元、满意度 85%奖励 10000元;

(3)       全年禁烧工作未被市政府督查组检查到一处火点和黑斑,对中标单位进行奖励 10000 元;

2、一是:凡被环保部卫星监测到 1 个火点、被省政府督组检查发现 1 个火点和黑斑,对中标单位进行 10000 元罚款处罚;二是:凡被市政府督组检查发现每 1 个火点或黑斑,对中标单位进行 100 元罚款处罚;三是凡被区政府督组检查发现每 1 个火点或黑斑,对中标单位进行 50 元罚款处罚;四是凡被街道巡查组发现 1 个火点或黑斑的,对中标单位进行 20 元罚款处罚;

3、凡是被巡查组巡查到网格内人员每 1 个火点或黑斑、不在岗的,一次处罚 20 元。

五、服务单位责任

1、服务单位必须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其他法律规定要求购买的相关保险,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制订管理措施,并交龙湖街道办事处备案。

2、环卫作业人员原则上所聘人员的男性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0 周岁,身体健康。本项目人员总数为 50 人(其中项目经理 1 人,环卫作业人员 49 人)

3、服务单位须按核定作业方式、作业人数配备环卫作业人员与车辆,严禁以兼职、代班形式,故意减少作业人数与车辆,“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定标准、”的原则,实施环卫保洁网格化管理,落实单元网格人、车,确保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尽其责,保证作业队伍的稳定,确保作业质量。

4、龙湖街道办事处有权要求服务单位及时更换不适合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服务单位应负责做好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交通安全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实践指导,做到遵纪守法,服从各项工作安排,做到行为规范文明。

5、未经许可,严禁服务单位及所聘人员私自收费,为单位和个人代、转运垃圾。

6、在承包期间内,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单位需提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龙湖街道办事处。

7、服务单位要加强环卫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单位及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交通、安全事故和劳动纠纷等相关法律责任,均有服务单位承担。

8、服务单位必须按街道要求服装统一的原则,定期为一线环卫工人配发统一款式、质地、数量、材料的作业服装(夏装、春秋装、冬装、雨衣、雨鞋、帽子等)并报龙湖街道办事处备案,环卫工人工作时要着装整洁规范, 不得敞胸露怀、趿鞋、挽袖、卷裤脚;不得聚众闲聊,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服务单位必须逐月将一线工人的工资福利按标准发放,并报龙湖街道办事处备案。

10、服务单位必须制定对一线环卫作业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逐月落实考核,兑现奖惩。(并报龙湖街道备案)

11、合同期满后服务单位应如数移交由龙湖街道办事处和各村居提供使用的各类设备设施,如造成损毁,经查明原因是由操作员操作不当引起的,服务单位需原价赔偿。

12、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非工亡、工伤,中标单位应积极救治并主动承担社会义务和责任,化解矛盾,因矛盾化解不到位造成多次上访的,区城管局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所有救治赔付费用,并将中标单位纳入非诚信单位上报市公管中心。

六、月度检查考评和奖惩措施

(一)检查考评:每月龙湖街道办事处抽调部分村居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 检查结果以照片、表格等形式反馈到服务单位进行整改。各村两委每周实地查看考核不低于一次,并做好考核材料管理收集工作。

(二)结果使用

1、每月检查以 100 分为基数实行倒扣分,70 分为达标。合同期内,按月支付服务费的 80%作为基础费用,剩余服务费 20%作为考核款项,得分在 90 分以上,考核款项全额拨付;得分在 70-89 分之间按比例拨付;得分在 60-69 分之间拨付 50%;得分在 60 分以下全部扣除考核款项,且当月的基础费用暂缓拨付,次月未见整改,得分仍在 60 分以下的,不予拨付,全部扣除。三次检查考核不达标,龙湖街道办事处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服务单位下一轮竟标资格,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2、所在村居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工作每月考核得分与每月考评结果结合。

龙湖街道城乡垃圾、禁烧管理考评表 月 得分

内容(100 分)

考 核 细 则 及 评 分 标 准

数量

扣分数

 

理及工作质量

85

组织管理及制度

5

组织领导

3分

组织健全,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1 分。

 

 

资料齐备,有月统计报表 1 分,有专题会议 0.5 分,有日零报告

0.5 分,未上报的不得分。

 

 

制度落实

2分

有《村级管理考核办法》及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得 1 分

 

 

严格兑现奖惩办法,保留记录,奖惩记录与实际不符的 2,一次扣 0.5 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城乡垃圾

40

 

 

 

 

 

 

 

清扫保洁

30分

保洁人员每天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责任区保洁,发现一次扣 1 分, 路面、路牙石不干净,花坛草坪垃圾,一处扣 0.5 分。 道路

两侧 100 米视野范围内树挂、塑料袋、有碍观瞻的废弃物清理不及时,每处扣 1 分。

 

 

保洁人员未按指定地点倾倒保洁产生垃圾,往下水道、花坛或草坪倒垃圾,每次扣 1 分,在道路两侧焚烧垃圾和树叶的,每次扣 1 分。

 

 

雨后两天路面有积水、泥沙冲积及其它废弃物,发现一处扣 1

分。

 

 

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清理不干净,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遇有拖带、撒漏情况,未在作业时间内组织清扫完毕,扣 1 分, 轻微污染路面未进行清理,每次扣 1 分。

 

 

责任区内发现乱贴乱画、小广告,未在作业时间内清理完毕, 发现一处扣 1 分;发现的乱堆、乱倒生活、建筑垃圾或杂物, 发现一处扣 2 分;点状垃圾(纸张、烟蒂、饮料瓶、塑料袋、果皮、杂砖石等)每处扣 0.5 分;堆装垃圾(袋装垃圾、成堆垃圾、杂物堆等)每处扣 1 分;成片状积存垃圾,每处扣 2 分。

 

 

河、沟、坑、塘等水域漂浮物及时打捞、清理。在可视范围内有漂浮物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两侧斜坡有成堆垃圾或连片垃圾,每处扣 1 分。

 

 

视野范围内无裸露农药包装物、废旧农膜,发现一处扣 0.5 分; 区内水塘、水渠清洁、通畅,有成片漂浮物的发现一处扣 1 分; 田间有一定数量垃圾桶,并进行集中收集农药包装物和废旧农膜,统一处理 2 分。

 

 

 

 

垃圾收运

10分

 牛皮癣、小广告、车走地不净、发现一处扣 1 分;垃圾站点内垃圾桶摆放不整齐、垃圾桶无盖、脏乱、外溢等,每次扣 1 分。

 

 

 垃圾收运车体及垃圾桶不整洁、存有污垢、乱涂乱画等,发现

一次扣 1 分。

 

 

 

 

凡是被街道巡查组巡查到或被举报情况属实的,按照以下扣分标准执行:

 

 

 

 

禁烧管

40

 

1、0.5 亩以下每次扣 0.5 分;

2、0.5-1 亩每次扣 1 分;

3、1-3 亩每次扣 2 分;

4、3 亩以上每次扣 5 分;

 

 

凡是被省、市级领导督查到的火点或黑斑,按照以上扣分标准

的双倍扣除。

 

 

中心工作

(15 分)

根据工作需要,各村居每月确定一项中心工作、月度例行检查

工作或限期督办工作,出现不配合、敷衍、失职,一次扣 15 分。

信息报送:每村每月报送两条信息,信息报送不及时的视情况

扣分,被采用的根据规定加分。

 

 

加分项 5 分

服务单位或村居信息上报被区级每篇奖 1 分,市级采用奖 3 分, 省级及以上得 5 分,总加分不能超 5 分。

 

 

说明:市、区专项督办案卷、调研、暗访,发现的问题,镇城管办将按照区扣分标准的双倍扣分。

考核组: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服务单位人员签字: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价

备注

 

1

▲龙湖街道城乡垃圾清理禁烧管理市场化外包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核心服务项目

1

▲龙湖街道城乡垃圾清理禁烧管理市场化外包项目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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